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上博七·凡物流形》甲本4號簡(乙本3-4號)有這樣一段話(按照整理者釋寫):
五既(氣)竝至,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吾)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奚)異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奚)同?五言才(在)人,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孰)爲之公?
我們所要討論的是後兩句。整理者認爲“五言”即《書•益稷》“出納五言”僞孔傳所云“仁、義、禮、智、信五德之言”,[1]“公”則表示公正,公平。[2]廖名春先生認爲“五”是虛數,表示多。“五言”,當指各種各樣的說法,也就是毀譽。[3]呉國源先生認爲“五言”即政教號令。[4]學者對於“言”字多不質疑,只有李鋭先生提出了異議:[5]
原釋文釋爲“言”,疑爲“音”字。與簡文形近之“言”字,多無最上之短橫,或中間豎畫較短(或無豎畫;本篇乙本豎畫也較短,但同篇“言”字無豎畫);簡文與曾侯乙墓“音”字接近。本篇簡18、20、25等有“言”字,無豎畫,寫法與此不同。從文意看,“五音在人”,也比整理者引《書·益稷》“五言”(五德之言)作解合適。
另外,李先生在釋文中把“公”讀爲“頌”,也和整理者意見不同,只是未加解説。按,李先生對“言”、“音”字形辨析細緻,不過還可以稍作補充。所謂“五言”之“言”字作如下之形(下文用A表示):
A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甲本4號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乙本3號
同篇“言”字作如下之形:
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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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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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李氏所說“‘言’字無豎畫”是符合事實的,而A豎畫明顯,應該不是“言”字。郭店簡《老子》甲本16號“音聲之相和也”之“音”字作如下之形:[6]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包山簡人名司馬子音之“音”或作如下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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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法均與A相同,可知A確是“音”字。這種寫法的“音”字李銳先生說“與曾侯乙墓‘音’字接近”,實際上曾侯乙墓編鐘“音”字多作如下之形:[7]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與A並不相類。春秋金文“音”字作如下之形:[8]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秦公鎛)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試解
鐘)
戰國“音”字都是從這種寫法演變而來的。若省去中間竪筆,就是楚簡常見的“音”字;若使竪筆穿入“口”形之中,再省去“口”中短橫,就是A類“音”字。A類“音”字寫法的出現,大概是有意與“言”字相區別。因爲楚簡文字“音”的常見寫法與“言”形近易混,[9]A類“音”字竪筆穿入“口”形,與“言”區別明顯,即便省去“口”中短橫,也不易混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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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言”既然改釋爲“五音”,“才人”的釋讀恐怕也需要重新考慮了。疑當讀爲“荐至”(又作“薦至”)。“荐”從“存”聲,“存”從“才”聲,故“才”可讀爲“荐”。“人”屬日母真部,“至”屬章母質部,聲母都是舌音,韻部有對轉關係,音近可通。本篇甲本10-11號、乙本8號有“其人中”,我們曾在一篇小文中提出“人中”當讀爲“日中”,[11]現在看來,可能應該讀爲“至中”。時稱名“日中”(又稱“中日”)可以省稱爲“中”,如殷墟甲骨卜辭有個時間段稱爲“羞中日’,即“逼近中日”,又可以省稱爲“羞中”。[12]“至中”和“羞中”類似,其所指時間段可能是相同的。同一篇簡文乃至同一支竹簡使用不同的
中国历史故事第十一讲
字來表示同一個詞,這種現象在楚竹書中並不罕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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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在上面提到的那篇小文中已經舉了一些例子,並且認爲這種現象可能是爲了避免重複,與古書中的“避重複而變文例”類似。本篇簡文也有此例,如“曰”這個詞既用一般的“曰”字,也用“尐”字(15號)。[13]
“荐至”古書習見,如《左傳》襄公二十二年“不虞荐至”,杜注:“荐,仍也。”《左傳》僖公十三年“晉荐饑”,杜注:“荐,重也。”定公司年“荐食上國”,杜注:“荐,數也。”“荐”是“頻”、“數”之義。《楚辭·九歌·東皇太一》“五音兮繁會”,“五音荐至”與之義近,是說五音紛至沓來。《後漢書·禮儀志中》“五音並作”,與簡文“五音荐至”句式相同,“五音荐至”與上文“五氣並至”恰成對偶。之所以“五氣”下接言“五音”,可能跟古人觀念中“音”和“氣”的關係密切有關。如《後漢書·律曆志上》引京房之言曰:“以黃鐘爲宮,太簇爲商,姑洗爲角,林鐘爲徵,南呂爲羽,應鐘爲變宮,蕤賓爲變徵。此聲氣之元,五音之正也。”《禮記·月令》疏云:“凡黃鍾六律之聲,五音之動,與神靈之氣通。”整理者指出“五氣”即五行之氣,當可信。五行與五音亦有關,如《隋書·經籍志》云:“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五常之形氣者也。在天爲五星,在人爲五藏,在目爲五色,在耳爲五音,在口爲五味,在鼻爲五臭。”
“公”疑當訓爲“君”,此亦古書常訓。[14]五音紛至,若無統紀倫次,則不能成樂,故須有君臣统属。“五音”即宮、商、角、徵、羽,古人以“宮”爲五音之“君”,如《禮記·樂記》:“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左傳》襄公十四年“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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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而立之君”,《孟子·梁惠王下》引《書》曰“天降下民,作之君”,簡文“爲之公”與“立之君”、“作之君”同義。“孰爲之公”是問:是誰爲之(五音)立君(宮)的呢?
(編者按:[1]傳世本《益稷》是僞古文《尚書》從《臯陶謨》中分出来的,故嚴格地說“出納五言”當屬《臯陶謨》。
[2]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31頁。
[3]廖名春:《〈凡物流形〉校讀零劄(一)》,清華大學簡帛研究網2008年12月31日。
[4]呉國源:《上博七〈凡物流形〉零釋》,清華大學簡帛研究網2009年1月1日。
[5]李鋭:《〈凡物流形〉釋文新編》,清華大學簡帛研究網2008年12月31日。
[6]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4頁。
[7]參看容庚:《金文編》,中華書局1985年,第153頁。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58頁。
[8]第一形採自容庚:《金文編》,第153頁;第二形採自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58頁。 [9]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139-140頁“言”字,第153頁“音”字。
[10]楚地出土竹書中“言”字也有保留竪筆的,如郭店簡《忠信之道》、《語叢》一~三、上博簡《緇衣》等,不過這些都是具有齊系文字特點的抄本,反映的並非楚系文字特徵(參看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第294頁)。
[11]宋華強:《上博簡〈問〉篇偶識》,簡帛網2008年10月17日。
[12]黃天樹:《釋殷墟甲骨文中的“羞”字》,《殷墟甲骨文白天時稱補說》,《黃天樹古文字論集》,學苑出版社2006年。 [13]關於“尐”字,參看宋華強:《釋上博簡中讀為“曰”的一個字》,武漢大學簡帛網2008年6月10日。侯乃峰《上博(七)字詞雜記六則》對此字也有討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月16日),請參看。
[14]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191頁。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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