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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郭松义:论清代的人口流动和婚姻地域圈的关系
论清代的人口流动和婚姻地域圈的关系
郭松义
通婚地域圈,又称通婚地域半径,是婚姻关系研究中一个重要内容。通婚地域圈的大小,除了与人们的活动空间有关以外,也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社会环境,以及传统思想、生活习惯等有重要关系。以农耕为主的普通民众,只要没有灾荒和战乱等大的变故,或者因生活逼迫无法在本乡过活,大都耕于斯、食于斯,很少与外界接触,婚姻地域的选择也十分保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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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人所说“嫁娶不越境”;[1]“乡村相望,非姻娅即故旧”[2]即是。但值得重视是,清代人口的大量流动,却使人们原有的通婚地域圈的范围有了一定的突破,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
大量的人口流动清代人口流动的原因,除了战乱、灾荒之外,更主要、也是更经常的是,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以及因人多地少矛盾的加剧,促使大量人口向城镇、水陆交通沿线聚集,由人多地少的窄乡向人少地多的宽乡迁居。这种人口流动,不但时间上连绵相延,而且规模也在扩大。有的学者通过对南北49种家谱147941个男性成员的观察,发现离开原居地迁往外地的共有18696人,占总人数的12.64%。尽管这其中,某些家族无1人外迁,有的外迁者不多,但从总比例数看,外出谋生已成为不可忽视的动向。至于他们的迁徙范围,大致限于本州本县的有11765人,占迁徙总数的62.93%;省内流动的3429人,占18.34%;流向外省的2262人,占12.1%;远走国外的126人,占0.67%。另有外出去向不明者1114人,约占5.96%。[3]又据笔者查阅清代档案,在乾隆刑科题本婚姻奸情类的483对夫妻里,有50人户属于外地迁居户,占统计总数的10.4%。不过因统计没有包括单个外出者,所以实际比例可能还要高于前面的12.64%数。
这些迁居外地的人户,有相当部分是带着妻儿老小合家同行的,也有携带妻儿,同时留下若干人守护祖坟作根。四川绵阳张氏,原籍广东惠州府龙川县人,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入蜀,领头的是母亲巫氏,追随者有儿孙十余人。[4]世居于广东嘉应州(今梅州市)的黎玉昌,乾隆元年(公元1741年)进川,率全家同往,插业立籍。[5]差不多时候从嘉应州迁入四川的陇西李氏,本人外,也有妻儿兄嫂等13口。[6]清初随郑成功由广东迁往台湾今桃园大溪南兴庄的徐相简,当年43岁,生有3个儿子。他把长子徐根仁夫妻留在原籍看守家园,另带妻子并两个尚未成婚的儿子共4口,渡海创业。[7]还有乾隆年间从福建长乐迁台定居的何彦赐,也是携带妻子、儿子同往的。[8]
在众多的外迁者中,单个人外出闯荡世界的占有相当的比重,有的则与乡里亲友做伴,相邀外出。这些人,除商人和手工工匠外,多数是贫苦农民。乾隆安徽桐城《高氏宗谱》第12至14代,有21人先后迁往陕西,其中携带妻儿的5人,占统计数的23.8%;携子同往,把妻子、父母或若干子女留在家乡的3人,占14.2%;剩下单个外迁13人,占62%;只身外出的比例最大。湖南宁乡《资阳高阳三修族谱》记载往四川的12人,仅3家带有家眷,光棍汉占75%。至于在外迁浪潮中,山东人渡海闯关东(关外东北地区),直隶、山西人出长城走西口,因主体是贫苦大众,单独前往者更占有绝对多数。在此且以山东潍县陈姓为例,这个家族从12代起便不断有人外出往关东和口外等地谋生,内到口外的51人,明确记载在那里安家生子的13人,占25.49%;去关东的18人,安家生子者3人,占16.66%。[9]本来,安家生子不等于全是携带家口外出的,而未见记录者也可能会有少数漏载的,不过总体权衡,单身外出应是主体。
二、
单个客民的异地婚姻诚然,在这些单身外出人中,有的已在家乡成亲安家。像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山西崞县人温满小子,将自种地6亩典出,留银子9两,交丈人赵明士委托养活妻子,只身前往口外寻找活计,[10]便属于此类。有的人虽没有成亲,但在康雍之际的早期移民中,他们往关东、口外或到台湾等等,多是春去秋回,类似候鸟式的活动,所以一般不存在异地婚姻的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在客地“微立产业”,或因其他缘故,定居者逐渐增多。于是,在这些移居者或移居群中间,婚姻的选择就越来越显得突出了。这里有几种情况,一种是单个或少数零星移居者。他们想在客居地结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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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常常只好把个人溶入到当地社会中去。类似例子在档案刑科题本中时有所见。且见下表:
单个客民在异地结婚示例
事 例
资 料 出 处
刘子贤,直隶大城人,在河间县娶再嫁妇田氏为妻。
乾隆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李卫题。
程子彦,山西永济人,在山西曹州府经商,娶当地人韩氏为妻。
乾隆元年三月七日允礼题,123号。
孙歧山,浙江山阴人,在苏州做踹匠,娶苏州张氏为妻。
乾隆元年三月七日允礼题,133号。
彭章,湖北汉阳人,驾船为业,娶黄坡人马氏为妻。
乾隆元年十月二十日钟保题,126号。
邱明瑞,江西南康人,在广东耕山为业,妻林氏,广东和平人。
乾隆元年十二月八日徐本题,138号。
李三,安徽蒙城人,客居霍邱,妻汪氏,霍邱人。
乾隆元年十二月九日徐本题,138号。
张南直隶唐山人,在元氏县食力为生,妻王氏,元氏人。
乾隆元年十二月九日徐本题,138号。
苏祥,河南固始人,在安徽阜阳开豆腐店,妻武氏,阜阳人。
乾隆十年十二月 日盛安题,119号。
马利圣,湖北蒲圻人,在沔阳打铁为生,妻朱氏,沔阳人。
乾隆十年七月四日晏斯盛题,124号。
胡淑远,江西长宁人,在会昌佃种为生,妻何氏,会昌人。
乾隆十年七月八日塞楞额题,126号。
黎正然,湖南邵阳人,在贵州铁匠生理,娶思南王氏。
乾隆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张广泗题,134号。
李重,河南中牟人,在外唱戏为生,妻李氏,新郑人。
乾隆十年十二月三日盛安题,137号。
此表共列12例。这些人能在当地娶妻,通常都是生计较好,或有较稳定的职业,如做买卖、开小铺,或有一技之长的手工工匠等等。示例中的[1]孙歧山、彭章、苏祥、马利圣、黎正然就属于此类。第2例山西程子彦在山东客地娶韩氏,是因为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曹州府遇到水灾,逼得很多人卖儿卖女,程花了9两银子,把路儿的妻子韩氏买过来成亲,用以照顾生活起居,但因双方年龄差距较大(成婚时程40岁,韩29岁),程又热衷于赚钱,夫妻感情并不融洽,加上韩未生得子女。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当程返回山西,便以62两银子,将韩转卖于某绅宦做小妾。程子彦在曹州娶韩氏,是因为他有钱,能乘人之危。后来他不顾夫妻情份,再用高价将韩氏卖出,也是因为有钱可以另娶更好的,反映了“商人重利轻离别”的本质。对于像程子彦这样的人,不管在本地还是异地,都不存在娶妻困难的问题,[11]这与清代盛行的“婚姻论财”的风气是合拍的。至于第10例胡淑远,以一个贫苦佃农能在客地娶妻成家,那是因为他娶得的何氏,生活作风不好,与人通奸,被丈夫陈世经休卖出来的。另如刘思贤娶再醮妇田氏,亦因田氏不守妇道,从转手人那里以银6两买得的。
一般地说这些在外闯荡江湖的光棍汉,很难在客地找到合适的配偶,原因是他们相当一部分人,往往不是为人佣作,就是无固定职业。在上无片瓦可供栖息,下无寸土以作养生的情况下,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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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本人有意在客地成亲安家,也很难会有可心的女子嫁他。上面说到的胡淑远、刘思贤的婚姻,很可说明问题。在档案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婚嫁情况,即男女同是寄籍者,安徽当涂人孙圣良和湖广女子于氏的婚姻便属于此类。孙于二人均客居江苏江宁县(今南京市)。于氏原夫去世,生活无着落。孙年届40,孤身飘泊在外。一个需要经济支持,另一个缺妻子照料生活,于是两人就合在了一起。[12]山东掖县人范福亮,寄居热河多年,眼看年近50还孑然一身,实在孤苦难熬。那一年,邻近的樊氏死了丈夫,留下9岁和11岁两个男孩,没有劳动力,生活陷于绝境。范便以聘银6两娶了46岁樊氏,同时也把两个儿子带了过来。[13]再一种类型像河南长葛人秦蕙,移居裕州佃田度日,恰好与从山东到裕州佃田的孙二相识。孙二有个17岁的女儿待嫁,见秦年岁相当(时年19岁),人又老实,双方均在客地,命运相同,结成亲戚,可以多个帮手,从而促成了这宗婚姻。[14]广东应德人全进,在广西娶陈观娇为妻,也是因为陈的父亲同是从应德迁居广西的客民。[15]
在一些地旷人稀的地区,人们因为缺乏劳动力也有把客民作为人力资源招来作女婿的。西北的陕西、甘肃一带,女少男多,外来客民把女儿嫁与土著户,换得土地耕种。光绪《靖边县志稿》:“近来地荒人稀,土民多占绝产,然力不能垦;东路客民携眷迁居,并有以女易地者”,便是例子。再比如,档案中有四川隆昌人周国启,娶寄客户湖北麻阳人成氏为妻;张曾龙娶外来户湖南宜章人萧氏为妻,等等。那是成、萧二氏父母进川后,想依藉周、张土著户的力量,在当地立下脚跟。[16]当然例子还可以举出不少。总的说来,人口流动对打破相对封闭的婚姻环境是有作用的。不过因为他们中相当部分属于赤贫或少产者,一些土著户又常常排斥他们,不得已只好降格以求,反映在婚姻质量上,也不尽如人意。
三、
群居客民的婚姻移民者婚姻的另一种情况,是在某些地区,由于连续不断移民,形成一个或几个相对集中的客民群落。这些人很多是携带家口进入的,在婚姻关系上往往呈现出地区移动了,可婚姻的选择上仍停留在原来不大的圈子范围内。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四川省。清代四川是个移民大省,从顺治年间一直沿续到乾隆初年,沿边各省如两湖、陕西以及广东、江西、福建等等,有大批居民进入,而且很多是全家或同里、同姓家庭先后迁居的,出现了像“湖广填四川”等等的说法。[17]他们进川后,常集中居住,自成一统,甚至出现一个新的相对封闭群体。比如移居金堂县的百姓,有从两湖、江西来的,也有从广东、福建来的,他们各自结群,“大都知此而不知彼也”。[18]东边的云阳县,夹着瀼水分作南北两岸(应为东西两边),南岸是明朝洪武时从湖北麻城、孝感迁来的,清代成了土著老户;北岸则是康熙、雍正年间迁入的寄籍户,其中以两湖人士最多。他们迁移时间不同,形成的风俗习惯也有差别,大致南岸俭而北岸奢。[19]相互关系既是如此,人们之间当然很难有婚姻关系了。川南叙州府所属的南溪县,粤、闽、湘、赣移民“插占”聚居,有的还自称为麻城乡、孝感乡,官府为了方便管理,专门设立客长加以约束,“各省侨民自为婚姻”。[20]四川的不少地方志在谈到婚礼、婚俗时,常作如此记载:
川省五方杂处,各从其乡之俗;
婚礼,五方之民各从其俗;
吴闽秦楚良民“咸来受廛”,颇杂五方之俗。[21]
上述记载明白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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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了,客民为保持原先的生活传统,在婚姻选择上,多数仍以同乡近里为基轴,围绕进行的。这里再举个个案例子:湖北蒲圻人涂宏亮一家迁居四川云阳后,稍稍立起家业,便带儿子回原籍娶妻。当重返云阳时,随同的除涂氏父子和新媳妇外,还有姻亲芮氏,以及周、王等家。他们在云阳,比邻而居,互相嫁娶,形成独自的婚姻圈。[22]但由于客地毕竟不是原居地,人数有限,初来乍到,社会关系不广,特别是有的来自多个地方混杂居住的村落,在土著居民不情愿接纳的情况下,他们只得在客籍居民间互择配偶,出现一种客客相配的婚姻格局。
类似四川的情况,在其他地方也有。陕南、汉中、兴安和鄂西的秦岭、大巴山区,从乾隆时候起,陆续有好几百万外地人户进入。他们中很多都携老扶幼,全家同来;或亲戚乡曲,接踵聚族而居。[23]陕西乾隆《雒南县志》说的“婚姻必择同乡”,指的就是客民间的婚姻关系。有的间或与本地土著“互通庆吊,缔结婚姻”,亦因“俗尚不同,而口音亦历传不改”,客民们仍“得以自为风气也”。[24]清代的海南岛,也是土满人稀,岛西北的儋州,居民中有老客、新客的区别。老客指的是嘉庆、道光以前由外地迁居的;新客则指咸丰、同治时才刚进入的恩平、开平人。新客与旧客,言语、衣冠和婚丧习俗多有差异,故各自为婚姻,不通戚属。[25]浙江于潜县,当地官府鉴于太平天国后,百姓死散流亡,田亩荒芜,实行招垦政策。一时间,江西、安徽、福建暨浙东诸郡百姓,纷纷应垦与籍。他们之间,“其婚嫁丧葬,土客既不相同,即客与客亦多互异”。[26]所以一时很难谈得上交往结亲了。造成如此等等原因,从客民方面来说,是因为他们成批迁居,成群定居,有的地方还出现主客相等、客多主少,人口籍贯上的倒置状况。客民们尽管居住的地区变更了,可固有的思想、固有的习惯并没有多大改变,而抱群而居的条件,使其仍有可能选择同乡邻里。当然,客民的这种婚姻局面,从根本上说,与前面一再说过的中国传统婚姻观是有关系的,而共同的习俗,方言等等,本身就是一种吸引,特别在他乡异地和初期创业的困难条件下,一提起同乡便会油然地产生亲近感,进而通婚,是很正常的。
此外,当地居民的排斥和不认同,也是个重要因素。这里既有主客双方生活习俗的差异(这在前面曾多次提到),也牵涉到经济方面的冲突(如争夺土地、水源引发的纠纷等等)。四川云阳县土著居民,面对不断增多的客民,起始颇多仇视;[27]有的地方的土著百姓,甚至长期坚持婚姻不对外。[28]只要双方仍在对立不合作,那么各自抱团、互不交往的局面,也不会根本改变。
但是,不管主客之间,或客民和客民之间,开始的关系如何隔膜,乃至不相融洽,可他们终究共同生活居住在一个局部的环境里,不能长期不相往来。诚然,这中间可能充满着痛苦和矛盾,在痛苦中调整感情,在矛盾中磨合关系,以至终于相好、结成亲戚。前面说到的云阳县,土著者由初始仇视客民,到“久乃相沐,寻结婚媾”,[29]文字很简洁,可把变化的进程表达出来了。南溪县主客和客客之间,亦因“历时既久,习俗同化”而“渐通婚姻”;[30]潼川府属的中江县,客民多来自闽粤楚赣等省,“先至者或恣雎自雄”,到后来“靡相龃龉,互通婚姻”,进而“欢洽大和,无复南人来土之患矣”。[31]顺庆府仪陇县,外来移民也很多,久而久之,营造出婚姻相维相系,“何有主客之辨”的良好氛围。[32]另如湖北长乐县(今五华县),原系土司地区,是五华、石宝长官司属地。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清朝政府对其实施改土归流,政治方面的阻拦取消了,各地流民纷纷进入。面对此情此景,长乐人在婚姻关系上也经历了由封闭到开放的过程。同治《长乐县志》对此有所叙述:
设县初,惟张、唐、田、向四姓为土著,合覃、王、史、李为八大姓,继有十大姓之称,向、李、曾、杨、郭、王、皮、邓、田、庹是也。惟此十数姓互相联姻,今则不拘。
一直到清末咸丰、同治年间,伴随着土著和外来户、这些外来户和那些外来户之间,在生产生活上融为一体,婚姻的藩篱也由逐渐拆除到彻底拆除。
一些个人或家庭的资料,比较具体的记录了此种婚姻的过程。
第一例出自《傅雅三先生自订年谱》。傅雅三即傅诗,生于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在咸丰、同治年间做过知县、通判一类地方官。傅诗的祖籍是安徽宿松县,祖上曾是绅士家庭,到他曾祖傅必元时已逐渐衰败。必元眼看着自己和儿子都读书未成,又不善谋生,心急如焚。当时正是乾隆初年,宿松一带不断有人到陕南租山垦殖,有的还因此起家。这给傅家带来一丝希望,于是由傅诗的叔祖父傅祖麟先往探路。祖麟在商南县一个叫松树沟的村子作了塾师,有了初步的落脚之地。乾隆四十八年(公元1783年),在傅必元的率领下,3个儿子及有关眷属都来到商南。不久,傅诗的祖父傅廷先又辗转迁至商南西边的山阳县谋求发展。在山阳期间,庭先为他儿子,也就是傅诗的父亲娶徐氏。徐氏原籍宿松,占籍山阳,属于异地同乡间结亲。徐氏早亡后,其父再娶邓氏。邓氏不是宿松人,可也不属山阳土著户,所以仍算客籍之间联姻。接着嘉庆二十三年(公元1818年)傅诗本人娶妻成家,原配潘氏还是客籍。一直到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傅诗的继配张氏进门,这才是地道的山阳县人士,而此时傅家因耕读传家,傅诗又有了功名,在山阳已小有名气了。从傅诗曾祖进陕西,到道光二十五年,中间隔了60多年,才实现了土客连姻的梦,双方的差距终于缩小弥合了。
第二例是国学生祝方厚家。祝的先世亦系安徽宿松人。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方厚5岁,岁父亲祝汇并母杨氏迁居湖北郧西县。方厚善于经商,在贩运贸易中赚了钱。他不但在郧西买房置地,而且把势力由鄂西北一直伸展到陕南的洵阳等地。就在祝方厚发迹的同时,他的儿孙们也先后得了功名,有了官衔。长子祝吉以郧阳府学增广生议叙八品衔,次子英则取得从六品侯选布政司经历的资格,等等。一家兼有商人、地主、官绅三重身份,在小小郧西山城,算是首屈一指了。反映在婚姻关系上,祝方厚妻马氏仍为宿松人,但到了儿孙一辈,挑选的已多是郧西名族。[33]计从他父亲起,也隔了两代,才实现土客结亲。然而比起傅家来,经历的曲折似乎要小一些。这可能与祝方厚出道较早,土著名族不得不屈身巴结有关。
四、人口流动对通婚地域圈的影响清代的人口流动,给相对封闭的通婚地域圈造成一定冲击,不过因为客民中的情况各种各样,所以冲击力的大小也不一样。一般说来,单个零散的客民,他们要在留居地成婚成家,大抵只好屈从于当地的婚俗习惯,并最终溶入于客地的主流社会。对于那些相对集中集居的客民,或主客参半、主少客多的地方,他们的通婚变化就要曲折缓慢得多。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土客双方在思想习惯等方面交汇融合的过程,而且最后可能成为既非全是土著区的原貌,亦与客民祖居地有所区别的一种混合型习俗,特别是有些来自多个地区组成的居民区,其风俗更显出多样化的趋向。此外,客民们本身经济、政治力量的大小,与在客地能否顺利择偶婚配,也有重要的关系。多财有力者并不困难,可对于贫苦大众、尤其是单个零星户,难度却要大多了。客民中出现的许多质量不高的婚姻,相当部分就发生在这些人身上。
清代的人口流动,还促进了客籍地与原居地之间的婚姻联系。有的客民在新居地生活有了头绪,便回祖籍娶妻,或把留家的眷属接到客地。也有的把客地生下的子女送回老家,在那里找对象、结连理。据有的学者统计,康熙、乾隆以后,随着大陆移民在成婚立业的日益普遍,又有许多在台湾出生的女子被嫁回大陆。在所查阅的福建70余部族谱中,有11部记录了这种婚姻,人数达到83人。[34]
清代的人口流动,对促进各民族间的婚姻,也起着积极的作用。由于历史的形成,我国少数民族大都集中在边疆山区,而清代移窄就宽的移民活动,亦多流向那里,从而使各民族间交往大大增加了,结婚联亲的事自然无法避免。关于这一点,很多资料都有记载,因不想多占篇幅,不一一列举。在《大清会典事例》和《大清律例》等有关条例中,载有不准蒙汉、苗汉联姻,在台湾禁止汉人娶番妇,这本身就告诉人们,他们之间的通婚已是不可忽视的客观事实,引起了统治者的警觉,感到需要防范了。由于条规违反历史潮流,最后不是被迫松禁,或名虽禁而实不止,联姻的人数和联姻地域仍在扩展。
在清代,随着向国外移民的增多,又出现了涉及地域更广的跨国婚姻。福建永春县《桃源潘氏族谱》记录该族族人,自雍正年间起便有人移居外洋,到清末止,先后有802人辗转于南洋,即今东南亚各国。按时期分:清初期外出85人,中期298人,后期419人,愈到后来出去愈多。明确记载在国外娶妻的起于19世纪,她们的国籍包括今菲列宾、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和印度尼西亚。永春《桃源潘氏族谱》中反映的跨国婚姻,在闽粤侨乡发现的还有很多,他们中有的也明确写进了族谱。光绪《慈溪县志》言:浙江宁波人善于经商,商旅遍天下,日本、南洋以致西洋国家,都有其足迹和铺号,其中亦不乏在当地“娶妇长子孙者”。看来跨国婚姻远不限于闽广。
由于社会条件的限制,以及传统婚姻制度对人们思想、精神造成的束缚,总的说来,清人婚姻地域圈,不管是普通百姓,或中上层人士,都不算宽广。但是,延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的人口流动,却给封闭的圈子打开了一个缺口。尽管这个缺口在各地造成的影响有大有小,而且在有的地方,特别是群居移民区,一旦新的婚姻网络形成,可能又会出现新的封闭圈。不过无论如何,比起原先的纹丝不动来,毕竟是一种变化、一种扩大。考察清人婚姻地域圈,如若不把人口流动这个因素包括在内,就是不全面的。
注释:[1] 光绪《广德州志》卷24。
[2]《陆陇其年谱》,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72页。
[3]刘翠溶:《明清时期家族人口与社会经济变迁》,台北中央研究院经济所,1981年版,第254页。按: 原表尚有出家、被掳、殉难三栏,未加收录统计。
[4]民国《绵西张氏族谱》卷2,《德邑巫太君专祠修建始末》。
[5]民国《黎氏族谱》《梅县折田家谱跋》。
[6]民国《陇西李氏族谱》,《蜀渝州官庄始祖敏蔡公记》。
[7]东海堂编:民国《徐氏族谱》,抄本。
[8]台湾新竹《何氏宗谱》抄本。
[9]道光(潍邑)《陈氏族谱·寄籍图》。
[1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科题本·婚姻奸情类”(以下简称档案),乾隆二十年12月12日晋抚 恒文题,125号。
[11]商人出外贸易,在客地成亲的例子是不少的。曲阜孔府档案中,就保留了好几件族人因到外地贸易, 娶妻成家,而定居蕃衍的事(见档案1201之2,1201之4)。又如湖北潜江县贾启贵家贫外出做买卖, 由河南南阳再转泌阳县董家庄落业,在那里娶董氏为妻。《(湖北)黄冈朱氏支谱》中,亦记有族人 外出贸易不归,落籍客地的情况。
[12]档案,乾隆元年八月二十日顾琮题,124号。
[13]档案,乾隆十年四月十三日高斌题,133号。
[14]档案,乾隆二十年三月四日阿里衮题,128号。
[15]档案,乾隆元年七月二十四日允礼题,133号。
[16]档案,乾隆元年十月五日庆复题,130号。
[17]参见拙著《清初四川外来移民和经济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
[18]嘉庆《金堂县志》卷2。
[19]咸丰《云阳县志》卷2。
[20]民国《南溪县志》卷4。
[21]同治《嘉定府志》卷6,嘉庆《金堂县志》卷2,光绪《秀山县志》卷7。
[22]民国《云阳涂氏族谱》卷19,《功亮公传》。
[23]毕沅《复奏民生吏治疏》,《皇清奏议》卷64;同治《竹溪县志》卷14。
[24]光绪《镇安乡土志》卷上。
[25]民国《儋县志》卷2引前志。
[26]光绪《于潜县志》卷9。
[27]民国《云阳县志》卷13。
[28]同治《房县志》卷10。
[29]民国《云阳县志》卷13。
[30]民国《南溪县志》卷4。
[31]民国《中江县志》卷2。
[32]同治《仪陇县志》卷15。
[33]张沛编:《安康碑石》,第171-172页。
[34]庄为玑、王连茂:《闽台关系族谱资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2—23页。
(资料来源: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二卷)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499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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