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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七“沱”字與《詩經》“江有汜”篇詁訓試說
(臺東大學華語文學系)
《武王踐阼》簡簡8存一例與“淵”字相涉之異文,其形為:
上博七“沱”字與《詩經》“江有汜”篇詁訓試說
(簡8)
原釋文陳佩芬先生將其隸釋為从
上博七“沱”字與《詩經》“江有汜”篇詁訓試說
从水之字,並讀為“淵”;[1]程燕先生則釋為“深”。[2]
據以上諸說,知學者仍多將簡文此例釋為與“淵”相涉之形構,惟“淵”字本从水之合體象形例,而楚系“淵”字雖从水、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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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近《說文》古文之形,然而,所見各形或作:
上博七“沱”字與《詩經》“江有汜”篇詁訓試說
(楚帛書乙)
上博七“沱”字與《詩經》“江有汜”篇詁訓試說
(郭店簡《性自命出》簡62)
此皆與《武王踐阼》簡此例不甚相近,故竊疑簡文此例當非“淵”字。
上引程燕先生又曾將此字釋作“深”。然而今復考簡文此形,知其形雖稍嫌漫漶,且其例甚至新蔡簡之“
上博七“沱”字與《詩經》“江有汜”篇詁訓試說
”等形尤為類近,然而,楚系“深”、“介”等形分用甚明,並似與簡文此形猶存別異,今以所能辨識之形構而言,倘析言之,則或可釋為从水从它之形構,當即“沱”字。楚系“沱”字大抵可分作二形,茲復引其字表要例:
上博七“沱”字與《詩經》“江有汜”篇詁訓試說
知《武王踐阼》簡此例之形,其與楚系“沱”字之形異者,乃在於字形結構之組成耳,而此類字形結構之關係,當如楚系“浩”、“浴”等字所从“水”旁左下二位異化互見例,亦皆可歸為一字之異構,且簡文此例上所从它,其形沒入水旁,亦具平衡字體結構之效也。
據上述釋形,則簡文云“盤銘曰:‘與其溺於人,寧溺於沱;溺於沱猶可游,溺於人不可救’”(《武王踐阼》簡8),惟《說文》釋“沱”為“江別流也”(卷十一下“水”部),段注則以為“流”字衍文,當依毛傳釋其義為“江別也”,此似皆與簡文之文義無涉,然而,倘以文獻所見“沱”之名見與《詩經》“江有汜”篇“沱”字之詁訓而言,則簡文此處所謂“溺於沱”,則又可另作義證,茲復引相關文獻之說明:
一、據《說文》段注所引,知“沱”乃荊州、梁州與蜀郡一帶,與“江河”義相涉之異名。而荊州、梁州與蜀郡大抵皆為中國西南一帶之地域,除巴蜀外,荊州與梁州部分地界猶屬古楚之領地,故疑“沱”乃一帶之稱名。
二、而關於“沱”之性質,可考之《詩經》“江有汜”篇,其文云:“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江有渚,之子歸,不我與;不我與,其後也處。江有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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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子歸,不我過;不我過,其嘯也歌”,詩序與朱傳皆言此篇乃嫡媵興怨之事。今復讀原詩,知詩序與朱傳所言詩義雖猶可商者,然而,全詩之內容與音節當可分為三層次,今酌以己意,統其義別傳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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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見“江汜”有興,情而有“悔”。
(二)見“江渚”有承,情欲言“處”。
(三)見“江沱”有怨,情更放“歌”。
知全詩所欲表達之情思,乃由與物興思、悔而處,並進而放情縱歌之歷程,情緒由低怨而慨昂,換言之,其所謂“江之汜”、“江之渚”與“江之沱”等,亦當與“悔”、“處”與“歌”相襯,皆乃緩靜而至激放之歷程。
今據毛詩鄭注而析言之,知“汜”示水並流、“渚”示水岐,“汜”“渚”之義恉與上述詩之意境大抵相符,然而,詁訓卻未言“沱”之水流義恉,僅訓其乃江別之義,此尤以為憾矣。
幸上博簡《武王踐阼》可見“溺於沱”之文,並酌參上引巴蜀釋“沱”乃水滙急流處之恉歸,則或可作為吾儕解詩之參考也。
三、“沱”“淵”互為簡今本之異文。若據上之初步推論,則“沱”字當表水流狀之義,或與“回水”義“淵”字互為義近而通之異文。
據上所述,知上博《武王踐阼》簡簡8舊釋為“淵”之例,當即“沱”字,並指水匯急流之意也。
2009年3月30日
(編者按:[1]詳見馬承源先生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世紀出版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發行,2008年12月第一版編,22頁、158頁~159頁。
[2]詳見程燕先生著〈上博七《武王踐阼》考釋二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http://www.gw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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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607),2009年1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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