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琉球案”与黄遵宪对日认识之转捩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黄遵宪-“琉球案”与黄遵宪对日认识之转捩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琉球案”与黄遵宪对日认识之转捩
摘 要:在中日围绕“琉球案&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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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的相互认识和博弈过程中,日本处于相对主动的地位,清政府则相对被动。在中日琉球交涉期间,黄遵宪对日态度和思想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轻日走向师日,然而这一切都是以其不变的爱国情怀为基础的。此后他开始学习和研究日本,并撰写《日本国志》,该书标志着其师日思想的正式形成。黄遵宪成为晚清知识分子中的先知先觉者,他的思想对其他知识分子产生了巨大影响,对中国百年宪政之路的开启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琉球案”;黄遵宪;轻日;师日;《日本国志》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一百多年来,有关黄遵宪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近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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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新论也不断涌现,但也存在问题,这些新近研究或是深究于“琉球案”的始末[1],或是纠结于考证“琉球三策”的作者[2],或是侧重于探讨黄遵宪的思想变化及心路历程[3]。笔者以为做到“知人论事”实属不易,做到“知事论人”尚可达到,而“琉球案”的交涉过程与黄遵宪的心路历程彼此缠绕粘连,必须将二者一起关照,这既是探讨“琉球案”的应有之义,也是探究“琉球案”背后的其人其事其思想的合理视角。本文将选取18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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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ash;1881年这个在近代中日相互认识中具有开端和关键意义的时期,本着“知事论人”的原则,试图观察其对日态度和思想的转变。
一、“琉球案”外交始末
1872年2月25日,福州将军兼属闽浙总督文煜等人向北京奏报琉球国漂流船民在台湾被杀一事:“据难夷岛袋供,同船上下六十九人,伊是船主,琉球国太平岛人,伊等坐驾小海船一只,装载方物,往中山府交纳,事竣,与十年十月二十九日由此出开行。是夜陡遇飓风,漂出大洋,船只倾覆,淹毙同伴三人。伊等六十六人凫水登山,十一月初七日,误入牡丹社生番乡内。初八日,生番将伊等身上衣物剥去,伊等惊避保力庄地方,生番探知,率众围住,上下被杀五十四人,只剩伊等十一人,因躲在土民杨友旺家,始得保全。二十一日,将伊等送至凤山县衙门,转送台湾县安顿,均蒙给有衣食,由台护送来省,应有台湾文武前往查办等情来。”[1](P1079-1080)将幸存者由凤山县衙转送福建省,并由台湾文武官员前往调查,这说明台湾生番并非无主之民,琉球难民亦非不受清国庇护,查相关记载,闽省安抚琉球漂民早已形成历史惯例,“乾隆二年六月琉球所属之小琉球国有粟米、棉花遭风飘至浙江象山,浙闽总督嵇曾筠资给衣粮遣还。事闻,帝谕:嗣后被风漂泊之船,令督抚等加意抚恤。动用存公银两,资给衣粮,修理舟楫,查还货物,遣归本国,著为令。”又有,“道光二年,琉球贡船至闽头外洋遭风击碎,溺死贡使十名,帝命给银千两,雇佣商船回国,免另备贡物。又琉球遭风难夷米喜阜等,每名日给盐菜口粮,俟回国之日另给行粮一月”[2](P14616-14625)。且此时的清国名义上还是琉球的宗主国,“琉球在中国东南大海中。康熙二年,册封琉球国王。自是贡舟三年一至。原部三十六岛,行蟠如虬龙流动,故称琉虬,后改琉球。北部九岛,中部十一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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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虽有十六岛,而周回不及三百里。北部中有八岛,当咸丰时,日本乘中国多事,引兵占据,仅存一岛。同治十年,以琉球人漂流台湾,为生番所杀。日本人籍此起衅。争琉球为其版图,出其国史相证”[3](P453-454)。然而日本借此却无端向清廷提出交涉,要求惩办生番,保护日本属民利益,近代中日关系启衅之端即始于此。
1872年3月4日,日本所派使臣会见美国总统忌兰,并大谈日美亲善,“盖欲彼此推诚友睦,永敦和好,今最先到者乃贵国也。乃将日本国册立使臣之文凭亲献,且诰敝朝廷遣使之意已略在于内,所冀与贵国商议彼此往来交际事务,更为合力增广贸易,使互相亲睦,以期政令。”笔者以为此时日使出访美国,绝非一时性起,站在国际背景下观察,日本作为后起帝国主义国家,要想从英美等列强眼皮下殖民扩张,还需事先经过它们的同意。况且美国曾于1867年侵略台湾,虽然失败,但对台湾进行了各方面的调查,为下一步的侵略作准备[4](P327-329)。所谓的“敝国主以留心考究西国治法,故特遣臣等恭往与敝国经立和约之国”[5]只是托辞,其根本目的是想在国际外交上争取优势,特别是美国的支持,试图孤立清国,从而为吞并琉球做准备。1873年6月8日,特命全权大使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在北京会见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时言称:“清国未向生番之地派过官吏,地图上也未点载生番地名,前年美国人与生番交战,也未曾告诸清国,清国不知生番与美国人缔结条约之事,清国何能谓之为属地耶”[6](P69)?日本政府牵强附会,硬是以此作为借口入侵清朝领土台湾,并就此事与清朝政府进行交涉,强调琉球自古为日本控制之地,遭难琉球渔民如同日本属民,其目的之一就是想迫使清朝政府承认其对琉球的属领权。[4]
1874年5月7日,美国人顾问鲁迦德(李仙得)出任台湾事务局的官员[7](P226),西乡从道以“高砂丸”为旗舰,率兵3600人进犯台湾。5月22日,西乡率舰抵达社寮港,随即开始进攻牡丹社,包括牡丹社头人父子在内的20余人被杀死,但番人仍不屈从。6月1日,日军兵分三路进攻牡丹社,番人英勇出击,据不完全统计日军战死560-573人。加之清政府已任命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率大军渡海保卫台湾。此时日本政府深感国力不足,急于议和。8月2日,日本政府任命大久保利通为全权办理大臣,9月14日,大久保利通与柳原前光公使访问北京总理衙门,在英、美、法三国驻清公使的“调停”下,中日双方进行谈判。10月31日,双方签订了“北京专条”及“会议凭单”,清政府屈从日本,承认“台湾‘生番’曾对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本出兵是“保民义举”,规定日军撤出台湾,并赔偿白银共计50万两[8]。清廷把日本侵台惩治生番的行为称为义举,就等于变相承认琉球为日本的属领,这当然是日本的阴谋,此后日本以此为口实,加快了吞并琉球的步伐。
1874年7月明治政府把琉球事务从外务省转到内务省,1875年又根据诏令说服离京(东京)的琉球藩官吏请藩王上京谢恩,在琉球官吏归藩之际,内务大丞松田道之作为处理官被派往琉球。松田于同年7月在首里城(琉球国都)向藩王代理(此时藩王及世子已被日本软禁)传达了停止隔年向中国朝贡以及不要再代替藩王接受中国册封的旨意,此即“阻贡事件”。面对日本蛮横行径,光绪皇帝发出上谕,“摺琉球此次所贡方物为日本所阻,该国王遣陪臣等前往福州投递密咨,恳给凭,赴部沥陈琉球世守藩服,岁修职贡。日本何以无故梗阻,是否藉端生事,抑系另有别情?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传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等,俟到日本后,相机妥筹办理”[9](P41)。1877年,清政府派何如璋等人出使日本,其中何如璋为正使,张斯桂为副使,黄遵宪担任驻日参赞。同年10月,黄遵宪随何如璋、张斯桂来到东京,并于12月24日向日本天皇递交国书,此举亦是正式履行1871签订的《中日修好条规》的题中之义[8](P342-344)。
之后不久,针对日本政府行将吞并琉球的举动,何如璋向总署提出了由黄遵宪起草的上中下三策:“为今之计,一面辩论,一面遣兵舶责问琉球,征其贡使,阴示日本以必争,责东人气慑,其事易成,此上策也。据理与争,止之不听,约球人以必救,使抗东人,日若攻球,我出偏师应之,内外夹攻,破日必矣。东人受创,和议自成,此中策也。言之不听,时复言之,或援公法,邀各使评之,日人自知理屈,球人侥幸图存,此下策也”[10](P4-6)。对于此三策的提出者,研究者有不同的说法,温迁敬氏《茶陵三家文钞》是把此归在何如璋名下的,吴天任《黄遵宪先生传稿》认为,“先生为何使致书我外交总署,力主强硬,据理力争”,此外还有台湾的张堂錡《黄遵宪及其诗研究》、郑海麟《黄遵宪与近代中国》也基本上持此论[11]。“日本方县我琉球,且觑及朝鲜。先生告使者,乘彼谋未定,先发制之。具牍书千言,陈利害甚悉。东人至今诵之,而当事不省”[12](P1570)。黄遵宪虽为参赞,但在使馆中却作用极大,他专门负责替何公使草拟奏折,上书总理衙门和李鸿章。故笔者以为此三策作者应是黄遵宪无疑。根据“琉球三策”的内容,笔者认为黄遵宪是主张对日本采取强硬态度的,琉球问题在他看来绝不可等闲视之,其实为日本向中国发出的试探信号。他认为,日本在推行新政迅速强大起来的同时,其扩张领土的欲望也急剧膨胀,“日本论者方且以英之三岛为比,其亟亟力图自强,虽曰自守,亦理有以小生巨,遂霸天下之志”[13](P246)。
1878年5月8日,何如璋致书李鸿章,主张“对此不得隐忍”,如若听之任之,日本“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琉球迫近台湾,我苟弃之……他时日本一强,资以船炮,扰我边陲,台彭之间将求一夕之安不可得……为台湾计,今日争之患犹轻,今日弃之患更深”[14](P11)。1878年9月,他就日本政府禁止琉球向中国进贡一事向寺岛外务卿提出抗议。而寺岛则指责何公使措辞有失外交礼节,要求赔礼道歉,何公使未予理睬,此即“照会事件”。何如璋致总理衙门及北洋大臣文牍有关琉球事件的全案,往返数十函,十余万字,力主采取积极保护手段,其中出自黄遵宪之手者十之七八。所以与其说是何如璋力争国权,倒不如说是黄遵宪坚决维护国家利益。12月14日,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石川鸿斋笔谈,当谈到琉球问题时,黄遵宪指出,“琉球近为贵国小辈所欺凌,彼臣服我朝五百余年,欲救援之”,并谴责日本统治者吞并琉球的企图,“专属鼠偷狗窃之行,可耻孰甚”[10](P2-4)。而掌管外交大权的李鸿章却认为“琉球地处偏隅,当属可有可无”[9](P85),主张退让。
1879年3月27日,松田道之被派往琉球,在首里城将废除琉球藩设置冲绳县的命令书转交给藩王代理,由于松田有警察560余人随行,所以废藩是强制实施的。同年4月4日,明治政府将琉球的废藩置县向全国公布,次日即任命锅岛直彬为第一任县令。5月27日,将琉球国王尚泰移居东京,琉球王国终于灭亡。
就在双方争持不下之际,适逢美国前总统格兰特访华,并将赴日访问,李鸿章等人便委托其对琉球案代为调停。1879年6月格兰特访日,受到日本朝野的欢迎。7月格兰特入东京,听取了日方的陈词,8月10日在滨离宫会见了明治天皇,在琉球问题上他主张日中两国应互相退让,并提出“分岛方案”。经其调停,“琉球交涉”不再是何如璋和寺岛宗则之间进行照会战,而是由两国互派特使在北京进行“妥商”。1880年,在北京的会谈中,日本公使宓户玑正式提出“分岛改约”方案,即“拟以北岛、中岛归日本,南岛归中国。又以前与中国所订约章,无一体均沾之条,与诸西国独异,欲援照加入”[3](P453-454),意欲实际控制琉球,并获得“一体均沾”的不平等条款。同年10月,双方草签了《琉球专案草案》、《加约草案》和《凭单草案》,只待两国最后签字生效。消息传出,朝野沸腾,其中黄遵宪的观点颇为一针见血,他认为:“循人求而捐己利,是大不可。日本与我地既逼近,种类同,文字同,人多贫窘,性复贪利,若并许之,势必纷至沓来,小民生计将尽为所夺……盖割地予人,犹人之一身,去其一指,其他犹可自保;若生计日蹙,金钱流出,如精血日吸日尽,羸弱枯瘠,殆不可药医矣。”可见他不仅反对此方案,更反对“许以内地通商、领事裁判及利益均沾等款,许一体享受”[12](P1574-1575)。
李鸿章就此案询问仍在天津的琉球遗臣向德宏“知南岛枯瘠,球人得之,仍不能自立。而球王及其世子,日本又不肯释还”,因此他也对“分岛方案”表示异议,但却主张采取缓兵之计,“俄事方殷,日人籍肆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用延宕之法,以为对付。俟俄事方结,再理球案,则力专而势自张。”面对各方压力,最终总理衙门没有正式签字,宓户玑于是愤然离华,琉球案就此搁置。虽清政府始终未予承认日本吞并琉球的合法性,但毕竟木已成舟,清廷此后也不再过问。随着后来时局急转直下,清政府更加自顾不暇,中法战争之际,清政府在外交上捉襟见肘,“至越南新约成,日本乃援法以为例,于是琉球终归日领矣”[3](P453-454)。事实证明搁置争议的延宕之计并不能实质性地维护领土主权,而弱国无外交的客观事实,也令国事难有作为。
以上为“琉球交涉”的全过程,当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时,《申报》上曾有一文,呼吁清廷保卫琉球,“琉球并于日本而中国绝不闻问,日人气焰愈张,胆志愈壮,既已东封又将西顾,区区朝鲜无难囊括而席卷之矣,斯时沈辽各岛岂能高枕而无忧乎”[15]?大众舆论认为从国防角度出发,为了遏制日本将来觊觎朝鲜和中国东三省,应该把琉球当做中国屏藩认真加以保护。但由于晚清危局实已造成,清廷无力顾暇,也只能“舍车保帅”——弃琉球于海,守朝鲜和本土于陆。
黄遵宪从小接受严格的封建家庭教育,其后大受顾炎武、黄宗羲、王船山的经世致用学说影响,尤其受顾炎武影响颇深。[16](P13)生长于“千年未有之变局”中,他的思想跟时局一样起伏跌宕,而“琉球案”正是其思想转变的重要诱因,在“琉球交涉”期间,大致经历了一个从轻日到师日的心路历程。
二、从轻日到师日
黄遵宪起初跟其他的晚清士大夫一样,认为清王朝是天朝上国,日本是“徐福东渡”的结果,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遗孀”,他在《日本杂事诗》中提到“避秦男女渡三千,海外蓬瀛别有天。镜玺用传笠缝殿,倘疑世系出神仙。”[17](P592)另有“休唱攘夷论,东西共一家。疏防司里馆,谢罪使臣槎。讵我持英簜,容人击副车。万方今一概,莫自大中华。”[12](P90-92),“如此头颅如此腹,此行万里亦奇哉!诸公未见靴尖趯,待我扶桑濯足来。”,“浩浩天风快送迎,随槎万里赋东征。使星远曜临三岛,帝泽旁流遍裨瀛。”[12](P90-92)黄遵宪将出使日本看成是“濯足”“东征”,而“大中华”“裨瀛”“扶桑”等词的使用,也可看出他是以东亚母体文化传布者自居,承蒙皇恩,出使日本三岛。而“满城旭影曜红旗,神武当年此肇基。竿木才平秦世乱,衣冠创见汉官仪。中原旧族流传远,四海同家聚会奇。此土地民成此国,有人尽日倚栏思”[12](P90-92)一诗,更是将这种感情表达地淋漓尽致。此四首诗分别为其赴任之前和赴任途中所作,充满了他对本国文化的绝对自信和对日本文化的俯视态度,故笔者将黄遵宪最初对日本的态度总结为“轻日”。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何如璋、张斯桂与他对日本态度相比略有不同。由于何如璋的地位和身份决定了他很重视自己的使命,也很知晓“参稽博考,目击身历”的重要,《使东述略》有云,“若得失之林、险夷之迹,与夫天时人事之消息盈虚,非参稽焉,博考焉,目击而身历焉,究难得其要领。宽之岁月,悉心以求,庶几穷原委、洞情伪,条别而详志之,或足资览者之考镜乎?是固使者之所有事也”[17](P58)。而张斯桂则有时站在守旧的立场,对日本维新事物大加指摘,如《易服色》一首:“椎髻千年本色饶,沐猴底事咤今朝;改装笑拟皮蒙马,易服羞同尾续貂;优孟衣冠添话柄,匡庐面目段根苗;看他摘帽忙行礼,何似从前惯折腰。”[17](P145)相较而言,黄氏既没有何氏的客观中立,也没有张氏的保守排斥,而是介于其间的轻视,这也暗示了黄遵宪态度和思想转变的可能性。
在担任驻日参赞期间,黄遵宪曾与王韬多次互通信函,其中多次涉及琉球案,笔者相信对这些函电进行解读,或可窥见其思想变化的波澜。当时,他与日本社会贤达人士进行了比较广泛地交往,但在他眼中,在琉球问题上,日本文士不乏造谣生事之徒,“前十数日,《朝野新闻》有伪为弟诗者,诗专言球事。后又有和其韵以毁我国者。仆皆一笑置之而已,然可见其好言生事也”[12](P299)。当1879年日本将琉球废藩置县后,黄遵宪奋笔疾书,写下近532字的“琉球歌”,“公堂才锡藩臣宴,锋车竟走降王传,刚闻守约比交邻,忽尔废藩夷九县。吁嗟君长槛车去,举族北辕谁控诉?鬼畀明知不若人,虎性而今化为鼠。御沟一带水溶溶,流出花枝胡蝶红。尚有丹书珠殿挂,空将金印紫泥封。迎恩亭下蕉荫覆,相逢野老吞声哭,旌麾莫睹汉官仪,簪缨未改秦衣服。东川西川吊杜鹃,稠父宋父泣鸜鹆。兴灭曾无翼九宗,赐姓空存殷七族。几人脱险作逋逃,几次流离呼伯叔。北辰太远天不闻,东海虽枯国难复。毡裘大长来调处,空言无施竟何补?只有琉球恤难民,年年上疏劳疆臣”[12](P104-105),该诗追溯了琉球与中国的朝贡—宗藩关系,哀叹琉球国之不幸,控诉日本之蛮横。
此后,在围绕“琉球案”交涉中,黄遵宪将日本基本上作为敌对国看待,“照会事件”一出,众说纷纭,作为知情者,黄遵宪曾对王韬说:“本谓本署初次照会失于无礼,议撤激言者屡矣。此事本无关轻重。台湾一案亦定议后互撤照会,惟彼国必欲挑此,恐中土之迂腐无识者,反谓以文字启祸,则悠悠之口,难与争辩耳。日本之处心积虑欲灭球久矣,使者之争非争贡也,意欲借争贡以存人国也。本系奉旨查办之件,曾将此议上达枢府,复经许可而后发端。此中曲折,局外未能深知”[12](P309)。黄遵宪认识到日本自知理屈,故意借题发挥,避重就轻,妄图掩盖其侵略野心,“琉球争端初起,由星使与外务卿议论数回。彼极拗执,乃始行文与辨。日本于此一节自知理绌,无可解说,乃别生一波,谓此间初次照会措辞过激,不欲与议,彼原不过借此以延宕啰唣耳”[12](P313),虽然他洞悉一切,但是其经世之策即难以“上达天听”,亦难敌国内迂腐无识者的“悠悠之口”。
1880年,中日双方在北京会谈,黄遵宪非常担忧,“仰瞻阙庭高,我心亦忡忡”[12](P96-97)。他十分清楚当时的情势,“南藩一案,皆为亚细亚大局……彼族近情,内忧甚深,故亟亟有求于我也”[12](P324),在10月13日信中,他毫无掩饰地表达了对于作为驻日使臣不能直接参与北京和谈的不满以及对国人外交能力的失望,并批评他们蒙昧无知,“此案近闻既由彼族授使臣全权在京会议,其若何结局,即使馆且不得参议,更无论局外。万国公例,以行使臣秉受全权,不能议事。闽中诸公欲援中国千百年前苏、张游说之例,以行之今日,其于外交茫昧若此,实可笑怜!”[12](P326)。
黄遵宪对国人无望,转而将目光投向日本,在日本谈判代表宓户玑临行之前,他曾赠诗一首,“迩者海禁开,乘时多英雄。捧盘从载书,隔海飞艨艟。益知唇齿交,道谊在和衷。子今持使节,累叶家声隆。博学等黄备,抱德追菅公。同行二三子,亦如贯珠騣。子能弥阙失,竹帛铭汝功。今日送子去,东西倏转蓬。扶桑遥回顾,旭影多朦胧”[12](P96-97)。诗中大谈中日乃唇齿之交,除了对宓户玑的一番赞美之外,主要是希望他能弥合阙失,妥善处理琉球问题,但是后两句也流露出他对宓户玑的怀疑,觉得希望很渺茫,因为此举无异于与虎谋皮。
在中日谈判期间,黄遵宪的情感和思想是比较复杂的,日本对中国进行外交讹诈固然可恨,可是国人之于外国事务亦是茫昧无知。他认识到,“中土大夫于外国事类多茫昧。昔辽主告宋人曰:‘汝国事我皆知之,我国事汝不知之。’即今日中外光景”[12](P328),对于东邻日本都是“只一衣带水,便隔十重雾”[12](P100),更遑论英、法、美、俄等列强。于是他除了关注琉球案以外,还撰写了一部反映日本明治维新以来风土民情和典章制度的《日本国志》,其目的只为“欲使吾国人略知东西事耳”[12](P328),此时他的师日思想已初露端倪。
1877年至1881年间,黄遵宪写下共十四首的《近世爱国志士歌》,主要是歌颂日本明治维新期间的英雄人物,例如,“能知四国为,独君识时务。”写的是佐久间象山,“大夫四方志,胡乃死槛车。倘遂七生愿,祝君生支那。”写的是吉田松阴。但其目的不是纯粹为维新志士歌功颂德,而是“今举其尤著十数人,著于篇,以兴起吾党爱国之士”[12](P99-100),可见其师日的态度是建立在爱国情怀基础上的。
1880年因“照会事件”和“朝鲜策略”,1880年春,黄遵宪为何如璋拟定“主持朝鲜外交议”并呈递给总理衙门,引起总署和李鸿章的重视。不久,他又会见了朝鲜派往东京的修信使金宏集,并作《朝鲜策》为之谋划,“然则策朝鲜今日之急务,莫急于防俄。防俄之策如之何?曰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以图自强而已”[12](P251),金宏集将《朝鲜策》带回国内后,朝鲜君臣非常重视,由于意见不一,分化为两派。后此策略传入日本,也引起不小的轰动。《朝鲜策略》一定意义上影响了朝鲜当时的外交政策和推动了其朝鲜后来的对外开放,乃至对整个东亚局势都有影响。总理衙门计划将何如璋等人召回,于是黄遵宪满是忧虑地对王韬说,“弟近以归期不远,所作《日本志》亟欲脱稿,辄随何公穷昼夜之力讨论此事。是书大概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然卷帙浩繁,未易料理,固是猝猝少暇,友朋往来大都谢绝。然今年遂能毕此事否,仍未敢知也。”文之将尽,他仍然主张对日强硬,即使是下旗绝交也在所不惜,“南藩一事,悬而未了,以彼饷绌国虚,万不敢更生他衅,然欲求立国复君,则非撤使罢市不足以持之也”[12](P251),在强烈的爱国情怀驱使下,黄遵宪努力学习日本,了解日本,外史成书。
总之,与何如璋、张斯桂等人相比,黄遵宪的对日思想更富有弹性。与何、张等人不同,黄遵宪随着对日认识的逐步加深,他也随之接受、认可日本的明治维新,并对明治维新给予较高评价,“日本自维新以来,举凡政令之沿革,制度之损益,朝令夕改,月异而岁不同,至明治十二年,百度修明,规模较定。而以时更张者,仍复不少”[18](P4)。当黄遵宪写完《日本国志》后,写了一首诗,“湖海归来气未除,忧天热血几时摅。《千秋鉴》借《吾妻镜》,四壁图悬人境庐。改制世方尊白统,《罪言》我窃比《黄书》。频年风雨鸡鸣夕,洒泪挑灯自卷舒。”《日本国志》的完稿标志着其师日思想的正式形成。
早期改良派薛福成对《日本国志》大为赞赏,称此书是“奇作也,数百年来鲜有为之者”[19](P4)。康有为深受黄遵宪《日本国志》的影响。康有为在戊戌年间向光绪进呈《日本变政考》和《奏稿》中从《日本国志》中吸取了大量的内容。据考证,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中对日本的“三职制”、“太政官制”、“学制”的介绍,有大量的内容文字与《日本国志》几乎相同。梁启超在《嘉应黄先生墓志铭》中对《日本国志》进一步评价说:先生“不囿于古,不徇于今,……成之《日本国志》四十卷,当吾国二十年以前,群未知日本可畏,而先生此书,责已言日本维新之效成则且霸,而首先受其冲者为吾中国。及后而先生之言尽验,以是人尤服其先见”[20](P800-801)。清政府也认真借鉴吸取黄遵宪的师日思想,光绪皇帝对黄遵宪和《日本国志》给予充分肯定。他在戊戌变法之前曾两次催翁同龢进呈《日本国志》,读后很受启发,“遂为后言:徒练兵制械,不足以图强,治国之道,宜重根本”[2](P5412)。在中国近代史上,“我国人知日本莫若黄遵宪”[21](P174),可以这样说,黄遵宪是近代中国“师日”的首倡者。
三、结 语
“琉球案”是影响黄遵宪思想变化的重要诱因,在中日交涉期间,黄遵宪走过了一个从轻日师日的心路历程,实现了由传统封闭到近代开放的转捩。黄遵宪所写的《日本国志》又成为嗣后中国维新变法运动的重要参考书,使得探讨“琉球案”与黄遵宪的心路历程尤其是对日思想转变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黄遵宪的一生是极不平凡的一生,他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危机四伏、多灾多难的时代。国家陷于半殖民地的痛苦深渊,社会民生落后贫弊。他和近代中国满怀正义的先进知识分子一样,爱国和进步,是他一生执着的追求,他像近代其他先进知识分子一样,在曲折艰难的道路上不断前行。钟叔河曾评道:“黄遵宪不仅仅是一位诗人,他首先是一个维新运动家,一个启蒙主义者,一个爱国的政治人物”[17](P538),王晓秋也认为,“黄遵宪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外交家和杰出的爱国诗人,也是近代中日关系史上很有影响的重要人物”[22](P62-63),这些都是中肯之论。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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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ukyu affair" and the Translation of the Attitude of Huang Zunxian to Japan
JI Ling-hui
( Institute of China Modern History,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 430079,China )
Abstract:In sino-japan around "ryukyu affair" the understanding and the game process, Japan has been in active dominant position, the qing government in China during the "ryukyu affair" has been in relative passive position, and constantly cope with Japan provocation. With Japan diplomacy "ball affair" process, Huang Zunxian thought has taken huge transformation, a lighter day to day began studying and division, and studying Japan formed his own legislative thoughts of constitutionalism.Huang Zunxian became the prophet intellectuals illuminati in late qing, his thoughts and other intellectuals has had a huge influence on China's centenary constitutional road.
Keywords: "Ryukyu affair"; Huang Zunxian; the attitude of ignoring Japan; the mind of studying Japan;
Japanese tzu 指导教师:郑 成 林 何 卓 恩
收稿日期:2013-11-24.
作者简介:姬凌辉(1989-),男,河南信阳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社会史。
[1]陈潮:《黄遵宪与琉球、朝鲜问题》,《韩国研究论丛》第15辑,2007年第2期,较为客观详细地论述了黄遵宪在琉球与朝鲜问题上的影响和作用;而刘雨珍:《<宫岛诚一郎>中的琉球交涉史料》,《黄遵宪研究新论——纪念黄遵宪逝世一百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2005年,此文则运用新发现的笔谈史料《宫岛诚一郎文书》,以“琉球案”时间进程为轴,结合笔谈记录进行细节考证,丰富了史实,深化了对黄遵宪的研究。
[2]戴东阳:《何如璋与早期中日琉球交涉》,《清史研究》,2009年第3期,重点考察了何如璋与“琉球三策”关系,进而论述了何如璋在东京与日本政府之间的具体交涉,认为何如璋为早期中日琉球交涉中的关键人物;李庆:《<琉球三策>作者考——再论黄遵宪的日本观及他与李鸿章、何如璋的关系》,《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4期,根据国内外原始资料及当时黄遵宪与李鸿章、何如璋等人之间的关系,认为《琉球三策》的主要思想当属于何如璋,并进而对黄遵宪日本观的形成发展,作了较为严密的考述。
[3]章扬定:《黄遵宪的明治维新观及其思想表现》,《广东社会科学》,1995年3期,从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四个方面加以论述,认为黄遵宪是近代中国系统研究明治维新的第一人;陈国文:《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及其明治维新观》,《贵州文史丛刊》,1999年4期,认为明治维新观是其启蒙思想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而其这种思想集中体现于《日本国志》中,此书成为百日维新期间的必读参考书;魏明枢:《论黄遵宪驻日时期对日外交思想》,《湖北社会科学》,2003年第7期,散论了黄遵宪对日思想的远见性和局限性;王飙:《从<日本杂事诗>到<日本国志>黄遵宪思想发展的一段轨迹》,《东岳论丛》,2005年第2期,从版本考证角度探讨了黄遵宪思想发展的轨迹,等等。
[4] 此观点受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何慈毅教授启发,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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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黄遵宪-“琉球案”与黄遵宪对日认识之转捩;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39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