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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劉洪濤:《釋“蠅”及相關諸字》補證
《釋“蠅”及相關諸字》補證
劉洪濤
江蘇師範大學語言科學與藝術學院 語言能力協同創新中心
2015年9月至12月作者在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訪問期間,用了三個多月的時間寫成《釋“蠅”及相關諸字》一文,寫作期間得到史語所文字學門多位先生的指導與幫助,蔡哲茂先生、林宏明先生又邀我到政治大學以此文為內容作了一次演講,作者都非常感謝。
《釋“蠅”及相關諸字》一文討論西周金文加注“仌”聲和“黑”聲的“蠅”字,戰國文字加區別符號的“蠅”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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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蠅”字初文為聲符的“鼂”、“竈”二字,傳世文獻誤為“竜”或“龍”等的“蠅”字初文等。我們把戰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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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為“蠅”的主要根據是文義和文字的系統性,認為加“曰”(或釋為“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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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不加“曰”的“黽”不能不有所區別,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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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加“曰”的“黽”可以肯定是“龜”字,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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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應該不是“龜”字,而是“蠅”字。
這一觀點,我們認為能從最近剛出版的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管仲》中得到进一步的證實。《管仲》第16號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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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相關文例如下:
桓公或問於管仲曰:“仲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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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邦君,孰可以為君,孰不可以為君?”管仲答曰:“臣聞之:湯可以為君。湯之行正而勤事也,必哉於義而成於度。小大之事,必知其故。和民以德,執事有豫。既惠於民,聽以行武。哉於其身,以正天下。若夫湯者可以為君哉!及后辛之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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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無禮,其言無義,乘其欲而極其過。既怠於政,又以民戲。凡其民人,老者願死,壯者願行,恐罪之不決而刑之方。怨亦未濟,邦以卒喪。若后辛者不可以為君哉!”[1]
根據管仲的回答,可以肯定齊桓公是想讓管仲評判一下天下的君主,孰好孰壞。那麼,这句话的头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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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一定跟評價、衡量有關。整理者釋讀為“舊”,肯定是不對的。如果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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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為“龜”,可能找不到合適的詞。如果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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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為“蠅”,則其字在此應讀為“繩”,意思是衡量。《禮記·學記》“省其文采,以繩德厚”,鄭玄注:“繩,猶度也。”這說明我們的看法是正確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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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上海:中西書局,2016年,第46-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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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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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8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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