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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小軍:《禮記·緇衣·苟有車》章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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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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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冀小軍:《禮記·緇衣·苟有車》章釋疑


《禮記·緇衣·苟有車》章釋疑
冀小軍
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
今本《禮記·緇衣·苟有車》章云:
苟有車,必見其軾;苟有衣,必見其敝;人苟或言之,必聞其聲;苟或行之,必見其成。《葛覃》曰:“服之無射。”
此章的難點是前兩句中的“軾”和“敝”。自漢代以來,很多學者對此作過解釋,但他們的說法牽強處多,並不能讓人滿意[1]。直到郭店簡和上博簡相繼問世後(二者皆有《緇衣》[2]),情況才出現了轉機。經過學者們反復討論,對前一句有了比較一致的看法:簡文中與“軾”相當的字應該讀為“轍”[3]。這時人們才知道,今本中的“軾”原來是個錯字。
本文要討論的是“敝”字。與“轍”不同,“敝”字本身没有問題,只缺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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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文“轍”字的釋出,並未給它帶來更多的希望,幾乎所有的舊說都有人在支持,也有人反對;此外還有新的說法出現,所以至今仍是一個眾說紛紜的局面。下面扼要介紹一下各家的觀點:
1.敗衣說
此說出自東漢鄭玄。《苟有車》章鄭注云:
言凡人舉事必有後驗也。見其軾,謂載也。敝,敗衣也,衣或在內,新時不見。
今人從之者有涂宗流、劉祖信(2000)、王世駿(2009)、單育辰(2010)。關於此說,王念孫云:“此言行之必見其成,而以衣之必敗為喻,則為不倫。”[4] 季旭昇(2008)也指出:“‘凡人舉事必有後驗也’應該是正面的敘述,怎麼會用一個負面的例子來對比呢?‘苟有衣,必見其敝’,只能讓人聯想到‘苟或言之,必聞其惡’、‘苟或行之,必見其敗’這一類負面的敘述。”(154頁)
2.衣袂說
此說出自清人王念孫父子。王引之《經義述聞·禮記下》云:
“敝”音布蔑反,謂衣袂也。《廣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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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袂也。”曹憲音布蔑反。古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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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借“敝”為之(《齊風·敝笱》釋文:“敝,徐扶滅反。”“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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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相近,故字亦相通)。有車則必見其軾,有衣則必見其袂,有言則必聞其聲,為其事而無其功者,未之有也。
今人從之者有王力波(2002)、虞萬里(2004、2009b)、陳戍國(2004)。關於此說,季旭昇(2008)指出:“把‘敝’釋為‘袂’,讓經文四句體例一致,比舊說合理。但是車有軾、衣有袂,是靜態的物,與言必聞、行必成屬動態的事,仍然兩不相侔。”(156頁)
3.蔽膝說
此說出自清人洪頤煊。《讀書叢錄》云:
“敝”,古通作“蔽”字,謂蔽膝也。蔽膝謂之“韍”,亦作“紼”。《玉藻》“一命縕韍黝衡”,鄭注:“韍之言亦蔽也。”《白虎通·紼冕》篇:“紼者,蔽也。”軾,車前橫木;蔽膝亦在衣前,其義一也。[5]
今人從之者有黃人二(黃氏讀為“韠”,亦指蔽膝)[6]、鄒濬智(2004a)[7]。關於此說,王引之《經義述聞》云:“蔽膝不可但謂之蔽,‘韍之言蔽’、‘紼者蔽也’,皆釋其命名之義如此,非謂韍一名蔽也。”虞萬里(2004)云:“衣外之蔽膝,與衣無涉,非文句本義。”季旭昇(2008)則認為:“讀‘敝’為‘韍’,經文四句體例一致,與王引之的詮釋基本上是屬於同一手法,訓詁上也沒有問題。……但是以靜態的車有軾、衣有韍比喻動態的言必聞、行必成,仍然是兩不相侔。”(157-158頁)
4.遮蔽說
此說出自南朝宋庾蔚之[8]。《禮記·緇衣》“必見其敝”唐陸德明釋文:“敝,鄭婢世反,敗也;庾必世反,隱蔽也。[9]”清朱彬《禮記訓纂》云:
彬謂古者先知蔽前,後知蔽後。有衣必見其蔽,舉在前者言之。上文“苟有車,必見其軾”,軾在車前也。[10]
孫希旦《禮記集解》亦云:
“敝”當作“蔽”。車成則必駕之,而見其軾之高;衣成則必衣之,而見其蔽於體。人有言行,不可得而掩,亦猶是也。[11]
今人從之者有劉信芳(2000)、鄒濬智(2004b)、季旭昇(2008)[12]。關於此說,虞萬里(2004)以為:“觀此章文義,每句後者皆為前者之要素[13],且後者亦皆為名詞。以衣論之,領與袖為其要素,故以袂袖喻之。……蔽為動詞,與前後不一。”王世駿(2009)亦云:“‘敝’若作遮蔽解,當屬動詞,與其他三句的‘轍、聲、成’均屬名詞不合。”
5.花紋說
此為今人之新說。劉釗(2003)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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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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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讀為“黻”,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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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並紐月部,“黻”在幫紐月部,聲為一系,韻部相同,於音可通。“黻”指衣服上的花紋。(65頁)
關於此說,王世駿(2009)云:“‘黻’是禮服上的花紋。然而林清源以為有衣未必有黻,若以敝為黻,則此句完全不能成立[14]。”
冀按:綜觀以上諸說,都是先把“敝”讀為某字(鄭氏則讀如字),然後再去疏通文義。但人們顯然忽略了這樣一個問題,即所改讀之字(包括“敝”字)出現在第二句中是否合理。
本章四句,均是“苟有……,必……”的格式(為便於說明,兹據郭店簡,並略去第三句中的“人”字):
苟有車,必見其轍(如果有車,一定會看到它駛出去[15]);
苟有衣,必見其敝(如果有衣,一定會看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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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有言,必聞其聲(如果說話,一定會聽到他的聲音);
苟有行,必見其成(如果做事,一定要堅持做到底[16])。
前三句是比喻,意在引出第四句。三個比喻中,一、三兩句說的都是非常普通的現象,既無深意,也沒有特定的背景;可見第二句也不能例外,換句話說,它的表述應該符合一般人的正常思維。
從這個角度看,各家對“敝”字的解說都是不能成立的。比如,在通常情況下,我們說起一件衣服,你會想到它變成“敗衣”時的情形嗎?會想到它的“袖子”能被人看見嗎?會想到它具有“遮蔽”人體的功能嗎?恐怕不會。人同此心,相信古人也不會。
有鑒於此,我們決定把程序顛倒一下:先弄清楚“敝”在句中所代表的詞是什麼意思,然後再考慮該把它讀為什麼字。
那麼,這個“敝”字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排比眾說,我們意外地發現:其實很多學者都曾與答案擦肩而過。如《緇衣》鄭注“衣或在內,新時不見”唐孔穎達疏:
以經云“苟有其車,必見其載”,“苟有其衣”當言“必見其著”,今乃云“必見其敝”,以求初新著時或在內裡,人不見也,其敝破棄時乃始見,故云“必見其敝”。
孫希旦《禮記集解》:
車成則必駕之,而見其軾之高;衣成則必衣之,而見其蔽於體。
季旭昇(2008:159):
車子只要駛出去,就會看到車轍,就能得到達到目的地的結果;衣服只要穿起來,就能達到遮蔽人體的結果。
涂宗流、劉祖信(2000:194):
敝,是衣服被穿的結果。有衣不敝,只能說明這件衣服沒有被人穿。
單育辰(2010:177):
“苟有衣”後面應該有所行動,如“穿”,然後說“必見其敝”。
“苟有衣必見其著”;“車成則必駕之,衣成則必衣之”;車子要“駛出去”,衣服要“穿起來”,這種思維簡單樸實,歷千年而不改,反映了人們普遍存在的價值觀念。由此看來,“敝”字在句中所表示的,應該是一個與“著”、“衣”、“穿”意思相當的詞。從古音和古人用詞習慣考慮,我們認為這種用法的“敝”應該讀為“被”。
古音“敝”在並紐月部;“被”在並紐歌部,聲紐相同,韻為嚴格的陰入對轉,例可相通,《儀禮·聘禮》“陳皮北首西上”鄭玄注:“古文曰:‘陳幣北首’”[17] ,是其證。古書中有“被袗衣”,如:
《孟子·盡心下》:“舜之飯糗茹草也,若將終身焉;及其為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按:“被袗衣”,即穿袗衣。
又有“被褐”,如:
《老子》七十章:“是以聖人被褐懷玉。”按:“被褐”與“懷玉”連言,知其義當為“衣褐”[18]。
《墨子·尚賢中》:“傅說被褐帶索,庸築乎傅岩。”孫詒讓閒詁:“案:《賈誼傳》索隱引‘被’作‘衣’,‘乎’作‘於’,義並通。”[19]
《呂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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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眾》:“被褐而出,衣錦而入。”按:“被”與“衣”對文,“被褐”亦即“衣褐”。
又有“被狐白之裘”,如:
《晏子春秋·內篇諫上》:“景公之時,雨雪三日而不霽。公被狐白之裘,坐堂側陛。晏子入見,立有間,公曰:‘怪哉!雨雪三日而天不寒。’”按:此言景公衣狐白之裘,故雨雪日而不覺天寒。[20]
《淮南子·說山》:“剝牛皮,鞹以為鼓,正三軍之眾,然為牛計者,不若服於軛也。狐白之裘,天子被之而坐廟堂,然為狐計者,不若走於澤。”
可見我們的讀法是能夠成立的。
本章是韻文,兩韻一轉:前兩句“轍”和“敝”是月部字,後兩句“聲”和“成”是耕部字。我們把“敝”改讀為“被”(歌部字),前兩句就是歌部跟月部相押了。在一些韻散兼行的戰國文獻裡,可以看到歌月通韻和歌月元通韻的情況,下面舉幾個例子[21]:
《晏子春秋·內篇問上》:“今君稅斂重,故民心離(歌);市買悖,故商旅絕(月);玩好充,故家貨殫(元)。”
《韓非子·難一》:“夫仁義者,憂天下之害(月),趨一國之大患(元),不避卑辱謂之仁義(歌)。”
《韓非子·用人》:“上無殷夏之患(元),下無比干之禍(歌),君高枕而臣樂業,道蔽天地(歌),德極萬世(月)矣。”
《呂氏春秋·振亂》:“是利之而反害(月)之也,安之而反危(歌)之也。”
《呂氏春秋·謹聽》:“今夫惑者,非知反性命之情(耕),其次非知觀於五帝三王之所以成(耕)也。則奚自知其世之不可(歌)也?奚自知其身之不逮(月)也?”
《呂氏春秋·博志》:“全則必缺(月),極則必反(元),盈則必虧(歌)。”
最後,根據我們的理解把這句話語譯如下:
如果有衣,一定會看到它穿起來。
2012年3月10日
參考文獻
陳戍國(2004):《禮記校注》,長沙:岳麓書社,2004年5月。
季旭昇(2008):《從楚簡本與傳世本談〈禮記·緇衣·苟有車〉章的釋讀》,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主辦《簡帛》第三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0月。
劉曉東:《〈郭店楚墓竹簡·緇衣〉初探》,《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4期。
劉信芳(2000):《郭店簡〈緇衣〉解詁》,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
劉 釗(2003):《郭店楚簡校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12月。
單育辰(2010):《楚地戰國簡帛與傳世文獻對讀之研究》,吉林大學博士論文,2010年6月。
涂宗流、劉祖信(2000):《郭店楚簡〈緇衣〉通釋》,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
王力波(2002):《郭店楚簡〈緇衣〉校釋》,東北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02年5月。
王世駿(2009):《〈禮記〉、簡本〈緇衣·苟有車章〉對讀》,簡帛研究網站,2009年6月29日。
虞萬里(2004):《上博簡、郭店簡〈緇衣〉與傳本合校補正》(下),《史林》2004年第1期。
虞萬里(2009a):《郭店簡〈緇衣〉“人苟言之”之“人”旁點號解說——兼論古代塗抹符號之演變》,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12月5日首發;又見虞萬里(2009b)附錄。
虞萬里(2009b):《上博館藏楚竹書〈緇衣〉綜合研究》,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12月。
鄒濬智(2004a/2009):《〈緇衣〉譯釋》,季旭昇主編,陳霖慶、鄭玉姍、鄒濬智合撰:《〈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讀本》,臺北: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4年6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1月。
鄒濬智(2004b):《〈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緇衣〉研究》,臺灣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04年6月。



[1] 季旭昇(2008:153-157)對此有非常詳盡的評述,讀者可以參看。
[2]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第129-137頁。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71-213頁。
[3] 有關情況可參看鄒濬智(2004b:179-183)、王世駿(2009)、單育辰(2010:177-179)。
[4] [清]王引之:《經義述聞》卷16《禮記下·苟有衣必見其敝》,王雲五主編:《萬有文庫》第二集《經義述聞》(六),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9月,第632頁,
[5] 洪頤煊:《讀書叢錄》,[清]阮元編:《清經解》(與《清經解續編》合刊)卷1392《經義叢鈔》,上海:上海書店影印,1988年10月,第7冊,第879頁。
[6] 黃人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研究》,臺灣:高文出版社,2002年。轉引自虞萬里(2004)。
[7] 鄒氏引證亦與洪說不同:《說文》:“敝,帗也。”《方言》卷二:“帗縷,毳也。”郭璞注:“謂物之扞蔽也。”錢繹箋疏:“帗,通作袚,亦作韍。卷四云:‘蔽厀,江淮之間或謂之袚,魏宋南楚之間謂之大巾,自關東西謂之蔽厀。’袚、韍並與帗通。”
[8] 庾蔚之,字季隨,潁川人,南朝宋員外常侍,有《禮記略解》10卷(據《經典釋文·序錄》,參看黃焯撰:《經典釋文彙校》,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9月,第7頁)。
[9] 按:“婢世反”是讀如字(並紐),“必世反”是讀為“蔽”(幫紐)。
[10] [清]朱彬撰,饒欽農點校:《禮記訓纂》,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9月,第815頁。
[11] [清]孫希旦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禮記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2月,第1332頁。
[12] 季氏還提出“人”字應屬上讀,即第二句當作“苟有衣,必見其敝人”,並舉出兩條佐證:一、2002年出版的大字本《郭店楚墓竹簡·緇衣》,“人”字右下方有一小點,應該是“抄漏符號”(冀按:《郭店楚墓竹簡·緇衣》注釋[一○三]:“‘苟有言必聞其聲’七字原脫,是補寫在此簡簡背的。其‘苟’字位置與簡正面的‘人’字和‘苟有行……’的‘苟’字之間的位置相當”)。“從校勘學看,書手抄漏,如果漏的是句子,那麼它整句抄漏的可能性是比較高的”。如果“人”字屬上讀,“書手把‘苟有言必聞其聲’整句抄漏,是比較合理的”;如果“人”字屬下讀,“我們很難理解……書手會從這一小節中漏抄不成句的‘苟有言必聞其聲’”。二、《經典釋文》云:“人苟或言之,一本無‘人’字”,說明“人”字“顯然有可能本來是屬上讀的”。(159-161頁)
針對季氏的改讀,虞萬里(2009a)指出:
“苟有車”章確實係韻文,其首句“轍”,古音定紐月部;次句“敝”,並紐月部;三句“聲”,書紐耕部;四句“成”,禪紐耕部。故轍、敝,月部相諧,聲、成,耕部相諧。兩韻一轉,整齊明白。若依季文將“人”字屬上讀,聲、成諧韻而轍與人不諧韻,但“轍”與“人”前之“敝”字卻正好能諧韻,實在是一種非常理的巧合。
關於季氏所舉兩條佐證:第一條,王世駿(2009)指出:“這樣的說法固然合乎情理,但這畢竟只是推測之詞,尚不能武斷。”第二條,王世駿(2009)轉述林清源的看法,“這只能說明該句沒有‘人’字,不代表‘人’應該歸入‘敝’字之下”。虞萬里(2009a)也指出:“如依季文‘人’字屬上讀,《釋文》便會出‘苟或言之’,不會出‘人苟或言之’,上一條也可能會出‘其敝人’或‘敝人’,這是《釋文》的體例。”
[13] 按:虞氏從林志鵬(《釋“弼”》稿本)說,將簡文首句中與今本“軾”相當之字釋為“弼”,訓為“車蔽”(車箱前後的遮蔽物)。說見虞萬里(2009b:153-154)。
[14] 林清源:《〈禮記‧緇衣〉“苟有車”章的釋讀問題》,第二

秦汉以来的中国历史故事

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8年12月12-14日。據王文注[29]。
[15]“轍”為“車行跡”(《玉篇·車部》),“見其轍”者,謂見其行也。劉曉東(2000:115)釋此句云:“有車必見其(舝),猶言必見其行也。”按:劉氏將“其”下之字讀為“舝(轄)”,非是,但他對全句意思的把握還是很準確的。
[16] 章末引《詩》“服之無射”,季旭昇(2008)譯為“努力地從事而不厭倦”(159頁),可從。按:古人賦詩斷章,並不拘於詩句原義。
[17]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7月,第689頁。
[18] 可參看《戰國策·楚策三》:“賁、諸懷錐刃而天下為勇,西施衣褐而天下稱美。”
[19] [清]孫詒讓撰、孫啟治點校:《墨子閒詁》,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4月,第59頁。按:《孟子·滕文公上》:“其徒數十人,皆衣褐,捆屨、織席以為食。”
[20]“狐白之裘”又多與“衣”連言,如:《說苑》卷二十:“今君之食也必桂之漿,衣練紫之衣、狐白之裘,此群臣之所奢汰也。”《漢書·匡衡傳》:“夫富貴在身而列士不譽,是有狐白之裘而反衣之也。”
[21] 前三例,見金毅:《〈韓非子〉韻讀與校刊》,北京大學中文系編:《語言學論叢》第14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年2月,第102頁;後三例,見張雙棣:《〈呂氏春秋〉用韻及韻讀》,《呂氏春秋詞彙研究》(修訂本)附錄,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年8月,第431、442、4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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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冀小軍:《禮記·緇衣·苟有車》章釋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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