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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王鵬程:文王、武王所戡之“黎”不同
文王、武王所戡之“黎”不同
——“清华简”武王所戡之“黎”应为“黎阳”
王鹏程
清华大学中文系
[摘 要]究竟是“文王戡黎”还是“武王戡黎”,千年以来一直是历史上悬而未决的一桩公案。最近公布的“清华简”公布了周武王八年征伐耆(qi即黎)国得胜回到周都,在文王宗庙举行“饮至”典礼,武王和周公致毕公的两首乐诗。李学勤先生认为,这为宋代儒生主张的“武王戡黎”提供了有力证据,从而也就推倒了《尚书》、《左传》、《史记》等书所记载的“文王戡黎”。而据“上博简”《容成氏》中的文武图商故事,应该是“文王戡黎”。笔者结合“清华简”、”上博简”中的《容成氏》、今本《竹书纪年》以及相关文献,提出“二次戡黎”说,即文王和武王都曾戡黎,但所戡之黎不同,“清华简”所载武王所戡之“黎”应 为纣都朝歌附近之“黎阳”。
[关键词]戡黎 “清华简” “上博简” 《容成氏》 黎阳
最近披露的“清华简”上记载了周武王八年征伐耆(qi即黎)国得胜回到周都,在文王宗庙举行“饮至”典礼,武王和周公致毕公的两首乐诗。李学勤先生认为,这为宋代儒生主张的“武王戡黎”提供了有力证据,从而也就推倒了《尚书》、《左传》、《史记》等书所记载的“文王戡黎”[1]。那么究竟是“文王戡黎”还是“武王戡黎”?笔者结合“清华简”、“上博简”、今本《竹书纪年》以及相关文献,提出“二次戡黎”说,即文王和武王都曾戡黎,但所戡之黎不同,“清华简”所记载武王所戡之“黎”应为纣都朝歌附近之“黎阳”。
一、“文王戡黎”的史书依据《尚书》《西伯戡黎》篇云:“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纣王)”。《尚书大传》卷二云:“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讼,二年伐䢴(《礼记正义》引大传作伐鬼方),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犬戎,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诗疏》引《殷传》曰:“西伯得四友,献宝免于虎口而克耆。”又引《大传》曰:“得三子献宝,纣释文王,而出伐黎。《史记·周本纪》中记述虞、芮入周断讼之后,“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尚书大传》认为“西伯既戡黎,纣囚之羑里,”(《尔雅疏引》)将“文王戡黎”置于文王“囚羑里”之前,《周本纪》则记文王“戡黎”在“囚羑里”之后,二者只是在时间前后上有争议,但对“文王戡黎”并无异议。“耆”,《正义》说:“即黎国也”。“黎”,《集解》徐广曰:“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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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诞生云本或作“黎”。孔安国云“黎”在上党东北。《括地志》云:“故黎城,黎侯国也,在潞州黎城县东北十八里”。周原出土的西周甲骨文H11.42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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迺口口用牡”[2],为周文王时期的卜辞,则是关于黎国的直接证据。2006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在上党东北的黎城县发掘了西周的黎侯墓,出土了黎侯即耆侯的青铜器铭,青铜圆壶在器口内和盖榫上铸有铭文“楷侯宰作宝壶永用”,青铜鼎上铸有铭文“宰中考父”[3]等,从而证实了这里确曾是伊耆氏部落的居住地。由此可知,“耆”是位于今天山西长治西南、黎城县西北的诸侯国,为纣都朝歌之屏障,具有重要的军事和战略意义。“文王戡黎”之后,周势力直逼朝歌,商纣已经岌岌可危。宋代王应麟曾论“文王戡黎”之重要意义:“商都朝歌,黎在上党壶关,乃河朔险要之地,黎亡而商震矣。周以商墟封卫,狄人迫逐黎侯,卫不能救,而式微旄邱之诗作卫,亦为狄所灭。卫之灭,犹商之亡也。秦拔上党而赵韩危,唐平泽潞而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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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形势岂可忽哉!”[4]《左传》昭公四年记载:“商纣为黎之搜,东夷叛之。”应该是虞、芮归降文王以后,商纣觉得“黎”为唇亡齿寒之战略要地,故“为黎之搜”。而此时东夷窥其忙乱而叛之,商纣无力西顾,文王伺机“戡黎”。自汉以来,主张“文王戡黎”此说为主流,显然是以《尚书》、《左传》、《史记》为据。
二、“武王戡黎”的经传依据和“清华简”新证“清华简”记载“戡黎”发生在武王八年,李学勤先生认为这也证明了宋代理学家的“武王戡黎”之说。宋代以降,理学家以“理”解经,如二程、吕祖谦、项安世等以“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论语·泰伯》)为据,说文王仁德,绝不会为胁迫君主之事。吕祖谦认为,“文王有君人之大德,有事君之小心。纣在上为恶日増,文王在下修德日盛,殷之所以咎周也。黎之地近王畿,而辅纣为恶者,武王不得已而戡之。祖伊纣之贤臣,见黎之地既为周胜,恐惧奔走而告。于受奔告有仓皇之意,当时上下化纣之恶,莫知危亡之至。惟祖伊于醉中独醒,恐惧而告。西伯非文王,乃武王也。周国于西是为西伯,史记载纣使胶鬲观兵,胶鬲问曰:‘西伯曷为而来?’则武王亦继文王为西伯矣。孔子序书言,始字最有意。言始者见周人,前此之无心也,始咎周者。见商之咎人而不自反也。天下之理不两,大周日盛,商日危。文王虽三分天下有其二,然天命未絶。周无伐商之心,今天命已絶,周人不容不乗黎。商人始知周必伐商,是以始咎周,以此见周于未乗黎之前,文王武王事君之心如此可见,周之至德矣。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曰: ‘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5]
宋项安世《西伯戡黎序》中云:“先儒谓西伯戡黎,故殷始咎周,此非书意也。按书中但言西伯戡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作。至孔子作序,乃言殷始咎周,周人乘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作西伯戡黎。以文势考之,咎周乃在乘黎之先。盖文王之世,殷未尝咎周也。至武王之末年,殷始咎周疑间生而责让。至度其事,势必有侵伐之谋。武王于是戡黎国以据壶关之险,东向临之牧野之事,盖决于此时矣。故孔子改戡为乘高,以临纣以见兵势之成,又推其衅隙起于殷人之咎。周以见兵端之发圣人,于殷周之际多言书外之事,皆明着本末,以示后来。盖书有不必存者而事则不可不存也。《史记》胶鬲问武王之师曰:‘西伯曷为而来此?武王称西伯之验也’。”[6]
主张“武王戡黎”,元代的吴澄也颇具代表性,他认为:“黎畿内之国,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决不称兵于纣之畿内!武王嗣为西伯,其事殷犹文王也。其伐殷在于嗣位十有二年之后,盖天命未绝,则为君臣,一日命絶,乃行天罚,此事间不容髪。今旣兵逼王畿,祖伊而奔告,则振撼甚矣,岂得戡黎之后,班师而去,复就臣位,而纣恬不以为意也?窃疑戡黎之师当是伐纣之时。然黎国若潞州之黎城,则山路险僻,不当周师经行之道。纣都朝歌在今卫州,而卫州有黎阳,去朝歌甚迩,或指当时近畿有小国,周师自孟津渡河,故先戡黎,而遂乗胜以进纣都也。”[7]
有趣的是,朱熹对“武王戡黎”也不苟同。朱子云:“西伯戡黎便是这个事,难判断。观戡黎大故,逼近纣都,岂有诸侯而敢称兵于天子之都乎?看来文王只是不伐纣耳,其它事亦都做了。如伐崇戡黎之类,韩退之《拘幽操》云: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伊川以为此说出文王意中事,尝疑这个说得来太过。据当日事势观之,恐不如此。若文王终守臣节,何故
伐崇,只是后人因孔子以服事殷一句,遂委曲回护个文王说教好看,殊不知孔子只是说文王不伐纣耳。”[8]朱子认为:“西伯戡黎旧说,多指文王,惟陈少南、吕伯恭、薛季隆以为武王。呉才老亦曰:‘乗黎恐是伐纣时事’。铢按书序,言殷始咎周,周人乗黎,则殷自此以前未尝恶周也。殷始有恶周之心,而周又乗袭戡胜。近畿之黎国迫于王都,且见征伐此,祖伊所以恐而奔告于受曰:‘天既讫我殷命’。曰恐曰奔告曰:讫我殷命,则其事势亦且迫矣。恐非文王时事也,文王率殷之叛国以事纣。而孔子亦称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为至德,所谓有事君之小心者,正文王之事。孔子所以谓之至德也。”[9]朱子认为“武王戡黎”无证据可佐,可且阙之,持骑墙之论。宋代以降,儒生以理学解经,难免会牵强附会,断章取义。在没有材料证据的情况下,只能当一种观点存录了,朱子的骑墙之论,也可谓严谨。
三、”上博简”《容成氏》所记载的“文王戡黎”而据2005年整理出版的”上博简”《容成氏》中的文武图商故事,应该是“文王戡黎”。《容成氏》中记载:
“汤王天下三十又一世而纣作。纣不述其先王之道,自为芑(改?)为,于是乎作为九成之台,寘盂炭其下,加圜木于其上,思民道之,能遂者遂,不能遂者,内(墜)而死,不从命者,从而桎梏之。于是乎作为金桎三千。既为金桎,又为酒池,厚乐于酒,溥夜以为淫,不听其邦之政。于是乎九邦叛之,丰、镐、舟、□、于、鹿、耆、崇、密须氏。文王闻之,曰:‘虽君无道,臣敢勿事乎?虽父无道,子敢勿事乎?孰天子而可反?’纣闻之,乃出文王于夏台之下而问焉,曰:‘九邦者其可来乎?’文王曰:‘可。’文王于是乎素端□裳以行九邦,七邦来服,丰、镐不服。文王乃起师以向丰、镐,三鼓而进之,三鼓而退之,曰:‘吾所知多廌,一人为无道,百姓其何罪?’丰、镐之民闻之,乃降文王。”[10]
根据上引材料,可知周的崛起,是因为商纣无道,九邦叛之,文王毛遂自荐,愿意戴罪立功,前往平叛,才从殷墟南的羑里释放,即“出文王于夏台之下”。商纣让文王讨伐九邦,即丰、镐、舟、石、于、鹿、耆、崇、密须,周的势力才逐渐壮大。而今本《竹书纪年》记载:“五十二年庚寅,周始伐殷。秋,周师次于鲜原。冬十有二月,周师有事于上帝。庸、蜀、羌、髳、㣲、卢、彭、濮从周师伐殷。”[11]《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在伐纣的时候,率“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纑、彭、濮人”。可见今本《竹书纪年》和《史记》对于“武王平九邦”的记载是错误的,应该是“文王平九邦”。《史记》由于秦始皇焚烧了除秦以外的各国史书,所以记春秋战国年代往往混乱矛盾,如齐国的桓公陈午,《六国年表》、《田敬仲完世家》两处都说在位六年,古本《竹书纪年》作十八年,《陈侯午敦》记载有陈午十四年事,证明《史记》错误。所以司马迁记述的“武王平九邦”完全有可能是错误的。古本《竹书纪年》晋代由于盗墓出现,又因为盗墓者“不以为意,往往散乱”,官府前往,又“收书不谨,多毁落残缺”。今本《竹书纪年》好多条又是从古注、类书中所引的古本《竹书纪年》辑录出来的,而且辑录的极不忠实,所以有不少错讹。对照“上博简”《容成氏》,可以看到今本《竹书纪年》“武王平九邦”是错误的。但同时,今本《竹书纪年》又并不像一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部宋代以后的伪作,不足作为历史的资料;相反,有好多地方和其它文献记载以及出土文物是一致的。今本《竹书纪年》“至少一段四十字(即一条竹简上的文字)是与西晋武帝泰康元年(280)汲冢出土墓本的《竹书纪年》一脉相承的。”[12]如:周灭蒲姑两次。一在武王时,“秋,王师灭蒲姑”;一在成王时,“三年,王师灭殷,杀武庚禄父,迁殷民于卫,遂伐奄,灭蒲姑。”[13]武王灭蒲姑是有古文献根据的。《左传》昭公九年记:“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这说明武王时期蒲姑已在周朝控制之下,否则《左传》也不会说“吾东土也”,而是会说“成王之时,蒲姑,吾东土也”。由《左传》所记可知,在成王时候,蒲姑在周公平武庚之乱的时候还讨伐过一次。今本《竹书纪年》由于墓本在整理时候编排错佚,以及后来的注解传抄,难免有误,但如果能和地下出土文物吻合,还是可信的。
那么究竟是“清华简”的“武王戡黎”对呢,还是”上博简”的“文王戡黎”对呢?实际上,文王和武王都曾“戡黎”,看看今本《竹书纪年》卷上,我们就明白了:
三十四年周师取耆及邦,遂伐崇,崇人降。
四十一年春三月西伯昌薨。
四十四年西伯发伐黎。
五十一年冬十一月戊子,周师渡孟津而还。
五十二年庚寅,周始伐殷。[14]
按照《周本纪》的记载,文王断虞、芮之讼之后,“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按今本《竹书纪年》,文王是帝纣三十四年(文王四十五年)年在败耆之后伐崇,败耆伐崇先后时间同《史记》大致相投,时间都是帝纣三十四年或稍后,《史记》所载时间间隔最少两年。《史记》所载文王戡黎后第四年即伐崇第二年薨,今本《竹书纪年》并未明言文王伐崇的具体时间,所载文王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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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伐崇后第七年乃薨。
下来的问题是”清华简”所记载的武王九年戡黎和今本《竹书纪年》的“四十四年西伯发伐黎”的时间对应问题。按《史记·周本纪》记载,“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盟津”。“清华简”所记载的武王八年戡黎应大致在同年,但《周本纪》并未提及此事。文王“七年而崩,”(《尚书大传》)两年后即九年,武王“东伐至孟津,”(《鲁世家》)由于“白鱼跃入王舟中”,“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周本纪》)武王退师而还,显然不是上述天象不吉,而是由于商纣当时还很强大,贤臣比干、箕子辅佐纣王,武王没有绝对把握。由“清华简”所记载可知,武王勘黎当在“东伐至孟津”前一年或在本年。这个时间间隔和今本《竹书纪年》所记载的文王崩武王“东伐至孟津“大致吻合。但又出来一个问题,即“黎国”不当周师经行之道,周师已到孟津,没有可能再绕道辗转去攻打距离甚远、位于今天山西长治西南、黎城县西北的诸侯国“耆”即黎,尚且在文王时候已经戡过一次。所以我以为,“清华简”所记载的武王八年所戡之黎不是位于今天山西长治西南、黎城县西北的诸侯国“耆”即黎,应该是距离纣都朝歌甚近的“黎”即黎阳。
黎阳即今之河南浚县,商末浚地称黎,属畿内地。《禹贡说断》卷四云:“黎阳,今隶卫州。”《尚书》中周公云:“我卜河朔黎水”。(《洛诰第十五》)《书传》卷十三云:“(河朔黎水),今河朔黎阳也。”黎水即《续文献通考》所载的:“卫河淇水合流至黎阳故称为黎水,亦曰浚水。”[15]黎阳在朝歌之北,与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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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属卫州,距离朝歌甚近。正是因为黎阳被克,才有“祖伊恐,奔告于受,作《西伯戡黎》。”(《商书·西伯戡黎》)如果是距离纣都朝歌甚远的“耆”国被克,祖伊也不至于如此惊慌失措。武王退师而还,显然不可能绕道去戡“耆”国。元代吴澄也有此怀疑,其曰:“窃疑戡黎之师当是伐纣之时。然黎国若潞州之黎城,则山路险僻,不当周师经行之道。纣都朝歌在今卫州,而卫州有黎阳,去朝歌甚迩,或指当时近畿有小国,周师自孟津渡河,故先戡黎,而遂乗胜以进纣都也”[16]。
吴澄此番言语,并不是毫无根据、凭空杜撰。由“清华简”、”上博简”《容成氏》和今本《竹书纪年》三材料互证,我们可以得知:在文王去世前七年,文王就曾经曾经“戡黎”,正如《史记·周本纪》所记的“败耆国”。武王后来讨伐的“黎”,并不是“黎”(即耆),而是与朝歌距离甚迩的“黎阳”。所以说《尚书》、《史记》、《左传》的记载的并未有错,但只记载了“文王戡黎”,遗漏了“武王戡黎”。应该注意的是,文王和武王都曾戡黎,但所戡之黎不同,“清华简”所记载武王所戡之“黎”应为纣都朝歌附近之“黎阳”。李学勤先生单凭“清华简”所记载的周武王八年征伐耆(qi即黎)就推到《尚书》、《史记》等所记的“文王戡黎”,显然有欠严谨。
另外,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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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耆”、“黎”都同属脂部字,都读qi,可以相互通假,所以汉代以后文人注疏,常将二者混淆,将位于潞州(今山西上党一带)之“耆”国和位于卫州(今河南浚县一带)之“黎”混为一谈,才导致了千年以来的聚讼纷纭。“清华简”的出土,终于厘清了这一历史公案。
[1]赵婀娜:《清华简研究重大发现 <尚书>失传两千多年后现身》,《人民日报》2009年4月26日。
[2]转引自李民、王健:《尚书注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95页。
[3]见《黎城出土“楷侯宰作宝壶永用”铭文,西周黎国所在地之谜破解》,《山西日报》2007年3月22日C4版。
[4] 《尚书注疏》卷九考证
[5] 《增修东莱书说》卷十三
[6] 《项氏家说》卷三
[7] 《书纂言》卷三
[8] 《朱子语类》卷七十九
[9] 《朱子晦庵集》卷五十一
[10]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简》(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83—288页。
[11]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39页。
[12]美·夏含夷:《也谈武王的卒年——兼论<今本竹书纪年>的真伪》,《文史》29辑(1988),第7—16页。
[13]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43页;244页。
[14]同注13,第238页。
[15]引自李民、王健:《尚书注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95页。
[16] 《
了解中国历史故事的作文
书纂言》卷三
原载《史林》2009年第4期
本文首发于《史林》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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