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簡《田律》“雨為湗”釋義補正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睡虎地秦簡《田律》“雨為湗”釋義補正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睡虎地秦簡《田律》“雨為湗”釋義補正
(湖南大學岳麓書院)
嶽麓秦簡所見秦令有“澍穜時”,指播種穀物的田時,“澍穜時”簡稱“穜時”見嶽麓簡0318:
今縣或以黔首急耕、穜、治苗時已乃試之。
播種作業稱“澍”,見嶽麓簡0317:
而澍不同 ,是吏不以田為事殹。 [1]
其他出土文獻有關於“澍”的內容。
播種稱“澍”見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一二四正三:
未不可以澍(樹)木,木長,澍(樹)者死。
整理者讀“澍”為“樹”。《原本玉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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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水部》:“澍,時雨,所以樹生萬物者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認為:“樹、澍以疊韻為訓。” 澍、樹音通,都可用作種植之義。《呂氏春秋•任地》:“而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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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與菽”,高誘注:“樹,種也。”
農夫播種穀物稱“澍”,雨水催生草木也稱“澍”。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田律》第一簡:
雨為湗〈澍〉,及誘(秀)粟,輒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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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言湗〈澍〉稼、誘(秀)粟及貇(墾)田畼毋(無)稼者頃數。稼已生後而雨,亦輒言雨少多,所利頃數。
本文認為簡文大意是:“雨為潤澤稼及催使粟生長,立即以文書上言雨潤澤稼田頃數、雨催生粟田頃數以及雨淋到的已墾而無稼的田頃數。稼已生而後下雨,也立即上言雨量多少及其所施利的田頃數。”
首先,律文要求上言降雨促使農作物生長的情況,還規定即使稼生以後的降水也要立即上言,律文所有內容都涉及降雨,將“誘粟”理解為無關降水的農作物生長情況,是不妥的。
其次,“澍”是動詞。整理者注:“澍,及時的雨。” 則“雨為湗”的意思是“雨為及時雨”,語法不通且表達繁冗。其實,“雨為湗”主語是雨,澍是潤澤之而使之生長的意思。例見《淮南子•泰族訓》:
春雨之灌萬物也,渾然而流,沛然而施,無地而不澍,無物而不生。
可與律文對讀。
再次,“誘粟”之“誘”也是動詞。整理者認為“誘”通“秀”,是名詞,引《爾雅•釋草》:“不榮而實者謂之秀。” 日本中央大學秦簡講讀會認為:“誘,釋文讀秀,但本譯文仍作誘(使發芽)。”[2]本文支持此說。律文“雨為澍及誘粟”,“誘粟”承上省略主語“雨”,而律文“輒以書言澍稼、誘粟”,“澍稼”和“誘粟”同為動賓結構。《禮記•樂記》:“知誘于外”,鄭玄注:“誘,猶道也,引也。”“誘粟”即指雨導引粟生長。《睡虎地秦簡法律文書集釋》列舉若干學說,其按語采睡虎地秦簡整理者觀點,認為“澍”和“誘”是名詞。[3]
綜上,《秦律十八種•田律》此條規定了上言降水影響農田情況的文書的必要內容,做簡表如下。
降雨時間
上言的內容
一
稼未生而雨
雨湗〈澍〉稼者頃數
雨誘(秀)粟者頃數
雨淋的貇(墾)田畼毋(無)稼者頃數
二
稼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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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後而雨
雨少多,所利頃數
“澍穜時”之“澍穜”是同義複詞,義為播種。此同義複詞可倒裝為“種樹”。如前所述,澍、樹疊韻,而穜同種。例見《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論》:
動靜不時,穜(種)樹失地之宜。
尹灣漢墓《集簿》一號木牘背面第六行:
春種樹六十五萬【六千】七百九十四畝多前四萬六千三百廿畝。
王子今教授分析了將《集簿》“春種樹”解釋為春季種植樹木的觀點,指出這與牘文原意不合,漢代人所謂“種樹”是說農作物的種植。[4]以上兩則出土文獻的例證可以和嶽麓簡“澍穜時”互相參照。傳世文獻“種樹”見《史記•周本紀》:“好種樹麻、菽,麻、菽美。”又見《漢書•文帝紀》:“歲勸民種樹”,顏注:“樹,謂藝殖也。”
另外,前引嶽麓秦簡所見令文“黔首急耕、穜、治苗時”,“治苗時”又見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司空律》第一四四簡:
居貲贖責者歸田農,種時、治苗時各二旬。 司空
整理小組譯文將“治苗時”解釋為“管理禾苗的時節”。
《周禮•夏官•大司馬》:
遂以苗田,如蒐之法,車弊獻禽以享礿。
鄭玄注:
夏田為苗,擇取不孕任者,若治苗,去不秀實者。
鄭注說明了“治苗”是指去除不結子實的農作物的勞作,值得參考。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7月10日13:36。)
[1]相關嶽麓秦簡的秦令文內容,見歐揚:《嶽麓秦簡“毋奪田時令”探析》,《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5月“第29卷第3期”。
[2](日)中央大學秦簡講讀會,《<睡虎地秦墓竹簡>訳注初稿》,《論究》第10卷第1期,1978,第88頁。轉引自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法制史基礎史料研讀會,《睡虎地秦簡法律文書集釋(二):<秦律十八種>(<田律><廄苑律>)》,載于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編,《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第七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84頁。
[3]中國政法大學中國法制史基礎史料研讀會,《睡虎地秦簡法律文書集釋(二):<秦律十八種>(<田律><廄苑律>)》,載于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編,《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第七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84頁。
[4]王子今:《尹灣<集簿>“春種樹”解》,《歷史研究》2001年第1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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