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筆和篇題——《上博(六)》所收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別筆和篇題——《上博(六)》所收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別筆和篇題——《上博(六)》所收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
(日本島根大學)
一、所存在的問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收錄的《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有一個共同點,那便是它們都是關於楚王的故事。
根據陳佩芬所著的《釋文考釋》(原釋)中的竹簡的排列,對《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中的構成,在圖示中進行以下說明[圖1]:
[圖1]《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的構成(以下的數字表示竹簡的編號)

別筆和篇題——《上博(六)》所收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
在此用[圖1]簡要說明此篇的全體構成。首先,簡1到簡4的上段寫著《莊王既成》章,在簡4《莊王既成》章本文末尾處,符號(墨鉤)被標注於上。符號(墨鉤)的後面約有一個字的空白餘地,緊接著在簡4的下段開始到簡9寫著《申公臣靈王》章,簡9《申公臣靈王》章本文的末尾同樣地被標注著符號(墨鉤)。但是符號後面是沒有文字的空白(白簡)。還有,在簡1的背面的中央寫著“莊王既成”這四個字。這些便是所謂二章一組文獻,在這裏可以看出首章的開頭四字被用來做篇題。對於這種原釋的排列並未引起異議的情況下,是從內容、形式這兩方面進行了適當的復原[1]。
另一方面是關於《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許多對於原釋排列的修正案被提了出來。比如說凡國棟先生的《〈上博(六)〉楚平王逸篇初讀》(“簡帛”網、2007年7月9日)指出簡5應位於《平王與王子木》的簡1和簡2之間這一見解。它被認為是正確而且必須的遵從的見解。另外,作為涉及《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這兩篇的改定方案而收到矚目的有,沈培先生的《〈上博(六)〉中〈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應是連續抄寫的兩篇》(“簡帛”網,2007年7月12日)和何有祖先生的《〈平王問鄭壽〉末簡歸屬問題探討》(“簡帛”網,2007年7月12日)這兩篇文章。沈培先生指出《平王問鄭壽》的簡6和《平王與王子木》的簡1是連續的,並且兩者是被連寫的一組文獻。何有祖先生指出《平王與王子木》的簡4和《平王問鄭壽》的簡7是連續的,《平王問鄭壽》的簡7是《平王與王子木》的末尾簡。如依據兩位的主張,當初被認為有缺失的殘缺本《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這樣一來就互為補充地被首尾完整地復原起來了。兩者並非獨立的兩個篇章,如同《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那樣,它們形成了被連寫的二章一組的文獻。[圖2]
[圖2]《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的構成
(以下,《平王問鄭壽》的略號……壽,《平王與王子木》的略號……木)
○原釋

別筆和篇題——《上博(六)》所收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
○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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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這樣的見解也存在著的疑問,而且這些疑問還沒有到達真正解決的階段。以我個人的看法來說,這個問題並不僅僅是《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的問題,包含《莊王既成》和《申公臣靈王》的四章全體之間的關係仍有再討論的必要。那樣的話,才有可能進行一定的驗證。本文從這樣的觀點出發,以竹簡的形制和字體為中心加以討論。
二、形制和字體那麼首先我們就從《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的竹簡的形制及字體開始試著加以分析。
首先關於竹簡的形制,根據原釋的分篇,各簡的資料被整理出來並進行了揭載(參照末尾[別表])。它們都以編線為兩道,簡端為平齊的方式共通。《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中的各簡簡長,最大的差值有0.9釐米,《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中的同一篇內最大差值有0.8釐米。這樣一來,從簡長來說,可以很容易看出這三篇的數值非常地相近。換句話說,《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這三篇之中,有著內容上都是關於楚王故事的共通和竹簡形制上的共通,並且這兩個共同點得到認同。
值得關注的還有《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這兩篇在形制面上有著特別顯著的共通性。《平王問鄭壽》中除了簡7的33.2釐米之外,《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的竹簡的簡長都是33釐米,契口間的距離也是一致的。
接下來我們把目光轉向字體的分析。三篇的原文中可以識別出A、B、C這三種字體。我們一邊相互地比較各種字體,一邊對各種各樣的特色試著加以分析。
[圖3]字體A [圖4]字體B [圖5]字體C
右《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1正 右《平王與王子木》簡3 《平王問鄭壽》簡7
中《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6 左《平王與王子木》簡4
左《平王問鄭壽》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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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B字體的特色都是以粗大的直線進行點畫,具有相類似的面。[圖3][圖4]但是相對於A字體每個字的間架結構穩定,線質又均一的特點,B字體的每個字的間架結構呈現出稍微不穩定感,時不時交錯著細而柔的線條,顯示出還處在未十分地熟練的階段。《平王與王子木》簡4與其他的B字體相比字形上稍微大一點,與A字體相近,但若從部分散見於各出的間架結構的不穩定性來看,我認為把它歸類於B字體還是妥當的。或者說,B字體也許是對A字體的摹仿。這樣一來,雖然可以看出A和B是由不同的作者書寫的,但是也可以看到它們之間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與此相對,C以彈力靈活的曲線的點畫為特點,是與A和B完全不同的字體。[圖5]
那麼這些字體在原文中是如何分佈呢?為了充分的理解,對簡的字體分佈進行圖示。[圖6]
[圖6] 竹簡別字體分析
《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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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王問鄭壽》《平王與王子木》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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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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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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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字體分佈情況可以得到識別的:字體A分佈于《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的簡1到簡9以及《平王問鄭壽》的簡1到簡6;字體B分佈于《平王與王子木》的簡1到簡5;字體C只分佈于《平王問鄭壽》的簡7。根據《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的修正案,連寫的前半部分的《平王問鄭壽》章和後半部分的《平王與王子木》章,在書法風格上來說是不同的,且字體C(《平王問鄭壽》簡7)位於最末尾的地方。由於惟有《平王問鄭壽》中簡7與《平王問鄭壽》的其他各簡不同,在簡長上有著僅僅0.2釐米的差別,在字體和形制之間可以對它們進行相關的考量。
對以上的形制和字體的分析結果進行總結如下:
①《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和《平王問鄭壽》的形制雖然在簡長上有細微的不同,但是在其他諸點上完全是共通的。
② 對於《莊王既成》和《申公臣靈王》,形制和字體上都是共通的。
③對於《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和《平王問鄭壽》(除簡7之外),字體上是共通的。
④對於《平王問鄭壽》(除簡7之外)和《平王與王子木》,形制上共通,但字體不同。
⑤《平王問鄭壽》的簡7與其他各簡相比較,無論在簡長和字體上都是不同的。
在明確諸點的基礎上,在下一章中,首先在《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的編聯問題之中,對《平王問鄭壽》的簡6和《平王與王子木》的簡1的相關編聯問題加以討論。
三、《平王問鄭壽》簡6和《平王與王子木》簡1的編聯作為討論《平王問鄭壽》的簡6和《平王與王子木》的簡1的前提,在此不得不先提一提《平王問鄭壽》簡6的末尾字的釋讀問題。原釋中對該字釋讀為“弟”。與之相對,何有祖先生在《讀〈上博六〉劄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指出應該把該字作為“弗”來解。上文中提到的沈培先生在《〈上博(六)〉中〈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應是連續抄寫的兩篇》一文中,就是根據何有祖先生的改釋,提出了在以開頭 “智”字開始的《平王與王子木》簡1之前,和末尾以“臣弗”為結尾的《平王問鄭壽》的簡6是接續在一起的,這樣一來,在結束《平王問鄭壽》的最後部分的對話中,鄭壽給平王的回答便成為了“臣弗智(知)”。
[圖7]《平王問鄭壽》的簡6末尾字的掠法的痕跡
《平王問鄭壽》簡6的末尾字 《莊王既成》簡3的“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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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王問鄭壽》以及在被認同為由同一人所作的《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中,由於沒有“弗”字的用例,不能直接進行字形上的比較,但可以參考比對《莊王既成》章的“四”字的字形。在兩者進行比照後,在顏色淡而不鮮明的左側的上下處掠法
(左撇
)的上端(箭號a)及下端(箭號b)殘存的墨痕可以得到確認。[圖7]
由於判別變淡了的墨線和汙漬很困難,所以對於字形的細部上把握起來還存在著難點,但由於還是存在著掠法得痕跡,儘管這些痕跡少,但是對於判斷“弗”字來說,還是沒有什麼疑問的。
那麼,我們再來驗證一下關於《平王問鄭壽》簡6和《平王與王子木》簡1之間編聯的妥當性吧。首先想確認的是否定詞“弗”在語法上的性質。與“弗”相同表示否定的“不”,後續的動詞無論是自動詞還是他動詞都是可以的,在賓語位置上既可以有賓語也可以沒有賓語,與之相對,“弗”的後續動詞一般來說是他動詞,而在動詞後面常常不帶賓語(王力《古漢語通論》(《古代漢語 修訂版》 1985年,中華書局)參照)。 根據《平王問鄭壽》簡6和《平王與王子木》簡1復原的《平王問鄭壽》章末尾的原文“答曰,臣弗智(知)。”在語法上和這樣的“弗”的性質是吻合的[2],反過來說,用後續不帶賓語的他動詞起首,在文意上,又要和《平王問鄭壽》簡6的上文的接續成為可能,要滿足這兩個條件的後續簡,除了《平王與王子木》簡1之外,要找到這樣的簡是很困難的。
但是,無論如何這些見解都是要以《平王問鄭壽》簡6末字“弗”為否定詞,並且要以現在公開發表的《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的竹簡中存在《平王問鄭壽》簡6的後續簡,這兩個前提下進行的推測。並非直接對兩者接續的證明。對《平王與王子木》簡1再一次加以詳細地分析後,我覺得《平王與王子木》簡1的第一個字“智”的字體和《平王與王子木》簡1至簡5之外的字體有點不同。
為了具體而清楚表明這一點,在此,將“智”字以及與之在字形上類似的“壽”和“薵”的用例從各篇摘取進行對照並揭載於此,參照[圖8]。
以共通的下部“曰”形體為中心,讓我們來看看橫畫的方向及整個字的結構。首先,看一看同屬一個字體的《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6的“智”字及《平王問鄭壽》简3的“壽”字的用例,橫畫的位置全部都是向右抬升,與之相伴,整個字的結構也是呈現向右抬升的特徵;與此相對,屬於字體的《平王與王子木》中,觀察簡1開頭的第一個字以外的簡4“智”和簡5“薵”字的用例之後,橫畫的位置都是向右下沈或者保持水平,與之相伴,整個字的結構也呈現出大半向右下沈的特征。字體的結構總體上給人以稍微和緩的印象的一個原因便可以從這樣子向右下沉的結構中探求而得到答案。
不過,正如在[圖8]的上部所揭載的那樣,《平王與王子木》簡1的開頭的“智”字很明顯與向右抬升結構的字體A是一致的,和別的《平王與王子木》的文字不同。《平王與王子木》簡1的墨點後第二個字之後“競坪王……”屬於B字體這一情況,可以很清楚地從與《平王問鄭壽》簡1的開頭的三個字“競坪王”的比較或從散見於《平王與王子木》簡1後半的細柔文字而得到明確的答案。
也就是說,只有《平王與王子木》簡1的開頭第一個字“智”是由《平王問鄭
壽》的書寫者(字體A)書寫的;從墨點後的第二個字開始的《平王與王子木》(除簡7外)是由別的書寫者(字體B)在進行交替之後書寫的。這樣的狀況產生的原因是:由於《平王與王子木》簡1的開頭的第一個字“智”是 位於它之前的《平王問鄭壽》的末尾字,所以《平王問鄭壽》的書寫者(字體A)接著書寫,《平王與王子木》簡1的第二個字開始的《平王與王子木》交替給別的書寫者(字
體B)。這樣做的理由是書寫者由書寫內容改變而更換的。除此以外的具有說服力的理由恐怕是很難提出來的[3]。在前面一章的字體分析中,字體A和字體B具有相類似的一面,指出了兩者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就這點來說,和書寫者由書寫內容改變而更換的書寫狀況也是吻合的。
[圖8]《平王與王子木》簡1開頭第一個字“智”的字體
《平王與王子木》
簡1“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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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莊王既成 申公臣王》
簡6“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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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王與王子木》
簡4“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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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王問鄭壽》
簡3“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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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王與王子木》
簡5“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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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本章的分析,我們明白了《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這兩章是由不同的書寫者進行分擔,並且以跨越同一簡的形式進行連寫這一事實。根據這個事實,《平王問鄭壽》章以《平王與王子木》簡1開頭的“智”字(墨點)來完結,可以對沈培先生關於《平王問鄭壽》與《平王與王子木》是通過二章連寫形成的一組文獻的見解加以證明。
四、《平王與王子木》簡4和《平王問鄭壽》簡7的編聯接著,對何有祖先生在《〈平王問鄭壽〉末簡歸屬問題探論》一文中提出的《平王與王子木》簡4和《平王問鄭壽》簡7的編聯的相關問題加以討論。
沈培先生在先前引用的論文的末尾,對《平王問鄭壽》簡7進行如下陳述,“至於《平王問鄭壽》第七簡,其字體與內容與此篇無關,究竟應當屬於哪一篇,有待進一步研究”,并從字體、內容兩方面出發,到《平王問鄭壽》簡7的歸屬,提出了疑問。另外陳劍先生的《讀〈上博(六)〉短札五則》(“簡帛”網站, 2007年7月20日)認同了沈培先生的見解。從如以下文體面出發提出了新的問題。
沈培先生已經指出,此簡從字體到內容都與《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兩者當為一篇) 無關。“喪”“望”似乎有韻,其體例也跟《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不同。在已發表的上博裏,沒有找到跟此簡有關的,不知在為發表部分裏有沒有它的位置。
這樣,關於《平王問鄭壽》簡7,之所以從字體、內容和文體三方面被指出問題是有原因的。從其中的內容面來說,根據何有祖先生新提出的《平王與王子木》簡4和《平王問鄭壽》簡7的編聯,使之得以大致上的解決。根據何有祖先生的主張,《平王問鄭壽》簡7作為末尾簡歸屬于《平王與王子木》,它的末尾部分被復原如下所示。
……王子不知麻。王子不得君楚邦,或不得【木4】喪。溫恭淑惠,民是當望。レ (墨鉤) 【壽7】
此外,關於陳劍先生指出的文體的問題,形成部分有韻句這一狀況也是有考慮的餘地的,用“溫恭淑惠,民是當望。”用這一教益性的四字二句來總結這個故事,這一解釋也是可能的,所以很難當作積極的反證。對此字體的問題,即使根據何有祖先生的見解也不得不說依然是有力的反證。
相反地,之所以讓《平王問鄭壽》簡7歸於《平王問鄭壽》《平王與王子木》的有力根據是在竹簡的形制面上的共通性。如上所述,《平王問鄭壽》《平王與王子木》的簡長除《平王問鄭壽》之外全都是33釐米,與此相對,只有《平王問鄭壽》簡7是33.2釐米,有著0.2釐米的差異,關於這一點,還有必要對此進行留意,但即使在現在公開發表的上博楚簡的全部當中,形制面上要找到具有如此程度的共通性的竹簡來說,也是很難被發現的。以更為追根問底的方式來看,不管明顯的書法風格的不同,原釋中該簡被歸屬于《平王問鄭壽》這一情況,即使在未公開發表的文獻中,找到可以確認歸屬的其他篇也是看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的事情。
這樣一來,對於《平王問鄭壽》簡7的歸屬問題,字體的相異就成了最大的焦點。《平王問鄭壽》簡7和《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1背面的篇題“莊王既成”這兩者之間明顯的字體的共通性得到認同這一點再次受到了關注。[圖9]
[圖9]《平王問鄭壽》簡7和篇題“莊王既成”的字體的共通性
《平王問鄭壽》簡7 《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1背面
篇題“莊王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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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一方面沒有共同的字,另外一方面字數上也有限,判斷起來是很困難的,但是仍存在以曲線為主體的點畫形體以及通過右回轉的筆法等等這樣的共通性,還是可以這樣認為:《平王問鄭壽》簡7和《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1背面的篇題是由同一書寫者所書的可能性是極高的。
從這樣的別筆和篇題的關連想到了《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所收錄的《競建內之》和《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的編聯問題。這兩篇在字體上有著明顯的不同,在原釋中前後者是被具上“競建內之”(《競建內之》簡1背面)和“鮑
叔牙與隰朋之諫”(《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9正面)的不同篇題的別篇,陳劍先生的《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29日)指出兩篇是同一篇(《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篇)的前後各半,在《競建內之》背面寫著的“競建內之”的四個字,在字體和內容上都與本文無關。 另外據禤健聰先生的《上博楚簡(五)零札(一)》(“簡帛”網,2006年2月24日),
推測:作為篇題的《競建內之》簡1背面的“競建內之”這四個字解為此冊竹簡由“競建”所納,《競建內之》的原文中,有些字和《鮑叔牙與隰朋之諫》中被認為是補寫而來的字跡筆劃上有相似之處[4],好像是竹簡的原字漫滅之後而進行的補全,此冊的後半部也有可能是補充而來,而這補充之人又恰好是“競建”。
依據這些見解,對《鮑叔牙語隰朋之諫》篇(《競建內之》)+《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的書寫順序和書寫者的對應關係表示,如下[圖10]:
[圖10]
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多少字
《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篇的書寫狀況
1 《競建內之》本文(書寫者α)
↓
2 《競建內之》補寫,《鮑叔牙與隰朋之諫》本文・篇題(書寫者β(競建?))
↓
3 “競建內之”題辭(書寫者γ)
在書寫同一篇之中與多人書寫者相關的《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篇的書寫狀況在考察《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的書寫實態之後可以得到參考。將《平王問鄭壽》《平王與王子木》中可以看到的各字體和與之對應對各個書寫者假設為A、B和C,《平王問鄭壽》章及《平王與王子木》章的書寫狀況如圖示:[圖11]
[圖11]《平王問鄭壽》《平王與王子木》兩章的書寫狀況
1 《平王問鄭壽》本文(壽1~壽6以及木1第一個字“智”)(書寫者A)
↓
2 《平王與王子木》本文(木1第二個字“競”~木4)(書寫者B)
↓
3 《平王與王子木》本文末尾(壽7)・莊1背面“莊王既成”篇題(書寫者C)
這樣子,A書寫了《平王問鄭壽》章之後,交替給B寫《平王與王子木》,最後由C寫《平王問鄭壽》篇的末尾的《平王問鄭壽》簡7,並由此推測《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1的背面中央的“莊王既成”四個字被用作為篇題。為什麼只有《平王與王子木》章的末尾簡是由C來書寫這一問題要完全的把握還是很困難的,但是如果參考之前的《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篇的例子的話,我認為由於一些原因由C來補寫不完整的《平王與王子木》章的末尾,這樣的可能性是很高的。《平王問鄭壽》簡7的簡長雖然只有0.2釐米微小的差異,也可以說明末尾的竹簡是後來補寫的。
根據和《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簡1背面的篇題的共通性,對於《平王問鄭壽》簡7的字體差異,整合的解釋變成了可能,何有祖先生的關於《平王問鄭壽》簡7是《平王與王子木》章的末尾簡的見解,可以提示出一定的證據。
五、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 以上,在本稿中,以沈培先生與何有祖先生的見解為中心,關於《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的編聯問題,從竹簡的形制及字體面出發加以分析。原先被認為獨立的兩篇《平王問鄭壽》和《平王與王子木》,如同《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那樣,是連寫的兩章,而且被很明確地將首尾完全相互復原。在此再次將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情況進行如下圖示。[圖12]
[圖12]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
篇題“莊王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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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到現今為止公開發表的上博楚簡之中,內容上含有楚王故事的文獻《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所收錄的有《昭王毀室 昭王與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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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柬大王泊旱》這兩篇。其中,《昭王毀室 昭王與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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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具有同樣也是二章連寫的文獻而被關注。在原篇中,找不到篇題,簡長大約44釐米,編線為三道,形制面
中国历史野史故事梗概
有差異,但《昭王毀室》章的簡1到簡5,《昭王與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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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的簡5到簡10被連續起來書寫,兩章之間用符號(墨節)分開,簡10的本文末尾處標注有符號(墨鉤),這個之後有一段沒有文字的空白(白簡)。《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共九簡,《平王問鄭壽 平王與王子木》總共十二簡,竹簡的簡數大概在十簡前後,這一量上也是共通的。與此相對《柬大王泊旱》是單獨成篇,竹簡有二十三簡之多,簡長在公開發表的上博楚簡之中也是最短的,都是在24釐米長的短簡上書寫而成。這樣看來雖然同為楚王故事但卻有不同之處。
認識一點是很有必要的,即現在的分析都是根據有限的資料進行的。在現階段公開發表的楚王故事四篇裏的三篇中,以二章連寫形式被承認這一事實為根據的話,就可以指出這可能是一種固定化的書寫形態。一般認為這些楚王故事是被用於楚國王室子弟的教材[5]。這樣今後還有必要對關於楚王故事的課本性和由多位書寫者書寫的狀況以及二章連寫的形式進行考察。
[別表]《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平王問鄭壽》《平王與王子木》形制表
(根據原釋分篇・排列)
名稱
簡數
簡長
編線
簡端
篇題
莊王既成
4
33.1~33.8
両道
平斉
簡1背面“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
6
33.6~33.9
両道
平斉
平王問鄭壽
7
33・33.2
両道
平斉
平王與王子木
5
33
両道
平斉
《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
(簡1―簡4上段 《莊王既成》/簡4下段―簡9《申公臣靈王》)
簡長(㎝)
簡端・契口間距(㎝)
字数
簡1
33.8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9.3
26
簡2
33.1
頂端-上契口8.9/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9.2
26
簡3
33.6
頂端-上契口9.3/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9.3
26
簡4
33.6
頂端-上契口9.3/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9.3
22
簡5
33.7
頂端-上契口9.3/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9.5
25
簡6
33.9
頂端-上契口9.4/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9.5
24
簡7
33.9
頂端-上契口9.4/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9.5
22
簡8
33.7
頂端-上契口9.4/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9.3
24
簡9
33.8
頂端-上契口9.4/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9.4
11
《平王問鄭壽》
簡長(㎝)
簡端・契口間距(㎝)
字数
簡1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6
簡2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7
簡3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7
簡4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8
簡5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8
簡6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中国历史风水故事传说
28
簡7
33.2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7
9
《平王與王子木》
簡長(㎝)
簡端・契口間距(㎝)
字数
簡1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2
簡2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7
簡3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3
簡4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2
簡5
33
頂端-上契口9.5/上契口-下契口15/下契口-尾端8.5
23
[附記]本文原載《國際學術研討会―東亜文化的発生、變遷、交流―予稿集》台灣・致遠管理学院,2008年10月25日。本稿是由平成20年度科學研究費補助金(基盤研究(C))〈戰國簡牘文字的地域差相關的基礎性研究〉(課題編號 20520386)出資的研究成果之一。
(翻譯: 謝順華)
(編者按:[1]李學勤《讀上博簡〈莊王既成〉兩章筆記》(“Confucius2000”網、2007年7月16日)參照。
[2]作為同樣地“弗”的用例,還可以舉,比如說《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第5簡“(百)姓皆怨憎、奄然將喪、公弗詰。親臣雖欲諫、又不得見、公沽弗察。之生三、食色息。……”。相反地,雖然幾乎一樣的表現,在動詞後帶有賓語的“不”的用例中,有《平王與王子木》簡4“知酪不盍、醢不爨、王子不知麻。王子不得君楚邦、或不得”。
[3]關於《平王與王子木》簡1開頭的“智”字,陳偉《読〈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指出篇(章)題的可能性。但是,根據上述的字體分析的結果的話,無論篇(章)題是否位於本文的開頭,便成了其他人只寫了篇(章)題,不能不讓人覺得非常的不自然。另外,在內容和形制的兩面上,表現出共通性的三篇(四章)裏,關於只有《平王與王子木》具有不同的篇題形式,說明起來也是困難的,所以篇(章)題說基本上沒有成立的餘地。
[4]關於這一點,在郭永秉《関於〈競建〉和〈鮑叔牙〉的字體問題》(“簡帛”網、2006年3月5日)有詳細的分析。
[5]陳偉《〈昭王毀室〉等三篇的幾個問題》(《出土文獻研究》第七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湯淺邦弘《太子的“知”—上博楚簡〈平王與王子木〉》(《中國研究集刊》第45號,2007年)參照。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457.html
以上是关于別筆和篇題——《上博(六)》所收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別筆和篇題——《上博(六)》所收楚王故事四章的編成;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265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