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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王阳明军事思想的特点
王阳明正式开启其军事生涯,是在南赣平“盗匪”,其治军练兵用兵思想多有创设,内容涉及选将用兵、整训精武、军政协同、后勤保障等要素;在传统儒家“治平观”指导下,王阳明平叛治乱始终坚持以养兵弭寇、长治久安为根本,力求将军事进剿对民生的破坏降到最小。
对于如何平定区域内“民乱”问题,王阳明总结以往大范围调兵得不偿失的教训,从节省兵力民力考虑,明确提出加强对当地百姓的编练武装,作为治安依凭;同时,在培养选任将才方面指出要以“忠信”作为第一要义,甚至也可以有条件地任用稍有瑕疵的能征善战之人。
在“足兵”方面,王阳明清醒认识到征调客兵不仅靡费甚重,更严重的是不能起到稳定局势的作用。他分析南赣形势时认为,之前每逢变乱都不加区别地花费大量时间精力调动土军狼达的习惯做法是不可取的,一方面不仅劳民伤财、贻误战机,平匪的过程也靡费巨大;另一方面,一旦客兵撤离“盗匪”又会兴风作浪,容易陷入来回调兵而没有效果的“怪圈”。
对此,他认为应该从乱源上着手,破除习惯上对土军狼达的依赖,立足当地百姓组织乡勇、有所备御,才能不失机宜地解决好治乱反复的问题。
为满足战训实际需求,本着“治众如治寡”的兵法原则改革兵制,按照“每二十五人编为一伍,伍有小甲;五十人为一队,队有总甲;二百人为一哨,哨有长、协哨二人;四百人为一营,营有官、有参谋二人;一千二百人为一阵,阵有偏将;二千四百人为一军,军有副将”的结构编练乡勇,形成号令统一、层层节制、上下相维的指挥协同机制,为后续作战训练的运转展开提供了制度支撑。
将才的拣选也是其精兵思想的应有之义,早在“陈言边务疏”中,王阳明对人才的储备拣选就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看法,“八事”中首条便是“蓄才以备急”,认为选用良将是制胜的首要,是决定国家治安命运的大事,他大胆地提出“舍短以用长”原则。
从历史上选任将领的实际来看,能打胜仗的将领大都有些瑕疵,他肯定备战
拣选兵将、改革兵制仅仅是预备动作,真正要形成战斗力还是离不开实战操演,王阳明对此深有体悟,将练兵的主要内容概括为知节制、洽情意、建信义、齐心志,着力于集中操演战阵、共同生活,练就纪律严明、高度协同、官兵友爱的军队,以达到“居则有礼,动则有威”的目的。
行伍之间奖惩公正严明、军令政令协调统一,是顺利圆满达到战斗目标的有力保障,王阳明深知日常养成的重要,在操演时就申明法纪、奖勤罚懒,树立了很好的导向,其治下军队纪律严明、号令统一,得益于有功及时褒奖、有过严惩不贷、以整个战局为重评判功过等做法。
战时执行军法的标准更为严厉,如征剿横水、桶冈时专门强调军令共用了20个“斩”字,针对不同的情况规定非常细致,大到失误军机小到取人一草一木都在可斩范围,考虑极其周详甚至有些严苛;同时,严令凡是临阵对敌作战单元之间必须相互策应、协同行动,将官兵卒伍牢牢捆扎在一起,激励官兵在作战时建立信任和互为依靠,大大助益于增强部队凝聚力。
对违背既定行动计划的坚决予以惩戒,但在战局紧迫的时候,也会灵活处置,如漳南道守巡官有关军事行动不协同的问题,王阳明在评定时以整个情势作为依据对涉案的指挥高伟等人予以惩戒,将各自功过情况条条分析,严格按照军法论处,并严肃追究上级“督提欠严”的连带指挥责任,但考虑到正值紧急用人之时,便以“戴罪杀贼,立功自赎”来处理,以“大捷不计其小挫”作为激励,展现出准确把握尺度的大将风度。
平抑将士争功同样也能看出其维护军令威信的决心。征剿南赣曾发生兵备佥事王大用与湖广永州府推官王瑞之,围绕缉获大贼首李斌等争功打笔墨官司的事情。
查明事实真相后,王阳明从整个战局考虑,引导相关人等正确对待功劳,强调以协同配合作战的成效作为考量军功的首要,点出“获级者匹夫之所能,争功者君子之大耻”,激励将士“同心易气”,而不能因小功而失大体。
王阳明深知“较功力,信赏罚,以振作士气者,军旅之大权”的道理,赏罚有信且公允及时才能发挥激励人心、提振士气、统一号令的作用;同样,对于个人的功勋荣耀始终定位在自己的职分上,在成功平定宁王叛乱后他曾以两次辞封“新建伯”的实际行动做出了表率。
王阳明平叛治乱杂于王霸之道,“仁政”“德治”无法施展时,侧重于武力征剿,条件满足时则尽可能采用招抚教化举措,始终秉持“树德务滋,除恶务尽”的训诫。
平南赣时,认为“民乱”的根源在于百姓生计困难、官府腐败不作为或处置不当导致真盗真贼钻了空子,认识到有司滥用招抚是致使民众无所适从、于盗贼不能起到震慑平抑作用的主要原因。
因此王阳明每次平乱都是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并多采用分化瓦解、化整为零的策略调控正面压力,如推行“十家牌法”,整肃后方和稳定内部的同时,起到了孤立盗贼的作用;平定宁藩时,王阳明不滥施杀戮而大量投放“投首牌”,发布“安民榜”,承诺“惟首恶是问”,对心怀奸佞欲图不轨的严惩不贷,对胁从人员则只要自首即可免罪。
这种区别对待有效地瓦解叛军、防止民变,更为极力减少平叛和战后建设阻力打牢了基础。
征讨广西思恩、田州以及断藤峡、八寨,王阳明认为两广变乱起于土官的相互仇杀,事关土官流官改制施行、治理矛盾日久不解的问题,而不能以寇贼兴乱荼毒生灵来定性,更不能以单纯军事行动征讨解决,清醒地看到都御史提督军务姚镆虽通过武力征讨擒获反叛土官岑猛父子,但随后又激起其部下卢苏、王受再次拥兵造反以致兵败束手无策的结果,认为“自责自励,修我军政,布我威德,抚我人民,使内治外攘而我有余力”才是根本。
对之前单纯军事路线进行了批判,明确整顿军政、重树威信、安抚百姓才是正道;随后做出息兵罢饷、休养生息的柔化处理,除保留湖广永顺、保靖官兵防守城池,以待沿途粮草马匹齐备后发回外,营造了内紧不忘军备、外松安抚民心的氛围,很快卢苏、王受便请降了,这种不以杀伐建功的做法受到当时及后人的褒奖肯定。
王阳明三次受命征伐均展现出崇尚“伐谋”“伐交”的兵家智慧,在战前部署、战中运筹及战后建设方面,又表现出以体恤民情的善治为根本、实现“弭盗安民”最终目标的儒者风范。
平南赣过程中,出台并大力推行“十家牌法”,以“家牌”为载体,登记每户人数、房屋数、户籍、姓名、年龄、职业、身体情况等信息,及时稳定人丁,摸清底数,采取类似“连坐”的方
另外,注重及时应对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如宁王叛乱前夕吉安十三个县即已遭受旱灾,宁王曾发布“伪命”减免税负、收揽人心,军事平叛初步完成后,百姓对减免税赋的举措无所适从、普生疑虑。
王阳明凭借其高度的政治敏感,及对战后百姓疲弱情势的体恤,认为如果还要征收税赋将很可能再次激发民变,为尽快稳定民心、推动战后各项秩序恢复重建,立刻呈上“旱灾疏”提请“暂将江西正德十四年分税粮通行优免”,在面对第二年旱情有所加重而军民未获赈济反追征赋税的现实,再次提请宽免两年的钱粮税负。
思恩、田州等地“叛乱”平定之后,基于不具体区分情况普设流官激起民变的现实认识,及时提出“益仍土官以顺其情,分土目以散其党,设流官以制其势”的对策,即设流官知府与土官知州相结合、辅之以土官巡检的方式,解决顺遂与管理的矛盾。
同时,王阳明也清醒地看到“土夷之心未必尽得,而穷山僻壤或有隐情”无法确保“流官”之制能有效施行的实际,采取“以其所以处之之道”发挥目长、父老子弟等良善之民的示范带动作用管控“顽钝无耻之徒”,确保社会生活秩序的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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