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前:三論荊子鼎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黃錦前:三論荊子鼎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黃錦前:三論荊子鼎
三論荊子鼎
黃錦前
河南大學出土文獻研究中心
2011年上半年,湖北省 隨州市淅河鎮蔣寨村葉家山西周早期曾侯家族墓地M2出土的一件荊子鼎[1],其銘文雖極簡短,但內容卻與傳 1948年河南洛陽出土的保 尊、保卣等器關繫密切,蘊含著豐富的歷史信息,因而有特殊的歷史意義,遂引起學界的極大關注。
荊子鼎銘文公佈後,我們曾撰成小文,據有關字形和辭例,認爲銘文中的“
黃錦前:三論荊子鼎
”實即“荊”字,“荆子”即“楚子”,並就 相關問題進行了初步探討[2] 。又撰拙文對銘文中“荊子麗”的“麗”進行補充討論,在李天虹老師“麗”當讀 作“邐”說法的基礎上[3] ,嘗試將其讀作“蒞”或“位”,訓作臨[4] 。而非如有學者所理解的“荊子麗”即《史記·楚世家》中的楚王熊麗[5]。這裏主要再就銘文中的“荊子”即 器主的身份試作補充論證,以就正於方家及同好。
爲了討論的方便,先按照我們的理解,將荊子鼎銘文隸釋於下:
丁巳,王大祐。戊午,荊 [6] 子蔑曆,敞白牡一;己未,王賞多邦伯,荊子麗,賞鬯卣、貝二朋 。用作文母乙尊彝。
諸家多已指出,該鼎銘文所錄,內容與保尊、保卣等器關繫密切[7]。現將保尊[8]、保卣[9] 二器銘文(二者銘文相同)錄釋如下:
乙卯,王令保及殷東國五侯,誕貺六品 ,蔑曆于保,錫賓,用作文父癸宗寶尊彝。遘于四方會,王大祀祐于周,在二月既望。 西周早期(成王世)
李學勤等先生皆已指出,該鼎係成王時物[10],與保尊、保卣所記載的祭祀典禮有關[11]。隨後,李學勤先生 又進一步指出,鼎銘反映的是周成王時期岐陽會盟的情況[12](以下簡稱“李文”)。他論證說:
保卣、保尊與斗子鼎記載的,是成王時歷史上的一件大事。卣、尊銘 說“四方會”,可參照《尚書·康誥》所說“四方民大和會”,是指已屬周王統治的四方諸侯的大聚會,對成王朝見,這件事實際見於傳世文獻。
《左傳》昭公四年:“六月丙午,楚子(楚靈王)合諸侯于申,椒舉 言于楚子曰:‘……霸之濟否,在此會也。夏啟有鈞台之享,商湯有景亳之命,周武有孟津之誓,成有岐陽之蒐,康有酆宮之朝,穆有塗山之會,齊桓有召陵之師 ,晉文有踐土之盟……’”杜預注云:“周成王歸自奄,大蒐於岐山之陽。岐山在扶風美陽縣西北。”傳文所說成王岐山之蒐,實際是諸侯的會盟。杜注鑿定其時 在自伐奄回歸之時,是根據《尚書·多方》的序推想的,不一定可信,但對岐陽地理位置的說明是準確的。
《國語·晉語八》:“昔成王盟諸侯於岐陽,楚爲荊蠻,置茅蕝,設 望表,與鮮牟守燎,故不與盟。”前人認爲也是講“岐山之陽”的這次會盟。
《詩·閟宮》說太王“居岐之陽”,《皇矣》也講文王“居岐之陽” ,“岐陽”就是我們熟悉的周原遺址所在,周初封周公爲采邑的“周”。保卣、保尊云“四方會,王大祀祓于周”,這個“周”不是宗周(鎬京),也不是成周( 洛邑),而是岐陽的周。周原遺址出土的西周卜甲、西周陶文,常標記爲“周”。因此,保卣、保尊和斗子鼎所載,正是成王岐陽會盟諸侯的史跡。
《左傳》稱岐陽此次會盟爲“蒐”,“蒐”是春季的田獵活動,詳見 《周禮·大司馬》等書,據稱當以仲春舉行。保卣等銘文雖未明說到有“蒐”,但所記“二月”恰好是仲春之月,這恐怕也不是偶合。
李文的分
动画版中国历史故事
析,我們認爲是有道理的。
另外,該鼎之時代,還可以從器物形制、紋飾等方面加以說明。李文已指出,該鼎系分襠的柱足鼎,可歸於王世 民等先生《西周青銅器分期斷代研究》鼎的III型I式。他說:
保卣、保尊從形制、紋飾看,在西周同類器中最爲古樸,《西周青銅 器分期斷代研究》定之爲成王時物,是完全正確的。斗子鼎的形制、花紋也頗有特色,與之最接近的是燕侯旨分襠鼎,其銘文云“燕侯旨初見事于宗周”,是第二 代燕侯即位不久時所作,估計在成康之際,而器上的饕餮紋是分解的,兩側有橫出的羽毛形,也見於成王時較早的康侯封方鼎,所以把斗子鼎排在保卣、保尊同時 ,是沒有問題的。
在前述小文中,我們亦曾指出:
鼎出自曾侯墓,年代最起碼不晚於該墓 ,亦當在西周初。鼎銘自言“荊子”,則知楚國初始實從鄉人俗語自稱“荊”。而年代在其前後的周原甲骨,H11:83片云“今秋楚子來告”;H11:14云“楚伯乞今秋來即于王”。王宇信先生根據對周原甲骨所見“王 ”字字形的型式分析,將H11:14片的年代定在成王期,可作參考[13] 。而H11:83片,辭稱“楚子”,其年代顯然在H11:14片之前。荊子鼎銘自稱“荊子”,其年代顯然不會在成王之後。從鼎銘記時風格 及祭祀用“白牡”,又云“王賞多邦伯”類字眼處還可見殷人遺風,因此,荊子鼎的年代應定在由殷入周後不久[14]。
另外,從該鼎銘文的某些文字如“戊午”、“鬯”等的寫法以及整篇銘文的佈局及書風來看,將其時代定在成王 之時也是合適的。
總之,從荊子鼎銘文內容、文字寫法與風格以及器物的形制、紋飾等多方面情況綜合來看,將其時 代定在成王之時應該是比較合適的。
周成王生活的時代,過去學者根據有關文獻記載,推定在公元前1055年至公元前1021年,夏商周斷代工程將周成 王在位時間定爲公元1042年至公元1021年[15] 。與之年代相當的諸位楚之先王,祗有熊繹的生活年代與之相近。熊繹 是成、康時人,其活動的時間,在公元前1042年至公元前1006年。因此,從年代方面考慮,銘文所錄的這位“荊子”, 很可能就是熊繹。
包山簡第246號 簡曰:“與禱荊王,自酓鹿[16] 以就武王,五牛、五豕。[17]”何琳儀老師指出,“荊王”即楚王;“鹿”讀 “麗”,“酓鹿”即“酓麗”[18]。進而他又指出,其人即《史記·楚世家》之楚王“熊麗”[19] 。簡文稱熊麗爲“荊王”,與荊子鼎自稱“荊子”、文獻稱“楚子熊繹”(《史記·楚世家》、《三代 世表》)、“楚子繹”(《漢書·古今人表》)等正可相對照。
關於楚王熊繹,《史記·楚世家》記曰:
周文王之時,季連之苗裔曰鬻熊。鬻熊 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熊麗。熊麗生熊狂,熊狂生
熊繹。
熊繹當周成王之時,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封
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姓 羋氏,居丹陽。楚子
熊繹與魯公伯禽、衛康叔子牟、晉侯燮、齊太公子呂伋俱事成王。
……
十一年,伐徐以恐吳。靈王次於乾豀以 待之。王曰:“齊、晉、魯、衛,其封皆受寶器,我獨不。今吾使使周求鼎以爲分,其予我乎?”析父對曰:“其予君王哉!昔我先王
熊繹,辟在荊山,蓽 露藍蔞,以處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王事。齊,王舅也;晉及魯、衛,王母弟也:楚是以無分,而彼皆有。周今與四國服事君王,將 惟命是從,豈敢愛鼎?”
類似的記載又見於更早的《左傳》,昭公十二年楚右尹子革說:
右尹子革夕,王見之,去冠、被,舍鞭 ,與之語曰:“昔我先王熊繹,與呂伋、王孫牟、燮父、禽父並事康王,四國皆有分,我獨無有。今吾使人於周,求鼎以爲分,王其與
李靖的故事_中国历史网
我乎?”對曰:“與君王哉 !昔我先王熊繹,辟在荊山,篳路藍縷,以處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齊,王舅也;晉及魯、衛,王母弟也。楚是以無分,而 彼皆有。今周與四國服事君王,將唯命是從,豈其愛鼎?”
杜預注:熊繹,“楚始封君。”
新近公佈的《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所收《楚居》一篇,亦有關於熊繹的簡略記錄,如其第4-5號簡曰:
至熊繹與[20]屈紃,使鄀嗌卜,徙於夷屯,爲楩室。室既成,無以內之,乃竊鄀人之犝以祭。懼其主,夜而纳尸,抵今曰
黃錦前:三論荊子鼎
,
黃錦前:三論荊子鼎
必夜。 [21]
由以上相關記載可知,周成王之時,舉用文王、武王功臣的後裔,於是熊繹受封爲楚君,受賜“子男”之田。熊繹曾與周公旦之子魯公伯禽、 衛國第二代君主衛康伯、晉國第二代君主晉侯燮及齊國第二代君主齊丁公共事成王、康王。康王分齊、晉、魯、衛四位諸侯以寶器,而同事康王的熊繹卻無分。及 至公元前530年,楚靈王提及此事時仍耿耿於懷。
前引李文已提到,《國語·晉語八》曰:
昔成王盟諸侯于岐陽,楚爲荊蠻,置茅蕝,設望表,與鮮牟守燎,故 不與盟。
云熊繹曾參加成王時岐陽之會(今陝西岐山縣東北),“置茅蕝”,並與鮮卑族酋長一起“守燎”。這與荊子鼎銘文所記“己未,王賞多邦伯 ,荊子麗,賞鬯卣、貝二朋”的有關情況是相合的。且如李文所言,保卣等銘文所記“二月”是仲春之月,與《左傳》稱岐陽會盟爲“蒐”,即仲春舉行的田獵活 動在時間上也正相符。
因此,綜合以上的有關分析,我們認爲,鼎銘的“荊子”,應即見於《左傳》、《史記·楚世家》等的“熊繹” ,亦即楚王熊繹。
順便再對前述拙文《再論荊子鼎》中關於“麗”或“邐”字的理解作些補充說明。
前引《國語·晉語八》云熊繹在岐陽之會上曾任“置茅蕝”事。“茅蕝”,古擯相 者習朝會之儀,束茅而列,以表位次。上引《國語·晉語八》韋昭注:“蕝,謂束茅而立之,所以縮酒。”王引之《經義述聞·國語 下》:“《晉语八》‘置茅蕝,設望表’韋注:‘蕝謂束茅而立之,所以縮酒。’案:會盟無縮酒之文,韋注非也,當以賈説爲長。竊謂置茅蕝者, 未盟之先,擯相者習儀也。習儀則必爲位,故以茅蕝表之。”“擯相”,即導引賓客,執贊禮儀。《周禮·秋官·司儀》:“掌九儀之賓客擯相之禮,以詔儀容辭 令揖讓之節。”鄭玄注:“出接賓曰擯,入贊禮曰相。”“習儀”,謂演習禮儀。《左傳》昭公五年:“爲國君,難將及身,不恤其所。禮之本末將於此乎在,而 屑屑焉習儀以亟。言善於
中国历史上奢靡之风故事
禮,不亦遠乎?”
因此,從以上分析來看,若王說不誤,則沈培老師認爲荊子鼎等銘文中的“麗”或“邐”都應該讀 爲“贊”的意見就很有啟發性[22] 。疑銘文中的“麗”或“邐”都應讀爲“纂 ”。《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叔孫通)遂與所徵三十人西,及上左右爲學者與其弟子百餘人爲 緜蕞野外。”裴駰《集解》云:
曰:“表位標準。音子外反。”駰案:如淳曰“置設綿索,習肄處。 蕞謂以茅翦樹地纂位。《春秋》傳曰‘置茅蕝’也”。
司馬貞《索隱》曰:
徐音子外反。如淳云“翦茅樹地,纂位 尊卑之次”。蘇林音“纂”。韋昭云“引繩綿,立表蕞。音茲會反”。按:賈逵云“束茅以表位蕝”。又纂文云“蕝,今之‘纂’字。包愷音即悅反。又音纂”。
若韋注不誤,則我們可能又要重新考慮前述小文中所提到的徐在國先生將乙亥鼎(引案:即尹光鼎)的“邐”讀作 “釃”[23] ,黃鳳春等先生將荊子鼎的“麗”、尹光鼎和聽簋的“邐”讀爲“釃”,認爲即器主在宴饗過程中充當釃酒的角色[24]等看法了。楚地產茅,故《 左傳》僖公四年記齊桓伐楚責以“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周以楚地產茅而以熊繹任此勞,或爲可能。
所以,關於諸銘的“麗”或“邐”究竟應該如何去理解,恐怕還需要作進一步深入的思考。
[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葉家山西周墓地發掘簡報》,《文物》2011年第11期 ,第17頁圖二一。
[2] 涂白奎、黃錦前:《隨州葉家山M2所出荆子鼎銘文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2011年11月4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6
趣味中国历史绘本故事推荐
96;涂白奎、黃錦前:《試論荊子鼎國別》,待刊。
[3] 參見《湖北隨州葉家山西周墓地筆談》,《文物》2011年第11期,第76頁。
[4] 參見拙文:《再論荊子鼎》,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2年2月28日,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789。
[5] 陳小三:《新出荊子鼎與武王克殷的年代——兼論周武王時期的標準青銅器群》,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網站,2012年1月18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776。
[6] 關於“荊”字的釋讀,參見涂白奎、黃錦前:《隨州葉家山M2所出荆子鼎銘文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 中心網站,2011年11月4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696;涂白奎、黃錦前:《試論荊子鼎國別》,待刊。
[7] 如李學勤、王占奎、李天虹等先生,參見《湖北隨州葉家山西周墓地筆談》,《文物》2011年第11期,第 64-65、72-73、76-77頁。
[8] 集成11.6003。
[9] 集成10.5415。
[10]如李學勤、李天虹等先生及我們,參見《湖北隨州葉家山西周墓地筆談》,《文物》2011年第11期, 第64-65、76-77頁;涂白奎、黃錦前:《試論荊子鼎國別》,待刊。
[11]如李學勤、李天虹等先生,參見《湖北隨州葉家山西周墓地筆談》,《文物》2011年第11期,第 64-65、76-77頁。其中李學勤先生云,斗子鼎(即我們所說的“荊子鼎”)銘所記應與《殷周金文集成》5415保卣、 6547保尊銘文是同一史事。
[12]李學勤:《斗子鼎與成王岐陽之盟》,《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年第1期。
[13]王宇信:《中國甲骨學》,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第480頁。
[14]涂白奎、黃錦前:《試論荊子鼎國別》,待刊。
[15]夏商周断代工程專家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北京: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北京公司 2000年10月,“夏商周年表”,第88頁。
[16] “鹿”字從何琳儀老師釋,參見何琳儀:《包山竹簡選釋》,《江漢考古》1993年第 4期,第55-63頁。
[17]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圖版一〇八。釋文參考何琳 儀:《楚王熊麗考》,《中國史研究》2000年第4期,第13-16頁。
[18]何琳儀:《包山竹簡選釋》,《江漢考古》1993年第4期,第55-63頁。
[19]何琳儀:《楚王熊麗考》,《中國史研究》2000年第4期,第13-16頁。
[20]陳偉老師云,這裏的“與”疑當讀爲“舉”,舉用意,參見陳偉:《清華簡<楚居>“楩室”故 事小考》,武漢大學“簡帛網”,2011年2月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98。
[21]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 12月,圖版,第118-119頁,釋文,第181頁。釋文參考李學勤:《論清華簡<楚居> 中的古史傳說》,《中國史研究》2011年1期,第53-58頁;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蔣文執 筆):《清華簡<楚居>研讀札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1月 5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 Src_ID=1353。
[22]參見拙文《再論荊子鼎》後“水土”的跟帖發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789。
[23]參見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5月,第2322頁。
[2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葉家山西周墓地發掘簡報》,《文物》2011年第 11期,第14頁;黃鳳春、陳樹祥、凡國棟:《湖北隨州葉家山新出西周曾國銅器及相關問題》,《文物》2011年第 11期,第79-80頁。
点击下载附件:
黃錦前:三論荊子鼎
1036黃錦前:三論荊子鼎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8933.html
以上是关于黃錦前:三論荊子鼎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黃錦前:三論荊子鼎;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30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