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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周朝礼乐制和宗法制历史介绍
说到周朝的一些制度,大家肯定都知道的四大制度,分别是:分封制,井田制,宗法制,礼乐制。那么其中这个礼乐制和宗法制是怎么回事呢?相信大家应该都非常好奇吧?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此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
是以父系家长制为中心,按血缘关系分配家庭权利,分封把宗族和国家合二为一,人在宗族里的等级地位和他的政治等级政治地位完全一致。
简而言之,生殖系统决定政治权利,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世世相传,叫做大宗,而嫡长子的弟弟和庶出的兄弟则为小宗。
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
礼乐制度起源于西周时期,相传为周公所创建,它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一起,构成整个
礼乐制,就是分封制和宗法制在文化上的集中体现。用“礼”和“乐”来规范所有人的生活方式。不同等级的人,在衣、食、住、行方面都必须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
礼乐制度,对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规定,比如:祭祀、丧葬、出征、嫁娶、朝贺、成年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表现出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特点。
而所谓的礼乐崩坏,就是指周时期的诸侯也在很多方面使用天子规格的礼乐用具而导致的传统礼乐制度受到的挑战。
周朝宗法制中的 宗族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随着西周社会制度的土崩瓦解,礼崩乐坏,中国历史进入了东周的春秋和战国时期。春秋时期的儒家创始人孔子面对春秋时期的社会乱相,极力主张恢复西周的礼乐制度,提倡"克己复礼",认为只有恢复礼乐制度,实行仁爱,才能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实现"天下有道"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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