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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華簡五《厚父》之“厚父”考
(棗莊廣播電視臺)
清華簡五《厚父》載周王與厚父問答之事,原整理者對“厚父”注釋云:“厚父,人名,從後文看,當為夏之後裔。”[1]此後諸家對厚父其人也沒有做過多的討論。
今按:“厚父”恐非人名,而是一種官職名,即周代三卿之一的“宏父”,《書·酒誥》云:“越獻臣百宗工,矧惟爾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疇圻父薄違,農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剛制於酒?”《孔傳》:“圻父,司馬。農父,司徒。宏,大也。宏父,司空。當順安之。司馬、司徒、司空,列國諸侯三卿。”《疏》:“司馬主圻封,故云‘圻父’。‘父’者,尊之辭。以司徒教民五土之藝,故言‘農父’也。……諸侯之三卿,以上有司馬、司徒,故知‘宏父’是司空。言大父者,以營造為廣大國家之父。因節文而分之,乃總之言司馬、司徒、司空。”
于省吾先生云:“《偽傳》以‘圻父’為司馬,‘農父’為司徒,‘宏父’為司空;王荊公讀為‘圻父薄違,農父若保,宏父定辟’,是也。按以官言則曰‘三卿’、‘三公’、‘三正’;以年歲言則曰‘三壽’。《詩·閟宮》:‘三壽作朋。’《宗周鐘》‘叁壽唯琍’,《晉姜鼎》‘三壽是李’,言利於三公也。”[2]
顧頡剛先生云:“宏父為司工,何以言定辟?按《揚簋》曰:‘王若曰:“揚,作司工,官司彚田甸,眔司居,眔司芻,眔司寇,眔司工司。”’知司工一職,凡田土、住宅、飼料、防盜、工程諸端,皆為其事,蓋合公安、建設、農業、畜牧為一官者,故可以定辟也。”[3]
根據這些解釋和論述,知“宏父”即大父,亦即“三司”中的司空,金文中作“司工”,也屬於三公、三壽之一,地位應該比較高,他主管的項目很多,後來的“司寇”這個官職,可能是從司空之職中分離出來。所謂“定辟”,即穩定君主統治之意。
《厚父》中的“厚父”疑即此“宏父”,段玉裁於《說文》“宏”下注云:“《法言》曰:‘其中弘深,其外肅括’,此‘宏’字之義,假‘弘’爲‘宏’耳。”又於“弘”下注云:“經傳多叚此篆爲宏大字。宏者屋深,故《爾雅》曰:‘宏,大也。’”是“宏”、“弘”古音同(同匣紐蒸部)通用;“弘”、“洪”亦音近通用,[4]故《正字通·宀部·宏》下云:“又宏父,官名,《酒誥》:‘宏父定辟’,注:‘事官司空也,主制其經界以定法也。’又‘宏’音‘洪’,與‘谹’、‘閎’、‘洪’通。《漢·相如傳》:‘崇論谹議’,《史》作‘閎’;《揚雄傳》:‘閎言崇議’。并與‘洪’、‘宏’同。”
《爾雅·釋詁》:“弘、宏、洪,大也”,三字音近義同。因疑“宏父”古或讀“洪父”,故得音轉為“厚父”,“厚”、“洪”古音同匣紐雙聲、侯東對轉音近。“厚”亦有“大”訓,如《墨子·經上》:“厚,有所大也。”《國語·魯語上》:“不厚其栋”,韋昭注:“厚,大也。”《戰國策·秦策一》:“非能厚勝之也”,鮑注:“厚,大也。”是“厚”、“洪”亦音近義同。
這個厚父是周王的大臣,很可能就是《書·牧誓》中武王說的“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中的這個“司空”。厚父是夏后氏之後裔,傳夏人的先王禹曾經治理水土,其工作正是司空所司,所以周王在向厚父咨詢時首先從其祖先禹治水之事說起,主要討論的就是如何管理人民,當也屬於“作辟”、“定辟”的問題。到了戰國時期,就有了禹也是司空的說法,如:
《書·堯典》(偽古文在《舜典》):“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亮采惠畴?’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
《管子·法法》:“舜之有天下也,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李,后稷为田。”
《文子·自然》:“昔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田畴,奚仲为工师。”
漢代的典籍中說堯、舜時禹為司空的記載更多,都當是本《堯典》等書為說。這個說法,很可能就是由《厚父》中的記載演繹出來的,厚父既為司空,主水土,而其高祖禹亦主水土,人們自然而然就會往這方面去聯想。《厚父》之文《孟子》中既見稱引,說明在先秦也是在社會上流傳的書篇,它影響當時的古史傳說也是理所應當。
知道了“厚父”就是宏父,也就是主管水土、農業、畜牧及社會治安的司空,那麼就可以解決本篇的許多相關問題。
第一,《厚父》篇最後一段論酒的問題。本來該篇是從禹平水土說起,然後通過夏朝的一些歷史故事,來討論如何管理、教化人民,這個都符合司空的職務特點。但是在後面特別有一大段專門說酒的事情,而且主要是厚父轉述的人民們的認識,說酒只可以用來祭祀,如果用來康樂,就會“敗威儀”、“用恒狂”,人民對酒的認識和司空有什麼關係?裡面王、厚父說到了夏代歷史的問題,也說到了夏滅亡的原因,可裡面并沒說到與酒有什麼關係,雖然先秦兩漢文獻中也有不少關於桀酗酒亡國的記載,但王和厚父都沒說。那為什麼會說一段關於酒的話?單從文字上看,這段話會讓人感到很突兀和莫名,現在可以知道這和周初周人禁酒的事情有關。
根據《書·酒誥》的記載可知,周人認為殷人的滅亡,很大關係就是酗酒無度,荒廢國事,所以周人很怕重蹈這個覆轍,便開始禁酒,周公專門以成王之名發佈過措辭嚴厲的禁酒令,其言均在《酒誥》,責成康叔封來主管此事,要求“汝劼毖殷獻臣”,“劼”是“固”義(《爾雅·釋詁》),“毖”是“慎”義(《說文》),“劼毖”這裡都當動詞用,固之慎之,意思相當於約束、監管;“殷獻臣”即“殷儀臣”,是指殷歸附過來的而又在殷(衛國)擔任重要職務的官員;還有康叔的“服休、服采”及圻父(司馬)、農父(司徒)、宏父(司空)等官員,也就是幫助康叔管理殷民的周室官員。周王是要求康叔嚴厲管束在殷(即衛)主管事務的殷、周群臣,也包括康叔自己,都不要受殷人酗酒風氣的影響而酗酒,都要“剛制於酒”(嚴厲控制飲酒),如果發現有人“群飲”,要“汝勿佚,盡執拘以歸於周,予其殺”,就是發現他們敢聚飲就不要放過,都抓起來押送到周來,我會把他們殺掉;又說“又惟殷之迪諸臣、惟工乃湎於酒,勿庸殺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對於從殷原來那些身份低微的臣子、百工如果喝酒就不要殺他們,因為他們的習慣如此,好好地慢慢教育就行了。——從這些記載看,關於飲酒的事就不是單純是好與不好的問題了,它牽扯到社會治安,或者說牽扯到國家安定,而社會治安正是司空的司職之一,那麼厚父特別要說一段關於酒的話,顯然是以此為背景的,因為當時的情況下,禁酒的工作雖然由康叔封主管,而具體負責的則是管社會治安的厚父(宏父)。所以,程浩先生認為“這種戒酒的思想,在《厚父》篇中有大量論述,與周公作《酒誥》的主旨也是一致的。”[5]
第二,簡一中的“王監劼績”一句,諸家討論甚多,原整理者認為“劼”是“嘉”之誤,恐怕有问题。現在和《酒誥》對讀就可以明白,所謂“劼績”當即《酒誥》所說的“劼毖殷獻臣”之績,“劼”是“劼毖”的省語,“王監劼績”就是王視察監管的情況,也就是視察禁酒的情況,所以叫具體分管此事的厚父(司空)來談話。《厚父》12簡從“曰天監司民”以下,都是厚父向周王匯報當前禁酒的情況,說“民式克敬德,毋湛於酒”,就是民現在都很謹慎自己的行為,不酗酒了;又說了“民”對酒的認識,連稱“民曰”云云,是要告訴周王通過管束和教化,現在人民都已經明白酒應該合理使用,意識到了酗酒的危害,說明自己的司空工作做得比較到位。所以,厚父的這番話也是為與開頭“王監劼績”之說相呼應,不是無緣無故地綴加。
第三,關於《厚父》篇中的“王”的問題,李學勤先生認為是武王,[6]根據上述討論可以知道,這個“王”不會是武王,只能是成王,因為周人開始嚴厲禁酒是在成王時期,禁酒後又來視察禁酒情況的王自然也應該是周成王。
第四,第一簡開頭有殘缺,原整理者在前補了四個空囗,松鼠先生認為:“《厚父》簡1‘王’字之上的字還有殘留,其左邊可以肯定是‘礻’旁無疑,參照《尚書•洪范》:‘惟十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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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逸周書•酆保》:‘維二十三祀’、《小開》:‘維三十有五祀’、《柔武》:‘維王元祀’、《大開武》:‘維王一祀’、《小開武》:‘維王二祀’、《寶典》:‘維王三祀’、《酆謀》:‘維王三祀’、《大匡》:‘惟十有三祀’、《文政》:‘惟十有三祀’、《武儆》:‘惟十有二祀’、清華一《程寤》:‘惟王元祀’,‘王’字之上字很可能即‘祀’,可參照《厚父》簡3、4、10、13的‘祀’字。此字正與其右邊的一小殘點也相合,可補辭例為‘惟□□祀’,其間的缺字最大可能是王+數字。”[7]
這個看法當是正確的,周人禁酒當在成王即位後、周公輔政期間,《康誥》、《酒誥》、《梓材》在先秦本屬一篇,《康誥》開始說“惟三月哉生魄”,《孔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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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是“周公摄政七年三月”,《逸周書·作雒》、《尚書大傳》說是在周公攝政四年,也就是成王四年,可能後說更可信,則成王“監劼績”當在此後。那麼這個缺失的數字應該是在“四”到“十”之間,不會超過“十”,否則按照《書》的行文習慣,凡不超過“十”的年數稱“維王某祀”,超過“十”的數字不稱“王”而要說“維十又(有)某祀”,與缺文字數不合,故簡文開始應該是“隹(維)王囗祀”。
第五,既然知道《厚父》篇的製作背景是西周初期周人禁酒時所作,那麼《厚父》裏的記載就可以和《酒誥》等篇對照來理解,可以避免許多誤解。如周王在說了“在夏之哲王”如何如何地好,受到上天的喜歡,故“永保夏邑”,之後又說:“其在時(是)後王之卿(享)或(國),隸(肆)祀三后,永敘才(在)服,隹(惟)女(如)台?”
首先“永敘在服”就是永遠列在臣服的地位,是指失去了王權的夏人,因為從夏朝滅亡一直到周朝建國,夏遺民要麼變為戎狄,要麼服事商、周(包括厚父),沒再重掌王權。周人假託文王之口說殷商也是如此: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
曾是彊御,曾是掊克;
曾是在位,曾是在服。
這其中“強御”與“掊克”對舉,“強御”就是強大、剛強,“掊克”當作“㧵克”,即“不克”,是軟弱難以戰勝;“在位”與“在服”對舉,“在位”是掌握王權居於君位,“在服”是失去王權居於臣職。過去對這幾句都理解不透,主要是認為這都是文王說的話,而文王根本就沒看到殷商滅亡而“在服”,所以做出種種迂曲的解釋,其實這些文王的話不過是周人假託文王之口作的諷誡之言罷了,本不是真正文王之語,所以沒有必要拘執,就象漢代的讖緯《孝經援神契》里說“孔子曰:‘天下已有主也,為赤劉,陳、項為輔’”,這不過是漢人假託孔子之口作的預言而已,如果要堅信這的確是孔子的話那就更要糾結不清了。
但有個問題就很讓人不明:王說夏的“時後王”享國時還“肆祀三后”,即夏代最受尊崇的三位“先哲王”,趙平安先生認為“‘三后’很可能是指禹、启和孔甲,他们都是夏代后裔心目中的偶像”, [8]自然是在繼承先哲王的美德,應該是繼續“保夏邑”才對,怎麼會失去王權?故周王是問。
厚父的回答時先說了這樣一段話:
古天降下民,埶(設)萬邦,作之君,作之帀(師),隹(惟)曰其助上帝亂下民之慝。王廼渴(遏)失(佚)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真(顛)復(覆)氒(厥)悳(德),沈湎于非彝,天廼弗若,廼述(墜)氒(厥)命,亡氒(厥)邦。
這裡面王所說的“時後王”,應該就是厚父所說的“王”,因為厚父是在回答周王關於“時後王”的問話。這個“時後王”怎麼解釋?看看《酒誥》就容易理解了。《酒誥》里的王是用殷的故事為例,先說了殷的“先哲王”如何如何好,“惟助成王德顯,越尹人祇辟”;接著話鋒轉了,說:“我聞亦惟曰,在今後嗣王酣身”,又如何如何地壞,最後“故天降喪于殷,罔愛于殷”,導致了亡國——《厚父》里的說辭幾乎是《酒誥》的翻版,只是說的事一夏、一殷而已。
對於《酒誥》中的“嗣王”,《孔傳》說:“嗣王,紂也。酣樂其身,不憂政事。”其實,《孔傳》的作者是沒讀懂這句,應該是“後嗣王”連言,這個“後”是最後、末尾的意思,“今後嗣王”就是現在這個殷最後的嗣位之王,也就是指紂,因為紂和周的文、武、成三王算是同時代的人,所以可以稱“今”。那麼,《厚父》篇王說的“時(是)後王”的“後”,也應當是這個意思,“時(是)”承襲上面“在夏之哲王”而言的,代指夏邦;“後王”則是指最後的那個王,夏邦最後的王自然就是指桀。厚父回答時只稱“王”,則是承襲周王的“是後王”而言的,所以省略了“是後”只稱“王”,其實也是指桀。
周王說夏末世王“肆祀三后,永敘在服”,就是說夏桀也祭祀夏的“三后”,卻永遠列在了臣服的地位(指失去了王權),這事兒很不能理解,所以問厚父“惟如台?”就是問這是怎麼回事?厚父就給做了一番解釋,說了這位王的種種壞行為,所以“廼墜厥命,亡厥邦”;又說:“隹(惟)寺(時、是)下民,𨾊(鴻、洪)帝之子,廼弗慎厥德,甬(用)敘才(在)服。”
“是下民”是指夏桀統治下的夏朝人民,“𨾊”即“鴻”字,應該相當於語詞的“洪”,“鴻”、“洪”古字通用,[9]《書·大誥》:“洪惟我幼沖人”,《尚書校釋譯論》云:“洪惟——和西周金文《毛公鼎銘》的‘弘唯’同,是發語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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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康誥》:“乃洪大誥治”,《尚書校釋譯論》云:“‘洪’在此為語詞,并無實義”, [11]又《多士》:“予其曰惟爾洪無度”,《多方》:“洪惟圖天之命”、“洪舒於民”等,其中的“洪”都是這個用法,《古書虛詞通解》:
“洪,助詞。《詞詮》:‘語首助詞,無義。’《集釋》:‘發聲也。’《釋詞》:‘發聲也。’黃侃批云:‘洪與侯同,本皆乎字。乎本語之餘,引申而為發聲。乎亦從𠀀孳乳。’”[12]
“洪”當是西周早期西土方言中用為加強語氣的語詞(周初八誥自古號稱難讀,就是因為裡面夾雜很多西土方言),西周後周人的語言受中原語言的影響,文獻里“洪”就不再有這個用法。《厚父》的“鴻(洪)帝之子”就是上帝之子的意思,“鴻(洪)”是為了加強語氣加的虛詞。“慎”當讀為“順”, [13]“廼弗順厥德,用敘在服”就是桀德行敗壞了,“天廼弗若”,而他統治的人民都是上帝之子,知道天意,所以也不順從桀的意願,背叛了,因此夏邦失去了王權,降到了臣服的地位。“弗順厥德”相當於《書·湯誓》里的“有眾率殆弗協”,含義是相同的。
總上所述,《厚父》這篇書確有可能也是西周早期的作品,裡面記述的事情是周成王視察周人禁酒情況時與具體司職的厚父(宏父、司空)的談話,時間當在《康誥》三篇(《康誥》、《酒誥》、《梓材》)之後,稱司馬、司徒、司空為圻父、農父、宏(厚)父本來就是西周早期的事情,之後除《詩·祈父》里還用過“祈(圻)父”這個名稱外(該篇被認為是刺宣王,亦言西周之事),其它典籍就很少再見這種官稱;而且裡面也使用了周初的方言,程浩先生認為“《厚父》篇的文辭也比較接近周初文獻”,[14]顯然是正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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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它應該屬於比較早的書篇,當然也不能排除它在流傳中被後人做過改造,不過這不是主要問題了。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4月30日15:13。)[1]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伍)》(下冊),中西書局2015年。111頁注[三]。
[2]顧頡剛、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中華書局2005年。1411-1412頁引。
[3]《尚書校釋譯論》,1412頁引。
[4]參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7頁【洪與弘】條。
[5]程浩:《清華簡〈厚父〉“周書”說》,《出土文獻》第五輯。
[6]李學勤:《清華簡〈厚父〉與〈孟子〉引〈書〉》,《深圳大學學報》2015年第3期。
[7]《清华简〈厚父〉初读》帖27楼,簡帛論壇•簡帛研讀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5&page=3.見27樓貼,發佈日期:2015-04-07.
[8]趙平安:《〈厚父〉的性質及其蘊含的夏代歷史文化》,《文物》2014年12期。
[9]《古字通假會典》,3頁【鴻與洪】條。
[10]《尚書校釋譯論》,1264頁。
[11]《尚書校釋譯論》,1298頁。
[12]解惠全、崔永琳、鄭天一編著:《古書虛詞通解》,中華書局2008年。267頁。
[13]《古字通假會典》90-91頁【慎與順】條。
[14]程浩:《清華簡〈厚父〉“周書”說》。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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