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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南宋宰相:洪遵生平介绍及历史评价 与兄洪适、弟洪迈同朝并为台辅
洪遵(1120-1174),字景严,南宋饶州乐平(今江西乐平)人。后因其父而入仕途。绍兴十二年(1142年)二月,与兄洪适同中博学宏词科,洪遵第一状元 ,洪适第二榜眼 ,父亲洪皓,曾任礼部尚书、大金通问使、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封魏国忠宣公。与兄洪适、弟洪迈先后中博学鸿词科,有"三洪"之称,三洪同朝并为台辅世所罕见 。擢秘书省正字,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同知枢密院事、端明殿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右丞相,封鄱阳郡开国侯,卒晋少保、信国公。赠太师,右丞相 食邑一千三百户,实封四百户。卒谥文安,夫人朱氏,朱正刚女,封信国夫人。是著名的钱币学家,对医学也有研究。人生经历
洪遵(1120—1174),字景严,号小隐,宋饶州鄱阳(今江西波阳)人。
其父洪皓(1088—1155),字光弼,政和五年(1115)进士。宣和六年(1124),秀州(今浙江嘉兴)大水,晧为州司录事,发廪赈济,又冒“不赦之罪”邀留浙东纲米以救灾,谓“宁以一身易十万人命”,深得民心,号称“洪佛子”。建炎三年(1129),以徽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使金,完颜宗翰(粘罕)逼仕刘豫,坚拒不从,几被杀害。流放冷山,后徙燕京。拒受金人官职,屡次派人入宋密奏金朝政情,乞兴师进击,以图恢复。留金十五年,备受艰苦,是一位很有骨气的爱国志士。绍兴十三年(1143)始还临安。遂除徽猷阁直学士,兼权直学士院。为权奸秦桧所忌,以论事不合,罢守乡郡,旋被贬谪,安置英州九年。绍兴二十五年(1155)徙袁州,至南雄州病逝,享年六十八。
洪遵兄弟八人,有兄适,弟迈、逖、逊、邈、邃、迅。皆出仕为官。洪氏一家在南宋为江西望族。洪遵既是洪氏家族鼎盛的发迹者之一,又是在这样的家族中薰陶成长起来。
洪遵自幼聪慧,端重如成人,从师业文,不以岁时寒暑而辍。其父使金、滞留漠北,母亲病故,当时家境也十分困难。他与兄弟在僧舍攻读,夜枕不解衣。以父荫补承务郎。绍兴十二年(1142),洪遵与兄适、弟迈同至临安(今杭州)赴考,寓南山净慈院(今净寺)。与兄适同登博学宏词科,中魁选,赐进士出身。高宗说:“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义报也,宜升擢。”遂授秘书省正字。南宋词科中选即入馆,自遵始。时奸相秦桧之子秦熺为长官,洪遵不阿附,为其所压制。次年父自金还,为秦桧所贬,洪遵即被外放,先后为常、婺、越三州通判。绍兴二十五年(1155),复入为正字。八月,兼权直学士院。其后父逝居丧。绍兴二十八年(115
洪遵的卓著政绩
一、忠于职守,正直敢言,颇有创设
绍兴二十八(1158)年五月,洪遵以起居舍人身份奏乞以经筵官除罢及封章进对、宴会锡予、讲读问答等事,悉行编录为一书,名为《迩英记注》。其后,乾道二年(1166)十一月壬子,又有《祥曦殿记注》,实自遵始⑤。同年七月,又因与高宗面对,论铸钱利害,高宗对大臣们说:“遵论颇有可”,⑥均嘉纳之。本来宋朝旧制,修注官、经筵官许留身奏事,而在南宋洪遵时则近例无有。洪遵以记注官陪侍经幄,因奏请依讲读官许留身奏事。同时,他又说,“自绍兴九年(1139)至今《起居注》未修者殆十五年,乞今两省除见修按月进入外,馀未毕者每月带修”。皆从之⑦。
遵以正直敢言著称,在皇帝面前亦勇于表达自己的意见。例如,高宗说:“正立法,自今功臣子孙序迁至侍从,并令久任在京宫观。”遵曰:“侍从,朝廷高选,非如磨勘阶官,安有迁序之制?”退而又上奏言:“今内外将家无虑二十人,若以序迁,不出十年,西清次对皆可坐致。太祖开国功臣子孙不过诸司,惟曹彬之子琮、玮以功名自奋,遂为节度,初不闻有递迁侍从之例。今旨一出,使穆清之地类皆将种,非所以示天下。望收还前诏。”⑧
对于当时讨论欲复鄱阳永平,永丰两监鼓铸事。洪遵议曰:“唐有鼓铸使,国朝或以漕臣兼领,或以分道置使,或为三司。自中兴以来,置都大提点官,事权太重,官属太多,动为州县之害。但当随时之宜,为救弊之计。间者亟行废罢,事出仓卒,既罢之后,又无一定之论,初委转运使,又委提点刑狱,又委郡守贰,号令纷纷不一,鼓铸益少。……遵等窃以为复置便。”⑨复置永平、永丰二钱监,对解决当时临安钱钞的危机,起了重要作用。
洪遵在吏部侍郎,兼权吏部尚书时间虽很短,却治绩显著。例如,当时选人诣曹改秩,吏倚为市,巧生枝节,推延不办,多所索贿。洪遵则针对时弊明确规定,照章办事,草除恶例,吏不敢欺。洪遵为官清正,既不阿附权贵,又不人云亦云,以势利待人。如汤思退罢相,遵草制无贬词,竟因此而被劾罢官,实属难能可贵。可见他是一位堂堂正正、颇有作为的政治活动家。
二、注重边防,积极抗金,忠贞爱国
洪遵生活于女真奴隶主贵族南侵掠夺的大动荡时代,对于北宋灭亡、南宋横遭攻战掠夺,深怀切肤之痛。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洪遵在中书兼承密旨,有关边防民隐必为奏言,十分注重边防之守卫,军器之利弊,曾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方案。“众谓熟于军旅者所不及者。”⑩对于金使(北使)提出的一些要求,洪遵都据理力争,寸步不让。例如,北人(金)来索绛阳郭小的、安化刘孝恭二百家,遵执以为不可。绍兴三十一年(1161),完颜亮的一支金兵由海道
三、关心民瘼,勤劳于政,安靖一方
洪遵不论在朝为官,或在州县地方,均以民为“本”,关心民间疾苦,多方为民着想。洪遵在地方当长官,以保境安民为己任。比如,高宗车驾往金陵(今南京),沿途各州县都被禁卫兵士苛索骚扰。至吴(当时洪遵知平江府),这些禁卫兵卒相告说:“内翰在此,汝毋复然。”当时,宋廷曾一度海禁,以“虑商舶为贼(所)得”为名,把商船悉拘入官不还,甚至把沿海船舰及水手、民兵也扣留起来。这对江折沿海商民是极大的困难。洪遵因此奏论,以船还商,而听水手自便,老百姓非常感谢他。
乾道六年(1170),洪遵知太平州期间,圩田坏,民失业,遵役工筑圩几万数。严冬盛寒,遵亲自到筑圩工地,载酒食以饷民工,用实际行动鼓舞民众,人忘其劳。时转运使张松忌功,妄奏圩未尝决,民未尝转徙,要责令圩户自筑,并裁减募工钱米之半。遵连疏抗争,请求派遣朝臣覆按。于是宋廷派遣将作少监马希言、监察御史陈举善下来查处,黜松言,圩遂成,合四百五十五所,政绩显著。
当时,楚(淮南)一带大旱,周围州县赈灾措施失当,百姓流离失所。洪遵认为,遇灾首先要安置百姓的生活。他精简工作人员,随远近老壮以差赋给,减免租税至十九,又告籴于江西,使百姓得活者不啻万计。戌兵乘时盗利,曹伍剽于野,尽执拘以归其军。所以,虽有大灾荒而村落晏然,保一方平安。孝宗命当制舍人范成大,褒其治绩。
洪遵的这些政绩,体现其忠君爱国,以“民本”为其核心的政治思想,充分表现其治国安邦的雄伟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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