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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秦漢簡牘“質日”考
肖從禮
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
[摘要]羅振玉在《流沙墜簡》中將敦煌漢簡中的曆表類簡文稱之為“ 曆譜”的說法並不準確。根據近年出土的秦漢簡牘可知,這類曆表類簡應該稱作“曆日 ”、“質日”或“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日”。從懸泉漢簡記載可知,“曆日”一詞至少在西漢中期已經出現,指朝廷頒行全國的曆日正朔。“曆日”在秦漢簡牘中又自題篇名作“質日”或 “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日”,二者與先秦典籍中的“致日”為異字同義,其本義指以土圭測日影,以求夏至和冬至之時。秦漢簡牘中的“質日”類曆日屬於實用曆本,其主要功能有三:一是查閱當年具體月日干支;二是作為人們行事宜忌的指南;三是用於記事。
[關鍵字]秦漢簡牘 曆日 質日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日
二十世紀初,英籍匈牙利人斯坦因第二次中亞探險時在甘肅敦煌漢代長城烽燧遺址發現大量以軍事屯戍文書為主的漢簡。這其中有一部份屬於曆表類的殘簡。羅振玉和王國維在《流沙墜簡》一書中最先將這類殘簡稱為“曆譜”,計有“元康三年曆譜”、“神爵三年曆譜”、“五鳳元年八月曆譜”、“永光五年曆譜”、“永元六年曆譜”等。[1]這類簡文被稱作“曆譜”的說法一直為學界所遵從。如陳夢家在《漢簡綴述》中亦將漢敦煌、居延地區所出十八種曆表類簡牘稱之為“曆譜”,並歸納出這些曆表的五種形制。 [2]近世以來秦漢墓葬中亦出土了不少曆表類的簡牘材料,由於沒有發現這些斷簡殘冊的篇題簡,故整理者一般也將其稱作“曆譜”。如周家台秦墓所出《秦始皇三十四年曆譜》 [3]、銀雀山漢墓出土的《漢元光元年曆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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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尹灣漢墓出土的《元延元年曆譜》和《元延三年五月曆譜》[5]等。
傳世文獻中習見“曆譜”一詞,如班固《漢書·藝文志·數術略》中計有天文、曆譜、五行、蓍龜、雜占、形法六類書籍,其中“曆譜”類所列書籍有:《黃帝五家曆》、《顓頊曆》、《顓頊五星曆》、《日月宿曆》、《夏殷周魯曆》、《天曆大曆》、《漢元殷周諜曆》、《耿昌月行帛圖》、《耿昌月行度》、《傳周五星行度》、《律歷數法》、《自古五星宿紀》、《太歲謀日晷》、《帝王諸侯世譜》、《古來帝王年譜》、《日晷書》、《許商算術》、《杜忠算術》等十八家,計六百零六卷。[6]羅振玉將曆表類殘簡命之為“曆譜”大概即本于班固的說法。但是,近年來有學者對羅王關於 “曆譜”的說法提出質疑,如鄧文寬先生根據東漢時期的《周禮》鄭玄注和王充《論衡》及唐宋敦煌文獻等相關記載,認為包括敦煌漢長城烽燧遺址和秦漢墓葬出土的曆本應該統一稱做“曆日”,即實用曆本。[7]隨即李零先生根據銀雀山漢簡和張家山漢簡的記載,認為這類曆表(禮按,即鄧文寬先生所謂的“曆本”)應按照簡文自書題名稱作“質日”或“視日”。[8]
根據近年來新出秦漢簡牘,可以看到,鄧、李二先生的說法其實都有一定的合理性。筆者不揣譾陋,對鄧、李二家說法略作申論。鄧文寬先生所舉的“曆日”一詞記載最早的例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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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時期,李零先生認為這些例子偏晚,並不能證明秦及西漢時期的實際情況。其實,“曆日”一詞至少在西漢昭帝時期就已出現。如懸泉漢簡記載:
御史守屬太原王鳳,元鳳元年九月己巳,假一封傳信,行曆日詔書。亡傳信。外二百七十九。《懸泉》Ⅰ 0112④:1[9]
此簡為傳信副本,簡文大意是說御史大夫奉詔頒行曆日,御史屬官王鳳持傳奉命到地方官府頒行曆日正朔,由於王鳳丟失了傳信,故官府對傳信的丟失情況進行了登記,以便追查傳信下落。“外二百七十九”是御史大夫所發傳信的編號。元鳳”是西漢昭帝劉弗陵年號,“元鳳元年” 是西元前80年。《漢書·昭帝紀》載:“八月,改始元為元鳳。”[10]“九月已巳”,據陳垣《二十史朔閏表》,元鳳元年九月己巳朔,知御史大夫發出頒行曆日詔書的時間是九月初一日。我們知道,古代中國各王朝在年終之月均要頒行來年的曆日正朔。如《呂氏春秋》載:季秋之月“為來歲受朔日。”高誘注云:“來歲,明年也。秦以十月為正,故於是月受明年曆日也。”[11]此“季秋之月”即是九月。西漢初期沿襲秦《顓頊曆》,以十月為歲首,九月為歲尾。故亦當在九月頒行來歲曆日正朔。漢武帝太初元年(西元前104年)採用太初曆,以春正月為歲首,冬十二月為歲尾。據簡文推測,西漢政府改曆之後,仍采秦及漢初在季秋九月頒行來歲曆日正朔之制。如上引懸泉漢簡所記即是在元鳳元年九月初一日頒行來年曆日。當然還有一種可能。由於是年八月改始元年號為元鳳,故朝廷有必要重新頒行以元鳳元年為名的曆日,這樣,簡文所記的“曆日”就不是來歲元鳳二年的曆日,而是元鳳元年的曆日。這僅是一種推測,因為按常理,既然是八月改元,那麼就應該是在改元之月,即八月頒行曆日。綜合考慮,此處的曆日是指來歲的曆日正朔更有可能。懸泉漢簡記載表明,至少在西漢昭帝時期,就已經出現了“曆日”一詞。結合高誘注《呂氏春秋》可以知道,“曆日”就是朝廷所頒之曆。可見,鄧文寬先生認為“曆日”是秦漢時期曆表的固有名稱的觀點是可以成立的。
此外,秦漢時期曆表除可稱作“曆日”外,還可以稱作“質日”。我們從出土的秦漢簡牘發現有自書篇名的曆表簡牘可以知道,曆表的自書篇題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年號+某年”,如尹灣漢墓出土的《元延二年日記》簡冊,第74號簡自書篇題“·元延二年” [12];敦煌漢簡《永光五年曆譜》,簡1560號正面自書題名“永光五年” [13]。一種是“某年+專名”。如銀雀山漢墓出土的漢簡歷表自書名“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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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張家山漢墓M136出土的曆表,自書名“七年質日”;岳麓秦簡中有“□七年質日”、“卅四年質日”、“卅五年私質日”[14];周家台秦墓曆表冊簡80的背面自題名“卅六年日” [15]。
附圖一: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岳麓秦簡0611號簡背面[16])
本文以為,秦漢簡牘中的“質日”之本義,恐和古時日官以土圭測定冬至和夏至之時日有關。冬至和夏至之日稱“至日”。如《周易·複》之《象傳》曰:“先王以至日閉關。”《正義》:“冬至,陰之複也。夏至,陽之複也。”《疏》:“先王象此複卦以二至之日閉其塞其關也。”[17]測定二至之日,稱之為“致日”。《周禮·春官·宗伯》載,馮相氏“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時之敘。”[18]“致日 ”的具體方法即《周禮·春官·典瑞》所謂:“土圭以致四時日月。”鄭玄注曰:“以致四時日月者,度其景至不至,以知其行得失也。冬夏以致日,春秋以致月。”所謂“ 土圭”,鄭注引鄭司農說以《玉人職》曰:“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以求地中,故謂之土圭。”“致日”又作“厎日”,《左傳》桓公十七年,“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禦。日官居卿以厎日,禮也。日禦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晉杜預注:“日官,天子掌曆者,不在六卿之數,而位從卿,故言居卿也。厎,平也,謂平歷數。厎音旨。”“日官平曆以班諸侯,諸侯奉之,不失天時,以授百官。”[19]由杜注可知,日官朝位尊崇,儘管未在六卿之列,但其位從卿。日官負責制定曆日,頒行于諸侯。“日禦”和“日官”,皆屬“典歷數者”。“厎日”,即指測定冬、夏二至之時日。厎,古音屬章母脂部,致,古音屬知母脂部,質,古音屬章母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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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三字音近可通。《周禮·春官·典瑞》“土圭以致四時日月。”孫怡讓《正義》:“致,亦謂之厎。” 《讀書雜誌·荀子第二·非相》:“文而致實。”王念孫按:“致,讀為質。”秦漢簡牘中的“質日”與“厎日”、“致日”,三者寫法相異,其義實一,均指測定冬、夏二至時日之義。
這裏,我們談談銀雀山漢墓出土的漢簡“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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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20]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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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釋讀問題。
附圖二: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文物》1974 年3期,圖版壹)
該字簡影模糊,羅福頤摹本作:
附圖三: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文物》1974年3期,圖一,羅福頤摹本)
簡中的 “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字,羅福頤又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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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銀雀山漢簡釋文》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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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劉樂賢先生釋作“視”[23]。本文認為,從簡影來看,該字右邊從“見”無疑,左邊之形隸作“曆”或“示”與簡影並不合,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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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為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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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書無見。該字左邊之“帀”,《說文·帀部》:“帀,周也。”《廣雅·釋詁二》:“帀,遍也。”《淮南子·詮言》:“以數雜之壽。”高誘注:“雜,帀也。從子至亥為一帀。”莊逵吉云,《太平御覽》引“雜”作“帀”,其注曰:“帀,猶至也。” [24]曆日以二至(夏至和冬至)來確定一年之始終,古人又以天干配地支紀年。高誘所謂“從子至亥”即有一年之周回之意。帀,古音屬精母盍部。金文“帀”多用作“師”,師,古音屬心母脂部,與厎、致、質三字古音相近可通。又據張家山漢墓M136簡報稱,“七年質日”簡冊的文字內容為曆譜,該書以干支編排日曆,形式及排列方式與銀雀山漢墓竹簡歷譜相似,自書簡名《七年質日》,考訂年代為漢文帝前元七年[25] 。據此亦可推斷,銀雀山漢墓竹簡所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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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與張家山漢墓M136所出自書名“質日”為異名同義,其本義皆指測定冬、夏二至時日之義。
遺址和墓葬中出土的秦漢簡牘“質日”類曆表應該是曆日,屬於實用曆本。這類實用曆本皆本於朝廷頒行的詔定曆日。各級官府或個人在抄錄時根據各自的需要而進行了形制上的調整。從已出土的秦漢簡牘曆日材料來看,其形制主要有六種:(一)編冊橫讀式;(二)編冊直讀式;(三)穿系橫讀式;(四)單板直讀式;(五)數板直讀式;(六)單板環讀式。 [26]從“質日”類的秦漢簡牘記載可知,諸如每月朔日、月大小、二至(冬至、夏至)、二分(春分、秋分)、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三伏等,這些曆日的基本內容一般會照錄。這些曆表簡牘冊書,不管有無篇名或自書不同篇名,它們的三項基本功能主要是供人們查找時日、作為出行宜忌指南或案頭記事之用。下麵分述之。
(一)查閱當年具體月日干支。如尹灣漢墓出土的元延元年曆譜[27]和甘肅肩水金關遺址所出五鳳三年曆譜[28]。
附圖四: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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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延元年曆譜》,《尹灣漢墓簡牘》頁127)
這兩種單板環讀式的曆譜,都是在一塊木牘的正面,將六十甲子環圍成一個長方形,在甲子下面書上二至(夏至、冬至)二分(春分、秋分)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以及三伏(初伏、中伏、後伏)等。其中在木牘的上下方按一定規則書上正月到十二月(含閏月),月下書該月的朔日大小。這樣,在一面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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牘之上濃縮了全年的曆日,極便於查閱,這種構思顯得甚是巧妙。除此以外,還有一些僅記載當年月朔、月大小,八節,伏、臘等,使用時需另備一份六十甲子表,屬於一種簡化了的曆表。如敦煌所出永光五年曆譜。該曆譜正背面書,正面書正月至八月,背面書九月至十二月。
附圖五: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敦煌漢簡》279頁,圖版壹肆壹)
《永光五年曆譜》釋文:
永光五年 正月乙已朔大 二月乙亥朔小二日丙子春分 三月甲辰朔大十九日壬辰立夏 四月申戌朔大(以上為簡A面第一欄) 五月甲辰朔小四日丁未夏至 六月癸酉朔大八日庚辰初伏十八日庚寅中伏廿一日癸已 立秋 七月癸卯朔小八日庚戌後伏 八月壬申朔大八日己卯秋分(以上為簡A面第二欄)][九月壬寅朔小廿三日甲子立冬 □高五尺 十月辛未朔大 十一月辛丑朔小十日庚戌冬至 十二月庚午朔大十七日丙戌臘廿七日丙申立春己亥晦(《敦煌》1560A/B)
(二)供人們查閱出行辦事宜忌之用。如敦煌所出永元六年曆譜[29],除記載月朔、月大小,大寒等節氣外,在月日干支之下還記有建除以及神殺、反支、血祭、八魁,天李等日忌之事。此類曆日主要是作為普通吏民的日常行事宜忌指南。與秦漢時期流行的《日書》在內容上最為相近。
附圖六: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敦煌漢簡》296頁,圖版壹陸零)
《永元六年曆譜》釋文:
十二月大 □日癸丑建大寒 □ 日甲寅除八魁 …□(以上為簡A面第一欄) 十六日戊辰平全 十七日己巳平全八魁 十八日庚午定反支□ 十九日辛未執(以上為簡A面第二欄) 七月廿七日壬午開天李 廿八日癸未閉反支 廿九日甲申建□ 卅日乙酉除(以上為簡A面第三欄)][十日癸巳執□□ 廿二日乙巳 十一日甲午破血忌天李 廿三日丙 □二日乙未危白 □□□《敦煌》1968A/B
(三)記事之用。如尹灣漢墓所出《元延二年日記》。
附圖七: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尹灣漢墓簡牘》67頁)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尹灣漢墓簡牘》67頁)
此簡冊盡列元延二年日干支,干支下記事。這種有記事內容的曆日材料還可見周家台秦簡和岳麓秦簡。如周家台秦簡第49號簡記有倒書“宿長道”三字。 [30]岳麓秦簡第0633號簡上記有倒書“治傳舍”三字。[31]這種倒書現象表明此類簡冊屬於先編後寫,所書內容在一欄之內不能容下,則寫在簡之其他地方,採取倒書形式以與該簡其他日的記事相區別。
附圖八: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關沮秦漢墓簡牘》15頁,圖版五)
西北長城烽燧遺址出土的漢簡中也有這種曆日下記事的殘簡發現。如居延漢簡有:
六日 甲辰 莫歸官 甲戌 癸卯 癸酉 下餔歸至官 壬寅 騂北詣候 候入又□□ 壬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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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校》503.5[32]
附圖九:
文物-肖從禮:秦漢簡牘“質日”考
(《居延漢簡甲乙編》甲圖版壹肆三)[33]
此簡屬於編冊橫讀式曆譜簡冊中的一枚殘簡。所記為某人在正月、四月、五月的第六日行事記錄。“莫歸官” 指日暮時回到官所;“下餔歸至官”指在下餔之時回到官所;“騂北詣候侯入又□□” 文義不詳。“騂北”為肩水侯官下屬之燧或亭,“詣”指上報,“侯”或指肩水侯官之侯,“騂北詣候”或指騂北燧或亭派人至肩水侯官處上報工作。由“侯入又□□”推測,此簡書寫者非侯本人,或即肩水侯官中的一名吏員。其所記內容為肩水侯官各官吏的行程和辦公記錄。從性質上而言,此曆譜簡冊屬於公文檔案。與這類公文書檔案相對的則有屬於私人文書性質的記事曆表。如岳麓秦簡有自題名“卅五年私質日”。據介紹,此簡冊有記事的天數為34天。[34] 當然,記事類曆表作為具有明顯行政性質的檔案材料,其所記之事,既有記事人或相關人員的辦公行程等記載,也有與其職務相關的私人活動記載,二者並不能截然分開。
[1] 羅振玉、王國維《流沙墜簡》,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第83—87頁。
[2] 陳夢家《漢簡綴述》,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227—239頁。
[3] 湖北省荊州市周梁玉橋遺址博物館《關沮秦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93頁。
[4] 吳九龍《銀雀山漢簡釋文》,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33頁。
[5] 連雲港市博物館等《尹灣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 1997年,第127-128頁。
[6] [漢] 班固《漢書》卷三十《藝文志》,中華書局標點本,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1766—1767頁。
[7] 鄧文寬《出土秦漢簡牘“曆日”正名》,《文物》, 2003年第4期。
[8] 李零《視日、日書和葉書—三種簡帛文獻的區別和定名》,《文物》,2008年第12期。
[9] 胡平生、張德芳《敦煌懸泉漢簡釋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5頁。
[10] [漢] 班固《漢書》卷七《昭帝紀》,中華書局標點本,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27頁。
[11] 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上海:學林出版社,1984年,第472頁。
[12] 連雲港市博物館等《尹灣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 1997年,第144頁。
[13]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漢簡》,北京:中華書局, 1991年,第279頁,圖版壹肆壹。
[14] 蘇俊林《關於“質日”簡的名稱與性質》,《湖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10年第4期。
[15] 湖北省荊州市周梁玉橋遺址博物館《關沮秦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第93頁。
[16] 陳松長《嶽麓書院所藏秦簡綜述》圖三,《文物》, 2009 年第3 期。
[17] [清]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39頁。
[18] [清]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818頁。按,文中凡引《周禮》俱出是書,不俱出注。
[19] [清] 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759頁。
[20] 吳九龍《銀雀山漢簡釋文》,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33頁。又,此字照片見《文物》,1974年第3期,圖版壹。
[21] 羅福頤《臨沂漢簡概述》,《文物》,1974年第3期。
[22] 吳九龍《銀雀山漢簡釋文》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33頁。
[23] 劉樂賢《簡帛數術文獻探論》,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3年,第25頁。
[24] 劉文典撰《淮南鴻烈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487頁。
[25] 荊州地區博物館《江陵張家山兩座漢墓出土大批竹簡》,《文物》,1992年第9期。
[26] 按,前五種形制為陳夢家《漢簡綴述》(中華書局, 1980年,第235頁)所歸納。第六種形制則為新出簡牘曆譜形制。
[27] 連雲港市博物館等《尹灣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 1997 年,第127頁。
[28]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古代天文文物圖集》三六,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年。
[29]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漢簡》,北京:中華書局, 1991年,第296頁,圖版壹陸零。
[30] 湖北省荊州市周梁玉橋遺址博物館《關沮秦漢墓簡牘》,北京:中華書局,2001 年,第15頁。本書編者注釋[11] :“‘宿長道’倒書在‘丁亥’日之上,表示此三字當屬於正月丁亥日這一欄。全句當讀作‘史除,不坐椽曹從公,宿長道。’長道,地名。”(《關沮秦漢墓簡牘》97頁)
[31] 蘇俊林《關於“質日”簡的名稱與性質》,《湖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10年第4期。
[32] 謝桂華、李均明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601頁。
[33] 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漢簡甲乙編》,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甲圖版壹肆三。
[34] 蘇俊林《關於“質日”簡的名稱與性質》,《湖南大學學報》(社科版),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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