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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试析李光地论“本朝人物”——兼议《榕村语录续集》的历史价值
(一)1644年,清廷定都北京。始则顺治,继而康熙,二朝交替,由乱而治。其间,名臣辈出。清初的这些名臣在实现统一,举荐贤能、安定社会、改革时弊、发展生产、兴修水利等方面都做出了程度不同的贡献,李光地就是其一。李光地,字晋卿,一字厚庵,号榕村。福建安溪人(今福建省安溪县)。生于明崇祯十五年九月六日(l642年9月29日),卒于清康熙五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l718年6月26日)。李光地在近半个世纪的仕途生涯中,几经波折,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并深得康熙帝的宠眷。康熙帝称他们之间“义虽君臣,情同朋友”;“知之最真无有如朕者,知朕者也无有过于李光地者!”[1]终康熙一朝,李光地受此殊荣,实属罕见。雍正帝即位之前,曾两次书赠匾额予之,一是“情虚怡简”,一是“昌时柱石”[2]。雍正元年春,雍正帝首录并追恤康熙朝宣力效忠、名节清白之臣时,特赠其太子太傅衔。雍正十年(1731年),再加恩宠,入祀贤良祠。上述史实说明了李光地在清前期历史中的重要地位。
李光地一生著述颇多,《榕村语录续集》(以下简称《续集》)即是其中一部。《续集》全书共20卷,而论述《本朝人物》《本朝时事》者就达7卷之多,如果再合以卷之8《历代》和卷之18《治道》中有关康熙朝的人和事,则几占全书之半。举凡朝臣之建树、人品和这一时的三藩之乱、博学鸿儒、施姚之争、台湾归清、朝廷党争、奖廉惩贪等等事件,或详或略,均有论述。众所周知,李光地一生几乎同康熙朝相始终,以上诸事和诸臣的言行,多为作者亲身经历。因此《续集》不仅可以佐证清代官私史著,并且,对正史也有拾遗补缺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续集》虽历来为研究清史的专家学者所注意,但似觉不足。
近一时期,笔者对《续集》的《本朝人物》等9卷(含《历代》《治道》)所述的清初人物进行了初步统计。其具体数字是:9卷内提及的人物约为170人。其中,专门论述和在有关事件述及达1O处以上者为15人,如魏象枢、汤斌、施琅、姚启圣、刘国轩、明珠、余国柱等;5处至9处者为工8人,如杜臻、王熙、李爵、张英、索额图、张沂等;余者则是1至4处者,如韩莢、杨名时、蓝理、吴兴祚、顾炎武、梅文鼎等。按此计算,前两项合计为33人,约为全部人数的五分之一。在这一部分人物中,除康熙帝外,几乎全部是清初名臣、名将。为此,笔者拟以本书论述较多(均在17处以上)的魏象枢、施琅为例证,进而分析李光地对他们的论述是否正确,同时兼及《续集》中与魏、施相关的人和事,力求说明《续集》的文献价值,以期予李光地及其《续集》以应有的评价。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二)顺治、康熙年间,朝臣中有“二魏”、“姚魏”之称,他们皆以清直敢言闻名于世。在这两个专用称谓内,魏象枢则是其共指之人。李光地在《续集》卷9称:“本朝人物以魏环溪(即魏象枢)、汤潜庵(即汤斌)为第一流,他俩实有要天下好的意思。”他进而指出:“某生平于公卿内推重魏环溪。”[3]李光地之所以如此推崇这位“前辈”老臣,原因较多,而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因他不畏权臣,疾恶如仇,秉公办事。
魏象枢,字环极,一字环溪,号庸斋,晚年自号寒松老人。山西蔚州人(今河北省蔚县),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卒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顺治三年(1616年)初,清廷恢复科举,魏象枢备感兴奋,“不觉闻鸡起舞”[4]。同年二月,中进士,选授庶吉士。次年,任刑科给事中。此后,他以“循理、守法、安命”和“与其得罪于百姓、不如得罪于上官”而自戒[5]。数十年间,上疏50余篇,敢于直言时政弊端,对清初统治矢尽忠诚。对此,李光地评之曰:魏象枢“虽也有偏处,学问尚少。但他却满肚要朝廷清明,天下太平,而致此者,非人才不能!实欲激浊扬清”[6]。
顺治五年(1648年),魏象枢首劾安徽巡抚王憎受贿白银3000两,包庇县令邓继球。王懵夺官,震动朝野。顺治八年(1651年),他又疏参大学士宁完我的亲戚、江苏布政使刘汉祚侵欺缺赋50余万两,顺治帝按律惩处。次年,当他应按例升转吏科都给事中时,一些大臣则以各种理由从中阻挠。顺治帝则明确谕以“六科都给事中论俸升转定为常例,若有优于魏象枢的,著公同保奏升转”[7]。同年底,魏象枢虽转升此职,但他也深有感触:“诸公争此一席,存心公私,皆不可问!”[8]决心“首肃计典,力复纠拾,以清吏治”。顺治十年(1653年),他奉行大计。为此,他告诫僚友,誓拒贿赂,锁厅查实。兵马司官兵受其命,昼夜巡查,有徇情舞弊者,严拿勿论,一时纲纪肃然。其时,他还上5疏,均欲激浊扬清,整顿吏治。例如,言官不宜反坐,著为令。获罪言官刘健等人,因之力辩其诬,得以官复原职。时人论之曰:“言路通塞,此大关键也。”[9]同年,曾被按律议处的刘汉祚复被会推为巡抚,实乃宁完我纵容包庇。魏象枢具疏指控,坚决反对。次年,宁完我在弹劾陈名夏时,对之有意加害,谓他与陈结为一党。于是,魏象枢无端被拘捕。经审核,宁完我纯系诬陷。但是,顺治帝以其事先未予纠参为理由,降一级调用。此后,魏象枢虽有升职,也有建言,但他对朝廷内部的斗争,感触良深。顺治十六年(1659年),遂以老母多病,疏请终养。自此,他在家乡潜心研究理学,并在清初理学界声望日重。康熙十一年(l672年),大学士冯溥,即《续集》内提到的冯益都以其能振肃纲纪,才堪重任,特疏举荐。及至魏象枢被召见后,大喜过望,感到久安长治,实唯其时。自是年十一月,他于一年内上疏14篇。其中,他弹劾湖南布政使刘显贵侵蚀白银90000余两等事,尤为康熙帝所重视。那时,他的思想是“欺人如欺天勿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10]。康熙十二年(1673年),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魏象枢再入朝廷之时,正值李光地于仕途二年有余,凭借他的才智和机敏,李光地应对魏象枢的宦迹早有了解,这首先表现在他在《续集》内述及冯溥的人品、事迹有5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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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书记曰:“益都大节在进贤。相国动本荐人,自益都始。益都荐魏环溪诸人,有大好者。又会试主考,亲近者亦不绝。门生有二三年不登其门者,他还指其名而赞之,以为不奔竞,又有鲠亮之气。”[11]对此,李光地还指出:“北相冯益都有些意思,不以人之亲疏为贤否,不计利害之多寡为恩怨。又留心人才。”《清史稿》也有类似的记载,如冯溥“性爱才,闻贤能辄大书姓名于座隅,备荐擢”[12]。及至经冯溥全力举荐魏象枢入朝,李光地自然对这位前辈有一种崇敬之心。当他们之间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接触,李光地认为魏象枢“厚道。见一人随其高下浅深而为之说法,又善言,娓娓可听,一味热肠,闻者亦感动。却又不是以前辈自居,教训后生,其词气却是大家勉励做个好人的意思”[13]。应当说,这种认识是切合实际的。
三藩之乱发生后,魏象枢曾密陈三疏,非常符合康熙帝坚决平叛之意。康熙十三年(1674年),他连升四职,官至户部左侍郎。魏象枢受此殊荣,深知“虚心屈已是第一难事,第一要务”。“清正俭约是居官之良法。”[14]因此,他依然待人谦和、热诚,“议论条畅;气象开明,逢人说法,不择高下”[15]。李光地将此形象描述为如“清明开霁,和煖之气”。
为了尽快解决平叛中急需的军饷,魏象枢在户部任上殚心竭力,筹措军饷,昼夜操劳。当他在著名的《筹饷三疏》提出严覆关税、慎用藩司时,态度则非常严肃,康熙帝此时则尤为重视。强调:“军饷浩繁,钱粮正宜节省之时,督抚俱当浩已率属,据实开销,如有浮冒事发,定行从重处分!”[16]李光地评价他“实实有要天下好的意思”,据此可为一证。
康熙十四年(1675年),魏象枢举荐被吴三桂陷害、流徙奉天的郝浴等人。自言郝浴“血性过人,才守学识,臣皆愧不及”。“浴当三桂身居王爵,手握兵权,不附威,致为所仇。三桂之所仇,正国家之所取,何忍弃之?”“即让职也所心愿!”[17]其后,郝浴赦还,官至广西巡抚。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卒于官,“丧归,士民泣送者数千里不绝”[18],终成一代名臣。康熙十七年(1678年),诏征博学鸿儒,魏象枢又举荐汤斌.、毕振姬等5人。李光地在《续集》内经常将魏、汤相提并论,称他们是顺、康时期的“第一流”人物,复于卷9言:“生平见一好人,喜欢至不能寐,即一技之长亦然,与吾何与?生性如此。当日魏蔚州、汤睢州是如此人。”“汤潜庵见人朴诚真率,告人必以实。蹙眉口画,手指形状,忧苦人亦感其诚,多从之游。”其时,嘉定知县陆陇其因事罢职,魏象枢与之素不相识,但闻其官声甚佳,曾以“吏道虽云杂,天下岂无人”等诗寄之[19],再次疏荐时,康熙帝表示赞同,并说,如无锡等难治之处,必用此等廉吏,方可显其人。上述史实不仅说明了魏象枢举荐贤能的热切之心,同时再次证实了李光地对他的中肯之论。因此,当魏象枢奏对时而引喻有错之时,李光地说:“其心非有所为也,故人信而谅之。”[20]是年,魏象枢升都察院左都御史,首疏申明宪纲,强调“国家之根本在百姓”,“愿诸臣为百姓留膏血,为国家培养元气”[21]。复从l0个方面揭露了官吏中的贿赂逢迎、包庇纵容、敲榨百姓、贻害无穷等种种状况。康熙帝严肃指出:所奏切中时弊,立即实行。康熙十八年(1679年)二月,康熙帝以其手书唐诗一卷、清慎勤、格物各一幅赐之,称赞他居官勤慎,堪称此誉。
同年四月,魏象枢授刑部尚书。他认为吏治虽有好转,但漏网的贪官污吏尚属不少,于是,他疏辞新命,请求仍任旧职,“激浊扬清,为朝廷振肃纲纪”[22]。康熙帝见其疏言恳切,命他仍留原任,加刑部尚书衔。“一时百僚震慑,纲纪肃然。人以公为不负所言,克举其职。”[23]七月二十八日,他一日三疏,弹劾抚臣土克善溺职、刑部主事刘源不法,恳请严禁火耗、私派、勒索三弊。康熙帝命严惩土、刘二臣,特别强调火耗等项“大为民害,通行严饬,著地方大小各官,务期实心遵行”[24]。同一天,京师发生强烈地震,魏象枢立即入朝问安。是时,汉官中唯其一人至,康熙帝很感动,命单独召见。魏象枢请屏退左右,奏劾大学士索额图、明珠各植私党、恃权贪纵、陷害异己。言词激烈,声泪俱下!康熙帝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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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严厉指责并警告索额图、明珠和诸大臣:“若依然虚饰,如前所行,奸恶巧为遮盖,不加省改,或事情发觉,或经朕访出,虽欲宽免,国法俱在,决不饶恕!”[25]此后,索额图、明珠皆获罪罢斥,而揭发此二人罪恶者,实自魏象枢始。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魏象枢受命巡查直隶等地时,严惩了民愤极大的贪官、恶绅和庄头,墨吏豪右纷纷敛迹,百姓称快。对此,李光地曾就徐乾学与吴兴祚串通徐元文疏参姚启圣、以致朝臣不服一事评论道:“姚虽可参,而非出于公。若魏环溪参,谁不服?!”[26]对于奖廉惩贪,他同魏象枢也有同感,即“也要一番猛厉,方可肃清振作”[27]
康熙帝认为:魏象枢不仅“有才”,并能“尽心讲求”刑部诸务[28]。因魏象枢已年近七旬,且有头晕之症,故颇眷顾。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八月,他自知病难痊愈,遂再疏乞休。康熙帝深感惋惜,颇多褒奖,命以原官致仕。在他逝世后,赐祭葬如典礼,谥敏果。在此之后,李光地曾回忆一件往事:“自当年魏环溪欲分别流品,高阳相公(李蔚)便与为敌,说:人都是一耳目口鼻,有何好歹?心包在肚里,谁是好,谁是不好。至今数十年,士大夫间还持此论,此真可忧者!”[29]这段记载反映出他对魏象枢政见的赞同和怀念之情。
但是,李光地在《续集》中述及他与陈梦雷因《蜡丸疏》而引起的争讼时,有三处提到魏象枢,兹录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康熙十六年(1677年),陈梦雷“坚欲自到京明心,索予书托魏环溪诸公,予与之。渠刚于戊午(康熙十七年)春潜至京,而予迎大兵保全泉州。喇将军本至,上于本批旨意,有四五百字褒奖予忠,举朝惊叹。魏环溪等命渠急回,曰:‘如此专靠贵同年。必能无事,无须余辈矣。’则震遄返”[30]。第二,陈梦雷“至今闹不已。他临发遣时,魏环溪为大司寇,杜肇馀(杜臻)有少司寇,……魏环溪云:‘李老先生已为君上本矣。’曰:‘他本上何不将我进蜡丸稿说上?’魏曰:'朝廷将此案凌迟七人,杀十余人,而老先生得生全出关,谁之力也?朋友上本,至以百口相保,亦云厚矣。如果有冤,头上青天,必有昭雪日。况蜡丸事,老先生自言亦无凭证,谁敢以无凭证事为君启奏?人品盖棺论定,今日且登车。’陈始去”。第三,陈梦雷“在刑部起解时大闹,乌予无所不至。魏环溪谕之云:‘老先生且去,自有还时,何必急?今日还该感君父之恩、朋友之情。’他厉声云:'君父之恩,我怎么不感,有何朋友之情?!’曰:‘李先生至出疏以百口相保,非情耶?’杜秀水(杜臻)又诘难他几句,他不能答,才歇”。这些记载是不是李光地推崇魏象枢的又一个原因呢?值得我们注意,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李光地在评论“本朝人物”时指出:“予所见文武大臣有风度者,魏环溪、施尊侯。”[31]尊侯乃施琅之字。又云施琅“名将也”。其弟李安卿谈到“平生见闻所及,有胆气勇决者”[32],施琅也是其一。然而,李氏兄弟对施琅的这种评价则是康熙十九年(1680年)以后的事。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施琅在此之前的情况做一简略回顾。
施琅,字尊侯,号琢公,原名施郎,又作施煨。福建晋江人。生于明天启元年(1621年),卒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其父大宣,有三子,施琅居仲。未及冠,“方颐广额”。身材魁梧,性傥倜,有识度,颇为自信。其弟施显尝语之曰:“大丈夫当磊磊落落,著勋名于世”,“吾兄弟膂力不让古人”,“今四方骚动,正英雄建立之时”[33]。后因家道中落,施琅毅然投师,“习战阵击刺诸技,于兵法无不兼精”[34],遂以智勇兼备闻名于世。
明崇祯年间,施琅投军,授千夫长,颇抑郁。未久,命其弟代其职。后以其叔施福举荐,授游击将军。明亡后,施琅因“将略素著”,先后任弘光、隆武政权之副总兵和左冲锋。是时,形势将危,施琅遂向大学土黄道周献以奇策。黄道周感其有胆有识,胸怀大志,“所言悉中款要”。复勉之曰:“他日当自为之,同死无益。”[35]顺治三年(l646年)十一月,随郑芝龙在福建降清,官总兵,征广东,克顺德等县。其间,施琅既看到广东各地的抗清义师如火如荼,又看到提督李成栋和总督佟养甲相互倾轧,清军则屡遭重创。他度之不足与谋,约于顺治五年初,乘粤师之乱,历险间道而归。是时,郑成功正在福建坚持抗清,他素闻施琅精通阵法,尤善水师,遂邀之共图恢复,委以左先锋重任,“礼遇甚渥”,“凡军储卒伍及机密大事悉于谋”[36],施琅深感他与郑成功“有鱼水之欢”,李光地则称“郑国姓用施琅如手足”[37]。因此,‘施向郑详述布阵、水战诸法,同时,还在抗清斗争中屡建功勋。
但是,自永历三年(顺治六年,1649年)十一月至永历五年(顺治八年,1651年),施、郑之间由产生矛盾至逐渐激化,最终导致了郑成功命令将施琅、施显、其父大宣及全部家眷分别逮捕。此后,施琅脱险。郑成功于盛怒之下杀害了施显和施大宣,有关上述情况的产生,原因较为复杂,限于篇幅,暂不赘述。李光地论此曰:“其致衅也,亦由施琅。”[38]复谈及施琅斩杀亲兵曾德一事。然而,这只是诸多原因的一个方面。
施琅在其父、弟被杀之前并未立即归清。《续集》载:“琅尚不忍遽去,秘以信问其父,父曰:‘渠来无益也,不见伍子胥之事乎!俱死何补?”’[39]是时,施琅曾力图通过郑芝豹等人,从中排解。及至调停失败,显与大宣先后被杀,而郑成功又遣刺客谋杀施琅。施琅集失望、悲痛、愤怒于一身,反复思索,决计归清。李光地说:“琅遂北归。彼时本朝帅亦英雄,一闻施琅来,便授之副将,予以三千人拒海上,海上便以有苦。”[40]此是后话,且有遗漏。实际情况是:施琅于顺治八年归清至顺治十年间,虽屡立战功,但未得封赏,遂请假归籍,“独居深念,郁郁不得志”[41]。顺治十三年(1656年)七月。郑成功军攻人闽安,旋围福州,省城告急,定远大将军济度往征,海澄公黄梧荐之曰:施琅“水务精熟,韬略兼优,若欲平海,当用此人”[42]。济度纳其言。后,施琅以功授同安副将。顺治十七年(1660年),工部尚书苏纳海奉命至闽,亲见施琅有大将之才,疏奏其功,次年,升同安总兵官。
康熙元年(1662年)六月,清廷决定设福建水师提督。经苏纳海等朝臣举荐,施琅遂担此重任。任职之初,他即密奏金、厦可取之势,复有刻期进兵之旨。于是,施琅造船练兵,等待时机。康熙二三年间,他先后挥师攻占了金门、铜山等地,勇不可挡。郑经败归台湾,其部下18000人归诚。至此,郑氏多年来经营的东南沿海诸岛,皆归清廷所有。康熙帝敕谕施琅“素谙海务,矢志立功”[43],晋封靖海将军。康熙六年(1667年)十一月,施琅在著名的《边患宜靖疏》中正确地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和澎湖的重要位置,提出一套完整的作战方案。康熙帝非常重视其议,命他“作速来京,面行奏明所见,以便定夺”[44]。次年四月,他又从守土、赋税、边防、后患诸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知己知役,料敌颇审,率节制之师,贾勇用命,可取万全之胜”[45]。但是,朝廷因鳌拜专权,廷议以“台湾险固,难之”[46],主张“可抚而决不可征”[47]。同时,他们对施琅尚有子侄在彼,心怀疑忌。不久,清廷决定裁撤福建水师提督。康熙帝颇明当时之势,命施琅为内大臣,封伯爵,隶镶黄旗汉军,以示“不疑”之意。
自此,施琅留京凡重3年,长居京师宣南。其间,他虽然生活困难,但他壮志未酬,仍然密切注视郑氏政权的动向。他认真学习二十一史,深入研究有关海战的兵书战策,以备朝廷之用,“慨然有澄清之志”[48]。闽籍在京诸臣请他谈论平海方略,他“指画明悉,凡征战机宜,以及绝岛巨浸,险阻扼塞之处,如列诸掌”,康熙十九年(1680年),李光地说:“予初补官,渠(指施琅,下同一一引者)时在京,名为内大臣,而困苦不堪。”[49]当属事实。于此,更可见施琅于困境之中并未改变其锐意统一的抱负。当时,他请人向李光地致意,“上问将,千万为渠留意”。但是,李光地于其时“素闻其骄傲”,因而并没有将他的请求放在心上。是时,李光地已返京师,“施将军时来,说他的本事海上可平。予亦不在意,以为此人骄狂,未必能成事,亦未知其实际若何”。同年,李、施二人有一次同在侍郎富鸿基家,正值主人外出,其他客人也不在,李光地遂依主人之意陪同施琅。他们之间的这次谈话,从根本上改变了李光地对施琅的看法。
这次谈话谈论到郑成功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攻取南京之役。李光地说:“当时海寇不围城池,扬帆直上,天下岌岌乎殆哉。”施琅笑着问:“直前是矣,请问君何往?从何处向前?”李无以应,复言从江淮或趋山东奈何?于是,施以“兵家用所长不用所短”,精辟分析了清、郑的军事实力和各自的作战优势。他说:倘若郑成功“不顾南京,直取荆襄,以其声威,扬帆直过,决无与敌者。得了荆襄,呼召滇粤三逆藩,与之连结,摇动江以南,以挠官军,则祸甚于今日矣”。其间,施琅强调:“试看汉高祖、唐太宗、明太祖,那样谋臣猛将亦无不顾形势而径前者。须有一定打算,定有安身处,渐渐而去。李光地自是“大服其智略”,“盖言言着实,如先辈作文字,侃侃凿凿,结结实实,说出几句话,果然有精彩,必非寻常!”
但是,李光地并没有立即举荐施琅,其因当含施琅子侄尚在台湾,同时,他也感到时机也未成熟。康熙十九年(1680年)十二月,福建总督姚启圣为施琅长子施齐、侄施亥谋擒郑经被杀一案,做了大量、深入的调查,复与吴兴祚、杨捷“合疏密题”,题请“从优恤奖,以阐忠魂”[50]。次年二月,李光地专此奏言,为施齐请功。当康熙帝对此事提出疑问间,李光地奏曰:“施琅既来琅,海上所畏也,恐我朝用之,故彼用其子,以生我疑,不用其父尔。施齐复为海上所得,知其必不能一心,故杀之。”这时,康熙帝首次问:“琅果有什么本事?”李光地随即奏对:“琅自幼在行间,经历得多,又海上路熟,海上事他亦知得详细,海贼甚畏之!”康熙帝点头同意,然尚无其他表示。是年五月,时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上《三难六不可疏》,言台湾断不可取,刘国轩“智勇不可当”。康熙帝怒云:“我使他有本事,委之重任,而他却畏服贼将不成!”在这样的情势之下,由谁来担此重任就成为至关紧要的事了。
同年七月的一天,诸臣在启奏完毕后,康熙帝将李光地和明珠单独留下,问及对郑氏招抚、用兵之事,复言:“闻澎湖,渠有重兵守之,其地又无井水可以驻军,且台湾去澎湖甚远,既得之,亦无可奈何他。”对此,李光地首先分析了历年来清、郑议和失败的原因,表示不同意招抚。对于用兵和攻取澎湖,他答之曰:一‘是在得其人尔,井少不能久驻兵,至几日尚可有水用。澎湖,他之门户,一失,必内乱来降。”康熙帝问他心中有无相识之人,可任为将者。他说:“命将,大事•???臣何敢与?”康熙帝又说:“就汝所见,有可信任者,何妨说来。”复“敦问再三”。李则对以:“此非小事,容臣思想数日后,斟酌妥,即复旨。”康熙帝当即说道:“很是,汝去想。”他们君臣的这一番对话,使笔者有以下认识:1.康熙帝对任命前方将帅的心情是急切的;2.他对李光地非常信任;3.此时,李光地有举荐施琅之念,但他考虑到前一次谈及施琅的情景,遂表示要深思熟虑,此属情理之中,然也含隐而不发之意。
果然,康熙帝没等李光地前来复旨,即命明珠来问。李光地答道:“都难信及。但计量起来,还是施琅。”他从四个方面正确而全面地分析了施琅能胜任此职的条件。即使他全家被海上所杀,是世仇,其心可保也;又熟悉海上情形,亦无有过之者,又其人还有些谋略,不是一勇之夫;又海上所畏,唯此一人,用之则气先夺矣”。此后,康熙帝又亲自问李光地:“汝能保其无他乎?”[51]李再次奏以“若论才略,实无其比”,“其为人骄傲。若要成功之后,能自敛约,兵民相安,端在皇上自有善处之法”。康熙帝对李光地的上述看法表示满意,遂在内廷召施琅问计。施琅精辟论述了清、郑的形势及其用兵之道,康熙帝“大悦”。同月,命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加太子太保。
康熙二十二年(l683年)六月,李光地请假归籍。当时,福建的文武官员和随征将领对施琅颇多怨言;他们认为:“施不于十月乘北风,而执意于此月起行,蒸热不堪,用南风违背天时”。为此,李光地面询施琅。施琅遂从天时、风信等方面详细论证了他的主张,并明确表示七日可取澎湖。如果“刘国轩自守澎湖,士战而胜,乘流直人,兵不再举,台湾即平矣。李光地立时评论道::“着着胜算,语语中机,业已成功。可贺可贺!”事态的发展正如施、李二人的预言和论断,施琅于六月十六日至二十二日率师获澎湖大捷,并最终以和平方式圓满完成了台湾归清的使命,从而名垂史册。其中,李光地力荐施琅,为实现清初统一表现了杰出的才能,而这种才能的产生则首先在于他能够正确认识和评价施琅及其有关的“本朝人物”。即使是在抑姚扬施之说几遍朝廷之时,他虽然也受此影响,但他对姚启圣确也有独到的评价。
此外,《续集》卷9《本朝人物》和卷11《本朝时事》有两处记载了施琅断不报父弟之仇的原因,兹择主要者录之。施琅认为,如对郑氏“杀之,适成竖子之名。穷蹙来归,大者公,小者伯,一门忠义何在?不报父弟之仇,乃以深报也”。“且成功亦得防祸,若郑氏灭尽,万一有嫉忌,腾谗谤之口,谓施琅得郑家珠宝若干、美女若干。郑氏无人,将谁与辩?今郑氏全在,可以质问,为自己祸患计,亦当如是。”李光地评之曰:“谁谓琢公不学。”无疑,这些记载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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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全面评价施琅是很有帮助的。
(四)《续集》中述及的历史人物近600人次。其中,既有清正廉洁之臣,又有勇猛善战之将;既有权倾朝野的名相,又有兴兵作乱的藩王;既有一代名儒,也有明末抗清的志士仁人;既有贪官污吏,也有为清初统治矢忠尽职的一代新人;既有一代英主,又有作者政敌。其涵盖之广,论述之深,当为同类著述中的上乘之作,故此,《续集》对我们研究明末清初的历史和人物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
在李光地的笔下,《续集》留给我们的另一个深刻印象是:封建官场内众多朝臣的尔虞我诈,相互倾陷,彼此标榜,明争暗斗,以致发展成时而激烈的党争。党争之间的成员为了各自的利害,在不同时期嘴脸各异,甚至一些在疆场上卓有功勋的名将,也由于不同原因而卷进其间。因此,笔者认为:《续集》不仅较为真实地再现了康熙朝党争的事件和内幕,同时,也是一部颇为精彩的官场百态画卷。应当看到,这与作者在仕途中的坎坷经历是很有关系的。
近些年来,史学界出现了撰写人物传记的热潮。在清史研究领域内,也不例外,并出现了一批从选题到内容都具有新意的成果。笔者在参加国家历史学重点项目之一一《清代人物传稿》的撰写过程中,曾不断为之努力,力求写出一个个生动感人的人物传记,然而,由于水平所限.至今引为不足。可是,我们在《续集》里确能时时看到作者的生花妙笔。这里,笔者试举例如下:
1,施琅虽然“骄傲,然生来骨骄,非做造也”。他“紊不多言,育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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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口亦不大利,辛辛苦苦说出一句,便有一句用处”[52]。以笔者之管见,这些记载在有关施琅的史料中实所罕见,更何况是出自与施琅时有过从的李光地之手。他们既在同殿称臣,又是福建同乡,以上记载,自属可信。据此,这当是描述施琅的非常生动的一笔。
2.《续集》论述姚启圣凡11处。“抑姚扬施”在书中虽时有表现,但是,作者在姚启圣病逝后则如实写道:“至今,有官吏不肖为恶者,相率而哭诸姚庙;雨畅有愆,相率而祷诸姚庙。人心所向,亦即有灵。”安溪也如之,为姚启圣“立大庙,香火之盛无比!”[53]
3.徐乾学“双目总不全开,即一目也半截开、半截闭,两目及一目各半开闭,互用其一线光,所露甚明。或大谈论,有时全开,反不光采,如塑泥神之目”[54]。何以如此,当与徐乾学“近视”有一定关系。书中对徐乾学两面三刀、口蜜腹剑等行为做了详细而生动的记录,多达四五十处,给人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之感。有关这方面的描述,容另文再述。
4.《续集》有12处述及余国柱其人其事。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二月,郭绣疏参明珠、余国柱结党营私,揽权纳贿。余国柱闻之确实,“震惧,已不能行。近阁不过数武,扶石栏杆,一步步挪移,始能至阁”[55]。李光地以其亲眼所见,并用此短短数语,使读者对余国柱此时此刻的狼狈之态,大有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之感。
5.侍讲学士褲格勒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刑讯时被“拷问不休”[56]。其时,德格勒对问官说:“汝等不曾用酷刑;我如何肯招?”众问:“酷刑尚欲何如?”曰:“此等夹棍一拢,我快活得很,即睡去,君等试夹脑,则痛楚成招矣。众知其矢死无他语。又上原谕问官曰:可夹讯,要一个活德格勒还我,故众官以此覆(复)旨。”是书有关德格勒的记载有12处,而这段记载不仅再现了德格勒受刑时的场面,同时,还为后人留下了如康熙帝此次上谕等重要史料。
6.除《清圣祖实录》《康熙起居注》等书外,刘国轩归清后的事迹史载无多。在《续集》有关刘国轩的1O处记载中,李光地为后人留下了极可宝贵的史料。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刘国轩病逝于天津任所。此后,李光地因讨论横海将军一职的人选时说:“……但是,横海将军须先得一不要钱人,甚难。教我荐人却不敢,都无可信者,若刘国轩在,便可用。刘颇清正,不要钱!”[57]这就是说,刘国轩在天津总兵官任上严于律己,廉洁白若,从而添补了《刘国轩传》的空白。李光地的上述谈话发自肺腑,感人至深,难能可贵!
诚然,《续集》也有其不足之处,如述及一人一事,时有重复;体例编排,不尽合理;行文之中,也有疏漏,这理应引起我们的注意。至于重复现象,固然不足取,但重复可有助于研究者进行对比,并能使我们从中发现问题,促使我们结合其他史著,进一步研究之。有关《腊丸疏》一案的记述,前后不一,即属此例。
长期以来,史学界有一种意见,认为李光地在书中占用大量的篇幅叙述《腊丸疏》一事,目的在于自我辩解,属一面之辞。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应当首先看到的是:李光地因上《腊丸疏》而对维护清初统一的重要贡献。至于他与陈梦雷之间的纠葛,则另当别论,且仍需研究。更何况一些满汉要臣从中煽风点火,插手其间,蓄意使事态扩大,以达到他们从中渔利的目的。官场倾轧,’于此可见!再者,这一面之辞不也正是我们研究这桩纷繁公案的第一手材料吗?此外,与此相映成趣的是,李光地在书中时时表现出一种坦率的态度和白描的写法。其中,他在台湾归清后的错误之见当具有其代表性,而且,他还述之甚详,远非其他记载这一问题的史著可比,这就为我们全面评价李光地提供了可靠史料。李光地的这种态度和笔法应予肯定。
总之,当我们研究明末清初的有关人物和事件时,我们务必要注意到李光地以其所见所闻,对“本朝人物”和“本朝时事”的论述。“本朝”人记载“本朝”的人和事,即我们常说的当代人写当代的人和事,时不久远,不易失真。书中那些鲜为人知的史料和作者对一些历史人物形象、逼真的描写,以及这些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均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即或是其偏颇和矛盾之处,也是有其意义的。而《续集》的重要价值,也正是体现在上述诸方面之中。
(资料来源:《清史研究》1992年第3期)
[1]李清植:《文贞公年谱》,卷下;《国朝耆献类征》,卷10,《宰辅十.李光地》。
[2]李清植:《文贞公年谱》,卷下。
[3]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9,《本朝人物》。
[4]畿辅丛书本:《魏敏果公年谱》。
[5]徐世昌:《大清畿辅先哲传》,传1,《名臣一》;王士祯:《池北偶谈》,卷6。
[6]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9,《本朝人物》。畿辅丛书本:《魏敏果公年谱》。
[7]畿辅丛书本:《魏敏果公年谱》。
[8]畿辅丛书本:《魏敏果公年谱》。
[9]徐世昌:《大清畿辅先哲传》,传l,《名臣一》。
[10]畿辅丛书本:《魏敏果公年谱》。
[11]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9,《本朝人物》。
[12] 《清史稿》,卷250,《列传三十七。冯溥》。
[13]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9,《本朝人物》。
[14]《学案小识》,卷斗,《翼道学案》;王士祯:《池北偶谈》,卷6。
[15]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9,《本朝人物》。
[16]《清圣祖实录》,卷58,7~8页。
[17]魏象枢:《寒松堂集》,卷3,《奏疏》;卷4,《奏疏》。
[18]《清史稿》,卷270,《列传五十七.郝浴》。
[19]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卷4。
[20]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9,《本朝人物》。
[21]魏象枢:《寒松堂集》,卷3,《奏疏》;卷4,《奏疏》。
[22] 《清圣祖实录》,卷812页。
[23]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11。
[24]畿辅丛书本:《魏敏果公年谱》。
[25] 《康熙起居注》,第工册,421页;第2册,918页,中华书1984年版。
[26]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5,《本朝时事》。
[27]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8,《治道》。
[28]《康熙起居注》,第工册,421页;第2册,918页,中华书1984年版。
[29]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工8,《治道》。
[30]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0,《本朝时事》。
[31]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9,《本朝人物》。
[32]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8,《历代》。
[33]康熙五十五年重修:《温陵浔海施氏大宗族谱》,施琅《都阃安侯施公行述》,见《闽台关系族谱资料选编》121页。
[34]施琅:《靖海纪事》《施德馨?襄壮公传》。
[35]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8,《历代》;施琅:《靖海纪事》《陈庭焕.施襄壮受降辩》。
[36] 八旗通志》,卷174,《施琅》;《碑传集》,卷l5,《陶元藻?靖海侯施琅传》。
[37]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O;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1,《本朝时事》。
[38]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1,《本朝时事》。
[39]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1,《本朝时事》。
[40]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1,《本朝时事》。
[41]施琅:《靖海纪事》《施德馨?襄壮公传》。
[42]江日升:《台湾外记》,卷4。
[43]《清圣祖实录》,卷12,26页。
[44]施琅:《靖海纪事》,上卷,《边患宜靖疏》《尽陈所见疏》。
[45]施琅:《靖海纪事》,上卷,《边患宜靖疏》《尽陈所见疏》。
[46]陶正靖:《晚闻先生集》,卷6。
[47] 《国朝耆献类征》,卷276,《将帅十六?施琅》。
[48]施琅:《靖海纪事》《曾炳?序》。
[49]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1,《本朝时事》。
[50]姚启圣:《忧畏轩奏疏》,卷4,《请忧恤用间忠魂》。
[51]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9,《本朝人物》。
[52]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9,《本朝人物》;卷11,《本朝时事》。
[53]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2,《本朝时事》;卷18,《治道》。
[54]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5,《本朝时事》。
[55]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l4,《本朝时事》。
[56]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l3,《本朝时事》。
[57]李光地:《榕村语录续集》,卷18,《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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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7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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