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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志-汉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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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0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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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汉唐精神


汉唐两代,每为宋儒所极不满,朱子《答陈同甫书》云:“老兄视汉高帝、唐太宗之所为而察其心,果出于义耶,出于利耶?出于邪耶,出于正耶?若高帝则私意分数犹未甚炽,然而,不可谓之无。太宗之心,则吾恐其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直以其能假仁借义,以行其私,而当时与之争者,才能知术既出其下,又不知有仁义之可借,是彼善于此而得以成功耳。”(《朱子文集》卷一)
朱子于同甫“尊三王而不废汉唐”之说,责其“才太高,气太锐,论太险,迹太露”。其实朱子之视汉唐,但见汉高祖、唐太宗,而不见整个民族,但见一二人之心,而不见整个民族之心。程伊川、真西山诸儒亦莫不然。平情而论,宋代学术思想在中国文化史上,固有其绝大贡献,然亦不能不承认其绝大流弊。自近古以来,中国人之文弱性,与中国民族之生活方式、社会思想,无论优劣得失,大抵皆渊源于宋。汉唐精神,殆久已亡失净尽矣。
宋太祖赵匡胤鉴于唐末、五代藩镇之祸,军阀割据,唐遂以亡。乃用赵普之计,极端重文轻武,深恐武臣篡国,如其当日所为,于是削夺武臣兵权,并使永远不能操纵兵权,所以宋代除王德用、狄青、岳飞二三人外,直无拨乱反正之将才。岳飞之死,与其谓死于秦桧之奸谋,无宁谓死于此种猜忌武臣之传统政治。当岳飞之词章奏疏,愈忠义慷慨,执政者之私心猜忌亦愈深刻。然则“飞有死而已”。(《宋史·本传》论语)
宋代政治重文轻武,学术思想重王抑霸之结果,遂使文武分途,武者既不学无术,文者则好为党争而不负责任,不切实际,专以文章斗其议论。至明太祖以八股文取士,中国民族之聪明才智更消磨于舞文弄墨中,愈益文弱。马贵与序《文献通考》云:“古者文以经邦、武以拨乱,其在大臣,则出可以将,入可以相;其在小臣,则簪笔可以待问,荷戈可以前驱。宋以后,人才日衰,不供器使,司文墨者,不能知战阵,被介胃者,不复返简编,于是官人者,制为左右两选,而官之文武始分矣。”(按:宋代典选之职,文选二,曰审官东院,曰流内铨,是为左选。武选二,曰审官西院,曰三班院,是为右选。)
大抵汉以前皆因事设官,量能授职,初无内外之分,文武之别,儒者得为侍中,贤士可备郎署。侍中为现行官制以外之官,汉制为之“加官”,掌乘舆器服,与宦者俱供奉内廷。汉时,诸官名“中”者,皆以阉人为之,西汉中叶以前,多以亲信之臣为之,灌婴以列侯为中谒者,班彪之父稚,常为中常侍,皆非阉人也。郎署为宫廷宿卫之官。咸得出入宫禁,陪侍宴私,陈宜格非,拾遗补词。故在当日大一统帝国完成,厉行尊君抑臣之政治制度下,而君臣之相遇,犹不甚睽隔。东汉以后,此意不存,于是非阉竖嬖幸不得以日侍宫廷,而贤能搢绅之士,孤幽卓越之臣,特以备员朝会而已。是以诸葛武侯《出师表》有“宫中府中,俱为一体”之叹。宫中谓禁中,府中谓丞相府,武侯劝导后主不当有内外之分,而后可以亲贤臣,远小人也。
自职官有内外之分,于是职掌不相谋,流品亦殊异,而人君居于深宫之中,冲弱者长于妇人之手,不得与贤士大夫相接触,遂使内外隔绝,宦宫、外戚嬖幸之徒,得以乘间而起,政治日以丛脞而不可收拾,古今之事,可胜慨哉。
宋明而后,满清以异入主中国,三百年间声威文教,说者以为可以度越汉唐,其实近代中国民族之种种劣根性、奴才性,皆由满清帝国之高压政治下形成,即宋明时代士大夫仅余之气节,亦摧毁无余。观夫明社虽屋(原书如此),而有明一代之文化堕力,犹能产出顾亭林、王船山、李二曲诸大贤之高风亮节,与体用俱备之大学问。清代文化,至清末民初,所孕育而成者,只少数较有才气之书生,如康有为、谭嗣同、郑孝胥辈而已。间尝思之,历史上一朝一代或一民族国家之治乱兴亡,其理多端,未可执一而论,然当其治,必有一种普遍于社会之哲学思想为其时代之主流,贯彻其中,支配其整个政治社会之精神秩序。当其衰乱,则此种具有支配其时代的哲学思想亦必逐渐解体。此哲学思想之价值之高低,即可定其时代文化价值之高低。据此以论有清一代之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与汉唐相较,盖卑卑乎不足道,宜其强弩之末,已不能产生宏毅卓越之人才,为下代之流风遗泽矣。
秦汉以前,社会之中坚为士。凡士能通礼、乐、射、御、书、数——后世谓之小六艺,通诗、书、易、礼、乐、春秋——后世谓之大六艺。六艺之名,孔子以前已有之,故《说文》云“推十合一为士”,是以一身而兼备文武才略之意。但先秦时代,列国纷争,各自为政,中国文化犹带浓厚之地方色彩,所谓“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衣冠异制”。至秦之统一,又经汉高帝修正之大统一,始融和中国本部黄河流域东西两大地方文化系统而冶为一炉。两晋、南北朝三四百年间,经五胡之扰攘,至隋之统一,又经唐初(原书作汉初)修正之大统一,始融和江河流域南北两大文化系统为一炉。“气寒西北何人剑,声满东南几处箫”,盖汉唐两代实为铸成中国民族性刚柔相济,能屈能伸之两大时代。
汉唐两代,民族生命力极强,凡生命力强健之民族,乃能明礼法,重服从,守纪律,勇敢活泼,尚礼制而富感情,耻为狡诈虚伪之事,此所谓“野蛮的文明”,今日中国正需此种“野蛮的文明”。汉之文化犹质胜于文,唐代则文质彬彬。读两汉书,可知汉人生活之严肃质朴,挽近斯坦因在敦煌古长城废墟与楼兰遗址所发现之九百余片汉简,及西北科学考察团在内蒙古额济纳河一带发现之七千余片汉简中,实不曾得见些许闲情逸致之文学资料,而在敦煌石室发现之唐人经卷中,却不少诗歌词曲。虽汉简为边庭戍卒遗物,与敦煌在唐时之地位大有不同,但即以世所盛称之汉赋论,其庄严凝重之气,与六朝赋体之轻倩流丽,亦绝不可同日而语。汉代文学之士较有风趣者,惟东方朔、王褒耳。曼倩公车上书,为短短一篇绝倒千古之妙文,世皆以为突梯滑稽之流,然而观其雄伟之慨,与辟戟请斩董偃之勇决,又岂后世为帝王以“倡优蓄之”之文人所可并论哉?汉末文士,好以片言只语妙天下,已开魏晋清谈之风,未可入于浑朴的两汉文学之主流。
汉之典章制度亦如文学之庄严凝重。两汉四百年间,所贡献及影响于中国文化之大者,疆域之形成,与政治制度之确立而已。汉官威仪自古艳称,今日所传《汉官六种》为清人校辑,一鳞片爪,必参合两汉史传与散见于山东、河南、四川各地之石刻,及近年朝鲜、蒙古、新疆出现之汉代遗物,与史传相参证,或可窥汉仪之大略。史称汉之官制,大率沿秦,盖指汉初而言,今据《史》、《汉》两书所载,汉因秦官者仅四十余种,其实汉官制度之增革,至武帝时代始臻完备,大汉帝国亦至武帝时代始完成其大统一之规模。
汉代政治制度之特色,概括言之,曰大小相维,内外相统,异官通职。中国政治制度之基础,实由汉而奠定,至唐而完成。宋明而后,不过承其余绪,加以损益而已。余于《两汉政治制度论》中,尝三致意于丞相之体制,以为实开中国百代不易之大臣体度,大政治家之风范,虽古今异时,治乱异轨,而为政必明其体,乃可与言治平之道。夫陈平之对文帝问,丙吉之答牛喘,后世或怪为迂阔,岂知丞相上承天子,佐理万机,用人行政,无所不统,所谓“论道经邦,燮理阴阳,下遂万物之宜,使卿大夫各得其任”,此意何其深远。盖丞相秉国钧,处阿衡之位,当在一最高原则下执行其政策,使政治社会常保持一种动态平衡,政治社会常能保持动态平衡,则必治多而乱少,此历史演进之恒律也。汉代丞相,雍容宽大,聪明平淡,总达众材,而不以事自任,故其所见者远,所虑者深,所务者大,真宰相之体也。
汉人任官之礼,称招而不命,此犹存先秦之遗意,孟子曰:“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而不往也。”高帝十一年求贤诏中,犹有“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武帝元狩六年诏遣博士六人循行天下,举独行之士,曰:“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言士有殊才异行,可当朝廷特招之礼者,博士既奉命为使者,则有征访招致之责。盖真才实学,贤良方正之士,其立身行己,自有其气度风骨,可以礼而不可以屈致,观两汉得人之盛,此实为重要原因之一。至于二府(丞相、御史,汉时称二府)、四科(丞相设四科之选,以延揽人才)之置,其所网罗以充公府掾属者,皆一时名流,而其体制亦甚尊重,掾属见礼丞相,如师弟子,白录不拜,以示不臣。严诩为颍川太守,本以孝行为官,谓掾史为师友,有过辄闭门自责,终不斥言。晚清曾胡诸幕府号为得人,亦行此制。有事得见丞相者,虽主簿一官,向例为两府高士所不屑为,而丞相见之犹称请,不言传召。故丞相与掾属之间,有亲切之意而无扞隔之心,相待以公谊而不失其私情,“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士焉得而不自爱,此贤明政治之极致,东汉以后,政治上世官世族之势力逐渐形成,门生故吏恒依附权门名势如家奴部曲,宾师之礼失,上下之情不通,上骄而下谄,终演近代之官僚政治,政治焉得而不恶浊哉。若夫三公、九卿、列侯、二千石、博士等官,皆有所职,分理庶政,非天子之私人,如遇大事,有所诏命,必下朝臣议之,往往不惜于人主之前“面折廷争”。此为汉代最可贵之一种政治风度,虽唐宋君臣亦有所不能及。而汉代封驳之制,尤开百代之良规,哀帝封董贤,丞相王嘉封还诏书,后世给事中掌封驳,盖本于此。后汉钟离意为尚书仆射,数封还诏书,自是封驳之事,多见于史。至唐始定为专职,凡诏书皆经门下省,事有不便,得以封还,而给事中有驳正违失之掌,著于《大唐六典》。(按:给事中在汉为加官,至唐属于门下省。)宪宗元和间,给事中李藩在门下,制敕有不可者,即于黄纸后批之,吏请别连白纸,藩曰:别以白纸,是文状也,何名“批敕”?宣宗以右金吾大将军李燧为岭南节度使,已命中使赐之节,给事中萧仿封还制书,时上方奏乐,不暇别召中使,乃使优人追之,节及燧门而返,人臣执法之正,人主听言之明,可以并见。降及宋明犹存此制,顾亭林谓:“人主之所患,莫大乎唯言而莫予违”,(参阅《日知录》卷九“封驳”条)此意今人所不知也。
汉制,中央以三公统筹大政,地方以太守为吏治之本。中央与地方之间,有刺史一职,位卑而权重,其秩六百石,可以弹劾二千石之太守。然隶属于御史中丞,此内外相维,轻重相倚之意,而所审异官通职(语见《御览·职官部》引《汉官解诂》),在使各种政治机构灵活,有辅车相倚之势,非床上叠床,屋上架屋,例如,中大夫属光录勋,掌议论,以明经絜行之儒为之。备顾问,进直言极谏,又得与大臣议论政事,出使绝域。太常之职,本掌宗庙礼仪,而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至京师,则诣太常对策,太常定其高下,奏天子而进退之。博士本属太常,掌通古今,然国有疑事,则丞问之,有大事,则与中二千石议,霍光废昌邑王,至举博士之议为断。此皆所谓异官通职也。
汉代政制之特质,上节既论之矣,然天下事未有仅凭直制度而谓即可臻于治平之盛者,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可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盖亦存乎其人,即法治与人治之自成双轨是也。夫人治之要,在识治体,昔人称经者治之体,史者治之迹,古今伟大政治家,未有不于政事之外,孜孜涵养根本之学,以为明体达用之资。汉自武帝罢黝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久学儒者,而公孙弘以治春秋为丞相封侯,天下靡然向风,讲求通经致用。董仲舒、兒宽等之居官,通于世务,明习法令,以经术缘饰吏治。尔后公卿之位,未有不由经术进,下至郡太守卒吏,皆用通一经以上者。其不事学,又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能通其艺,称其任者。故两汉之士,类能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辞训深厚,彬彬多文学之吏。文翁为蜀郡太守,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违诣京师受业于博士。后汉栾巴为桂阳太守,虽干吏卑末,皆令习读程式殿最,随其才能而升授之。东京之盛,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汉末王粲作《儒吏论》,以为“先王敷陈其教,辅和民性,使刀笔之吏,皆服雅训,竹帛之儒,亦通文法”。然则,当时之为吏者,皆曾执经问业之徒,用能心术正而各节修,其舞文以害政者寡矣。至唐犹存此意,高宗总章初,诏诸司令吏,考满者限试一经。贞观之时,自屯营飞骑,亦给博士使授以经,有能通经者,听得贡举。故汉唐能收用吏之效,上无异教,下无异学,实由循吏多能推明经术,风移而俗易,政治之隆,实由于此。
《说文》:“官者,事君之吏”,“吏者,治人者也”。颜师古注《汉书·百官表》:“吏,理也,主理其县内也。”《韩非子·外储说》云:“吏者,民之本纲也。圣人(政治之理想领袖)治吏不治民。”由此言之,是官主其大,吏治其细,故曰贤者在位,能者在职。而贤能之意,盖就其体用方面而言,贤者明其体,能者达其用。“体用”二字,本出《易经》,《易》曰:“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又曰:“显诸仁,藏诸用。”但“体用”一名之对举,则始于晋人。韩康伯注《易·系辞》“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云:“圣人虽体道以为用,不能全无以为体。”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一谓“体用”一名,出于《释典》,前人已辨之,然其成对举之词,恐多少受佛教义理之影响。其后再经宋儒之提倡发挥,千年来在中国学术思想上其影响至深且巨。“体用”之说有二义,一为形而上学之意义,如朱子所谓“吾心之全体大用”是也,一为政治思想上之意义,即所谓王道霸术或内圣外王是也。其言虽殊,其归一揆。此意推而言之,其义至广,可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然非兹所能详论,今但就上举官吏与贤能之义而比类之。《说文》云:“官者,事君之吏”,则三公九卿皆吏也。又云:“吏者,治人者也”,则郡太守为吏,而三公九卿为官也;郡太守为官,则县令长为吏也;县令长为官,则丞尉、亭长、啬夫为吏也。故官之任在明其体,吏之职在达其用,官之贤亦必具备吏之能,乃可谓体用兼备。汉人以经义断事,以儒术缘饰吏治,论者谓其不过假儒术为工具,非真有得于儒,然吏能通经,固犹以学问为本,不以交游夤缘,趋势求利为务,故两汉风俗有质朴淳厚之美,士修节义,彬彬成一代之治,虽汉末国事日非,而党锢之流,独行之辈,依仁蹈义,舍命不逾,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百余年间,乱而不亡,不可谓非儒术之教也。黄巾贼起,天下大乱,孙期牧豕于大泽中,远人从其学者,皆执经垄畔,里落感其仁怀,黄巾过期里泊,相约不犯孙先生舍。郑玄自徐州还高密,道遇黄巾数万人,见玄皆拜,相约不敢入县境。可知汉末之乱盖祸由上起,当世变日亟,而一般社会犹存淳朴之风,自是一代教化之所泽也。
然儒家之术,直而不能曲,可以守常,难以应变,司马谈《六家指要》称其“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正谓此耳。盖依纯粹儒家之意以为政,未有不失败于现实中者,儒者以正心诚意,履仁蹈义教人,可谓为文化上之精神领袖(“领袖”之名起于六朝清谈,《世说新语·赏誉篇》:“后来领袖有裴秀”)。历史上精神领袖,极少同时为事业领袖,因注意精神者,往往忽略事业之具体条件。然数千年来,中国社会政教不分,官师合一,所以第一流领袖人才,必须具备此双层资格。中国古来具备此双层资格之伟大政治领袖,如诸葛亮等,未有不于儒家之外,参以刑名、道、法之术。汉武帝虽推崇儒术,其实深于名法;高帝之时,萧何、曹参虽尚道、法,亦未尝不知借假儒术。陆贾时时前说诗书,谓帝曰:“向使秦已并天下,修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帝谓贾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及古成败之故”,则高帝固已知其中消息矣。高帝纪十一年求贤诏首云:“王者莫高于周文,伯(霸也)者莫高于齐桓”,所谓汉家制度杂王霸,盖已始于高帝之时,至宣帝而后公开言之耳。《汉书·元帝纪》载:帝为太子时,尝侍燕于宣帝,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王霸道杂之,奈何纯仁德教,用周政乎?”由上言之,汉代实一王霸杂用之政。王尚德,霸任刑,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故王霸之辨,德与力而已。力者,国富兵强之谓;德者,躬行心得之谓。荀子谓“粹而王,驳而霸”,此为王霸意义之最高解释,亦宋儒通常所持之论。宋儒以为霸者本无义,而假一事以示之义,本无信而假一事以示之信,本无礼而假一事以示礼,表而扬之以夸众而已。此点与儒家“慎微”、“慎独”,即伦理学上所谓动机论极不相容。故宋儒特于《礼记》中提出《大学》《中庸》二章,以为为治之序,为学之本,明道术,辨人才,审治体,察民情,以至于修身齐家之要,莫不自心身始,特标此二章并《论语》、《孟子》号为四书。四书之学,虽不始于宋儒,汉末六朝已多讲求,至宋儒则更发扬光大之。《论语》、《孟子》以仁义为先,《大学》、《中庸》以正心诚意为本,由此以修身齐家,谓之中庸,由此以为政,谓之王道。王道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心有不正,则生于其心,害于其政。故行一不一,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此意陈义甚高,为儒家政治哲学之无上境界,持此(原书作特此)以论历史上现实政治之实施,岂汉唐政治所能梦见者哉!
然理想者,事实之母;需要者,理想之母。需要因时因地而不同,则其理想之性质,亦因时因地而各异。儒家仁义之说,在使人类社会止于至善,此超越时空亘古而不能迁之理,是为人类文化之共同需要,与人类之生存以俱来者也。人类依相互之关系而生存,则人与人之间必当具一种共存共荣之条件。仁,从人从二,推己及人之谓,以今语释之为同情心。义者,宜也,所行恰如其当之谓。仁者发于心,义者成于行。人与人间如无同情心,必至于相残;所行有所不当,必至于相乱。故曰仁义者,人类与生俱来相互之生存条件,超越时空亘古而不能变者也。顾纯粹之儒家,则专讲目的,而不求所以达成其目的之方法,往往虽有关雎麟趾之美意,终乏审权度势之功能,是以自古儒家之道,难通于实施,仅在负人类文化道德一线之传,“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所以终古长新,自古迄今,无论社会或个人,莫不同向此最高道德之仁义方面努力,以求铢累之进,而“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其进展极迟滞,甚或有时退步,此所以古今贤哲之士,长怀大悲之心,弥缝使其醇,而不能自已者也。
人类既因相互之关系而生存,必依仁蹈义而后可以远于治平之世,故仁义之行,即王道,即天理,反乎天理者谓之人欲。宋儒则务存天理而灭人欲,专尊王道而斥霸术。然而,试思果无人欲,则天理将寄托于何所?无霸术,则王道何由得达?宋儒于体用,辄曰即体即用,实则重体而忽用。依此论之,则其尊王而斥霸,尊三代而鄙汉唐,盖不自知其误也。老子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世间真理之运用为相对的,非绝对的,此意可深长思。
据上所论,试观历代政治之隆替,及汉唐二代局面之开展,盖在其能否以王霸之道杂用。《通鉴》唐太宗贞观四年纪略云:“上之初即位也,尝与群臣语及教化。上曰:‘今承大乱之后,恐斯民未易化也。’魏徵对曰:‘不然,久安之民骄佚,骄佚则难教,经乱之民愁苦,愁苦则易化,譬犹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也。’上深然之。封德彝非之曰:‘三代以还,人渐浇讹,故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盖欲化而不能,岂能之而不欲耶?’。上卒从徵言。”此为李唐一代有关开国规模之言论,封德彝欲专用刑法律令以为治,而太宗终纳魏徵之言,顺天下之理而治之,以行王道,可谓能审去舍矣。史称,贞观元年关中大饥,斗米值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太宗勤而抚之,民虽东西就食,未尝磋怨。及贞观四年,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及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于是太宗谓长孙无忌曰:“贞观之初,上书者皆云:人主当独行权威,不可委之臣下。又云:宜震耀威武,征讨四夷。唯魏徵劝朕偃武修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朕用其言。今颉利成擒,其酋长并带刀宿卫,部落皆袭衣冠,徵之力也,但恨不使封德彝见之耳。”(同上引)
以上二条亦具见《贞观政要》。按:吴兢《贞观政要》一书,成于开元间,宋《中兴书目》称兢于太宗实录之外,采其与群臣问答之语,撰为此书,其所记太宗事迹,以《唐书》《通鉴》参考,虽有时颇见牴牾,然《唐书·本传》称其叙事简赅,号为良史,世谓今之董狐,晚节稍疏牾云。则兢之所录,未必尽为溢美,两宋诸儒如宋祁、孙甫、欧阳修、曾巩、司马光、范祖禹、吕祖谦、胡寅、叶适等,皆尝据此书所记太宗一代之良法善政有所论说,故《中兴书目》称“历代宝传,至今无阙”。则论唐初开国规模与夫李唐三百年间政治精神之体度不可不于此书求之。《贞观政要·政体篇》略云:“贞观二年,太宗问黄门侍郎王珪曰:‘近代君臣理国,多劣于前古,何也?’对曰:‘古之帝王为政,皆志尚清静,以百姓之心为心。近代则唯损百姓以适其欲,所任用大臣,复非经术之士。汉家宰相,无不精通一经,朝廷若有疑事,皆引经决定,由是人识礼教,理致太平。’太宗深然其言。自此百官中有学业优长,兼识政体者,多进其阶品,累加迁擢焉。”
依上所引二节论之(此类义例尚多,不必备举),贞观之治实以儒家为本而参以道、法之术,所谓王霸之政,此其所以能开三百年之基也。
房玄龄、杜如晦号为一代贤相,自后世观之,无迹可寻,论者比于汉之萧、曹。太宗亦尝谓治国与养病无异,病人觉愈,弥须将护,若有触犯,必至殒命。天下稍安,尤须竞慎(原书如此),若便骄逸,必至丧败(参阅《通鉴》贞观五年纪)。故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王弼注言“不扰也。躁则多害,静则全真,其国弥大,而其主弥静,然后乃能广得众心矣”。唐初君臣,盖亦深得于道、法之术欤?就用人行政言之,人主以任相为职,宰相以任人为职,是以劳于求贤而逸于得人。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杜如晦曰:“公为仆射,当助朕忧劳,广求耳目,求访贤哲。比闻公等听受辞讼,日有数百,此则读符牒不暇,安能助朕求贤哉?”因敕尚书省细碎之务皆付左右丞,惟冤滞大事当闻奏者关白仆射(《贞观政要·择官篇》)。此正汉代陈平、丙吉之相业。虽然,所谓宰相勿亲细务,特不可下行有司之事耳,非谓高处拱揖以自居,一切无所知或不当知也。
汉唐两代之盛世,无不注意于地方政治。自奏罢侯置守之后,郡太守即负一方之重任,其关系民生,至不轻也。汉治之隆,史家每甚称文景,其实无过于宣帝之世,拙稿《两汉政治制度论》中尝论之矣。宣帝尝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无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汉书·循吏传》)而太宗亦谓治民之本在刺史(唐之刺史实当汉之太守),故于屏风上录其姓名,坐卧常看,在官如有善事,亦具列于名下。然宣帝好以刑名绳下,当时固多循吏,而未免有酷吏。太宗英明仁恕,故当时多循吏,而无酷吏,此贞观之治所以异于神爵、五凤也。读初唐史料,但见太宗开国之际,荦荦为政之大端,实本于两汉规模,此论史者不可不知也。
大抵汉之政治风气在“面折廷争”,(《汉书·王陵传》:陈平谓陵曰:“于面折廷争,臣不如君;全社稷,安刘氏,君亦不如臣。师古曰:廷争,谓当朝廷而谏争。又《史记·周昌传》:高帝欲废太子,而周昌廷争之强。)唐则在求谏纳言。面折廷争,故臣下上书无忌讳,风气质直;求谏纳言,则其政治风度在含蓄容忍,有文质彬彬之雅量。唐之开国,魏徵始终以谏诤为己任,唐史以为前代争臣一人而已。考徵行事,隋大业末,初为纵横之说,见李密进十策,后为窦建德起居舍人。唐平群雄,为太子建成洗马。及太宗诛建成,始归太宗,擢拜谏议大夫,数引见卧内,访以政术。徵亦喜逢知己,参预朝政,深谋远算,多所弘益,史称其所谏前后二百余事。则魏徵之于太宗,非如房玄龄、杜如晦等从龙起义之臣可比,以一中途结合之人,交浅而言深,犹且为情理所难许,而况婴人主之逆鳞,触天威之忌讳哉。然则,虽以魏徵之忠,太宗之睿,而竟下能直言极谏,上能从谏如流,此中必有一客观之原因在。细绎《太宗本纪》、《魏徵本传》、《贞观政要》及盛唐、中唐史料所称述贞观之治,则知徵始终所以进谏太宗者,即隋之所以失天下之道也。隋失天下之道不一,而莫大于拒谏,因之太宗所以得天下之道不一,而莫大于纳谏。夫太宗之纳谏,岂其天性之本然哉,良由目睹隋炀帝之亡,惕惧勉强而行之耳。故魏徵奏言,贞观之初,天下未安,则能导人使谏;中年天下渐安,尚能悦人之谏;末年天下已安,则勉强从人之谏矣。加以唐初多闺门失礼之事,此殆朱子所指“太宗之心,吾恐其无一念不出于人欲也”(上引《朱子文集》卷一《与陈同甫书》)。
太宗之纳言求谏,其意在新天下之耳目,更褒贬前代忠奸,为新朝激扬之首务。贞观元年诏齐仆射崔季舒、黄门侍郎郭遵、尚书右丞封孝琰,以极言蒙难,褒叙其子孙,则不惟赠恤死者,且官其后人矣。史家以为贞观政治之本,实赖于此。唐代三百年之政治风尚,雍容宽大,亦肇基于此焉。唐制,中书、门下同三品官入内廷平章国计,必使谏官随入,预闻政事,当时谓之“入阁”,此风绵亘三百年,终唐之世未尝衰歇。《新唐书·魏謩传》略云:“文宗读《贞观政要》,思(魏)徵贤,诏访其后。(同州刺史杨)汝士荐(謩)为右拾遗,屡有献纳。帝谓宰相曰:‘太宗得徵参裨阙失,朕今得謩(謩为徵五世孙),又能极谏,朕不敢仰希贞观,庶几处无过之地。’教坊有工善为新声者,诏授扬州司马,议者颇言司马品高,郎官刺史迭处,不可以授贱工,帝意右之。宰相谕谏官勿复言,謩独固谏不可,降润州司马。荆南监军吕会琛纵傔卒辱江陵令,观察使韦长避不发,移内枢密使言状,謩劾长任察廉,知监军侵屈官司,不以上闻,私白近臣,乱法度,请明其罚。不报,俄为起居舍人。帝问:‘卿家书诏,颇有存者乎?’謩对:‘惟故笏在。’诏令上送,郑覃曰:‘在人不在物。’帝曰:‘覃不识朕意,此笏乃今甘棠。’帝因敕謩曰:‘事有不当,毋嫌论奏。’謩对:‘臣为谏臣,故得有所陈,今则记言动,不敢侵官。’帝曰:‘两省属皆可议朝廷事而毋辞也。’”
自魏徵而后,唐世宰相不仅上佐天子,总持庶政,亦皆以谏诤为己职。德宗时,李泌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帝数称舒王贤,泌揣帝有废立意,因曰:“陛下有嫡子以为疑,弟之子安敢自信于陛下乎?”帝曰:“卿违朕意,不顾家族耶?”泌曰:“臣衰老,位宰相,以谏而诛,分也。”帝悟,太子乃得安(《新唐书·李泌传》)。穆宗初即位,李渤拜考功员外郎,岁终当考校,渤自宰相而下升黜之,以宰相萧俛、段文昌不谏骊山之幸,陷君于过,请考中下(《新唐书·李渤传》)。宪宗时,李绛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尝盛暑对延英殿,帝汗浃衣,绛欲趋出,帝曰:“朕宫中所对,惟宦官女子,与卿讲天下事,乃其乐也。”绛有时或无诤论,帝辄诘所以然(《新唐书·李绛传》)。然则唐之君臣,无不以谏诤为宰相之责也。中唐之世,虽党争剧烈,纲纪渐弛,而初唐以来纳言求谏之流风余韵,犹不衰歇,即以武后之淫恶专杀,亦能纳谏知人,为后世所称美,若非深习于当时政治之风尚,夫岂能臻于此而勉保唐世之声威于不坠哉。虽然,谏官要尽如魏徵、褚遂良、玉珪之徒,则上不慑人君威严,下不承廷僚风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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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其言可听矣。苟徒有听谏之名,而不择忠直识治之士,则成攻讦比党之势,阴行其私,而人主不之觉,其弊有甚于不置。谏官者,故耳目之任,以得人为要,此亦贞观政治所以致于太平之盛也。
唐沿隋制,中央以三省为最重,尚书令、侍中、中书令为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即宰相之职。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矣。论唐代宰相之体制,则远不如汉代之尊崇,若以政治机构之谨严言,则似又有胜于汉者。汉之宰相各治其要,“遂万物之宜,使卿大夫各量得其任”(《汉书·王陵传》引陈平对文帝语,上文已引)。宰相既以选贤任能为职,故常居其逸,而天子至于无为。事自隋罢乡官之制,厉行中央集权,一命之士,皆自朝授,而人君所自治者盖勤,中央政府遂成庞大猥杂之局。唐既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已而又以他官参议,而称号不一,最后乃有“同品”、“平章”之名(参阅《唐书·宰相表序》)。同品者,谓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谓平章政事。贞观八年,李靖拜尚书右仆射,以足疾上表乞骸骨,优诏听其在第摄养,每三两日至中书门下平章政事(《旧唐书·李靖传》),故以后凡称“同平章事”者,皆宰相之任也。终唐之世,宰相无常职,亦无常员,或至数十人同时为之。《唐书·百官志》云:“自开元以后,常以〔宰相〕领他职,实欲重其事,而反轻宰相之体。故时方用兵,则为节度使;时崇儒学,则为大学士;时急财用,则为盐铁转运使。又其甚则为延资库使,至于国史、太清宫之类,其名颇多,皆不足取法。”杜如晦进位尚书右仆射,既摄吏部,又总监东宫兵马(《新唐书·本传》)。房玄龄进仆射,兼领学官,又行选部,参掌考功(同上《本传》)。姚崇“之为宰相,常兼兵部”(同上《本传》)。牛僧孺“前后作镇,皆佩相印”。(《唐文粹·神道碑》。按《新唐书·牛僧孺传》:德宗时授武昌节度史同平章事,后检校尚书左仆射同平章事,为淮南节度副大使。)刻之铭辞,书之史策,以为美谈。于是武臣而坐镇方面者谓之外相;翰林供奉,专掌内命,为天子之私人,谓之内相。凡充是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其选。然则岂有一定之统哉?其不足取法,宜乎自宋以来为学者所诟病也。夫太宗但能责房、杜日阅讼牒,不暇广访贤才为非宜,而不知宰相下兼他职,固已非体也。故论唐代宰相体制之尊崇,盖有逊于汉远矣。
凡论政治制度之得失,应先究其意义、性质与功能。就唐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唐书·宰相表》语)之职言,则其功能确有其胜汉代之处。唐因隋制,以中书、仆射、侍中为三省长官,以命宰相机衡之大位。虽为汉世宦官亵臣之称,特其名之不正者尔。其实在,其名虽异,固无害也。唐之宰相虽无常职,亦无常员,又以虽在下位,官未及而人可用者,皆可使参预朝政,或专典机要,然实权则仍归于三省。中书出令,门下审驳,尚书受成而颁之有司,其机构谨严,复富于牵制力,所以唐之三省六部,不单影响于后世之中央官制,即当时日本中央政府二官八省之组织,实亦昉于唐制,此治中古史者所习知者也。
汉唐声威文教,远播东西,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则“恢拓境宇,振大汉之天威”(班固《封燕然山铭》),一则“北擒颉利(突厥可汗),西灭高昌、焉耆,东破高丽、百济,威制夷狄,方策所未有也”(《唐书·外国传赞》)。此两代大一统帝国之形成,固有赖于开国之君明臣良及继体守文之主,然当时整个民族之力量,所贡献于国家者,尤深且巨。何以言之?观其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而可知也。汉承秦之后,为一

中国历史故事急的读后感

兵农合一之社会。(按:凡讨论文化问题,当就其发生之关系与大体而言,不多论其演变之迹。如汉初为兵农舍一,武帝以后间行募兵,此仅就其发生与大体而言。本篇所论,皆请以此意推之。)汉制,民年二十三(或作二十)即“傅之畴官”。(《汉书·高帝二年纪》注引《汉旧仪》语。师古曰:傅,著也,言著其名藉给公家徭役也。)服役于郡县,一月而更,谓之“卒”;复调至京师,服役一岁,谓之“正卒”;复屯边一岁,谓之“戍卒”。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故当时以为汉力役之征,“盖三十倍于古”(《汉书·贾山传》语,又《食货志》载董仲舒语)。至于人民对国家赋税之负担,名目繁多。武帝一代,恢拓疆字,征伐四夷,徭役课税,尤为苛重。今试列表以明之,藉省论述之烦。
两汉赋税名称简表

名 称

参 考

备 注

田租

《汉书·食货志》、《惠帝本纪》及师古引邓展说,《后汉书·光武纪》建武六年诏。其它散见于两《汉书》纪传者甚多,兹不备举。


稿税

《汉书·贡禹传》、孙校《汉官仪》。

刍稿为田租之副产,据《汉仪》观之,此税入于少府。

假税

《盐铁论·园池篇》、《汉书·武帝纪》元鼎二年诏、《宣帝纪》地节三年诏、《元帝纪》初元元年诏、《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诏、九年诏、十一年诏、十五年诏。

汉因秦法,平时国家专有山林池泽之利,即未开垦之地属于国家,人民可贷而耕营之,纳其税曰假税。

算赋

《汉书·高帝四年纪》,又《惠帝六年纪》、《贡禹传》、《贾捐之传》、《武帝纪》建元元年诏。

按:《高帝四年纪》注如淳引《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而《惠帝六年纪》注引《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惟贾人奴婢倍算。

口赋

《汉书·食货志》、《昭帝纪》元凤四年诏、《贡禹传》、《论衡·谢短篇》。

按:《昭帝元凤四年纪》注如淳曰:“《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蓁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则口赋为幼童之税也。

更赋

《汉书·食货志》、《昭帝纪》元凤四年诏。

《昭帝元凤四年纪》注如淳曰:有卒更、践更、过更。古者正卒无常,皆当人递为之,一月一更,是为卒更。贫者欲得顾更钱,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为践更。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为过更。

献赋

《汉书·高帝纪》十一年诏。

此为诸侯王及郡国之人口税,口出六十三钱以献于天子。

訾算

《汉书·景帝纪》后二年诏。

《本纪》注:服虔曰:訾万钱算百二十七。按:百二十七为百二十之误。汉制百二十钱为一算也,此盖类于今之财产税。

六畜算

《汉书·西域传赞》、《昭帝纪》元凤二年令、《翟方进传》。

《翟方进传》注张晏曰:马牛羊头数出税,算千输二百。

车船算

《汉书·武帝元光六年纪》、《食货志》。

《武帝元光六年纪》注:始税商贾,车船,令出算。

息租

《汉书·王子侯表》河间献王子旁光侯殷条、《食货志》。

旁光侯殷以武帝元鼎元年坐贷子钱不占,租取息过律。师古曰:以子钱出贷,律合收,租匿不占,取利息也。

海租

《汉书·食货志》。


海税

《汉书·平帝元始元年纪》师古注。

以上二种,皆为渔税,似同为一种税收,盖海丞与果丞同置。果丞主果实,则海丞当主海物,不当主海税也。

关税

《汉书·武帝太初四年纪》。

《纪》云:徙弘农都尉治武关,税出入者,以给官吏卒食。

军市租

《汉书·冯唐传》。

《传》云:魏尚(原书作魏尚书)为云中守,军市租尽以给士卒。

市租

《汉书·高五王传》、《何武传》。

汉时有市籍者皆须纳租。

缗钱算

《汉书·武帝元狩四年纪》。

《本纪》注:师古曰,谓有储积钱者,计其缗而税之,或二千而一算,或四千而一算。按:一算为百二十钱。

盐铁税

《汉书·食货志》。


榷酒酤

《汉书·武帝天汉三年纪》。

酒之专卖也。

由上表观之,两汉赋税无不以钱为单位,盖春秋以前少用金属货币,率用物纳税法,至汉则为金纳税法,此社会之进化。故汉代无布帛之征,惟章帝建初二年尚书张林上言,谷所以贵,由于钱贱,诏以布帛为租,以通天下之用。昭帝元凤二年六年皆尝两诏以菽粟当赋,恐谷贱伤农故也。
汉代政府之征用民力与人民对于政府负担,其繁重如此,王莽篡汉,遂借口称“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厥名三十税一,实十税五也”(《汉书·王莽传》中),然则,汉果只知重役其民而不爱其民乎?古今不爱民之政府亦必不为其民所爱,以甘言利口欺民之政府,其民亦终必不为其所欺。只知以义务责难人民,而不自知其义务所在及

中国历史故事集 主要内容

尽其义务于人民之政府,亦终必至于崩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此革命之所由起矣。汉自开国以来,匈奴即为汉民族之劲敌,举全国之力而争民族之生死存亡,此孟子所谓以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及东汉中叶以后,西羌之乱甚于匈奴,外戚宦官之祸日烈,内政不修,边无将才,每遇羌寇,则放弃州郡,内徙边民,羌遂得深入内地,举今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四川之地,皆为羌所蹂躏。自安帝永初以后十余年间,及顺帝永和以后十余年间,军旅之费三百二十余亿,国家财政因平羌之故,为之破产,故羌灭未几,而汉亦大乱,可知西汉之对匈奴与东汉之对西羌,同为严重之外患,而一则能恢拓疆宇,振大汉之天声于殊俗,一则空竭府库,一蹶而不能复振。故内政之强,即外敌之弱,内政之弱,即外敌之强也。大体言之,汉世国家直接给与人民之慰藉者,其方式甚多,如遇荒歉或朝廷重典,则“免田租一岁”,此史不绝书者也。天灾日食,则下诏罪己,或策免三公,而三公亦引己职,上书自动引退,此虽无补实际之虚文,但可见执政者之责任心与思危虚己之心。或水旱灾殃,则行假贷或急赈,或转运他处之粟于灾区,或减百官俸养,或发仓庾,或大量由灾区移民他处,或卖爵以入钱,或令民输粟于国家以除罪,以赡给贫民,或出帛以衣之,或广建住宅以居之。此例甚多,今各举其一以为证:
《汉书·武帝纪》:“元狩三年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举吏民能假贷贫民者以闻。”
又,《宣帝纪》:“本始四年正月诏,今岁不登,已遣使者赈贷困乏。”
又,《武帝纪》:“元鼎二年九月诏,今水潦移于江南,饥寒不活,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谕告所抵,无令重困。吏民有赈救饥民,免其厄者,具举以闻。”
又,《食货志》:(武帝元狩四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廉以赈贫,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尚不能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本纪》作七十二万五千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数岁贷与产业,使者分部护,冠盖相望,费以亿计。”
又,《宣帝纪》:“本始四年正月诏曰,今岁不登,已遣使者赈贷困乏,其令大官损膳省宰,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丞相以下至都宫令丞,上书入谷长安仓,助贷贫民,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
又,《贾山传》:“文帝出帛十余万匹以赈灾民。”
又,《平帝纪》:“元始二年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三公卿大夫吏民为百姓困乏献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赋贫民。(师古曰:计口而给其田宅。)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诣吏,以石豆受钱。天下民赀不满二万及被灾之郡不满十万,勿租税。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重赐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钱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罢安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又起五里于长安城中,宅二百区以居贫民。”
以上所举,,虽属一时之事,然当时国家用民之力至多,而眷顾人民之至意,固亦无所不至,盖事实也。此外如举贤观风,存问鳏寡,平反冤狱,矜恤老弱,复除徭役,皆为一代之要政。而置三老孝弟力田,所以劝导乡里,助成风化,中国始纯然成一农本国家,故汉代始终厉行重农抑商政策,开历代重农政策之先河,奠定了中国社会文化之基础,其影响之大可知矣。
《唐书·地理志》称:“举唐之盛时,开元天宝之际,东至安东,西至安西,南至日南,北至单于府,盖南北如汉之盛,东不及而西过之。”其实唐之版图,就安东都护府所属,已包括今朝鲜半岛与东三省,较汉代疆域并无不及之处,而安西都护府所属,则今新疆及中央亚细亚之地,皆在其范围,声威所及,可谓“三王以来,未有以过之。”(《唐书·北狄传》赞语)其所以造成此中国历史上之黄金时代者,整个民族之力也。
唐之盛世,其役使民力之法,世皆知为租庸调。唐之租庸调,即汉之赋税,其制起于南齐及后魏,而其存在则依托于均田制,实为受田之代价,故均田制崩坏,百姓不得口分世业之田,而租庸调之税制亦难维持。今略述其内容,再试论其得失。
唐制凡民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授田之制,丁男及中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百亩为顷),凡受田者,成丁之人每岁输粟二石,谓之租。丁随乡所出。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布加五分之一,绵三两,麻三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月加二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三十日者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水旱霜蝗耗十四者免其租,桑麻尽者,免其调,田耗十之六,免其调,耗七者诸役皆免。
以上略据《新唐书·食货志》所载,字句略有出入。则租庸调之制,为租出于田,庸出于身,调出于家,即陆贽所谓“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唐书·食货志》二),凡天下之丁男,春夏之季,耕口分田而纳租粟。秋冬之季服徭役,

中国历史上六大饭局的故事

妻妾女子采永业田之桑养蚕,织输庸调之绢絁。国家以租粟为重货,留于州县为地方财政之来源,庸调为轻货,转运京师为中央财政之来源,此唐代财政组织之大要。由此言之,汉之赋税以钱,而唐租庸调以粟与布帛,及德宗时杨炎为相,建两税法之议,始以钱为赋,虽其势有所必然,而当时反以为弊苦,故陆宣公上疏以为钱赋非古,请厘革之,仍复旧制。间尝思之,汉以钱为俸,故不得不以钱为赋,唐未尝不以钱为俸,而不以钱为赋,是以有任子纳课纳资之目,有令史捉钱之弊,此何故欤?而汉既为金纳税法,唐反为物纳税法,社会经济之演进岂退化欤?今试据唐史所记各项史料参伍比较而释之。
(一)自隋末之乱,私铸钱盛行,钱愈轻贱。唐平天下,高祖武德四年始铸开元通宝,于是一切盗铸私钱者论死,并没其家属,至玄宗开元中天下铸钱仅七十余炉,故唐初数十百年间,钱由国家专铸,则钱少,而“农人所有唯布帛,用布帛处多,用钱处少”(《唐书·食货志》二语)。(二)“关中蚕桑少”(同书《食货志》一语),绢丝之属,皆由东南转运至关中。天宝元年韦坚为水陆转运使,奏请于长安城东浐水之下架苑墙,东面建望春楼,楼下穿广运潭,有小底船二三百只,皆署以牌示,如南海郡船则专运玳瑁真珠象牙沉香,豫章船,则运名瓷酒器茶档茶碗,丹阳船,运绫罗纱缎,会稽船运吴绫绛纱。而《隋书·百官志》载:太府寺属左右藏,有泾州丝局,雍州丝局、定州紬绫局。《唐书·百官志》:左藏署掌钱帛杂彩,天下赋调。又据《唐书·食货志》一:天宝三载,天下岁入之物,租钱二百余万缗,粟千九百八十余万斛,庸调绢七百四十万匹,绵百八十余万屯,布千三百三十五万端。然则,当时国家岁入大量之庸调绢丝,果何所用乎?盖隋唐时代赏赐物多用绢帛,北周武帝以突厥木杆可汗之女阿史那氏为后,岁给突厥缯絮锦彩十万匹,周既得突厥之助,遂灭齐。隋文帝于平陈凯旋,因行庆赏,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达于南郭,以次颁给,所费三百余万段。唐时春冬公服,布绢絁紬绵,亦由朝廷颁给,但此犹非其主要之用途。中国绢帛,自汉以来皆为对外之重要输出,其贸易且远及于欧洲,挽近新疆发现之汉代文物中有任城、亢父(均在今山东,汉属东平国)制造之残绢,其上记康居文之匹数,康居人之贸易,当时遍及于中亚及东亚,故康居语为当时之国际贸易语。至隋唐之际,东西商业更为发达,唐太府寺卿掌财货、廪藏、贸易,总京师四市,左右藏,常平七署,庸调绢帛之藏,即属左藏署。唐时京师四市中之西市,为胡商麋集之所,则太府卿实掌国际贸易之事。隋以后有互市使、互市监(据《隋书·百官志》下,属鸿胪寺)裴矩尝住张掖,监诸商胡互市。唐以后互市之地益多,开元间突厥款塞,玄宗厚抚之,许朔方军,西受降城为互市,以金帛市马于河东、朔方、陇右牧之。德宗元和十一年,命中使以绢二万市马河曲(《唐书·兵志》)。汉唐间对西北塞外民族之斗争,全仗骑射,故不惜以倾国之物力财力经营马政。
中国之绢丝贸易,汉唐时代为亚洲之重要商业,其商道有二,其一最古,为出康居之一道,其一为通印度诸港之海道,而以婆卢羯泚(今Cambay湾中narboda河口之印度海港Broach)为主要港口,当时之顾客,多为罗马人与波斯人,而居间贩卖者,乃中亚之游牧与印度洋之舟航,因此罗马人欲解除居间贩卖之弊。当查士丁尼在位之时,曾谋与印度诸港直接通市易,而不经由波斯,波斯亦欲完全垄断印度诸港之海上丝利,乃一面阻止印度人为罗马人之居间贩卖人,一面妨碍陆地运丝民族之贸迁。当时在西亚贩绢丝者,以康居人为众,当第六世纪下半叶,南北朝最后数十年间,突厥既灭嚈哒,势力最盛之时,康居亦由嚈哒之治下移属于突厥,而求突厥可汗室点密助其请波斯王许其在波斯管领诸国之中经营丝业,可汗许之,而波斯王不从,竟毒杀突厥可汗之使者,由是突厥与波斯遂修怨焉(参阅沙畹氏《西突厥史料》冯译本220-221页)。则中国绢丝之贸易,且一度引起西域诸国之战争,其重要可知。
上文因论唐代之租庸调制,而推测庸调绢丝之主要用途,复限于本文之体例,不能详尽,然已可知其关系,唐代声威文教之巨矣。
孟子曰:有粟米之征,有布帛之征,有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而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此三者即唐之所谓租庸调也。租以粟,调以布帛,庸以役,岂非所谓用其三者乎。而唐以为良法,且称盛治,何哉?盖唐虽三用之,而其实不及其一。唐制,田以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之收,平岁出米五十余斛。(《唐书·食货志》:“田以肥瘠高下丰耗为率,一顷出米五十余斛。”)五十余斛之米约当粟百二十石,而租粟止于二石,是百二十分之二也。而为庸为调,又视田之登歉为之蠲免。然则,唐之所取于民者,固不为重。唐人称租庸调之便,如陆贽详于奏议,杜甫白居易形容于诗歌。故汉唐之所取于民者,不在田租之轻,而在力役之重,所谓役者,征戍是也。唐制,岁役不过二十日,不役,则日为绢三尺。此正如汉之更赋,不仅为国家财政收入之增加,反以财政收入之故,而减少力役之征发,似亦不为不便。然而,唐睿宗为左右龙武军,是时良家子避征戍者,皆纳资以隶军。则其苦于征役,岂二十日之役或一匹半之绢,足以较其利害者哉,则唐之征戍役诚为重矣,杜诗《兵车行》云:“去时里正与里头,归来头白还戍边,”盖没齿于边戍而后已。自居易《新丰折臂翁》:“无何天宝大征兵,户有三丁点一丁,点得驱将何处去?五月万里云南行”。“是时翁年二十三,兵部牒中有名字,夜深不敢使人知,偷将大石捶折臂,张弓簸旗俱不堪,从兹始免征云南。”则又可知当时逃避征戍役之惨苦。以当时及后世称租庸调制之优良,而何以竟有此现象?此则随人口之发达与免役者之激增,因而至开元天宝之际,大有影响于租庸调制,甚至府兵制之变迁也。租庸调制规定五种人免课役:一、品官亲属。二、士人及节孝。三、持有告身(为官之身份证)者。四、付度牒为僧者。五、老弱废疾部曲奴婢及视九品以上宫不课。此五项免役之规定,以三、四两种人为最多,因此“不课户”及“不课口”占户口中之大半。据《通典·食货门》载,天宝十四载之情形,表之如下:

户口总数

不应课役者

应课役者

不应课百分数

应课百分数

8 914 790(户)

3 565 501

5 349 280

39

61

52 919 309(口)

44 700 988

8 208 321

84

16

据上表,以户数言之,不课者占百分之三十九,课者占六十一,以口数言之,不课者竟占百分之八十四,课者仅十六,可知免役者人之多矣。且能得告身及度牒者,多属富户,则所有课役不得不加之于贫户,所以天宝以后,租庸调之制不能不变为两税法,而府兵制亦不能不变为彍骑,即由征兵而变为招募矣。
汉唐间凡课取赋役于人民之事,必以丁口计,是以户籍制度最关重要,实为当时国家治平之要政。近世列强所以能政清事理者,无不以户籍制度之实施,为首要之图。故凡户籍制度严明之世,乃为治世,盖国家大政之计划与施行,必基于此而后始能收其实效。小之,人口之增减,亦可以占为政之绩。《汉书·昭帝纪》赞云::“孝昭承奢侈余弊,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霍光知时务之要,轻儒薄赋,与民休息,至元昭元凤之间,匈奴和亲。百姓充实。”此盖知户口之实虚而定国策者也。又,《黄霸传》:“为颖川守,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赵信臣传》:“为河南守,百姓归之,户口增倍。”此以户口之增减而知其政绩者也。隋唐之际,承大乱之后,机巧奸伪,避役惰游者十六七,或诈老诈小,规免租赋,故隋世最严于户籍令,《隋书·裴蕴传》云:“条奏皆令貌阅(言须当按阅其人之面貌),若一人不实,则官司解职,乡正里长,皆远流配。又许民相告,若纠得一丁者,令被纠之家,代输赋役。”是岁大业五年也。
贞观中,太宗锐意于治“官吏考课,以鳏寡少者进考,如增户法,失劝导者,以减户论配。”(《唐书·食货志》一语)至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口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而租庸调之法,本以人丁为本,至此,遂不能不败坏矣。
以上论汉唐之盛,实整个民族之力有以致之,而引领倡导之责,则在少数之明君贤辅,用能光耀史册,百代之后,犹令人想见其风徽。以下略论文化思想之部。
世界各民族有单独发生之文化,而无单独发展之文化,近世学者或以为中国文化在汉以前为单独发展者,其实不然。先秦时代,中国与印度及中亚必已有交通,如《庄子·逍遥游》所称之齐谐,孟子所称之齐东野语,及当时方士并多燕齐之人,则知今山东半岛一带,古代之所以多奇异之说者,盖其地为东西海上交通之终点也。陆路交通,如《穆天子传》、《山海经》诸书所记,虽出于想像或传说,似亦非全凭虚构,惟先秦以前,书阙有间,虽“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故史家存而不论耳。汉以后则有官书正史之记载,皆取材于曾经身历其地者之目见耳闻,如《史记》大宛、西南夷等传所记,自出于当时之官书档案,一部分系据张骞所述,汉书西域传则为班勇所述也。
但汉时与西域之关系,以武力之接触与商业之往来为多。匈奴虽是游牧部族,实一横跨亚欧二洲之世界帝国,如汉铜器之狩猎纹及绿松石之嵌镶等,皆曾受西方强烈之影响,此近年考古学家所研讨者。自张骞通西域后,西方文物如葡萄、石榴、红蓝、胡瓜、首蓿、胡荽、胡桃、胡麻等植物,皆相继东传。汉武帝时太初历,近人有谓系出自希腊历法,虽不足尽信,然当时东西文物之交往,必有可观。至于文化思想之接触殆甚少,佛教之传入中国,世皆以为始于汉明帝之时,而汉人之于佛教,实以方术道教等夷视之,佛教义理与中国文化思想之关系,当起于魏晋之间。自此而后,东西文化之交通,始渐频繁,经六朝三四百年间,至唐而极盛。按:古代葱岭以西文化有四:一为非洲北部尼罗河流域之埃及文化,二为亚洲西部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之美索波达米亚文化,三为亚洲中部阿母河与西尔河流域之伊兰文化,四为亚洲南部恒河与印度河流域之印度文化。此四种文化经亚历山大东征之后,相激相荡,融合错综。藉商业与宗教之发展,遂越葱岭而东渐至于中土,唐代声教昌明,西域文化之流入,亦渐由器物用具而及于精神思想矣。
隋唐文化之特色,不仅在集南北地方文化之大成,而唐代尤有更新之处,溶冶西方各地之外国文化为一炉,而摄取消化之,参以本国固有之成分,故唐代文化,实一种含有世界性之国际文化,盖唐之声威远播东西,四方仰慕上国衣冠,梯山航海而来之外国人甚多,其麇集之地,北则敦煌、凉州、长安、洛阳、营州,长江流域有扬州、洪州(南昌),汉江流域之泉州、明州(宁波),为阿拉伯、波斯商船聚泊之地。长安虽为一代首都,而其实已成当时世界第一大都会,不仅有各国侨民,世界之奇珍异宝,咸荟萃于此。东方日本、新罗、百济、高句丽,亦常遣派贡使、留学生及求法僧入朝巡礼。北方突厥、回纥、奚契丹,其可汗与部众遍布于两京。西方天山南北路之高昌、焉耆、龟兹、疏勒、于阗诸国之使节、画人、乐工往来长安者,相望于道。葱岭以西昭武九姓诸国,及波斯、阿拉伯、叙利亚之商贾、教徒,南方印度,马来半岛、交趾、南海之佛僧、贾人,昆仑奴等,皆集中于长安,至玄宗开元天宝之际,长安宛如一世界人种展览会,蔚然大观,西域使节随员之留滞长安者,竟有四千余人之多,其他可想而知;因此:西域诸国人所到之处,其本国文化之传播,亦自然蔓演于中土,尤以两京为甚,而唐朝又最善于容纳摄取各种文化,文武大宫皆有西域人之登庸,则西域文物之盛行,固不待论也。
西域文化中影响于唐人社会生活最深切者为伊兰文化,即波斯、阿拉伯之文化,举凡宗教、绘画、雕塑、建筑、工艺、音乐、舞蹈、游戏,以至于衣食住,无不有伊兰文化之色彩。间尝考之,不同文化之民族间,惟宗教之传播为最难,如祆教、摩尼教、景教之传入,唐朝皆能优容之,且为之设官——祅教官在隋曰萨甫或萨保,唐曰萨宝,任人奉信,不加禁止。此种恢宏之政治度量,与富于生长力之文化性能,古今实罕与伦比,因知历史上凡能善自容纳吸收外来文化之时代,必为昌盛之时代,李唐是也,日本之明治维新是也。凡能善自容纳吸收外来文化之国家,必为昌盛之国家,今日之美国是也。凡妄自尊大,排斥或固拒外来文化之时代,必为衰微之时代,赵宋诸儒之言论与十九世纪中叶以后之满清政府是也。凡妄自尊大,排斥或固拒外来文化之国家,必为覆败之国家,今日法西斯德国、日本之民族文化优越感是也。盖外来文化之容纳与吸收,正所以培养民族文化之生长力,非所谓媚外或盲从,自有其立国之本在。自魏晋南北朝以来,佛教盛行,唐初自贞观至于永徽,纂修五经正义,为唐代之一大事业,其用意即在使儒学之固定化,不为外力所倾轧。开元间敕修大唐六典,则在使制度之固定化。然大一统时代之思想,务在整齐划一,缺乏生气,故唐代思想界终不及佛教之龙象辈出也。
由上所论言之,在大一统时代之政治下,凡国家之对外政策,对内征发,必须举国一致奉行之,始能生伟大之力量。韩非子曰:“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此法治精神之极政,汉唐人民所以能牺牲小我之私利,而完成国家民族之大我,其精神光前裕后,炳耀史册,岂偶然哉!罗马帝国大一统之时代,拉丁成语有云:certainty unite,in doubt lib-erate,in things respect。意谓在决定之事项下,全体一致,在不决定之事项下,任人自由,在件件事上互相敬重。执此语以论汉唐尤其唐代之文化,最为适当,汉唐开国之际,均曾遭遇强大之劲敌,汉之于匈奴,唐之于突厥,皆曾经多年激烈之战斗而后展开一大局面,举国在此一决定之事项下,并力以御外侮,而在外来文化生活与宗教信仰方面,则任人自由,读唐人诗文及敦煌壁画中所表现之世态,知其社会风俗,盖彬彬多礼者也。
西域诸国本以骑射为生,西方文化又富于一种动态美,故唐代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中亦最为生动活泼,唐人上自帝王下至平民,无论男女,皆好伊兰风之游戏、舞蹈、音乐、服饰,是以身心健美,正东坡诗所谓“端庄杂流丽,刚健含阿娜”,今存唐画与塑像,尤可见之。文武合一,刚柔相兼,此唐代社会之特色。要之,身心健全之民族,最多诗意,故此时代整个为诗的时代,唐诗之所以辉映千古,亦因其时代之生活为诗的生活,缺乏诗的生活之民族,必有没落之日,无诗之生活而为诗,不足以称诗,雕虫篆刻乃生活之虚伪者所为,此唐之所以异于后世也。唐之士大夫,其豪情逸致,盖合英雄、名士而为一。“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此中有赞赏异文化之情调,有百战英雄之勇决,有名士风流之襟怀。有死生双遣之磊落,有留连光景之徘徊,所以者何?即因诗人具有其时代之真生活,而后发而为诗,然世皆知其为一代之名作,童而习之,而不知故也。
大抵诗的生活,多少富于浪漫性,人生必具有适当之浪漫,心有憧憬,始不至过于枯燥严肃,乏生人之趣,墨学苦行,使人忧,使人悲,终成绝学。吾国今日之抗战,盖知其不可而为之,其间亦多少有浪漫性存在。汉武帝挞伐匈奴,曰:“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昔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汉书·匈奴传》上)唐太宗之征突厥,耻“先帝诡而臣之”,(《唐书·突厥传》)为诗曰:“雪耻酬百王,除凶报千古”。(《赐岑文本诗》)此等气概皆多少带浪漫情绪。玄奘跋涉西域,杖锡印度,十七年备尝险阻艰难,大无畏之精神,卓越千古,为后世诗歌小说所咏叹不置。其他大唐求法高僧,身经万死于真理之探求者,前后接踵不绝,若非富于一种伟大之诗意,何能甘心而不辞。杜少陵,号为有醇醇儒者之风,而当其与李白、高适春歌丛台,秋猎青丘,“放荡齐赵间,袭马颇清狂”,(壮游)少陵犹如此,他之诗人可想而知。唐人又好酒,酒名之多,无过唐代,自来诗酒相连,酒可激动浪漫之情绪,少陵酒债寻常随处有,李白斗酒诗百篇。大约能饮酒之民族,其体力必健强,性情坦率,所谓“嗜酒见天真”。浪漫情绪之可爱,即在其内心有真实之生活,真实之情感,不计利害,不屑打算。然当其感情冲动,理智不复能克制之时,则易流而为任诞狂放耳。今兹所论,非歌颂浪漫,提倡饮酒之意,不过叙述其所见而略解释之云尔。
唐诗风华绰约,声情并茂,尤以征戍边情之诗,最能表现其时代之美,拙稿别有《论唐代边塞诗》一文以述之。若夫直探性灵,齐一物我,则余尝爱唐人诗云:“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想见天寒岁暮,风凄木落,羁旅之愁,如身履之。至其曰:“野塘春水慢,花坞夕阳迟”,则风酣日煦,万物骀荡,天人相与融怡,读之便觉兴然感发。谓此四句可以坐变寒暑,诗之为用,犹画工小笔尔,以知文章与造化争巧可也。
草此文章,有不能己于言者。历史之事实,时代愈近愈见其滓秽丛集,丑恶万端,不可向迩,而史事之是非善恶,亦难遽明,盖“不见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时代较远,其轮廓迹较清晰,史家遂易于发现其时代美。历史学之能事,固在其求史事演变之因果关系,然而发现其时代美,知史事之真善美之所在,亦未始非史家之责。王荆公诗云:“糟粕所传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则又非言语所能尽矣。自古文化之素养愈深,现实之痛苦愈甚,此所以具大悲之愿者,侧身天地更怀古也。能具有服从真善美之心,则无论为个人或国家民族,方有向上发展之望。大凡一身心健全之民族,必富于宗教性,汉人之于天人相与之儒教,唐人之于佛道,皆具有普遍之宗教信仰,宗教心即服从真理之性格,今日中国民族所最缺乏者为服从真理之性格,《书》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资料来源:原载《读书通讯》1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0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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