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劉洪濤:叔弓鐘及鎛銘文“剗”字考釋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文物-劉洪濤:叔弓鐘及鎛銘文“剗”字考釋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劉洪濤:叔弓鐘及鎛銘文“剗”字考釋
叔弓鐘及鎛銘文「剗」字考釋
劉洪濤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博士研究生
北宋宣和五年(公元 1123年)在山東臨淄齊故城出土的叔弓鐘和叔弓鎛,舊稱叔尸鐘及鎛、叔夷鐘及鎛、齊侯鐘及鎛等,爲春秋晚期齊靈公臣子叔弓所作之物。鐘、鎛原物現已不存,只有銘文摹刻本最早著錄於北宋王黼《博古圖》、南宋王俅《嘯堂集古錄》和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等書。鐘和鎛的銘文相同,有一段記載商湯開國事蹟的文字,原文內容如下(釋文用寬式):
赫赫成湯,有嚴在帝所,溥受天命。X伐夏后,[1] 貫厥靈師,伊小臣唯輔,咸有九州,處禹之土。[2]
本文要討論的是「X伐夏后」一句中用X代表之字的釋讀。
X原文作下引之形:
X1(鐘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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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鎛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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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爲《博古圖》摹本,《嘯堂集古錄》和《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所摹與X1略同,此不具引。《博古圖》、《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都把X釋爲「刻」,孫詒讓把「刻伐」讀爲「克伐」;[3] 《嘯堂集古錄》釋爲「刪」;郭沫若認爲是「前」字之訛,把「前伐」讀爲「翦伐」;吳闓生直接釋爲「翦」,無說;孫海波釋爲「則」; [4] 聞一多釋爲「𠠗」; [5] 李學勤釋爲「蒯」;[6] 徐中舒釋爲从「列」从「冊」之字,讀爲「裂」;[7] 還有釋爲「㓲」的,未能查出首倡者爲誰。[8] 上述說法中以郭沫若和吳闓生之說最值得注意,由於吳氏沒有論證,所以我們只把郭氏的考釋轉引於下:
「刻」字宋刻摹作 X,[9] 左旁甚詭譎,余意當爲前字之僞(前即古剪字)。前古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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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形近。《魯頌‧閟宮》「實始翦商」,又《召南‧甘棠》「勿翦勿伐」。
按「實始翦商」、「勿翦勿伐」之「翦」,字又作「戩」、「剗」、「踐」、「殘」、「淺」等,意爲「滅」。[10] 文獻中相關的用例很多,這裡僅舉兩個跟「伐」字連用的例子作爲代表:1、秦詛楚文:「欲剗伐我社稷,伐滅我百姓。」[11] 2、《呂氏春秋‧古樂》:「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踐伐之。」郭沫若、吳闓生把「X伐夏后」釋讀爲「翦伐夏后」,既符合商湯滅夏的史實,又有上引文例的支持,是極爲合適的。但是問題並不這麼簡單。叔弓鐘及鎛的銘文爲摹刻本,在摹寫和翻刻過程中難免走形失真,X爲「前」字之訛的可能性雖不能完全排除,但它也可能是跟「前」字音同或音近的字用作「翦」。
1942年陜西岐山縣任家村出土的禹鼎,銘文跟宋代著錄的所謂穆公鼎銘文完全相同,《殷周金文集成》分別著錄爲2833和2834號。徐中舒把X釋爲从「列」从「冊」之字,就是在考釋禹鼎銘文的A時提出來的(A字形見下文)。按徐氏此說雖然不可信,但是他把X同禹鼎銘文的A聯繫起來,看作一字之異體,則是很有啟發性的。其說如下:
A,此銘僅偏旁刀猶可辨識,如以〈齊叔弓鎛〉校之,〈鎛〉云:「X伐夏后」,X从列从冊,當讀如裂,裂伐猶翦伐也。
徐氏所據禹鼎銘文拓本不甚清晰,「僅偏旁刀猶可辨識」,他認爲X與A爲一字之異體,大概僅據字形輪廓和文義言之,只是一種猜測而已。陳昭容同意他的看法,認爲X可能是A之訛誤。[12] 但是專門討論A的學者如劉釗、林澐等,都沒有提到X,似乎並不認爲它們是一字之異體。[13] 西周金文中A已經出現過很多次,可以幫助我們判斷X與A到底是不是一字的異體。
據我所知,西周金文中 A一共出現七例,其中六例是與「伐」字連用組成詞語「A伐」。我們先把A的字形和文例引在下面: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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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荊楚 逑盤(《文物》2003年第6期頁33)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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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即刑~伐 兮甲盤(《集成》10173)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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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南夷 應侯視工簋(《首陽吉金》39 [14])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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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厥都 胡鐘(《集成》260)
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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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鄂侯馭方 禹鼎(《集成》2833)
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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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鄂侯馭方 禹鼎(《集成》2834)
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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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吳~散邑 散氏盤(《集成》10176)
我們知道,宋代青銅器銘文的研究水平還不是很高,遇到銘文不甚清楚時經常會摹錯字形。例如A6所在的禹鼎銘文是宋人摹本,對照 A5所在的禹鼎銘文,可知摹錯字形摹丟筆畫的情況很嚴重,如果不是與A5同文,很難判斷A6也是A的異體。A6所从的所謂「宀」字,很可能是「厂」旁與「刀」旁誤摹連在一起的結果。這在今人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還是以我們討論的A爲例:徐中舒就看不清A5的字形,誤認作从「列」从「冊」;容庚編著的《金文編》把A2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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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摹丟了「斤」旁;[15] 戴家祥主編的《金文大字典》把A5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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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摹丟了「厂」旁;[16] 劉釗上引文把A2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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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把「斤」旁摹成了「刀」旁。叔弓鐘及鎛銘文的X也應該有誤摹字形和誤連筆畫的情況,X1與X2的字形有所不同就已經暗示了這種情形的存在。經過反復比對 X與A的字形,我們認爲它們確實是同一個字的異體,X應該就是A之訛體或誤摹。
X之右旁从「刀」,與A5所从相同,A3所从也應該是「刀」旁,A1、A2都从「斤」,A4、A7都从「戈」,「刀」、「斤」、「戈」都是兵器,作爲形旁可以通用。 X2之左旁上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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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A所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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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用Y表示)上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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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近,與A3所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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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爲相近。下部中間部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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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Y的下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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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它所从的兩個V字形筆畫連作一筆變爲一橫,[17] 則只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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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豎筆。包山楚簡218號「壁」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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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辛」旁下部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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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可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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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筆畫確實可以演變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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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筆畫。[18]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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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原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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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Y的訛誤或誤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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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兩側各有一豎筆,其中X1左側的豎筆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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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相連,而X2則沒有。這兩豎筆有以下幾種可能:(1)X1左側豎筆跟Y所从的橫畫相連,同A7右下有一豎筆跟Y所从的V字形筆畫(已變作橫畫)相連相似,可以看作「厂」旁與Y旁所从的橫畫共用筆畫。X2左側豎筆與Y所从的V字形筆畫相連,雖然豎畫出頭,但可能存在誤摹,所以也可以看作「厂」旁與V字形筆畫共用筆畫。(2)其右側豎筆才是如(1)所說的「厂」旁所从的豎筆,它與 Y所从的V字形筆畫共用筆畫。(3)這兩個豎筆同Y所从的兩個V字形筆畫相連,可能原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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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A1、A2、A3、A4所从的「𠬞」字,[19] 宋人誤摹才把表示手指部分的筆畫同 V字形筆畫連在一起。如果實際的情況是(1),則X與A5字形最近;如果是(2),則與A7字形最近;如果是(3),則與A4字形最近;如果是(1)或(2)加上(3),則與A1、A2、A3字形最近,這種情況「厂」旁所从的豎筆跟「𠬞」旁所从表示手臂的筆畫也誤連在一起。我們覺得,X2的原貌最有可能是A4那種字形,从Y从「𠬞」;而X1可能還多了一個「厂」旁,是A1、A2、A3那種字形。不管實際是哪種情況,說X爲A的異體,應該問題不大。
學術界過去一般都把 A釋爲「撲」,把「撲伐」讀爲「薄伐」。直到郭店楚墓竹簡發表以後,人們才認識到這種說法其實是有問題的。《郭店楚墓竹簡》著錄的〈五行〉、〈性自命出〉、〈窮達以時〉、〈語叢一〉、〈語叢四〉等篇,都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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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字(有幾種變體,此不具引),根據文義和能夠對照的文獻,可知有「察」、「竊」、「淺」等用法。[20] 有學者還指出,三體石經「踐」字古文所从即是此字。[21] 劉釗〈利用郭店楚簡字形考釋金文一例〉一文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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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A所从之Y爲一字之異體,根據郭店竹簡的用例,把「A伐」讀爲「翦伐」。其說甚是。X既爲A之異體,它讀爲翦伐之「翦」也就可以確定下來。
戰國文字中的Y相當於後代的什麼字,學者有不同看法,而且爭論十分激烈。目前在學術界比較有影響的有兩種說法,一是周鳳五、黃錫全提出的「帶」字說,[22] 一是上引劉釗文提出的「䇂」字說。周、黃二氏的意見發表在劉氏之前,因未發現此字在西周金文中已經出現,跟「帶」字的寫法有明顯的不同,所以才有此說。劉釗指出此字跟西周金文的A所从之Y爲一字之異體,爲我們考釋Y提供了一個可靠的支點,因此所有僅據戰國文字形體立論的說法都不攻自破了。但可惜的是,劉氏自己也沒能利用這一可靠的支點,而是根據戰國文字中Y用作聲符,跟「察」、「竊」、「淺」等字音近,認爲它是「䇂」字的變體。其實只要對照一下西周金文的A,就可知道Y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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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之省(下文用Z表示),戰國文字的形體是不足據的。A4已省掉「厂」旁,A5已省掉「𠬞」旁, A7是A5的進一步減省,只要再把右側的豎筆省掉就變成Y了,其省變軌跡畫然可循。郭店竹簡〈語叢一〉簡68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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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察」的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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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旁即Y从「𠬞」,與A4所从之Z旁形近,也可以證明這一點。因此,我們應以A所从之Z作爲考釋Y的依據。
王龍正、劉曉紅、曹國朋分析 A的字形說:「踐字(引按:即A)主體作从雙手或單手持辛(鏟)之形,右旁从戈或从斤,而辛、戈、斤等都是刀具類的武器或工具,其所示攻擊性不言而喻。由此可知,該字應爲俗語鏟除之『鏟』的本字。」[23] 說A是鏟除之「鏟」的本字,很有道理,但引俗語則不足爲訓。鏟除之「鏟」也是古語,上文提到的表示翦滅義的「翦」、「戩」、「剗」、「踐」、「殘」、「淺」等字,記錄的就是這個詞。現代漢字中,「鏟」、「剗」二字都還保留這個意思,因爲「剗」字的出現比較早,且从「刀」旁,所以下文用「剗」字來表示這個詞。我們認爲,A應該是一個形聲字,所从之「刀」或「戈」或「斤」都是形符,Z是聲符,A應該就是剗滅之「剗」的專字。Z甲骨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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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象兩手持一工具在崖洞中剗削玉石之形,應該就是剗削之「剗」的本字。《廣雅‧釋詁三》、《玉篇》刀部:「剗,削也。」剗滅之義應由剗削之義引申而來。甲骨文「剗」字較金文「剗」字多出「玉」、「甾」兩個偏旁,象所剗削掉的玉石掉落於盛裝工具「甾」中之形,這是表明在崖洞中雙手持一工具所進行的動作行爲不是寇伐,而是剗削玉石。因爲是附加說明的表意構件,所以在金文中就省掉了。
Y是剗削玉石所使用的工具,前端帶刺,正適合刺入崖壁之中以采取玉石,是一種叉類工具。甲骨文「剗」字所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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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象一種工具之形,如果不是Y之省,則是一種廣刃的鍬類工具。它們肯定都不是表示刑具的「䇂」字。錢是上古時期一種很重要的生產工具。《說文》金部:「錢,銚也,古田器。从金,戔聲。《詩》曰:『庤乃錢鎛。』」後世的鏟就是由錢變來的。「錢」、「剗」都从「戔」得聲,古音極近,錢的得名應即來源於它能夠剗削土石等,二字同源。[25] 王龍正、劉曉紅、曹國朋認爲Y是「鏟」,亦即我們所說的「錢」,這是完全有可能的。若是,Z所从之Y也用作聲符,Z是一個會意兼形聲字。但是,從古文字「剗」所从之Y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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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這種可能性不大。Y所表現的可能只是一種剗削類工具而已,並非「錢」字初文。因此,Z可能也只是一個純粹的會意字,而非會意兼形聲字。
[1] 「夏」,北宋以來都釋爲「履」,郭沫若、吳闓生改釋爲「夏」,可從。「后」,舊皆釋爲「司」,郭沫若讀爲「祀」。吳闓生謂「司與后反正同字,夏司即夏后也」,其說甚是。郭說見《中國古代社會研究》附錄九「夏禹的問題」,《郭沫若全集‧歷史編》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頁305-306。吳說見《吉金文錄》卷二(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頁3。下文所引郭、吳二氏之說皆出此二文,不再一一注明。
[2] 王黼:《博古圖》,轉引自《金文文獻集成》第二冊(北京:綫裝書局, 2005年),頁170、173。王俅:《嘯堂集古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頁159-160、166。薛尚功:《歷代鐘鼎彝器款識法帖》(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頁31、35。
[3] 孫詒讓:《古籀拾遺》,《古籀拾遺 古籀餘論》(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頁7下欄。
[4] 孫海波:〈齊弓鎛考釋〉,《師大月刊》第1 卷第22期,1935年,頁57。
[5] 聞一多:〈金文雜識〉,《聞一多全集》第十卷(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806-80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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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勤:〈近年考古發現與中國早期奴隸制社會〉,《新建設》1958年第8期,頁48;收入氏著:《李學勤早期文集》(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頁89。按:後者已改從郭沫若之說。
[7] 徐中舒:〈禹鼎的年代及其相關問題〉,《考古學報》1959年第3期,頁54;收入氏著:《徐中舒歷史論文選輯》下冊(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997。
[8] 上引聞一多文所引。又莊茹惠:〈金文「某伐」詞組研究〉,《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輯(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頁240。
[9] 引者按:此處原文摹出字形,並不用X表示。爲方便印刷,本文一律改用X表示。下文也有類似的情況,不再一一說明。
[10] 詳陳劍:〈甲骨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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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補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41-42;收入氏著:《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線裝書局,2007年),頁101-104。按:該文認爲甲骨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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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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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翦滅之「翦」。此字與三體石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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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字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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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應爲一字之異體。《說文》戈部:「截,斷也。从戈,雀聲。」出土文獻中從來沒有見過从「戈」、「雀」聲的「截」字(《小屯南地甲骨》2232有一個从「戈」从「雀」的字,跟《說文》小篆大概只是同形關係),《說文》的篆形可能存在訛誤。「捷」、「截」古音極近,疑「截」字應該分析爲从「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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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韱」字有一種異體作「韯」,見於《玉篇》韭部。「韱」、「捷」古音亦近,疑「韯」字所从之「𢦏」也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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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之變,用作聲符。三體石經古文「捷」字所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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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戈」从「木」,則甲骨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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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从之「屮」應是「木」或「艸」字的一半,疑此字本象以戈斬斷草木之形,應該就是截斷之「截」的本字。《詩‧大雅‧常武》:「截彼淮浦,王師之所。」此「截」爲翦滅之義,應由截斷之義引申而來。文獻中表示翦滅一類意思的還有「㦰」、「殲」、「咸」、「減」等字,跟此「截」字記錄的應該是同一個詞。所以,甲骨金文中表示翦滅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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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釋爲「截」字初文,讀爲殲滅之「殲」。說詳另文。
[11] 郭沫若:《石鼓文研究 詛楚文考釋》(北京:科學出版社,1982年),頁318、324、330。
[12] 陳昭容:〈釋古文字中的「丵」及从「丵」之字〉,《中國文字》新廿二期(臺北:藝文印書館,1997年),頁131注36。
[13] 劉釗:〈利用郭店楚簡字形考釋金文一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頁277-281;收入氏著:《古文字考釋叢稿》(長沙:嶽麓書社,2005年),頁140-148。林澐:〈究竟是「翦伐」還是「撲伐」〉,《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輯(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115-119;收入氏著:《林澐學術文集(二)》(北京:科學出版社,2008年),頁209-212。
[14] 首陽齋、上海博物館、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首陽吉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頁114。
[15] 容庚:《金文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頁782。
[16] 戴家祥主編:《金文大字典》(北京:學林出版社,1995年),頁1931。
[17] 這種演變在古文字中很常見,看劉洪濤:〈戰國竹簡《武王踐阼》「齋」字考釋〉,《簡帛語言文字研究》第四輯(成都:巴蜀書社,2010年),即出。
[18]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圖版九七。此點蒙蘇建洲向我指出。
[19] 《集成》4487樊君簠銘「樊」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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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左塚漆梮「啟」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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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竹簡〈緇衣〉簡13「𦘔」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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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又」旁的寫法皆可作爲佐證。後二字分別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荊門市博物館、襄荊高速公路考古隊:《荊門左塚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彩版四三;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頁18。
[20]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頁27簡 1、頁31簡8、頁 32簡13、頁34簡 46、頁50簡19、頁 55簡8、頁56簡 17、頁62簡22、頁 64簡38、頁82簡 68、頁105簡8等,頁145注[一]、頁 151注[七]、頁 154注[六三]、頁 182注[一九]、頁 183注[四○]、頁 200注[一五]、頁 218注[七]等「裘按」。
[21] 裘錫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釋——兼論《太一生水》的分章問題〉「附識」,《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頁225。
[22] 周鳳五:〈讀郭店楚簡《成之聞之》札記〉,《古文字與古文獻》試刊號(臺北:楚文化研究會,1999年),頁48-49。黃錫全:〈楚簡「𧫚」字簡釋〉,《簡帛研究二○○一》(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頁6-12;收入氏著:《古文字與古貨幣論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頁412-420。
[23] 王龍正、劉曉紅、曹國朋:〈新見應侯見工簋銘文考釋〉,《中原文物》 2009年第5期,頁56。
[24] 孫海波:《甲骨文編》(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頁691。李家浩師說,見上引劉釗文。
[25] 參看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年),頁177。
附記:本文的寫作,得到蘇建洲先生的幫助,謹志謝忱!
補記:上海博物館藏應侯視工簋銘「剗」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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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旁似从「攴」。銘文見陳佩芬《夏商周青銅器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頁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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