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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形态与晚清公共领域研究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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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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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媒介形态与晚清公共领域研究的拓展


将歧义丛生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应用于近代中国诸课题的研究,最初是西方学者根据西方经验的框架来解释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一种尝试。罗威廉(William T. Rowe)、兰金(Mary B. Rankin)、戴维·斯特朗德(David Strand)等学者从近代中国社会史的诸多个案研究中都发现,清代和民国时期,存在着某些与市民社会相关联(但不是完全相同)的现象,他们将其称为“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 )。(注:William T. Rowe, Hankow: 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 Chinese City,1796—1895(Stanford,1989); Mary B. Rankin, Elite Activism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in China:  ZhejiangProvince,1865—1911( Stanford, 1986) ; David Strand, Rickshaw Beijing: City People and Politics in 1920s China(Berkeley, 1990).)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关注到这一问题,并借用这一极具启发性的分析范式,提出了一些具有创见性的观点,但也因此引起了较多的争议。本文拟从晚清媒介形态问题入手来剖析近代文化系统的扩张问题,旨在拓展晚清公共领域问题的研究深度。
一、“商会—市民社会”研究趋向的检讨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国内史学界介入近代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问题的研究大致呈现出两种路径:文化思辨和商会研究,前者侧重于辨析市民社会、公共领域在近代中西方之间的差异,所得的结论也较悲观;后者代表了目前史学界研究的主流,致力于近代商会组织建立和运作等问题的实证性研究,由此提出了独具创见的结论——“在野市政权力网络—市民社会雏形”说。目前,在近代史研究诸课题中,商会和区域性社会变迁等问题的研究较多地介入到“公共领域”问题的探讨,学者们的视点主要集中在社会经济领域中的自治性组织,诸如商会、公所、义仓、市政管理等,相应地,关于近代中国公共领域问题上的一些基本结论均由此产生。
市民社会及其各种要素是西方现代国家形成过程中以其对立物而缓慢出现的,对它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也仅仅具有西方人文历史的背景,非西方社会的经历并不是上述描述的简单翻版,以化约的心态作简单的理论比附无助于历史研究的深化。但仔细推究清末民间社会的流变趋势,我们又不得不承认,采用“公共领域”这样一种研究视角是极具启发意义的。章开沅先生曾有一个评论:“‘第三领域’也好,‘公共领域’也好,无非是探索这块不算大也不算小的空间,探索在这块空间中活动的人和事。”(注:转引自刘家峰《朱英着〈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历史研究》1998 年第5期。)现在看起来,国内开展的大部分相关问题的研究,在选择研究对象方面过于狭窄,这就是注重商会或其它自治性组织较多,而对晚清时期文化系统的关注则几近阙如。实际上,清末是社会变革的剧烈时期,由传统社会转向近代社会过程中的许多重要变化都纷至沓来,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的变动都处于一种活跃状态,在“公共领域”的框架下,各个系统的运作状态及其与封建朝廷的互动关系形态皆有不同的表现,仅囿于经济或社会系统的个案性研究是不足以涵括晚清市民社会、公共领域这一庞大体系的。已有学者对这种单向度的研究趋势提出批评,认为这很容易导致“片面的学术成果”,因而,“不能因为对商会的研究而忽视市民社会其它环节的研究,要避免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研究中可能出现的‘商会中心主义’倾向”(注:张志东:《中国学者关于近代中国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现状与思考》,《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2期。)。
应该说,历史的发展既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促使文化、观念、社会舆论等因素以不同的方式和规律得以演进,封建文化的机体上完全可以衍生出近代文化。这种情况在西方社会科学界对市民社会问题的研讨中得到较多的反映,而且占主流的观点也肯定了近代公共领域的产生缘于文化系统的演进。在西方社会科学界,对“公共领域”的内涵界说是随着市民社会问题研究的变迁而逐步深化的。一般而言,现代市民社会理论体系是对近代欧洲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的历史过程的理论反映,它是由黑格尔在吸收众多思想家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并经马克思予以完善发展的理论体系。20世纪以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和西方市民社会研究重心的转移,市民社会的理论界限以及公共领域的内涵界定成为葛兰西、哈贝马斯、柯亨和阿拉托等学者关注的重要课题。针对那种将市民社会与经济关系领域等同起来,把经济因素视为决定历史发展的惟一因素的倾向,意共前领导人葛兰西从文化传播的角度审视了市民社会的构成,他认为,市民社会主要是各种私人或民间机构的总称,包括教会、学校、新闻舆论机关、文化学术团体、工会以及政党等,在葛氏视野中,市民社会即是一个“文化—意识形态关系”的领域,是统治阶级实现“文化领导权”和革命阶级建立对立的权力系统的主要领域。(注: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人民出版社1983 年版; 参阅何增科《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对其理论观点的分析。 )这种理论倾向既有早先于他的洛克一派的理论支持,也有后来哈贝马斯等人的发展和完善。早在18世纪,洛克这一派市民社会理论就包含了至少与经济因素同等重要的另一因素,即一个自主的、有自己“意见”的公共空间。20世纪中后期,当代德国最有影响的思想家J. 哈贝马斯在其《公共领域的结构转换》(1962年)等著作中,探讨了欧洲的商会、俱乐部、咖啡馆、出版社、报纸和杂志以及其它发表公众意见场所的历史。他认为,随着资本经济因素的出现及其所导致的个人解放,由这些公众意见“场所”(或谓“对话场所”)所构成的公共空间日益扩展,它既是瓦解中世纪社会的基础性因素,也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的雏形。据此,哈氏认定,市民社会是一种独立于政治国家之外的“私人自治领域”,它涵括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他将私人领域界定为由市场对生产过程加以调节的经济子系统,而将公共领域界定为由各种非官方的组织和机构——实际上是指社会文化生活领域,它为人们提供了讨论有关公众利益事务的论坛,有利于公共舆论的产生。这里的公共舆论主要是指一个公民团体正式或非正式地对以国家形式组织起来的统治机构进行批评和监督。时至1989年,美国政治学家柯亨和阿拉托在《市民社会与政治理论》一书中断言,市民社会是“介于经济和国家之间的社会相互作用的一个领域,由私人的领域(特别是家庭)、团体的领域(特别是自愿性的社团)、社会运动及大众沟通形式组成”(注:转引自何增科前揭文。),大概可以说,西方学术界较为一致的看法是近代文化和舆论空间是构成近代公共领域的重要系统。它对于我们的启发意义在于研究晚清公共领域问题时,是否能够以一种更宏远的心态来扩展对此问题的“研究空间”,将清末的文化系统的演进也纳入公共领域问题的研究框架中。笔者认为这一想法并无不妥。
传播是社会得以形成的工具, 传播行为的实现却要依赖于媒介(media)的运作,因而可以说媒介网络着社会,影响着社会的变迁与发展。“媒介”这个曾经主要是艺术家、细菌学家和大众传播学家才使用的词汇在近代社会风靡一时。将媒介学移入近代历史课题的研究,东西方史学界仅仅处于探索阶段。西方社会科学领域,诸如葛兰西、哈贝马斯等人在探求西方近现代市民社会—公共领域课题时,就已经关注到欧洲的商会、俱乐部、咖啡馆、出版社、报纸、杂志、党派、沙龙等公共舆论媒介,这一尝试最起码给我们以这样的暗示:公共舆论媒介是观察文化和意识形态系统的重要窗口。根据丹尼斯·麦奎尔的看法,“大众传媒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技术手段(如报刊、广播、电影等等)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的内容”(注:丹尼斯·麦奎尔:《大众传播模式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麦氏这一界说, 仅仅着眼于现代大众传播媒介的特征,未涉及媒介的历史概貌,因而是不完整的。就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媒介最起码经历了口语、书面、印刷和电子传感四个阶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传播学界的重要奠基人威尔伯·施拉姆即主张:必须把大众媒介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能够表达意思的鼓声、烽火以至于宣讲人和集市都归于媒介一类,因为它们都扩大了人类进行交流的能力。(注: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121 页。)这种界定已经涉及到媒介的广义层次,笔者准备在这一层面上解释晚清媒介的形态、结构和功能,并藉此观照文化系统在清末的近代化演进趋向。
二、晚清大众媒介:规模·结构·内容转向
晚清媒介的总体形态基本上呈现出类型较多而又相互粘连的特征,大众媒介与辅助媒介交相网织、互为渗透的格局已渐次形成。大众媒介中的报章杂志在清末新政前虽经历了短暂的辉煌(1898年百日维新之前),但因政变很快即遭查封。新政推行之后才逐步演成“黑血革命”的“舆论之母”,其运作、增长的势头为史学界所瞩目。辅助媒介(或称边缘媒介)主要是指清末兴起的学堂生群体和职能性社团等信息传导的中介组织。从清末公共领域的生成机制上看,它们又基本上相当于哈贝马斯关注的“咖啡馆、沙龙、党派”等文化观念和公共舆论的媒介,作为公共文化系统的基本载体,它们实际上是一个个趋新性的舆论圈,由其内部向外围世界传承域内信息,增强界内人士对社会的渗透和影响力度,由此形成晚清公共领域重要的内驱力因素。
史学界比较注重清末大众传媒的崛起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嬗变的效果,但明确地从公共领域与大众传媒的关联性影响来探讨媒介功能的论著并不多见。的确,我国大众传媒崛起的历史并不长。晚清以降,封建皇权控制社会的力度逐渐松弛下来,西方政治、文化和资本的强劲侵入,更使得诸如市场、民族资本、文化民族主义等封建国家的异己力量走到历史的前台,形成了针对千年不衰的封建国家的强大腐蚀性因素。作为“舆论之母”和文化载体的民间传媒,在型塑公共舆论方面理所当然地承担起传承导控的职责。
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首先要求营造一种游离于皇权国家之外的“舆论环境”和“对话场所”。按照信息传递的标准来看,晚清社会基本上属于一种“前信息社会”,语义信息流转的速度较慢,信息识别的能力较低,受众文化层次不一。故此,大众媒介数量上的规模化和结构上的适当化是公共舆论与“对话场所”形成的先决条件。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国内报刊数量已形成较大

猫演的中国历史故事

规模,1865—1895年,全国共新办中文报刊86种,外文报刊91种(注:李倬宇、钱培荣:《晚清报刊的发展历程》,《杭州大学学报》第26卷第4期,1996年12月。),但大多属于宗教性、商业型和格致类的报章,关注社会实际、谋求进化民众思想的近代性报刊还极少,敢于“讽清廷以改革”,呼吁“言时事,言恶行”的政论性报章更是鲜有所见。史学界常提到的《循环日报》、《万国公报》等知名报刊或因创于香港,或因宗教原因,其早期影响不能遍及国内大众。媒介规模化的进程严格地说是从戊戌时期开始的。1895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它不但是封建国家日趋衰败的的一个时间界碑,而且也是近代民间媒介兴起的开端时期,至民国元年前,短短十几年时间,中文报刊曾产生过七八百种之多,媒介主体计有三类:商办、官办和外资。其中,商办相对数量更呈现逐年攀升的态势,其比例变动的情况见下表(注:据《大公报》1905年5月11—25日“报界最近调查表”、《东方杂志》1904—1908年各期“各省报界汇志”、《清议报》1901年第100册“中国各报存佚表”等资料统计测算。):
年份 商办数量 商办比例(%) 年份 商办数量 商办比例(%)
1895 1 33 1902 22 76
1896 1 11 1903 22 73
1897 3 30 1904 37 64
1898 26 76 1905 20 56
1899 4 40 1906 40 90
1900 7 67 1907 31 74
1901 11 50 1908 41 85
1905年至民国初年,全国先后发行报刊计600余种, 其中为清廷所控制者尚不足10%。从地域分布方面看,趋新的大众传媒主要分布于中国南部地区,当时最大的贸易口岸上海更处于龙头地位,早在 1865 —1895年期间,创办于上海的报刊就占据全国中文报刊总数的52%、外文报刊总数的45%。(注:据秦绍德《上海近代报刊史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有关资料测算。)1895年以后其数量规模和牵引效应更居各地之首。晚清书籍的编撰、出版和发行之权也主要操之于民间。从1901年至1904年,中译西书533种,其中人文社会科学部类401种(注:顾燮光:《译书经眼录》,《中国近代出版史料》第2 编,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100页。);从1896年至1911年, 中译日书(含转译西书)958种,其中总类8种,哲学32种,宗教6种,政法194种,军事45种,经济44种,社会7种,教育76种,史地238种,语文133种, 艺术3种,科学249种,技术243种。 (注:谭汝谦:《中国译日本书综合目录》,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41页。当然,这个数字也并非绝对准确,据陈永年核对,仍有遗漏,他认为这一时期实际所译“当达一千种以上”,见北京市中日文化交流史研究室编《中日文化交流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68—269页。)
值得注意的是,晚清报章结构中面向市民的白话报刊出人意料地崛起,在整个大众媒介中占据着显眼的位置。尽管1887年《申报》发行的《民报》是近代较早的白话报刊,但其时未成气候,直到20世纪初年,白话媒介才骤然兴起,并左右了晚清大众媒介的存在形态。这期间的白话报刊约计140份, 兹按年序排列如下(注:据陈万雄《五四新文化的源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35—159页)提供的数据测算。):
创刊年份 数量 创刊年份 数量
1876 1 1905 10
1895 1 1906 8
1897 4 1907 12
1898 4 1908 12
1901 4 1909 8
1902 6 1910 10
1903 12 1911 5
1904 16
另外,尚不能断定创刊确切时间的有近20种。(注:如《河北白话报》(月刊)创于保定,《预备立宪官话报》(月刊)、《爱国白话报》等创于上海,《正宗白话报》、《劝业白话报》、《京津白话报》、《京话简字报》、《京话实报》、《正宗爱国报》、《白话北京月报》等创于北京,《江西新白话报》创于江西,《芜湖白话报》创于芜湖,《通俗报》创于武昌,《晨钟白话报》创于天津,《蒙养学报》创于长沙,《福建俗话报》创于福州,《官话报》创于桂林等等,参见《五四新文化的源流》,第135—159页。)数据显示,晚清逾百份白话报刊的出版地遍及香港、广东、湖南、湖北、山东、山西、江西、东北、天津、伊犁、蒙古以及海外的东京等地,但以长江流域的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最盛行。除此而外,白话教科书大量印行;尤其令人瞩目的是清末尚刊行了1500多种白话小说。(注:谭彼岸:《晚清的白话文运动》,湖北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据陈万雄先生评价,谭氏一书是至今惟一系统研究晚清白话文运动的著作,内中所发掘的材料和论证,相当有贡献,可惜现今看来尚有三点不足:一、该书批评胡适辞气浮露,反有碍于学术论证的说服力;二、清末白话文运动的白话材料发掘不全;三、将整个白话文运动归功于改良派,或者以改良派包摄整个清末白话文运动,而未能区别和剔抉出代表革命派方面的贡献。)作为近代报刊媒介的副产品,晚清白话小说的舆论能量日益受到知识界的重视。梁启超对西方历史中的政治小说与社会政治变迁的关系深有感触,他认为,在西方国家变革之始,“其魁儒硕学,仁人志士,往往以其身之所经历,及胸中所怀,政治之议论,一寄之于小说”,“往往每一书出,而全国之议论为一变。彼美、英、德、法、奥、意、日本各国政界之日进,则政治小说为功最高焉”。(注:梁启超:《译印政治小说序》,《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4—35页。)就中国来说,晚清的“谴责小说”更使得这种舆论媒介显其身价,鲁迅先生曾评曰:“揭发伏藏,显其弊恶,而于时政,严加纠弹,或更扩充并及风俗。”(注: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清末之谴责小说》,《鲁迅全集》第9卷,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82页。)除去白话小说之外, 其它白话形式的媒介尚有白话历史书籍以及浅说画报(注:1902年8月12日《大公报》;张若谷:《纪元前五年上海北京画报之一瞥》,上海通社编:《上海研究资料续集》,中华书局1939年版,第328—329页。),以及文白相杂的报刊,诸如《知新报》、《上海晚报》、《中国时报》(香港)、《拒约报》、《国民日日报》、《俄事警闻》、《警钟日报》和《大公报》等等。综合以上数据,可以粗略地断言:清季脱离国家直接控制的民间大众媒介确已初成规模。相对而言,南方的媒介密度高于北方,沿海沿江地区的媒介辐射力度甚于内陆和边远地域。尽管如此,能否孕育出公共领域的舆论空间还要看媒介信息的内容趋向。
封建时代的传媒起源于唐朝的邸报,其信息主体为皇帝的诏书、起居言行,王朝的法令、公报,皇室动态,政府官员的升黜、任免等内容。时至晚清,国势衰微日甚一日,封建政权及其意识形态已不堪负载民族近代化与救亡求强的历史重任,加之西方工业化及政治近代化的冲撞,公共领域中的大众文化和公共舆论系统已经偏离封建文化的导向,正如近代民族资本挣脱封建政治的樊笼一样,近代的文化系统和舆论空间也在大众媒介的导引下缓慢地形成了封建文化的异己力量,在不断消蚀着封建社会机体的过程中首先营造出民间化的舆论形态,进而铸就了晚清的公共舆论空间和近代文化形态。媒介是文化的载体,为了及时刊载国内新闻,准确把握舆论走势,各报刊媒介以公开独立的姿态征求文稿。《申报》创刊后,多次刊登告白:“立志欲将中国境内各紧要消息采录无遗”(注:《搜访新闻告白》,1875年7月8日《申报》。),1872年它曾刊载《邸报别于新报论》,在对比“邸报”和“新报”两种媒介的特征时指出:“邸报”只录朝廷政事,而新报则要兼及闾里琐闻,要为农工商贾们喜爱,“邸报之作成于上,而新报之作成于下”。(注:《邸报别于新报论》,1872 年7月13 日《申报》。)《上海新报》在1862年曾刊出告示:“华人如有切要时事,或得自传闻,或得自目击,但取其有益于华人,有益于同好者”,均可刊登,“分文不取”。(注:1862年5月7日《上海新报》。)
但是,最能说明媒介信息内容转向的证据莫过于其本身的创办宗旨和内容倾向,它可以更明确地显露出本身的离异倾向、独立色彩和公共品格。兹以白话媒介举述如下(注:据《五四新文化的源流》第135 —155页相关资料整理。):
报刊名刊 刊行时间 宗旨或内容倾向
《民报》 1876 "专为民间所设,故字句俱如常谈话."
《浴话报》 1897 旨在改良风俗
《演义 1897 在第1号《白话报小引》中宣称, 因国运危殆
白话报》 ,"中国人想要奋发立志,不吃人亏,必须讲究
外洋情形、天下大势. 要想讲求外洋情形、
天下大势,必须看报."
《蒙学报》 1897 遵循蒙学公会的宗旨:"连天下心志, 使归于
群,宣明圣教,开通固蔽.立法广说新天下之耳
目."
《无锡白
话报》 1898 其重要宗旨之一为"取中外之近事, 取西政西
艺,取外人议论之足以药石我者","俾商者、
农者、工者,及童塾子弟,力足以购报者,略能
通知中外古今西政西学之足以利天下,为广开
民智之助".
《启蒙
通俗报》 1901 "为中下等人说法,文义浅显,兼列白话."
《苏洲白 1901 声称以"开通人家的智识"为宗旨
话报》
《童子 1903 宗旨:"以爱国之思想曲述将来的凄苦,呕吾心
世界《 血而养成夫童子之自爱爱国之精神","浚导文
明,发达其国家思想,倡冒险进取之精神".
《智群白
话报》 1903 目的在于"开通下等社会,以新理新事又重衍,
庶几扫除腐败社会恶习,于改良风俗或有补焉."
《宁波白
话报》 1903 立场是反对外国侵略、官僚腐败,主张实业救国、
倡导文明、移风易俗.
《绍兴白
话报》 1903 声称以"唤起民众爱国和开通地方风气"为宗旨
《中国
白话报》 1903 以"开明民智"为宗旨
《白话
日报》 1904 旨趣在提倡新精神,要"把政治思想爱国感情渐
渐的灌入不通文理的脑中,这也是普遍智识的意
思."
《吴郡
白话报》 1904 宗旨:"把各种粗浅的道理学问,理在的时势, 慢
慢的讲给你们知道."
《福建白
话报》 1904 "鉴于各国比年以来,下等社会受白话文教育者
既已着有明效",发"本省对乡土之心, 以为地
方自治之基础".
《直隶
白话报》 1905 宗旨:"开通民智,提倡学术."
《有所
谓报》 1905 《发刊词》称: "以言论寒异族独夫之胆,以批
评而递一般民贼之魄,芟政界之荆榛,培民权之
萌蘖."
《预备立宪
官话报》 1906 声称"专以开化风俗改良社会"为宗旨
《竞业
旬报》 1906 宗旨:"一振兴教育,二提倡民气,三改良社会,四
主张自治."
《西藏白
话报》 1907 宣称"以爱国尚武,开通民智"为宗旨
《竞立社
小说月报》 1907 以"保存国粹"、"革除陋习"、"扩张民权"为宗旨
《岭南白
话报》 1908 以"讲公理,正言论,改良风俗"为宗旨
《滇话》 1908 宗旨在于"普及教育,改良社会,统一语言……纯
用汉语体演出,虽妇孺亦能读."
《白话新报》1909 宣称以"唤起我同胞爱国之思想,振发其独立之精
神"为宗旨
信息内容和形式的转向,意味着晚清大众媒介已演变出一种相对独立、贴近下层市民社会的公共品格,其更广远的目标在于强化国民意识,因此“开通民智”、“浚导文明”、“改良风俗”几乎成为各种报刊媒介的主流意识。1899年,陈荣衮在《论报章宜改用浅说》中即主张:“地球各国之衰旺强弱,恒以报纸之多少为准。其报纸愈多者国愈强,报纸愈少者国愈弱,理势之必然者也。日本区区三岛,其地之广与中国四川省同,其人数乃中国十分之一耳。乃合计全国报馆,闻有八百余所,即佛门之报亦十余家。大阪朝日报,每日出纸十万有多。而我国报馆不及日本十分之一,上海某报,闻每日出纸八九千之间,自以为雄视一方矣,亦不及大阪朝日报十分之一。噫!民智之开闭民气之通塞,每根由于此”。其时国内报刊“多用文言,此报纸不广大之根由”,故此他断言,“大抵今日变法,以开民智为先,开民智莫如改文言”。(注:翦成文:《清末白话文运动数据》,《近代史数据》总第31 号, 1963年12月。)更有甚者,有人将白话文媒介与文明普及及中国文化形态的演进联系起来。(注:甲辰三月初十、十一日(1904年4月25、26 日)《警钟日报》。)白话文媒介的遽然崛起,与清季民间社会价值的凸显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近代化何以要“启牖民智”?“启牖民智”何以要突出白话媒介?其中理由,前者着眼在中下层社会,更焕发全体民力,是目的;后者用其方便,是方法。惟其如此,媒介人士对那些不肯变通的文言文媒体啧有不满,认为这是将不晓文言文的“农、工、商、贾、妇人、孺子”置于“不议不论”的地位,是“直弃其国民矣”(注:翦成文:《清末白话文运动数据》,《近代史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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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31号,1963年12月。),以至于要求“言文一致”、创立国语的言论直到民国初年仍呼声不绝。
媒介公共精神的产生是在逐步摆脱对皇权道统的依附状态和向心运动中进行的,封建传统意识“全能全控”的缺口已被冲开,大众媒介的林立也就形成了数种风格的舆论圈,在这个独立色彩浓厚的舆论领域中,“个人之思想,以言论表之,社会之思想,以报表之。有一种社会,各有其表之报。社会有若干阶级,而报之阶级随之矣”,“及有一大问题出,为各种社会所注意,则必占各报之主要部分,而词旨之冲突,于是烈矣”。(注:《论报战》,1904年3月23日《中国日报》。)交流、冲突、关注、切磋,清末的公众“对话环境”由此而生。就学理而言,公众舆论代表着一个复杂的观念世界和文化倾向,由微观视之,它包含了态度取向和意见倾向各有差异的受众群体。从各种数据爬梳考证可以看出,晚清媒介主控下的公共舆论已呈现较为明显的疏离特征。它突出地表现在国家观念和国民意识的凸显,强调国家“乃国民公共之机捩”,“国者民之国,天下之国即为天下之民之国”,号召人们对国事“莫不当分任其责,而无一人置身于事外”;国民意识的核心在于摒弃奴性,珍视国民价值,尤其强调参政之权,参政权与爱国心往往“相为广狭”,“参政权及于少数,爱国之人亦少数,及于多数,爱国之人亦多数”(注:《致南海夫子大人书》,《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36—237页。);同时也反映在自我意识的增强和自主观念的确立,媒介惯以中西对比,并随之张扬崇私、自立、自为的价值观念。晚清风行一时的军国民思想潮流、趋新社团竞立南北以及学堂风潮兀然而生,无不与这种自主、抗争、独立的公共舆论扩张的强度紧密相连。由此,近代文化孕育中的公共价值评判系统成为维系晚清市民社会走向的重要精神支柱,公共空间也藉此日渐强固和扩大。在这其间,各种媒体赖以运转的趋新型“媒介人”——报刊记者也愈益将公共媒介的历史功能推演至极点,他们“由平民之趋势迤逦而来,以平民之志望组织而成,对待贵族而为其监督,专以代表平民为职志”,“故记者既据最高之地位,代表国民,国民而亦即承认为其代表者,一纸既出,可以收全国之视听,一议之发,可以挽全国之倾势”。(注:《国民日日报发刊词》,1903年8月7日《国民日日报》。)本来,在19世纪70—90年代,报业人士的社会地位是较为低下的,以《申报》为例,当时供职该报的多为不得意的文人,在人们的心目中,卖文为生者,实在是穷极无聊的表现。诚如姚公鹤所说:“盖社会普遍心理,认报纸为朝报之变相,发行报纸为卖朝报之一类(卖朝报为塘驿杂役之业,就邸抄另印,以出售于人。售时必以锣随行,其举动颇猥鄙,而所传消息亦不尽可信,故社会轻之,今乡僻尚有此等人),故每一报社之主笔、访员,均为不名誉之职业,不仅官场仇视之,即社会亦以搬弄是非轻薄之……昔日之报馆主笔,不仅社会上认为不名誉,即该主笔亦不敢以此自鸣于世。”(注:《上海闲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28、131页。)戊戌以后,这种风气大为改观,举人、进士办报已不足为奇。传统报人也就演变为新式媒介的职业人士,并且成为晚清时期独立性的社会群体,他们作为近代文化系统演进的重要推动力量也就日益显示出其巨大的思想辐射力度和舆论扩张能量。过往论者在探讨晚清市民社会问题时,过多地将目光投射于近代商人阶层,应该注意的是,大众传播媒介的从业人员亦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辅助媒介:近代文化和公共舆论扩展的中介因素
按照广义媒介定义,从晚清公共领域中近代文化系统实际生成和扩展的范围来看,近代社会崛起的学堂生群体和各种职能性社团等社会有机组织曾以辅助媒介形态填补了大众媒介的某些不足,事实上也成为清末公共空间中公共舆论的启动性因素,并且承当了市民社会中近代文化系统的创制主体和传感载体,对近代市民意识形态由省垣市镇到乡村的辐射和蔓延发挥了传承中介的作用,有学者喻之为“天然媒介”或“辅助传播网”(注:桑兵:《晚清学堂学生与社会变迁》, 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13、400页。),笔者干脆视之为辅助媒介, 以对应于大众传播中的主流媒介。
附图
传播学界曾经提出过“两级传播论”和“中介因素”理论的著名假说,它对我们研究课题的启发意义在于必须重视清末位于大众传媒和民间社会之间的传播中介机构,因而,晚清社会的实际传播程序应该如上图所示。
此程序在清末的运作,有一点需要说明,即大众传媒面对的是两种类型的受众:“受众Ⅰ”是那些已经接触书刊报章等传媒而且有能力感知其中的信息含义,并能够作出自己反应的人们,这一群体大约是近代社会中的士、绅等受过较多教育的社会主体;“受众Ⅱ”则是一个庞大的无缘接触媒介或缺乏接受信息内容并作出反应能力的人们,这大约是指下等社会阶层或边远地区的人群。相比之下,后者的人口、地域和范围要远远大于前者,因而探讨晚清公共领域的发展规模时必须关注这一事实。我们在考察大众媒介结构形态时曾经注意到,它主要是以文字印刷形式传输辐射的,这种传播形态要求有相应的大量的文化受众,但是清末社会民众的低程度文化水平现状显然是不能够胜任的(注:美国著名的现代化理论专家吉尔伯特·罗兹曼认为,清代中国的识字率接近德川时期的日本,他引述饶懿伦的研究结论说:“18和19世纪的识字率也许‘比以前的推测要高。男女间识字率是不平衡的,大约有30%—45%的男性和只有2%—10%的女性具有某种程度的读写能力’”。 (见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6页)《万国公报》曾撰文指出:“四万万人中,其能识字者, 殆不满五千万人也。此五千万人中,其能通文意、阅书报者,殆不满二千万人也。此二千万人中,其能解文法、执笔成文者,殆不满五百万人也。此五百万人中,其能读经史、略知中国古今之事故者,殆不满十万人也。”参见古黔孙鉴清《论中国积弱在于无国脑》, 《万国公报》第183册,1904年4月(光绪三十年三月)。), 况且较低级的传播技术和信息网络,也日益显示出“舆论中介机构”的重要性。晚清渐次崛起的学堂生群体和各种职能性社团正处于大众媒介的边缘,称其为辅助媒介或边缘媒介实不为过。
本文关注晚清学堂生群体的视点有二:其一,学堂在1904—1909年间得到长足发展,学堂生的规模也就急剧膨胀,由1905年之前的258873人跃升至1909年的1638884人(不含军事、 教会学校的学堂生)(注:《学部之教育统计》,1911年2月28日《民立报》。), 总计辛亥前后国内学生总数在300万人左右。 这一群体是构成近代市民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作为公共领域中能量较大的群类,他们对同处于该空间中的商人阶层、绅士群体等更具有牵引、制约的互动效应,由此规约着市民社会文化形态的发展走向,故此不应忽略对它的研究;其二,就本文关注的晚清媒介形态的视点而言,这一阶层又加强了大众传媒的辐射影响,作为辅助媒介它直接地扩展着公共舆论空间,承担起哈贝马斯关注的“沙龙、咖啡馆、俱乐部”等“对话场所”的角色。“废科举,兴学堂”是中国教育史上的重大转折,晚清政权将其视为新政的重要举措,并寄予厚望,“广学育才,化民成俗,内定国势,外服强邻,转危为安,胥基于此”。(注:《光绪政要》第27册,崇义堂1909年刊,第57—59页。)但实际运作的结果却背离了清末统治者的初衷,两种从内容到形式根本对立的教育制度,适逢晚清的重大变局,期望与结果实难契合。依据清政府的规划,专门学堂一般集中于通都大邑,府、县及乡镇依次为中学、高小、初小及蒙学,这样便形成一种阶梯式的学堂布局形态,它在信息传导方面的重要意义在于上下互动、双向传感机制的确立,进而演成“学堂—家庭—社会”信息传输的逻辑链条。
甲午战后,“学者不在斗室蓬庐,而在梯山航海”,“尽吾力,竭吾能,焦吾唇,敝吾舌,洒吾血泪,拼吾头颅,以唤醒国民也”成为多数学生的主流意识。(注:《曹君梁厦致同里李某书》(续第10号),《童子世界》第15号,1903年4月20日。 )各地学生在感知大众传媒的信息后,“无不广演其说”(注:绿意轩稿:《民权问答编》,《东浙杂志》第4期,甲辰(1904年)十二月。),上海、安庆、保定、 杭州、武昌、南京、长沙、南昌等地的学堂生群体以“演说会”为主要传播形式,致力于对下层民众进行启蒙宣传。上海补余学堂的文学会“专以开通下等社会,激发他的爱国心,使他晓得国耻国仇,力图恢复”作为宗旨(注:《文明绍介·各种结会》,《中国白话报》第8期,1903 年3月31日。),并制作了《明耻图》,极受下层群众的欢迎,一月之内便销出数千张。许多学生在假期中,也通过“演说会”的方式以“唤起国民思想,开通下流社会”。爱国学社、南京水师学堂、南洋公学、浙江大学堂的学生群体连袂演讲,“入座听讲者,上自士林,下至贩夫走卒,每日有五六七百人,座为之不容”。(注:《论常州武阳两县令之荒谬》,1903年5月30日《苏报》。)固定场所演讲与巡回演说相结合,颇受民众的欢迎,“演说到慷慨悲愤之处,四座拍掌之声如雷”(注:《纪常州演说会事》,1903年3月23日《苏报》。)。此外, 学堂生模仿大众传播媒体形式,积极编辑新式书报,广为发行,以求新知识的广泛播撒。晚清众多的大众传媒也以趋新学堂为发行代办点,例如《中国白话报》发刊后,湖南学生集资订购数百份,“以分送其乡人”(注:《〈中国白话报〉广告》,1904年4月8日《警钟日报》。);成都学生“创设学会,撰报译书着论,通行于四乡,推及于全省”(注:李德夫人自成都来函:《成都天足会近状》,《万国公报》第186 册,1904年7月(光绪三十年六月)。)。这样,学堂生群体所承当的星罗棋布的信息扩散机构便成为晚清公共舆论传导的基层网络,越来越强劲地侵蚀着僵化封闭的封建文化,孕育着近代意义上的国民公众。无怪乎当时开明之士慨然赞叹:“今吾国各省之同胞,幸各能汲汲以播布文明于其乡土为己任,故亦渐觉骎骎日上,城野改观。而其进步之速者,则已见教学之校相望于郊畿,阅报之人遍于妇孺,有藏书之楼,有俱乐之部,有体操之场,有演说之坛,有议政之会”(注:《福建之现势》,见黄藻编《黄帝魂》,台北,1968年影印本,第201页。), 这种情况的确反映了清末公共空间舆论传导和信息交汇的客观形态。
职能性社团是时下史学界对晚清文化领域渐次创设的各种“学会”、“会”、“社”、“公会”、“学社”和“会馆”等知识启蒙、政教宣传、风俗改良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组织的一种概括性称呼。职能性社团的产生似乎可以从晚清文化领域的觉醒、合群意识的增强等层面来理解,他们藉此扩展群体意识,强化界内活动能量,凸显挣脱封建皇权的公共意识,这从另外一个侧面显示出民间社会与晚清政权开始疏离的总体倾向,作为晚清公共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似乎更应该受到重视。作为清末公共领域中的启动因素,职能社团初始于戊戌时期的政治性学会,此后逐渐扩展领域,越来越显示出社会化、职能化特征,在清廷厉行党禁的背景下,这些社团大多带有疏离、抗争和批判朝政的倾向,正如费正清所说的那样,他们“不一定都是政府的革命派劲敌,然而他们的基本态度是与政府离心离德和对它抱有批判的意识”(注:费正清等:《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91 页。)。应该看到,晚清时代崛起的职能社团已经成为张扬趋新舆论、价值观念和科学生活方式的重要社会载体,它们急于以各种方式表达自我,牵引域外视听,改变旧时代沿袭下来的观念形态,这也正体现出媒介“告知、劝服和信息共享”的内在特征。近代中国城乡人口流动性较大,求学、仕进、经商、办学等活动更加剧了沿海、沿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的信息流动。各种职能社团即背靠城市,辐射四方,既介入公共事业的创办,又以倡导新观念、新生活为己任,许多社团兼办报刊或阅书看报机构,试图以各种方式变化民质,改良社会。在这一点上,晚清社团组织通常与大众媒介、学堂生群体相互交织、互为倚重,它们在公共舆论和价值观念的扩张方式上呈现出各具千秋,彼此补偿的态势。本文区分大众媒介与辅助媒介,仅仅是遵从传播学的理论要求,并且也考虑到清末公共领域生成过程中的诸多制约因素。媒介形态的剖析,笔者认为是一种值得注意的参照角度和分析范式。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以此为视点,更客观全面地概括和修正关于公共领域与晚清政权的互动关系形态。
四、近代媒介文化视野中的社会与国家
晚清市民社会研究已经成为近年来史学界令人瞩目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研究过程中产生了两个焦点问题:一是晚清时期是否存在一个“市民社会”,其特征究竟如何?二是如果晚清时期确实存在“市民社会”,那么,它与晚清政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如何?对这两个问题,西方学者与国内学术界均有涉及。对前一个问题,以肖邦齐(R.Keith Schoppa)、罗威廉、兰金等人为代表的西方学者将主要精力集中在19世纪末会馆、公所、书院、善堂、义仓和地方士绅的自治活动等课题的研究上,据此得出了中国在清末民初已经出现了类似欧洲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特征的结论,当然,这种观点也遭到了以孔斐力(Philip Kuhn )等人的反对;国内介入这一问题的学者较多,他们较集中地围绕着西方学者所忽略的商会问题而展开了研究,这些为数众多的个案性、实证性研究形成了史学界占主流的观点,在研究的过程中极力突出商会问题对市民社会研究的重要性,或者认为晚清社会已形成“市民社会”雏形,或者认为中国式的早期“市民社会”实质上是一个“绅商社会”。对第二个问题,国内史学界基于对商会、绅商自治、公所等课题的研究,大多认为晚清时期的“市民社会”与晚清封建政权之间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晚清市民社会雏形与封建国家之间形成一种既互相依赖,又互相矛盾、摩擦的复杂关系,其中,依赖的一面又占据着主导地位。除此而外,对晚清国家政权在市民社会形成中的作用和地位也作了探讨。
的确,近代时期政治国家对社会的控制相对松弛,传统的国家与社会重迭整合的局面被打破,伴随公共领域在各地区不同程度的扩张,市民社会因子由少到多,由弱趋强地滋生开来,以至于形成一种被学术界称为“市民社会雏形”的社会景况,这是较为可信的。占主流的学术观点均已考证并认定这一事实,但这种考证与认定几乎没有越出经济和社会分支系统的框架,诸如会馆、商会、公所、义仓、善堂以及地方绅士的自治活动之类,而且据此提出了政治国家与近代民间社会之间的良性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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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关系说,可以断言,在经济—社会系统内,这种观点大概也不会有错。
多数学者基本上认定,对邦国(the State )和社会对立以至于分离进行理论考证,一直是西方史学界重要的研究课题。但是市民社会的孕生与良性发展亟需具备一个前提,按照托克维尔的意见,那就是应该增强与发展民间具有公共性格的“社会”(涵指民间的组织、社团等),这实际上就是倡扬建构那种独立于邦国之外的民营企业、私立学校、独立文化媒体、自治工会、社团等所构成的公共领域。这一过程在晚清时期即是将中国固有的传统意义上的民间社会(私性社会)实现近代意义上的转换(注:按林毓生先生的观点,传统中所谓民间社会,用英文来翻译,大概应作private society,那是以家长式结构所组成的、 “私”的性质很强的民间组织,如行会、帮会、寺庙等, 不能与现代的civil society相提并论。见林毓生《热烈与冷静》,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248页。),促其游离于邦国。这一过程是复杂的,涉及了物质与精神、经济与政治,以至于文化等多个领域。前已述及,近代市民社会、公共领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其中的公共精神体系、公共舆论状态这类文化系统从一个侧面展示着公共领域的公共精神品格和意识形态基础,它的运作具有自身的规律性,与政治国家互动关系的性质也有别于商会、义仓之类的经济—社会系统,这也是本文关注的焦点。
中国社会不同于世界各国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氏族血缘关系的影响异常久远而且深刻,由此产生“家国一体”的邦国社会结合结构,它呈现日久弥坚,牢不可破的运作态势。这种情形至20世纪初年依然延伸下来。(注:20世纪初,梁启超尚作如下评价:“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是也。周代宗法之制,在今日其形式虽废,其精神犹存也。”见梁启超《新大陆游记》,《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2页。 )维系这种家国结合的重要纽带是封建社会的文化思想和意识形态。严格说来,支持封建政治国家的精神系统、文化系统是任何封建朝廷(也包括晚清政府)固守、经营的最后一道屏障。因之可以理解,扼杀“异端”思想、文化以及潜在的“腐蚀性”舆论是历代封建王朝自始至终的政治观念。清代的文字狱、洋务运动中的“中学为体”,都表明了这种固守封建文化系统的强韧和顽固。士人结社植党曾被历代统治者视为“朋党干政”、“异端之源”,坚决禁绝。清顺治朝的礼部曾制定学宫条款,严禁诸生“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至顺治十七年更有严禁结社的上谕:“士习不端,结订社盟,把持衙门,关说公事,相煽成风,深为可恶,着严行禁止”(注: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台北,商务印书馆1967年版,第251—253页。),时至20世纪初年,对学堂学生仍采取禁锢封闭的政策,清末制定的“学堂禁令”共有12节,其中前七节规定:“第一节,学生在学堂以专业学习为主,凡不干己事,一概不准预闻;第二节,各学堂学生不准干预国家政治及本学堂事务,妄上条陈;第三节,各学堂学生不准离经畔道,妄发狂言怪论,以及著书妄谈刊布报章;第四节,各学堂学生不得私充报馆主笔及访事人;第五节,各学堂学生不准私自购阅稗官小说、谬报逆书,凡非学科内应用之参考书,均不准携带入堂;第六节,各学堂学生凡有向学堂陈诉事情,应告知星期值日学生,代禀本学堂应管官长,不准聚众要求藉端挟制、停课罢学等事;第七节,各学堂学生不准联盟纠众、立会演说,及潜附他人党会。”(注:张之洞:《奏定学堂章程·各学堂管理通则》,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723),台湾, 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3年版,第89—90页。)如此,“士”作为封建文化载体的角色已被牢牢锁定。近代大众媒介崛起后清廷仍厉行严控,意图自然也是将各种类型的媒介约束到封建文化统治秩序之中。针对国民舆论和意识形态给晚清封建道统观念和文化秩序造成的腐蚀倾向,清廷自始至终采取了固守这块文化领地的态度,在主观上从未产生过让渡其文化舆论空间的想法。即便是在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这样相对宽舒的政治环境下,朝廷依然加强对媒介文化的控制。清廷上谕曾宣称:“裁决舆论,仍自朝廷主之。民间集会、结社暨一切言论、著作,莫不有法律为之范围”,据此提出除了“妥速议订”报律外,还应拟订政事结社条规,“迅速奏请颁行”,“倘有好事之徒,纠集煽惑,构酿巨患,国法具在,断难姑容,必须从严禁办”。(注:《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83,《清实录》第59册,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707、708页。)《大清报律》即规定:“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报纸不得揭载”。行政手段与立法手段是清廷控制民间舆论和媒介趋向的两种主要工具。
相比之下,受“商战”思潮促动,也迫于时局困顿,新政初期以“民治”辅助“官治”的“商会”首先获得合法地位,得到国家政权的扶持与保护。可以说,相对于绅商自治、商会、义仓之类的社会经济系统,文化系统游离于封建政治—文化樊笼的艰难性自然要大得多,游离过程中的政治疏离和批判精神理所当然地多于对封建政权及其道统体系的依赖和支持。晚清大众媒介倾向于以进化、竞争、自由、民主、科学、平等、个性、实用等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文化价值观作基准,无一不在消蚀着封建传统的文化资源,发展成为封建国家政权的批判力量,以至于形成颠覆晚清政权的“黑血革命”工具(注:梁启超:《鄙人对于言论界之过去及将来》,《庸言》第1卷第1号,1912年12月1日。), 孙中山曾对此加以评论:“此次民国成立,舆论之势力与军队之势力相辅相成,故曾不数月,遂竟全功”(注:孙中山:《致武汉报界联合会函》,《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36页。)。这种情况与近代崛起的商会、公所、市政管理阶层等社会和经济系统有着较大的差异,从理论上看,尽管近代资本力量和近代文化力量同属于颠覆封建政权的最终因素,但发生作用的方式和运作规律的差异,完全可能使得它们与晚清政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呈现不同的性质。社会矛盾运动是复杂的,社会历史学说也就不能简单,揆诸晚清史实,近代媒介文化视野中的社会与国家关系很难断定为良性互动关系,从颠覆晚清政权这一角度来看,上述两个市民社会的分支系统恰好处于不同的地位。
多数学者注意到,近代长江中下游城市是公共空间发展比较成形的地区,无论是商会力量、市政管理阶层,还是近代文化系统,在这一地区都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就近代媒介的发展来说,湖北地区的情况更引人注目(注:以下报刊的创办数字参见刘望龄《湖北的舆论导向与武昌起义的成败》,中华书局编辑部编:《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纪念辛亥革命八十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下册,中华书局1994年版。),该省自1866年始创报刊至1913年辛亥革命失败的48 年间, 共创办报刊144家,其中外国人办29家,官办23家,民办92家。在这期间,1866 —1902年是近代媒介的初创时期,总计创办15家,其中外人办11家,官办3家,民办仅1家,民办媒介只占0.7%;而1903—1913 年则是该地区近代媒介的全盛期,共创办129家,其中外人办18家,官办20家, 民办91家,民间媒介上升到78.3%,后期为前期的91倍。在这些媒介中,既有科普格致之类的报章杂志,也有改良风俗、变化民质的立宪型报刊,当然也有鼓吹种族革命的革命派媒介,诸类媒介在晚清民族危机与种族危机交加的背景下,迭相呼应,终于演成颠覆封建政权的文化力量,时人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无不认为:“辛亥革命是报馆鼓吹出来的。”(注:秋虫:《武汉新闻史》,第22页,转引自刘望龄前揭文。)实际上,媒介的批判倾向可以再向前追溯,早在戊戌期间守旧党与维新党阵线分明的对垒中,70种由中国人主办的报刊媒介“没有一家拥护前者的观点”,“几乎全部以中国的启蒙和改革为宗旨”。(注:徐雪筠等:《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海关十年报告译编:1882—1931》,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95页。)“监督政府”、“向导国民”、“扶导民党”成为众多媒介的宗旨,《警钟日报》公开告白:“以监督政府、扶导民党为己任,明目张胆披露天下,神奸鬼丑难逃镜中”(注:《铁良与警钟报》,1904年11月24日《警钟日报》。)。《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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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力祛政界之蠹害为第一要义”,“斥官吏贪残”,“考求利弊之所在”。1904年《印送〈警世钟〉缘起》中曾有评论:“欲人人有国民思想,舍教育不为功。顾教育之为效也,远之百年,近亦十年,患已切肤,其何能待?”“……救急之方,其必自多刻通俗之书始也。”晚清崛起的白话报刊不但在语言形式上抛弃了官方样式,而且在内容上常常是“表面普及常识,暗中鼓吹革命工作”,晚清创刊的“一百多份白话报中,倾向维新和革命立场的占了绝大部分,尤其具革命立场的占了大比例”。(注:《五四新文化的源流》,第160页。 )即便是晚清新政的产儿——学堂生群体,它与职能性社团中的多数组织一样,也成为反清情绪扩散的重要渊薮。1908年初《中国日报》的评论极富证明力,“党势之潜伏于隐微,而或为秘密之运动,或为笔舌之招徕者,其势力较之刀锋炮子为尤烈”,“目下中国内地之青年学子,悬重金以购民族书报者实繁有徒,此等人之在清国境内,不啻劲敌之埋伏暗陬,有足制满人之死命者。无怪清政府之禁开会演说及禁民族书报,如临大敌,方之派兵剿乱为尤汲汲不遑也”。(注:1908年1月25日《中国日报》。 )由此可以推论,从广义媒介形态入手来分析的清末公共领域中,文化系统与封建政权之间并非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二者之间冲突多于弥合,制衡多于依赖。后来辛亥时期“国体丕变”中的文字“鼓吹之功”,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全盘反思”、“打倒孔家店”等,均属公共舆论空间批判精神的一脉相传。
这里的疑点在于为何同处在公共领域之内,经济—社会系统(诸如商会之类)与封建国家政权基本上呈现良性互动关系,而文化系统则正好相反?有学者认为研究晚清时期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应关注两个方面,既要从国家的面向看,也要从社会的面向看,由此梳解两者之间互动关系的性质。(注:朱英:《关于晚清市民社会研究的思考》,《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的确, 这种分析方法能够合理地排比处理关键的材料,以解释上述疑点。与商会等组织相比,广义媒介所创构的文化系统,其孕育、发展过程中远没有得到政府支持和奖掖的荣耀。如果说封建政权也对文化系统产生过影响的话,那仅仅是清末新政所带来的相对宽松的客观环境及无可奈何的失控状态,在主观上封建国家并未让渡其最后的阵地。清末有限的公共舆论空间是媒介力量“趁清政府的社会控制相对松动之机,顽强地自我生长,争取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注:桑兵:《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89页。)的结果。也可以说,在主观上, 民间媒介较少所谓的“以民治辅助官治”动机,相反,其侵蚀封建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一面占据了主导地位。自然,研究晚清的市民社会问题不得不注意民间文化阶层与封建政权的对峙问题,这种“对峙”是过程性的,舆论的流变受国家环境和世界大势的影响而存在着阶段性,前期和后期的舆论走向和舆论内容有较大的变化,政治疏离的强度也就呈现出过程性和变动性的特征。近代社会是一个过渡性极为明显的社会,那么,运作于其中的公共舆论和近代文化形态也就不能不呈现出这种过渡化的倾向。
尤其不应忽视的是商会一类经济社会系统与媒介文化系统尽管同构于公共领域,但两者存在着重大的差异,这是理解晚清公共领域中不同阶层和力量与封建国家互动关系的关键问题。桑兵先生在有关课题的研究中也曾关注这一现象,并作过精彩的对比。首先,“由以士为主的开明士绅和学生组成的社团”媒介侧重于自由平等的理想追求,以输入文明、培育国民为主要目标,大都从事宣教活动,很少介入权力竞争;而“得到官方承认或鼓励,以绅商或绅为主体的社团”则侧重于实际经济利益与社会权力的争夺控制,试图通过结社达到分享权力的目的,不仅继续保持对基层社会权力的垄断,而且借兴民权之名扩展绅权,参与地方乃至中央政权。其次,前者努力成为全体国民的代表,较少群体私见,反对皇权官权,争取民权,对上要求民主,对下代表民意,社团内部也实行民主制;后者则首先表达和维护本群体的意愿,甚至不惜牺牲其它群体的利益以实现其目标,对上主分权,对下主集权,担心实行普遍民权反而会威胁其既得利益,其权力来源更多地决定于地位、声望、财富及社交因素,而并非组织成员意见的向背。再次,前者明显具有反抗官府离异朝廷的意向,后者与官府朝廷则是一种既互相依存又明争暗斗的关系。“两类社团的差异,表明近代中国的士与绅,或投靠文教事业的士绅与从事其它利权事业的士绅(或绅商)在发展趋向上有所不同”。(注:《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第290页。 )两个系统对封建国家的政治疏离程度、发展趋向和内部运作的规律等方面的差异是明显的,这直接制约着它们与政治国家之间各自不同的互动关系状态。“良性互动关系”学说仅仅反映了以近代商会为中心的经济—社会系统的基本情况,它实在不足以涵括晚清时期市民社会或公共领域的整体概貌。在晚清市民社会研究问题上,必须考虑到地域性、行业性以及市民社会中各个系统的差别,它们都足以使公共领域的“公共性格”杂彩纷呈。晚清市民社会尽管处于“雏形”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单一社会经济系统的组构;公共领域尽管是“公共的”,但决不可以简单化约。
(资料来源:《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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