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十年间中国手工业的转型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手工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十年间中国手工业的转型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十年间中国手工业的转型
辛亥革命胜利,中华民国成立以后,举国上下“振兴实业”的热潮对中国工业生产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又使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学术界对于这一时期工业发展有很多研究,但对手工业状况的研究相对较少,其中一个原因是人们往往把手工业视为传统的落后的生产部门,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手工业相应地会走向衰退。本文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十年间中国手工业的发展为研究对象,提出这一时期中国手工业并不是单纯地走向衰退,而是伴随着机器大工业,开始了向现代化的转型。
一、商品化生产扩大
手工业向现代化转型的第一个表现是商品化生产的扩大。
手工业商品生产古已有之,但商品化生产则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特点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十年间手工业商品化生产的扩大在农村和城市的表现不尽相同,在农村手工业中主要表现为商品生产扩大和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而在城市手工业中主要表现为原有的手工业部门生产方向发生转型,以及新行业的兴起。
过去一般认为农村手工业是以自给自足为主的,传统社会中的农村手工业也的确有自给自足的一面,而在近代,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农村手工业出现了新的态势。
农村手工业中一个传统的也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是棉纺织业。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中国现代机器纺纱工业进入黄金时代,农村手工纺纱业随着机制纱的推广渐渐衰退,与此同时,手织业商品生产则得到了迅速发展。民国初年,我国农村中出现了一些新型的手织工业区,其中最著名的为河北省的高阳手织区,1916—1917年年产商品布 400多万匹,1928年更达到 550万匹。[①]河北省的宝坻手织区亦于1920年代达于极盛,平均年产棉布450万匹。[②]另一著名手织区为山东潍县,1920年代乡村织布业全盛时,年产量竟达1000万匹。[③]江苏省的南通、江阴、武进、常熟和崇明一带,是自明代后期即开始发展的棉纺织业区,此时年产棉布总量接近1000万匹。[④]除这些较著名的手织区外,全国各地农村尚存在大量土布商品生产,如河北省的定县,在1915年前后,土布的输出达到高峰,年输往西北各省400万匹布[⑤],均出自于农民之手。平山县1920年代布业全盛时,每年上市布匹有百数十万。[⑥]任丘县1925、1926年两年,年输出土布约 450万匹。[⑦]浙江省的平湖县,1930年代年产棉布约200万匹,江西省的南康县1930年代初年产土布500万匹,南昌县年产土布250万匹,湖北省的黄冈,湖南省的长沙、常德,广东省的广州、佛山、兴宁,广西省的全县、阳朔等地,年产土布都在100万匹以上。由于中国乡村手工业的整体趋势是1920年代最为繁荣,1930年代前期有所衰退,所以上述地方1920年代的产量估计应该更高。各省尚有相当一部分县年产土布10—100万匹,这些布匹中商品布亦占很大比重。[⑧]自1913年至1920年代前期,农村土布中商品布所占比重一直是增加的,据估算,1913年,全国农村土布产量中37.7%为商品布,到1920年,这一比重上升到40.06%。[⑨]
这一时期,农村中的丝纺织业也在发展。中国丝绸业历史悠久,桑丝绸的生产此前已大部分集中于城市或市镇上,但柞丝绸业生产却一直是农村手工业。清代末期,柞丝绸开始出口,1909年出口量为1万担,出口值约500余万海关两。民国以后,出口迅速增长。1915年出口量超过2万担,出口值超过800万海关两。1921年,柞丝绸的出口达到最高峰,出口量约 2.7万担,出口值 1318万两。此后直至 1927年,出口量一直保持在 1.4-2万担上下,出口值则在 650-1000万海关两之间。[⑩]我国柞丝绸产量以山东为第一位,河南和四川次之,贵州等省又次之。在山东、河南的农村中,都出现了柞丝绸的集中产区。山东省以胶东半岛产区最著名,1920年前后,柞丝绸业最盛时,全区有手工织机1.5-2.5万台,[11]从业人员估计达 20万。胶东半岛西部的昌邑县也是一著名产区,1920年代前期绸业兴盛时,全县有织绸机1万余台,从业人数10万人左右,年产量约60万匹。[12]河南省柞丝绸业集中于西南的镇平、鲁山、南召、内乡、淅川、方城、临汝、嵩县、宜阳、南阳等县,以南阳县为中心。民国建立以后,这一区域的丝绸业进入全盛期,20世纪20年代,估计各县柞丝绸织机共2万余台,从业人数6万余人,尚有部分桑丝绸织机。[13]192O年代中期,人造丝大批输入国内,不仅进人江南等地的城市和市镇丝织业中,也进入了一些农村地区。如河北省的高阳手织区,于 1926年开始大量使用人造丝生产“麻布”,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除传统的棉织业和丝织业外,农村纺织业中还出现了一个新兴行业——针织业。针织业的主要产品为毛巾和袜子,针织机从国外引进,最初在城市中使用,以后逐渐扩大到乡村中,且以乡村生产为主。加浙江省的平湖县,1926年有大小袜厂40家左右,织袜机近万架,采用包工制生产,完全分散在农民家庭中。[14]河北省完县则自民国初年起发展起织毛巾业,1913年仅亭乡周围几个村庄便有织毛巾机 2000余架。[15]
纺织业外,农村中还有多种多样的手工业商品生产。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缫丝业。19世纪后期,厂丝业逐渐在各个产丝区兴起,农民的家庭缫丝业处于收缩状态。但直至1927年为止,全国丝产量中,土丝所占比重一直高于厂丝,[16]而所谓厂丝,也并不都出于近代机械丝厂,一般来说,凡用足踏小纩丝车所缫之丝均可称为厂丝,而在浙江及山东等产丝区,这种纩车在农村蚕户以及农民家庭式丝坊中都已开始使用。
轧棉业。农村轧棉业本是纺织业的一个中间环节,或由棉农进行,或由纺织户进行。随着机制棉纱在农村织布业中的广泛使用,轧棉业逐渐脱离纺织业而成为一个独立的农村手工业部门。特别是在江浙和华北等重要产棉区,由于棉花主要供出口和国内纱厂使用,不再是本地手纺织业的原料,轧棉业更加独立也更加兴旺,往往成为当地农村的主要副业。
榨油业。1912年至1927年,在全国67种出口手工业产品中,各种植物油及各种子饼的出口总值除1915年次于茶叶屈居第二外,其余年份一直占据第一位。1912年,各种油、饼出口值为3602万海关两,到 1927年上升到 12633万海关两。[17]出口量的增长必然刺激榨油业的发展,据估算,1933年全国榨油手工业产值为5.72亿元,近代油厂产值为 0.52亿元,[18]手工业产值占90%以上。1927年以前,手工榨油业所占比重还应更大,其中当然不乏城市中的手工工场和作坊,但由于榨油业可以充分利用农闲时的劳力、畜力和本地生产的原料,利润又比较高,所以一直是很多地方农村中的重要副业生产,散处于各地农村中的季节性油坊,远远超过了城市油坊的数量。
草帽辫业。草帽辫用麦秆编成,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主要市场在国外,1905-1913年为出口高峰期,一次大战期间出口有所下降,但大战结束后国内市场需求渐增,因而生产继续发展。直到1920年代中期,草帽辫生产在山东和河南一些县的农村经济中都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发网、花边、抽纱业。发网是用人的头发织成,用作头饰,由外国人教授技术并生产出口。发网业生产集中于山东省,约有近50个县曾有过发网生产。花边和抽纱亦都是由西方传教士传授技术和花式,按西方服饰的要求进行生产和出口。花边业于清末始于山东烟台,民国以后,经营中心渐转至上海,江浙两省沿海地区农村中亦有不少人从事花边业。抽纱业则盛行于广东潮汕一带。这几种手工业,主要劳动者都是乡村妇女和儿童,从业人数常在十数万以至数十万之间。这几个行业虽然在清后期已经产生,但全面发展都在1912年以后。花边的出口值1912年只有12万海关两,到1922年达到了564万海关两,增长了 46倍之多,此后直到 1927年,年出口值都在 400万海关两之上。[19]发网业亦在1920年代初达于极盛,每年从烟台、青岛、天津、上诲等口岸出口约3000万元。[20]抽纱业自1925年起方在海关报告中单独列项(此前都归在杂项中),亦可见其兴盛于1920年代。
在农村手工业生产发展和商品化程度提高的同时,城市的手工业也出现了新的发展景象。城市手工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原有的手工业生产方向的转型,以及新行业的兴起。
中国传统社会中城市手工业作坊相当发达,但其中大多数都只是为市民的生活消费服务,规模狭小,技术保守,通常以家庭作坊的形式出现。自19世纪中叶开始,上海有一些手工作坊逐步转向为修船造船等业服务,民国成立以后,随着城乡经济发展,一些大中城市中的旧式手工作坊迅速转型,由消费品生产转向生产资料的生产,由普通生活用品生产转向为现代城市建设服务。以华北重镇天津三条石的铜铁业为例,这些铜铺、铁铺原来的产品为香炉、铜壶、铜锣、茶托、铜锁、箱子的铜角、铁锅、菜刀、斧子、蜡烛钎等,20世纪初,开始有铜铺试生产乡村织布业所用的织布机,1914年后,越来越多的铜铁铺转向生产织布机、轧花机、打包机、水车等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工具,同时为城市建设生产锅炉、水管、下水道及铁篦子等。到1927年为止,三条石出现了此类工厂26个,其中建于1913年以后的有17个,这些工厂在建厂初期都是用手工生产的作坊。[21]山东的济南、潍县等地也有一些铁匠炉于1920年代初向生产纺织机械发展。上海由于开放较早,手工作坊的转型也较早,但多发生在造船等行业,像天津那样通过铁铺与木作相互协作的方式,用手工生产织布机,则主要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22]
产品用途发生变化的另一个实例是陶瓷业。该业产品一向以各种茶具、酒具、餐具及摆饰品为主。20世纪初,为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一些地方的陶瓷生产发生变化。如河北唐山的陶瓷业,20世纪以前一直以生产粗瓷缸碗为主,到1920年代,唐山已出现专门生产西式厨房用具、餐具、卫生间用具,以及电瓷瓶等电力工业用品的瓷窑。[23]
除了原有的手工业开始转型之外,还出现了两类新兴手工业。一类是由国外引进的,在国外原为机器生产,引进中国后,或因市场狭小,或因中国劳动力价格低廉,或因动力资源等等原因而改用手工生产。如针织、手帕、火柴、西药、制皂、油漆、日用化工、搪瓷、电池、机器、电机、自行车、铅印、石印等。这些行业主要是为国内市场进行生产,其中一部分属于进口替代型生产。另一类是在国际市场扩大的条件下,为满足外贸需求而形成的专业生产或新诞生的行业,如地毯、花边、抽纱、草帽、发网、制蛋、猪鬃、肠衣等。[24]下面简要介绍其中几个行业:
针织业。针织业是一种重要的农村手工业,但作为一种新兴手工业,它首先出现在城市中。最早的针织厂约于 1900年在上海开设,到1912年,全国见于记载的针织厂共22家。[25]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针织业在城乡都得到了迅速发展,如 1912年天津市有针织厂2家,工人60人,到1920年增加到20家,工人近400名,1927年又增至 95家,工人 1179名。[26]当时所谓针织厂,除上海、广州、天津等大城市有少量使用电力织机外,余均为使用手摇织机的手工工场或家庭作坊,手摇织机结构简单、价格低廉、操作方便,所以较容易向城乡推广。
火柴业。在1912年已有一定发展,1913年以后,1914年至1920年间,全国新设火柴厂达 65家。由于我国劳动力便宜,早期的火柴厂全用手工操作,后来开始使用排梗机,动力仍为手摇或足踏,其他各道工序均用手工。直到1920年才出现了动力排梗机、磨磷机等,所以1920年前的火柴厂实际都是手工工场。此外,西药、油漆、日用化工等一些行业引进中国时,也是由于中国劳动力价格低廉而由机器生产变为手工生产的,但与火柴业不同的是,这些行业市场不大,加之用进口原料配制,不需很多设备,在中国当时的条件下,更适合于手工生产。[27]
花边、发网、抽纱、草帽辫业。前文已述及,这些行业主要在农村中,由妇女在自己家中生产。但农民家庭生产的产品,质量和规格都不能统一,在出口之前,尚要分等、修补、加工、包装,所以在这些商品的集散地(主要是沿海城市),出现了许多从事精加工和包装工作的手工工场。这些手工工场绝大部分隶属于从事商品交易的公司、行庄。花边、抽纱工场主要是发料收货,然后按不同品种搭配装箱。草辫工场是将收购来的草辫进行整理,然后打包或装箱。发网工场的主要工作,一是对人发进行化学处理使之适于织网;二是修网。因为发网原料细脆,容易损坏,织成的发网运到口岸后,需经熟练女工加以检查,分别等级,剔除破碎,进行修补,然后才能包装运输。这类工场都是为发展外贸而建立的,其中花边和抽纱工场仅限于设计花样和产品包装,一般一个工场不过二三十人,规模较小,基本不从事生产过程。草辫工场和发网工场则直接对产品进行加工处理,所需工人较多,各工序间有初步的分工,有些发网工场常有数百名修网工,已经具备了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的形态。
制蛋、猪鬃、肠衣业。这几个行业也是专为外贸而生产。制蛋业是将蛋白与蛋黄分离,烘干成蛋白粉和蛋黄粉。猪鬃业是将猪鬃拣选、洗净、烘干,按长短规格梳排捆扎。肠衣加工是将猪肠或羊肠清洗、扎把、灌水、胶制、分档。除少数较大的蛋厂使用机器生产外,其余均为手工工场或作坊生产。这几种商品出口的发展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因之手工工场的发展也以1920年前后发展最快。[28]
本阶段手工业发展进程中,有一些显著的特点,是中国传统手工业所不具备的。
首先,城乡手工业一些重要部门中都引进了带有工具机性质的工具,或在工艺上采用了新方法新技术,开始了从手工工具到机器生产的过渡。
其次,城乡手工业中都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主要是当时称之为“散工制”或“商人雇主制”的包买制,也有资本主义手工工场,这两个特点将在下文详细叙述。
第三,城乡手工业不仅产品数量有迅速的增长,商品品种也极为丰富。不但有不少新增加的商品种类,同时各类商品中的花色品种也越来越多。其中颇多品种是属于仿机器工业的产品。
第四,手工业商品市场范围扩大,不同地区间的商品交流增加,有不少此前主要为本地自给而生产的产品进入远距离运销。同时,多种手工业的市场由国内扩大到国外,开拓了国际市场。据统计,1912年,中国 67种手工业产品出口贸易总值为1.56亿海关两,到1927年上升到了2.72亿海关两。[29]这67种手工业品有些主要产地在城市,有些主要产于乡村,有些是在中国有悠久历史的传统手工业品,有些则是专为外贸出口发展起来的新兴手工业品。
有人提出,近代中国手工业出口的发展带有殖民地经济的烙印,是外国资本掠夺中国廉价原料和劳动力资源的结果。诚然,一个经济不够发达、政治不够统一、主权没能独立又缺乏强大军事力量的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难免受剥削。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20世纪初的中国,庞大的人口对土地已形成一定压力,而近代工业基础薄弱,难以迅速发展,这种情况下,从发展劳动密集型的手工业生产入手,增加人口的就业机会,同时通过外贸为国内经济建设积累资金,不失为一条可行的道路。
二、生产技术的变革
中国的传统手工业在数千年发展历史中不断地提高和完善,到清代,可以说,以手工工具为基础的生产技术和工艺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在此范围内,进一步提高的余地已经很小,手工业生产技术期待着新的突破。
20世纪初,我国已建立起了一批现代工厂,机器生产的好处为国人亲眼所见,在现代工业的影响下,手工业生产技术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其中一个重要的突破是:一些手工业部门由使用传统的手工工具逐渐向使用机器过渡。这种过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某些部门中落后的手工工具渐次为效率较高的手工工具以至用人力作动力的机器所取代,二是某些部门虽以手工生产为主,但个别工序开始使用动力机器。新式的工具或机器有些直接从国外引进,然后由国内的厂家模仿制造,有些则是依据现代工厂中的动力机器,将其改造成适于人力操作的机器。
手工工具进步最大的是棉手织业。我国传统的棉织机俗称投梭机或抛梭机,效率较低,布幅宽度又受手臂长度的限制,一般一机一天只能织幅宽1尺的窄幅布20尺左右。19世纪后期棉织业中出现了拉梭机,布幅加宽到2尺左右,工效亦提高了一倍以上。拉梭机出现不久,铁轮织布机又引人中国。铁轮机使用时,工人以足踏板带动机器转动,各个动作自动完成,双手的工作主要是接头。这种布机已经是以人力作动力的工具机了。铁轮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机一日大约可织幅宽2至3尺的棉布100多尺。拉梭机和铁轮机都在清末出现,而它们的大范围推广则集中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后到1920年代初期。铁轮机在农村发展最快的是河北和山东两省的新兴织布区,估计1920年代末河北全省有铁轮织布机8万台左右,山东超过10万台。江苏、浙江等比较老的织布区则直到1930年代初才推广开铁轮机。不过,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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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在城市的发展比农村快得多,范围也大得多。随着工具改进和机纱的使用而在城市中兴盛起来的手工织布厂,可说遍布全国各地。
缫丝业和丝织业的生产工具也发生了很大进步。过去手工缫丝工具有足踏丝车和手摇丝车两种,都相当笨重,需两人共同操作,产品粗细不匀,丝多结节。机器丝厂建立后,各地相继有人模仿机器丝车制成改良足踏缫丝车,其特点是运转轻快,一人即可使用,产品细而匀滑,效率和质量都有很大提高。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所谓“厂丝”,有相当一部分出自于这类足踏缫丝车。丝织业中的传统织机大约有两种,均为木制投梭机,一种织单色织物,一人操作,另一种织提花织物,需两人或更多人合作。前者一人一机每日产量为10-20尺,后者产量更低,一些特别复杂的提花织物,每机每日不过可织数寸。1912年,杭州纬成丝绸公司从日本引进仿法国式手拉机10台,这是我国丝织业使用手拉机之始。[30]同时又有铁轮提花机引进,主要特点一是改投梭为拉梭,二是在提花楼上装有打孔纸板,通过各种机械运动自动提综,按照一定程序显花,织成各种提花图案。这种提花机只需一人操作,既免去了提花工,又可以减少提花差错,使生产率迅速提高。杭州各工场采用提花机后,产量增加到一人一台日产绸缎20尺。[31]河北高阳县用人造丝作原料的提花机,一人一台日产量可达到50尺(该两地的日产量差距大约与原料性质和织物图样的繁简程度有关)[32]。除拉梭机和提花机外,1920-1930年代山东省周村使用的一种铁轮织绸机,日产绸量在50至80尺之间[33],应该是一种与铁轮织布机相似的工具机。
近代中国棉花种植商品化发展很快,棉花加工工具也有了长足的进展。各产棉区农家轧棉原用旧式轧车,每人每日约可轧子棉20斤,弹棉则用吊弓,每人每日不过可弹皮棉8斤左右。19世纪末,日本式足踏轧花机引进中国,进入20世纪以后,机器纱厂勃兴,轧花业随之发展。到1920年代,除农家自用棉外,大部分商品棉加工由使用旧式轧车转为日本式足踏机、皮辊卷花机及美式齿轮轧花机,[34]弹花也由吊弓改为新式弹花机。新式轧花机每人每日可加工子棉100斤,弹花机可出絮棉130斤,工作效率提高了数倍以至十数倍。与新式织布机相似,轧花机和弹花机虽然都以人力为动力,但从工作原理和机器构造看,都已经具备了工具机的性质。
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以蒸汽、柴油、汽油和电力为动力的发动机使用日益广泛,在一些传统手工业部门中,个别工序开始使用动力机器,一些新的工艺技术也进入了手工业生产。例如缫丝业,近代所谓缫丝工厂中,完全使用动力机器的并不很多,大多数工厂使用的是足踏缫丝车,实际上只能算是手工工场。不过,煮茧工序普遍由炭火烧水改为蒸汽锅炉烧水,一家工场中常可集中数百台丝车,由锅炉产生蒸汽后,通过管道输往各丝车旁的丝釜,节省了大量烧火工作,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同时有利于提高生丝质量。在陶瓷业这样的传统手工业部门中,也出现了动力机器。如河北省唐山瓷窑中,已有一部分开始在碾料、和泥等工序中应用柴油机作为动力,少数瓷窑成型工序亦使用机器带动轮盘,据说用机器生产,其成本比纯用手工可减少三分之一。[35]
使用动力机器的手工工场还有榨油业。土法榨油过程大致为手工炒料、牲畜拉石碾碾料、铁锅蒸料、人工装垛、水槽楔入法榨油。农村油坊一般都采取此种方式。但在大城市和植物油集中产区的集镇上——主要是东三省、山东和江苏等省份——出现了使用蒸汽机、汽油机和电力的有一定规模的油坊。不过,无论使用何种动力,都只是在粉碎工序以碾料机代替石碾石磨,最主要的榨油工序仍用人力,所以实际仍是手工工场。只在东北出现了用水压机榨油的真正的机器榨油厂。
除了工具机和动力外,新的原料、辅助材料和新工艺的使用也有助于手工业生产技术的发展。如纺织业中用机纱、人造丝作原料,用化学染料印染,用化学药品处理蚕茧;造纸业中用化工原料处理纸浆;铸铁业中改泥模浇铸工艺为翻砂冷模铸造等等。手工业中这一方面的进步,一般都开始于19世纪末,而在民国成立之后的十几年中发展最快。
手工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在城市和农村是同样的。不过,以人力作能源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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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机在城市和农村中都有应用,而真正的动力机器的使用则通常只限于城市中的手工工场,这类手工工场再发展一步,就会成为现代工业企业。
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
近代中国手工业之生产方式中发生的变化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雇佣劳动的使用日趋普遍、许多地方出现了商人雇主制、工场手工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城市手工业中使用雇佣劳动古已有之。随着农村手工业商品生产的扩大,本时期农民家庭手工业使用雇佣工人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农家雇工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为了补充家庭劳动力,使劳动力结构更为合理。这里又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在某些行业,生产过程中必须同时有两个以上的人手互相配合,如榨油、酿造、烧造、制粉、造纸业等等,这些行业在农村通常采用家庭作坊形式生产,但除了少数人口较多的家庭可以完全依赖家庭成员的劳动外,一般的家庭作坊都要雇工,主要是雇用技术工人。这类雇工可说自古以来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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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存在,但20世纪的头30年,是我国农村手工业空前蓬勃兴旺的年代,农村作坊的雇工数量也是过去无法比拟的。农村作坊雇工与传统的城市作坊不同,没有行会控制,劳动者有时区分为师傅、帮工、学徒等,但等级并不森严,一般没有学徒期限、学徒义务、收徒规则之类规定,工人能否成为师傅,全看技术高低,并不需要专门的资格认可手续。另一种情形是,有些行业的生产过程虽分为几道工序,但这些工序可以由一个人逐一完成,当然也可以由几个人分工配合。生产规模比较小时,雇工配合生产是不必要的,而一旦市场需求扩大,农民就会通过雇工进行分工合作以提高生产率。不仅人口较少的家庭会雇工,即使人口较多的家庭,由于手工业各工序对劳动力的强弱、技术熟练程度和劳动时间长短要求不一,家庭中的劳动力结构未必恰好符合需要,雇工生产也是有利的。特别是在引进工作效率较高的新式机械后,虽然理论上一个人仍然可以单独依次完成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但在现实中,由于从事辅助工作而中断主要生产过程,使价格昂贵的生产工具闲置,在经济上得不偿失。所以当家庭劳动力结构不便于分工合作时,农民通常都会雇工生产。这种雇工虽然还谈不上资本主义生产,但却是由生产力进步引起的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
第二种类型是,在商品市场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农民手工业者为了生产出更多的商品,跳出了自己家庭劳动力结构和数量的樊篱,购置较多的生产资料,雇用较多工人,进行扩大生产,出现了资本主义的简单协作。在1920-1930年代中国农村手工业商品生产较发达的地区和行业中,都发生了这种情形。在采用传统方法生产的行业中,如造纸、榨油、制粉等,当作坊主拥有两个以上的纸槽、油榨或粉盆时,他们雇用工人不再仅仅是为了满足生产过程所需求的劳动力结构,不再仅仅是为了弥补家庭劳动力数量上的不足,尽管技术上并没有进步,简单协作却为作坊主带来了更多的收益。在已经引进新技术的行业,工效较高的机器带来的更高的利润直接刺激着农民采用雇工生产。这种情形在纺织业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如河北省著名织布区高阳县,自1915年起,随着布业的兴盛和铁轮织布机数量的迅速增加,雇工也一年比一年多,不少织户家中不止有一台织机。到1926年,全县织布户中使用雇工的达70%,大多数雇工户不止雇一人,最多者可达十多人。工人中只有23.85%来自本县,余均来自外县以至外省,最远者来自江苏。[36]
采用雇工生产的不限于独立手工业者。农村中出现过资本主家庭劳动,而作为家庭工人的农户,同样可以利用雇工生产,通过商人所付工资和付给雇工的工资之间的差额获得收益。还有一些接受商人定货进行生产的农户,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货而雇工。甚至有些农民完全依靠雇工工作,自己和家人并不直接参与手工业劳动,这些农民就成了商人与工人之间的中间人。
雇工生产亦不限于需要固定设备的行业。本来,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是由于他们自己缺乏足够的资本,无法置备生产工具和原料,所以一般说,在工具比较简单,而原料又容易得到的行业,通常较少采用雇工。但在民国初年,甚至编草帽辫这样的基本无需厂房设备,原料又随处可见的手工业,也出现了雇工生产。原因在于,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原料逐渐也变成商品并开始出现专业化生产,如有些草帽辫产区的农民不惜牺牲小麦产量,提前收割,以获得适合编草辫的麦秆,还有些产区的农民更进一步,选择特别的小麦品种,安排专门的土地进行密植,以获得细、长、白、软的麦秆,小麦产量则全然不顾。同时,在这些地方出现了麦草商,他们在夏收时收购麦秆,整理加工成织草辫的原料,卖给草辫商和织草辫的农民。麦秆一经成为商品,也就出现了一部分人控制原料的可能性,随之也就出现了雇工生产。
尽管农村手工业中雇工现象较为常见,大多数情况下,无论从雇工数量看,从生产规模看,从生产组织形式看,都还没有达到资本主义生产的水平,但使用雇佣劳动进行商品生产,无疑标志着农村手工业在资本主义道路上迈进了一步。
我们上面主要谈的是农村手工业中的雇佣劳动,但同类的变化肯定也发生在同时期的城市手工业中。
这一时期,中国手工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一个主要的形式是家内劳动,即“包买主把材料直接分发给‘手工业者’去进行生产,并付给一定的报酬”。[37]在中国,这种制度通常称做包买制、散工制或商人雇主制。
资本主义家内劳动与家庭手工业的根本区别在于生产资料不再由生产者直接占有,因而,生产者对于商品也失去了支配权力。手工业中的家内劳动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生产资料中属于固定资本的部分仍归生产者所有,包买主只控制原料。这种方式在纺织业中比较盛行,如江苏江阴的手工棉织业, 1905年以后流行放纱收布(放机),1918年以后,江阴小布几乎全是放机生产,有些大布庄控制机户4000户,日收布6000匹。常熟放纱收布始于 1910年,常州则始于1912年。浙江省平湖县的棉织业1920年时80%的织户均做放机,海宁县硖石镇为土布集散地,亦流行放纱收布。[38]河北省棉织业中亦流行这种方式,称“撒机”或“包机”。在高阳手织区,1920年约 80%的织户织包机,[39]宝坻手织区1923年织机总数的72%受商人控制。[40]苏州的丝织业早在明末清初就出现了商人资本支配生产的“账房”,但未能占统治地位,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家庭劳动广泛发展,新开业的账房日渐增加。在这种方式中,由于主要的生产工具属生产者所有,商人避免了固定投资的风险,在市场变化时,可以很容易地把资本转向别的事业。另一方面,生产者对商业资本的隶属关系比较松散,他们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身份,或同时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资本主义的家庭工人,又是有一定独立地位的小生产者。
第二种类型,商人不仅控制原料,而且拥有生产工具,把工具用出租的方式放给生产者使用。典型的事例是浙江平湖的针织业。平湖针织业创始于清末,自1912年起,开始采用放机制,织工从工厂中租机领纱,回家中工作。到1926年,全县大小工厂30余家,织袜机近万架,最大的光华袜厂有织机千架,较小的工厂亦有织机数十架,均实行包工制,工人每月工资约在7元左右,而每月织机租金就要扣去2元。[41]在棉织业中,一些地方也存在这种方式,如河北省饶阳县大尹镇的协成元织布劝业厂,1909年初建时有600张织机,到1917年发展为1500张织机,分租给组户放纱收布。在这种类型中,一方面,商人投资于固定资产,使商业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在资本主义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另一方面,由于包买主把工具出租给直接生产者并收取一笔固定的、通常是偏高的租金,生产工具中包含的资本负担和投资风险大部分转嫁到了直接生产者身上。
前两种类型尽管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有明显不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即资本没有能够在全行业垄断原料供给和产品销售。因而,在采用前两类包买制的部门中,同时存在大量独立的小生产者,家庭工人也有可能随时脱离对资本的隶属,转而独立生产。
第三种类型与前两种不同,由于资本垄断了原料的供应和产品的销售,或由于资本主义家庭劳动仅是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其产品是半成品,无法作为商品上市,因而生产者完全丧失了独立生产的可能。前者如山东、浙江和江苏的花边业、广东潮汕一带的抽纱业、山东省的发网业,都是洋行从国外进口原料,由该业的行、庄
中国历史故事数学思想
或工厂把原料发交城乡妇女,按指定花样、规格进行生产,计件付酬。后者如火柴业,几乎所有的火柴厂(无论使用机器还是手工)都是把盒片、纸和商标交给工厂附近的居民糊制火柴盒。
商人支配生产的包买制“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过渡作用”,“在那些过去用手工业方法经营,或者作为农村副业经营的部门向工场手工业过渡时”[42],商人资本的作用更为明显。20世纪前30年,是我国包买制盛行的时期,并对手工业的资本主义化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
首先,包买制促进了新技术新工具的推广。如在农村棉织业中,清末民初刚从国外引进铁轮织布机时,生产者不了解其性能。不懂使用方法、担心产品无销路,而最主要的是新式布机价格较高,使用机纱作原料成本亦高,农民无力购买。在一些著名棉织区域,铁轮机的推广都是由商人利用包买制进行的。如河北省高阳织布区,在光绪末年引进推广铁轮机时,采取的方式是由商会出面组织绅商筹办织布机,购买国产机纱,令织户按斤领线,按斤交布,给予工钱,所收布匹由商会组织运销,[43]当织户看到铁机织布的利益之后,商会又联合布庄大批购买织机,贷给织户,放纱收布,从工资中逐步扣除机价。[44]不到数年间,高阳织布区旧式木机全部淘汰。农村手织业中,机纱的普及也得力于包买制的发展。
其次,包买制促进了商品生产,特别是农村手工业中商品生产的发展。一些行业如棉织业、丝织业、针织业等,需要的资金比较多,贫穷农民从事这类生产有相当的困难,包买制对家庭工人的剥削虽比较重,但小农家庭生产不用本金,不担心产品销路,因而生产可以迅速扩大。另一些行业如花边、发网、抽纱等,基本上为国外市场生产。包买制一方面保证了产品的花样规格等适于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派出技师训练农村妇女工作,也起了扩大商品生产的作用。与此同时,包买制把一直处于封建土地关系下的农民部分地卷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中,使农民逐渐地习惯于商品和市场经济,从而加速了农村中商品经济的发展。
四、工场手工业发展
工场手工业本来是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我国传统手工业中,有些行业早在鸦片战争前就已出现了带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手工工场,但数量极少。鸦片战争后,主要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手工工场有了较大发展,这一时期,也正是中国近代工业的创立发展时期。因而在中国,工场手工业在时间上未能成为一个独立的发展阶段,但这并不排除它作为一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一定时期中的发展兴盛。有学者考察了30种中国传统手工业,其中8种在外国资本入侵后受到打击而有程度不等的衰落,另外 22种(包括采矿业和制造业)手工工场都有一定的发展。此外,还有18种新兴手工业,其中14种以工场手工业生产为主,4种以散工制生产为主。到 1920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为543396万元,其中机器工业产值9885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 18.2%;工场手工业(包括散工制)产值12499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3.0%(其余为个体手工业),工场手工业的产值高出于机器工业。[45]
中国近代的手工工场大致循着下面几条途径发展:首先是一些传统手工业逐渐扩大生产规模,增加雇工,摆脱封建生产关系束缚,并逐渐改进技术。其中有些部门早在清代就已出现手工工场,民国初年发展更快,有些则在清末民初才发展起来。其中较重要的部门有:
缫丝和丝织业。广东、山东、四川、辽宁等地在民国初年都出现了拥有数百台丝车的工场。南京、苏州、杭州、盛泽等江南丝绸产区,此一时期虽以账房制为主,但有一些账房开始自行设机雇工,如苏州 1916年建起第一家丝织手工工场,到1919年发展到10家,平均每家工场有织机80台。[46]山东省胶东柞丝绸产区则根本没有经过账房发料收货这一阶段,在民国初年开始出现集中生产的机坊,1920年前后,每家机场有织机30-50台不等,[47]可以说已具备工场手工业规模。山东周村镇以织桑丝绸和人造丝为主,据1930年代初的一个调查,周村镇上的机坊有工厂组织者200余家、织机 5000余台[48],平均每家 20多台,机坊内部已经出现分工,有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有大量场外家庭工人为之从事辅助工序。
染坊业。在纺织业比较集中的地区,染访都有一定发展。染坊是个古老的传统行业,在上海、苏州等地,鸦片战争前染布坊就已颇具规模,但经营上受行会的约束,内部又有行头制度、师徒制度、分酒钱制度等,致使劳资关系不易分清。到民国以后,基本脱离行会约束,亦采用固定工资制度,已有工场手工业性质。至于一些新兴的农村丝、棉手织区,染坊一开始就由商人资本创立,从未受行会的约束。
手工采矿业。我国铁矿的机械开采始于1891年,煤矿使用机槭则在1900年以后。但直到1927年,手工煤铁矿一直占有相当比重。据统计,1912年,中国手工采煤量占煤生产总量的43%,到1927年,尚保留有26.8%;手工采铁矿量占铁矿总产量的比重,1912年为69.4%,到1927年尚有30.9%。由于这一时期采矿业产量增长幅度较大,所以尽管手工采矿的比重下降,其实际产量却是一直在增长的。[49]手工采矿生产规模大小不等,雇工有多有少,全国众多的手工煤铁矿中,必有不少已经达到工场手工业的规模,特别是民族资本所办的矿区,多半在手工矿区基础上,收购土窑土矿,逐渐改造,添用机械,在这一过程中,矿业生产摆脱了封建束缚,成为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并进而发展为现代矿业。至于有色金属如铜、锡、锑等,基本上都是手工开采,但采矿需要一定设备和众多工力,雇工规模比较大,不少矿厂都具有工场手工业规模。
铸铁业和机器制造业。民族资本的铸铁厂和机器制造厂有不少是从打铁作坊、铜铺等转化而来的,在前已述。它们大体从改变产品结构开始,继而扩大生产规模,采用人力推动的机器,最后发展为机器工厂。也就是说,按照作坊——手工工场——机器工业这样一条道路前进。这一行业总的看虽未出现过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但各个具体工厂多半都曾经历过手工工场时期。
农产品加工业。如榨油、酿造、制淀粉、碾米磨粉、制茶、制糖等,随着商品生产扩大,市场需求增加,生产上也出现了集中和规模扩大,从而出现了手工工场。
上述行业中大部分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逐渐采用新式的手工工具或人力机器,但也有一些只是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加强内部分工而形成工场手工业,生产技术和工具并无明显改进。总之,采用新工具技术与否,只是工场发展过程所需,并非工场成立的先决条件,把这类工场称之为资本主义手工工场,除了它们的生产规模和雇工数量外,主要是由于它们摆脱了封建行会控制,工人与场主之间的封建性质的人身依附关系日益松弛,转化为劳动与资本的关系。
第二类手工工场则不同,它们也属于传统手工业,但以技术变革为基础,新工具是工场产生的前提。最为明显的是棉织业,中国棉纺织业早在鸦片战争前就出现了一些著名的商品布集中产区,但除了广州在外贸发展刺激下,出现过集中生产的织布工场外,其余地区均未见工场出现,至多只有一些商人资本支配生产的低级形式。清末,使用机制纱以后,才开始出现手工织布厂,但数量很少,只是散工制生产有一定发展。1900年以后,拉梭机和铁轮机相继传入中国,手工织布厂才逐渐兴起,以城市为重点,遍及各省。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手工织布厂进一步繁荣。如天津市,1912年以前有手工织布厂11家,平均每家有织机14.8台,1920年增加到66家,平均每家20.6台,1928年又增加到267家,平均每家有织机15.9台。[50]福州1914年至1920年增设工厂12家,较前增加一倍;重庆1919年至1921年间,新开设或改用铁轮机的工厂有30家,织机数均在10台以上;佛山1914年有60余家,到1922年增至130余家;1920年前后;常熟有织布厂31家,铁机 3000部左右;江阴有 50余家,织机多者千余架,少者三四百架;沈阳有100余家;芜湖700余家。[51]实际上,全国大多数大中城市甚至县城都出现了规模不等的手工织布厂。各地的手工织布中,大部分使用铁轮机,少部分使用拉梭机,个别在初开办时用旧式木机的,1914年以后也相继改用了拉梭机或铁轮机。原料则全部使用机纱,没有使用手纺纱的。可以说,机纱的使用,突破了手纺纱效率低下的瓶颈,使集中的工场生产成为可能;而新式织机的使用,对分工和劳动力结构有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机器价格较高,又出现了充分利用织机避免停置的问题,在技术和经济上,都使集中生产成为必要。也就是说,棉织业手工工场的发展,是新工艺和新技术应用推广的结果。
属于这一类的重要行业还可以举出轧花业。在使用旧式轧车时期,城乡只有一些轧花作坊或农家副业生产,新式轧机引进之后,才在产棉区的城市和较大市镇中出现了轧花工场。 1920-1930年代,轧花业中始终是个体生产、作坊和手工工场并存,旧式轧车和新式轧机共用。但作坊和个体生产可以使用旧式轧车,也可以使用新式轧机,手工工场却只使用新式轧机。
第三类工场是从国外传入的新兴手工业,它们在国外一般是机器工厂,引进中国后,或由于市场狭小,或由于中国劳动力价格低廉,或受动力资源的限制等原因,而改为手工业生产,这一类工场的特点是,往往只是一个较短时期,几年或十几年内采用工场手工业形态,随着中国市场扩大,很快就会发展成为机器工厂。
这三类手工工场有一点是共同的:在它们进行手工业生产的同时,同行业中已经存在着现代工业的生产,因而,它们在生产技术、工艺以至企业管理上,随时随地、或多或少要受到现代企业的影响,一部分工场处于向现代企业的转化过程之中,相当一部分工场在抗日战争前夜就完成了向现代企业的转化。如在机器制造业中,由手工生产织布机、农机、自行车等的零件,发展到使用电力带动的各种车、钳、刨、铣机床;轧棉、弹棉业中由使用足踏机发展到用柴油或电力发动的机械;榨油业由仅仅使用动力机械粉碎原料发展到用水压机榨油;针织业由手摇针织机发展到电力织机;火柴业由使用足踏排梗机发展到动力排便机,并进而使用电力磨磷机和旋转理梗机;化工行业也逐渐开始使用电力。当然,完成这一转化的只是部分工场,而非整个行业。同时,这些行业中还相继有新的工场诞生,使得20世纪的前30年中,一些行业一直是个体生产、作坊、工场和工厂并存,传统工具、改良工具、人力推动的机器以及动力机器共用。
第四类工场是专为生产外贸出口商品发展起来的,如上文提到过的花边、发网、抽纱、草帽辫、制蛋、猪鬃、肠衣等业中的工场。与前三类工场不同,这一类工场中除个别部门外,基本上是简单手工生产,很少使用较进步的工具或设备。这是由于这些部门中一部分是利用农村廉价的劳动力进行生产,主要生产过程多由商人支配下的家庭工人完成,工场的任务是在商品出口前进行精加工和检验包装,有些工场则是对原料作初步处理。另一部分行业是对农产品进行初步的加工后作为原料出口。所有这些工场的工作,从技术角度讲,多半不适于使用机器,有些行业甚至当时在国外也属于手工生产。当然,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也是这类工场采用手工劳动的因素之一。不过,在前三类工场的发展趋势中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力价格对技术进步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也不能持久。如果劳动力价格没能阻碍前三类工场的技术进步,自然也没有理由认为它会严重影响这第四类工场。
我在过去发表的一些文章中曾提出,近代中国手工业——包括常常被人们认为保守落后的农村手工业——与民族工业之间既有竞争、对抗的一面,又存在着互相促进和补充,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从动态趋势看,它们之间并非是简单的此消彼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十年间,在这个通常被称之为中国民族资本发展的黄金时期,中国手工业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可以说,或多或少都是与民族资本工业的发展趋势相关连的。
[①]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 225页;方显廷:《华北乡村织布工业与商人雇主制度》,《政治经济学报》1935年第3卷4期,第753页。
[②] 方显廷、毕相辉《由宝坻手织工业观察工业制度之演变》,《政治经济学报》,1936年第4卷2期,第274页。
[③] 王子建:《中国土布业之前途》,千家驹编:《中国农村经济论文集》中华书局, 1936年版,第 132页。
[④]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 260页。
[⑤]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中华平教会,1936年版,第 113页。
[⑥] 《平山县农村之惟一副业土布调查记》天津《益世报》1935年4月 6日。
[⑦] 和泰:《河北省内丘县农村副业之今昔观》,《东方杂志》1935年8月第 32卷 16号。
[⑧]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 261—263页。
[⑨] 许涤新、吴承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 328页。
[⑩] 黄炎培、庞淞:《中国商战失败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17年版,第90一93页;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3卷,中华书局,1962年版,附录。
[11] 张兆麟:《胶东之丝绸业》,载《工商半月刊》1934年第 6卷5号,第45页。
[12] 胶济铁路管理处编撰发行:《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
[13] 陈奇秀:《南阳之丝绸》河南农工银行经济调查室,1939年版,第 29页。
[14]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第一机电工业局:《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32—233页。
[15] 李裕增:《调查实业报告书·完县》,《直隶实业杂志》第3年第1期。
[16] 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69—661页。
[17]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3卷,附录。
[18] 许涤新、吴承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926页。
[19]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3卷,附录。
[20] 《中国发网工业之近状》1923年3月6日《神州日报》。
[21] 南开大学历史系、天津历史博物馆:《天津市三条石早期工业资料调查》,油印本。
[22] 《上海民族机器工业》,第270—271页。
[23] 《河北省之陶业》。《工商半月刊》1931年第3卷12期。
[24] 许涤新、吴承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936、937页。
[25]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379页。
[26] 方显廷:《天津针织工业》,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出版社1931年版,第 22页。
[27] 许涤新、吴承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581、939-940页。
[28] 许涤新、吴承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943-944页。
[29]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3卷,第816页。
[30] 徐新吾:《近代江南丝织工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7页。
[31] 朱新予:《浙江丝绸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 185页。
[32]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第 185页。
[33] 赵占元:《周村丝麻织业调查》,《工商半月刊》1934年第 6卷第 9期;胶济铁路管理处:《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
[34] 许涤新、吴承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 910页。
[35] 《河北省之陶业》,《工商半月刊》,第3卷12期,第13-14页。
[36]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第1-133页。
[37] 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 332页。
[38] 许涤新、吴承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920页。
[39] 吴知:《从一般工业制度的演过观察高阳的织布工业》,《政治经济学报》1935年第3卷1期。
[40] 方显廷等:《由宝坻手织工业观察工业制度之演变》,《政治经济学报》1936年第4卷2期。
[41] 《 浙江平湖织袜工业之状况》,《中外经济周刊》1926年第 147号,第 20-25页。
[42]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3、375页。
[43] 天津档案馆等:《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天津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 227页。
[44]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412页。
[45] 许涤新、吴承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第901-951、1054页。
[46] 徐新吾:《近代江南丝织工业史》,第130—131页。
[47] 张兆麟:《胶东之丝绸业》,《工商半月刊》,第6卷5号45页。
[48] 胶济铁路管理处编撰发行:《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
[49] 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 102—104页。
[50] 方显廷:《天津织布工业》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院1931年版,第20页。
[51]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2卷,第666—6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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