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历史故事网,分享历史故事,包括:中国历史人物、中国历史故事、世界历史人物、世界历史故事等内容,是您了解中外历史故事的好助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原文,标题,
  • 中国历史故事-小虎历史故事网
  • 2023-08-29 08:36
  • 小虎历史故事网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
拙文《讀〈清華簡《保訓》釋讀補正〉札記》,曾對《保訓》的篇題做了一點粗淺的探討,認為“保”字可以如字讀,毋庸破讀為“寶”。近日讀書,特別是以《尚書》及《逸周書》所見相關篇目與《保訓》對讀,稍有所得,發覺可以就此問題作更進一步的探討。記於此,作為對上述《札記》中有關篇題一條的補充。
關於寶、保二字的異文材料,見於今文《尚書》者如《大

杜甫中国历史故事

誥》:
寧王遺我大寶龜。
三國魏正始石經殘石古文作:
寧王遺我大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龜。
其中的“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字,正對應傳世本的“寶”,故《魏石經古文彚編》徑隸定作“寶”。楊筠如先生認為:
寶,《三體石經》作“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古“寶”與“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通,“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蓋“保”之異文也。[1]
按,楊先生將“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字右邊上面所從的部分隸定為“壬”,非是。“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字右上所從的,顯然是“玉”。這可能和“寶”字所從的“玉”有一定關係,但從字形來看,該字應當還是“保”字的一種繁體。臧克和先生認為“保字從玉,義同‘靈保’”[2],但并未做進一步闡釋。
西周金文所見“太保”之“保”,即有從玉的寫法,如西周早期的《太保盤銘》: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鑄。 (《集成》10054)
其所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字同石經所見 “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字字形基本相同。所以,將其隸定為“保”似於字形更合。類似字形亦見於《汗簡》及《古文四聲韻》: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H41B)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G3/21A)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G3/21A)
其中,前兩個字形出自《古尚書》。第三個字形出自《石經》,當係指正始石經,與今殘石所見字形“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
”亦大同小異,則亦極有可能即出自當時所見古文《尚書·大誥》。而《汗簡》及《古文四聲韻》所見字形在其書中均隸定為“保”,是正確的。
從音義關係的角度考察,“保”與“寶”的聯繫也是也是很密切的,兩字古音同為幫母幽部。在文獻中,確可見到保、寶二字作為異文呈現的例子,如《周易·繫辭下》:
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
孟喜本《周易》“寶”作“保”。惠棟《九經古義》曰:
保,古寶字。
按,在此例中,對於“聖人”而言,正如《繫辭上》中所說:
崇高莫大乎富貴。
所以這作为“崇高”地位的“富貴”的也正是他要去保守、鞏固的對象。那么,也便自然被他視為“寶”了。又如《史記·周本紀》:
命南宮适、史佚展九鼎保玉。
《集解》引徐廣曰:
保,一作“寶”。
又,《屈原賈生列傳》:
不以生故自寶兮。
亦見於《漢書·賈誼傳》,惟“寶”作“保”。從以上異文現象來看,在“保”、“寶”互見的例子中,通常總是較早的文獻用“保”,而後來或通作“寶”。
“保”字在傳世文獻中類似於《保訓》所見 “傳保”一詞中的意思者則見於《逸周書》的《文儆》以及《文傳》等篇目。《保訓》與這些篇目的聯繫是很密切的,首先,從時間上看,《文傳》所見文王之訓誡,時間是“文王受命之九年” ,黃懷信

中国历史故事周勃

先生《校注》認為“受命”就是
受天滅商殺紂之大命,在文王四十二年。[3]
所以,“九年”就是“文王五十年”,這與《保訓》所記之事恰在同一年。從《保訓》中所見的“不豫”來看,《文傳》當早於《保訓》,其篇首曰:
文王受命之九年,時維暮春,[王]在鎬,[召]太子發曰:“吾語汝所保所守,守之哉!”
黃懷信先生校注:
“在鎬” 上當有”王” 字。“鎬”下脫“召”字,《太平御覽》所引有。
其說可從,上引據補。
本篇主旨,正如黃懷信先生在本篇的《題解》中所歸納的那樣:
此篇記文王告太子發“所保所守”,主要講為君之道及治國理財的大灋。[4]
顯然,這為君之道和治國理財的大灋,也正是文王要求太子發要去“保”和“守”的內容和對象。
再看《文儆》,其篇首說:
維文王告:“夢懼後祀之無保。”
黃懷信先生《校補注譯》校注認為:
“祀”當從《史記》作“嗣”。[5]
其說可從。但接下來,先生又將此句訓譯為:
文王告訴左右說:“我連做夢都擔心后嗣不能守住周人的基業。”[6]
今以《保訓》簡文與之校讀,這一訓譯似有可商榷之處。我們不妨先看看上引文王所告之下文:
庚辰詔太子發曰:“汝敬之哉!民物多變,民何嚮非利,利維生痛,痛維生樂,樂維生禮,禮維生義,義維生仁。嗚呼,敬之哉!民之適敗,上察下遂,信何嚮非私?私維生抗,

中国历史人物故事的成语

抗維生奪,奪維生亂,亂維生亡,亡維生死。嗚呼,敬之哉!汝慎守勿失,以詔有司,夙夜勿忘,若民之嚮引。汝何慎非遂,遂時不遠,非本非標,非微非輝。壤非壤不高,水非水不流。嗚呼,敬之哉!倍本者槁。汝何葆非監,不維一保監順時,維周於民之適敗,無有時蓋。後戒後戒,謀念勿擇!”
這里,文王三次說了“敬之哉”。而其後的話語,從結構和內容兩方面來看,都和《保訓》中“欽哉”、“敬哉”之後的話語不無相似之處。不但同樣都是文王對太子姬發的訓誡之詞,并且,《文儆》中所謂 “勿失”、“勿忘”、“勿擇”,其實也就可以看作《保訓》中所見的“勿淫”在不同層面的具體化。
在《文儆》中,“何葆非監”之“葆”與“保監順時”之“保”,從訓詁學的角度看,顯然是同義詞。并且它們與《保訓》所見的“保”在詞義上也是相通的,都是指文王希望無武王今后能夠善加保守為君治國之道。“保”作“葆”的用法在《逸周書》常見,又如《大武》:
四,冬凍其葆。
黃懷信《校補注譯》:
[葆]借為服,衣服,古音同。
恐非是。葆,古音在並母幽部,服,古音在並母職部,虽然讀音相近,但似無通假例證。《正字通》云:
葆,韬藏也。
《庄子》·齐物论》:
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所由来,此之谓葆光。” (《齐物论》)
人貌而天虚,缘而葆真。 (《田子方》)
王先谦注:
成云:“葆,蔽也。”
可证。從文字學的角度看,“保”和“葆”應當是古今字的關係。確切地說,“保”為古字,“葆”為後起字。這從《尚書》的不同時期的傳本或引文中的異文現象便可以看出,如《金滕》:

中国历史两条红船的故事


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
亦見于《史記·魯周公世家》,惟“寶”作“葆”。陳直先生認為:
下文亦有“其後武王既崩,成王少,在強葆之中”。兩葆字在西周時皆作寶,或作保,無作葆者,此太史公蓋依漢代隸古書寫。[7]
也就是說,“葆”字為後起字。其較早的用例應該出現在戰國時期,如《戰國策·秦策四》:
齊魏得地葆利而詳事下吏。
《新序·善谋》“葆”仍作“保”。又鮑彪注:
葆、保同。
按,“葆”,漢代文本常見,如《戰國策·趙策一》:
此三寶者,又非王之有也。
馬王堆漢帛書《戰國縱橫家書》本,“寶”作“葆”。又今本《老子》第六十九章:
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幾喪吾寶。
馬王堆漢帛書《老子》“寶”亦作“葆”。《史記》中記周代事,多用“葆”字,除上面所引《鲁周公世家》外,亦見於《樂書》:
青黑綠者,天子之葆龜也。
裴駰《集解》云:
葆與“寶”同,《史記》多作此字。公羊傳“寶龜青綠”。
按,此條所見之“葆龜”,蓋即本文開頭所引《尚書·大誥》所見“寶龜”或“保龜”,此亦可証裴說。按,裴駰此說當采自徐廣。又如《留侯世家》:
果見轂城山下黃石,取而葆祠之。
《集解》亦引徐廣曰:
《史記》珍寶字皆作葆。
而“寶”、“保”二字,則正如楊筠如先生在《尚書覈詁》中所說:
吉金文“寶”與“保”通。[8]
可見,它們早在西周時便可通用,“寶”或作“保”。既然如此,那么,作為周人用來記錄西周歷史的文獻,“保訓”的“保”,也就沒有必要一定破讀為“寶”了。黃懷信先生《校補注譯》於《文儆》“何葆非監(堅)”一條下注:
葆,同“保”。[9]
此說亦無不可,但應當明確的是,二者仍然是古今字的關係,“葆”字後起。至於《逸周書》中“保”、“葆”互見,或是由於是書曾於劉向之後、孔晁之後乃至唐代以降每遭竄亂的緣故。
《文儆》中周文王夢中所恐懼的“後祀之無保”,大體上也就相當於《保訓》中其臨終前所恐懼的“述保訓”。類似的訓誡體文獻,見于《逸周書》的,還有當屬西周中期穆王時期的《祭公》。和《保訓》中的文王類似,祭公也是“疾維不瘳,敢告天子”。而其訓誡的結尾部分是:
嗚呼,三公!予維不起朕疾,汝其皇敬哉!茲皆保之,曰:康子之攸保,勖教誨之,世祀無絕。不,我周有常刑。
其中,“皆茲保之”的“保”,黃懷信先生注釋為“任、負擔”,[10]又將上引部分訓譯為:
啊,三公!我是不能戰勝我的疾病了,你們要大加重視啊!要把這些責任都承擔起來,就是:秉承你們所擔任的事,勉勵教誨天子,使後世的祭祀沒有斷絕,不然,我們國家有一定的刑罰。[11]
按,此說近是。正如黃先生所說,“茲皆保之”,當是文王對“三公”的要求。周代的“三公”,历来有两说,一说为司马、司徒、司空,一说为太师、太傅、太保。今从出土文献来看,當以後者為是,因为在西周金文中,司马、司徒、司空每每被统称为“三有司”。而从《祭公》文本来看,“三公”也正是負責教育太子的官職。“茲皆保之”的“保”,可以訓為“擔任、負擔”,用作動詞,大體上相當於《尚書·雒誥》中所謂“承保”。而“康子之攸保”的“保”則是名詞,指所擔負的責任。《文傳》中,文王所謂“我所保与我所守,傳之子孙”,也正是要“傳保”於太子發之意。
作為對太子的訓誡教導,“保訓”於漢魏以後的史書亦有所記載。如《後漢書·班彪列傳》:
漢興,太宗使晁錯導太子以法術,賈誼教梁王以《詩》、《書》。及至中宗,亦令劉向、王褒、蕭望之、周堪之徒,以文章儒學保訓東宮以下,莫不崇簡其人,就成德器。
顯而易見,這里所謂“保訓東宮以下”,亦是指受命的大臣訓誡教導太子,以求“崇簡其人,就成德器”。又《晋书·潘尼传》:
太傅在前,少傅在後,恂恂乎弘保訓之道;宫臣畢从,三率備衛,濟濟乎肅翼贊之敬。
其中,“太傅在前,少傅在後”,語出《禮記·文王世子》:
太傅在前,少傅在後,入則有保,出則有師,是以教喻而德成也。
孔疏云:
保也者,慎其身以輔翼之而歸諸道者也,保是護也。輔,相也。翼,助也。謂護慎世子之身,輔相翼助,使世子而歸於道。
所以,《晋书·潘尼传》所謂“保訓之道”,也就是《禮記》孔疏所云“輔翼”、“保護”的職責。
通過閱讀《逸周書》中的訓誡體篇目及其它相關文獻資料,并與清華簡《保訓》進行比較研究,不难看出,“保訓”的“保”應有兩個層面的含義,對於繼承人(如《保訓》及《文傳》中的太子發)而言,他的“所保所守”,應當是如黃懷信先生所說的“為君之道及治國理財的大灋”,或者如李均明先生所說的“中道,保持平衡的理論”;[12] 而對於“三公”等顧命大臣而言,他們的“所保所守”,則如《禮記》孔疏所說,就是要“護慎世子之身,輔相翼助,使世子而歸於道。”
所以,正如拙文《讀〈清華簡《保訓》釋讀補正〉札記》中所提到的,《保訓》(1)號簡的“恐述(墜)保訓”和(3)號簡的“前人傳保”的“保”,都可如字讀,毋庸破讀為“寶”。當然,整理者取自(1)號簡的篇題《保訓》也是如此。
(編者按:[1]楊筠如《尚書覈詁》,第240頁,陜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
[2]臧克和《尚書文字校詁》,第290頁,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5月。
[3]黃懷信《逸周書校補注譯》,第112頁,三秦出版社,2006年9月。
[4]同上。
[5]同上,第109頁。
[6]同上,第110頁。
[7]陳直《史記新證》,第85頁,中華書局,1979年4月。
[8]楊筠如《尚書覈詁》,第229頁,陜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12月。
[9]黃懷信《逸周書校補注譯》,第111頁,三秦出版社,2006年9月。
[10]同上,第342頁。
[11]同上,第343頁。
[12]李均明《〈保訓〉與周文王》的治國理念》,《中國史研究》,2009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135.html

以上是关于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清華簡《保訓》篇題補釋;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26871.html。

Copyright © 2002-2027 小虎历史故事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苏ICP备18016903号-16


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