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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楚簡、《左傳》所載穿封戌、靈王事件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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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30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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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楚簡、《左傳》所載穿封戌、靈王事件之別


(中興大學博士生)
本文寫成後有幸得見海老根量介〈上博簡《申公臣靈王》簡論——通過與《左傳》比較〉一文,[1]雖然在部分字詞解釋上看法不同,但其對〈申公臣靈王〉和《左傳》相關段落的比較很值得重視,他指出《左傳》中穿封戌的言辭較〈申公臣靈王〉來得激烈;〈申公臣靈王〉有美化靈王之意,《左傳》對靈王則為否定性評價;〈申公臣靈王〉和《左傳》內容的不同或許與成書國的差異有關,這幾點筆者深表贊同。
〈申公臣靈王〉簡文所述相關事件雖見載於《左傳》,但其記事詳略、遣辭語氣各有不同,簡文的後段對話前所未見,有助我們理解歷史事件的後續發展。以下列出《左傳》相關段落以供對照:
《左傳·襄公二十六年》:「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于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 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
《左傳·昭公元年》:「楚公子圍將聘于鄭,伍舉為介,未出竟,聞王有疾而還,伍舉遂聘。十一月,己酉,公子圍至,入問王疾,縊而弒之,遂殺其二子幕及平夏……史佚有言曰:『非羇何忌,楚靈王即位……』」
《左傳·昭公八年》:「使穿封戌為陳公,曰:『城麇之役不諂。』侍飲酒於王,王曰:『城麇之役,女知寡人之及此,女其辟寡人乎?』對曰:『若知君之及此,臣必致死禮以息楚。』」
一、用字稱謂的差別
目前可見傳世文獻皆稱即位前的楚靈王為「公子圍」或「王子圍」,徐少華指出《史記·楚世家》:「康王寵弟公子圍。」裴駰《集解》引徐廣:曰「史記多作『回』。」說明晉宋以前的文獻多作「王子回」。[2]〈申公臣靈王〉的出土可證徐廣之說,此乃以出土文獻證前人之說的又一例。此外,《左傳》皆直稱「穿封戌」,簡文或稱「陳公」或稱「陳公子皇」,可看出兩作者立場不同,亦可知「穿封戌」又稱「子皇」,補充傳世文獻未見的稱謂資料。
城麇之戰楚師明顯為侵略方,《左傳》記「侵鄭」,簡文卻以「禦」為戰爭動詞,對於此種用字差別,高佑仁認為楚聯軍兵臨城麇時鄭皇頡主動出師交戰,可見鄭皇頡為攻方,聯軍為禦方,簡文用「禦」字實與古籍記載相合。[3]高氏之說甚是,但筆者認為簡文作者用「禦」字雖與部分史實相符,卻有避重就輕之嫌,不就其大要記「伐鄭」或「侵鄭」,只抓住小細節說楚師是「抵擋」鄭軍的攻擊,在用字方面明顯偏袒己方。
二、記事詳略的不同
襄公二十六年楚鄭交戰一事,《左傳》詳述其前因後果,楚秦聯軍侵吳不成轉而侵鄭,結果是鄭敗於楚,此次戰事簡文只以「禦於朸述」四字帶過。對《左傳·昭公元年》所記公子圍弒郟敖自立為王之事,簡文亦僅提及「王子圍立為王」。但昭公八年穿封戌與靈王的對話則以簡文記錄較詳,部分對話全然不見於傳世文獻。此概因《左傳》和〈申公臣靈王〉體例性質本不相同,《左傳》以春秋為本分年述事,針對其年其月其事,時間跨度短,以敘事為主。〈申公臣靈王〉則猶如說故事一般,將不同時間發生的事依其故事要旨剪裁,記事之本末。王充《論衡·案書》:「國語,左氏之外傳也。左氏傳經,辭語尚略,故復選錄國語之辭以實。」可知相較於《左傳》之記事,《國語》記言較多,目前可見楚簡所載楚王故事,如〈昭王毀室〉、〈平王問鄭壽〉、〈平王與王子木〉、〈君人者何必安哉〉等皆以記言為主,性質較近《國語》。《國語》或即蒐羅各國單篇成行如〈申公臣靈王〉一般的史料,以國為別編聯成冊,《左傳》則依《春秋》紀年將史料整理剪裁。
就情節內容觀之,對《左傳》作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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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襄公二十六年、昭公元年、昭公八年的三個事件是同等重要的歷史事件。而〈申公臣靈王〉的重點當在昭公八年靈王、穿封戌的對話內容,楚鄭交戰及靈王之立只是背景前言並非重點,故不需詳述。亦可能是因為此次交戰是「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不像《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鄭子家喪》一樣師出有名、打著正義的旗號,乃楚秦單方面的侵略,再加以楚靈王弒君而立,皆非光彩之事,故身為楚人的〈申公臣靈王〉作者不欲詳述之,就像《上博(七)·君人者何必安哉》末簡雖以楚靈王與桀、紂、幽、厲並列為君王荒廢玩樂之警惕,但對桀、紂、幽、厲就直言其「戮死於人之手」,對楚靈王只說到「先君靈王乾溪云爾」,不直述靈王在乾溪耽於享樂,最後自縊死於乾溪之事。
三、僅見於簡文之對話及其語氣之別
《左傳》所載靈王與陳公之對話語氣較強烈且直來直往,靈王直稱穿封戌為「女(汝)」,用「辟(避)」字直問穿封戌如果知道他將成為楚王是否會避讓而不與之爭囚,似有挑釁之感;穿封戌也不避諱的回答會「致死禮以息楚」,即竭力致死的為郟敖殺靈王以盡人臣之禮、息楚國之亂,言下之意是不惜生命也要殺楚靈王,甚至將靈王當成楚國亂源,回答相當不客氣。〈申公臣靈王〉中靈王皆稱穿封戌為「陳公」,只問其是否記得朸述之事,未直指何事,而且用的是「陳公忘夫朸述之下乎?」這種委婉的反面設問法,穿封戌在回答中三稱己「臣」,二稱靈王為「君王」,語氣較《左傳》的「若知君之及此」來得尊敬,回答的大意雖同於《左傳》,但只說到「臣將有致焉」,語氣肯定但不若「致死禮」來得強烈,亦未將衝突提升到與「息楚」相關的國家層級。
《左傳》靈王、陳公問答止於「臣必致死禮以息楚」,衝突氛圍仍在。簡文在「臣將有致焉」後還有段未見載於傳世文獻的對話:
王曰:「不穀以笑陳公,是言棄之,今日陳公事不穀必以是心。」陳公跪拜起答:「臣為君王臣,君王免之死,不以辱斧質,何敢心之有。」
此段對話明顯淡化兩者之間的矛盾,在陳公「臣將有致焉」的發言後,靈王並不直接對其言論發表意見,而是先放下身段說前面的問話是開玩笑的,但希望陳公能以對郟敖的「致死禮」之心來侍奉自己。陳公的態度亦顯而易見,其動作是「跪拜起答」,自言身份不只是單純的「臣」,而是「君王臣」,「不以辱斧質」用了有謙卑意味的「辱」字,最後回答重點在「何敢心之有」,即除了侍奉靈王外不敢有其他想法,顯然已臣服於靈王。
何以在《左傳》中當著靈王的面說出「必致死禮以息楚」的耿介穿封戌到了〈申公臣靈王〉中如此容易就臣服了?作者的立場及陳述方式想必是原因之一,《左傳》本善於以歷史事件的舖陳突出人物特色,其作者在整理史料時或未見簡文後段對話,或為了突顯靈王和穿封戌的性格特色有意剪裁。而〈申公臣靈王〉作者極有可能是楚國人,簡文主角一為楚王,一為楚臣,都是自家人,故在行文中有意無意地為之淡化矛盾,最後呈現出陳公有為人臣的忠直之心、靈王有不計前嫌的用人雅量。事實上,由《左傳》記載可知穿封戌在郟敖崩後以靈王臣的身份繼續其政治生涯,接受了靈王所封的陳公之位,並擔任陳公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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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死亡,城麇一役的爭功衝突和王子圍弒郟敖的政治矛盾並未在其間無限發酵,就算穿封戌對靈王仍有不滿,恐怕也只是放在心裡沒有表現出來,故簡文的延伸對話屬合理發展。
由以上比較可知《左傳》和〈申公臣靈王〉對穿封戌與王子圍事件的記載大要相同,但因其體例性質、撰文主旨、作者立場有別,故記事詳略、用字遣辭或有歧異。《左傳》記事較詳、情緒色彩濃烈、人物性格突出,〈申公臣靈王〉記言較豐、語氣委婉、對不利楚國聲譽之事件或稍有迴避。簡文後段首次面世的延伸對話內容與《左傳》所載並不矛盾,且有助於我們瞭解此事件的後續發展。
附、簡文「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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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或(有)至(致)安(焉)」再論
筆者在〈穿封戌的「致死禮」之心〉一文中曾對〈申公臣靈王〉簡7的「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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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至安」一句提出看法,從前輩學者讀為「臣將有致焉」,又認為「致」大約為「竭力」、「盡力」之意,「將有致焉」意指「將會竭盡全力」,至於竭盡全力所為何事則隱晦不說。[4]海老根量介對筆者之說有所指教,認為「致」字本身沒有訓「竭力」者,並提出「至焉」當如字讀,是「到這地步」的意思,「或」讀作「又」,「臣將又至焉」即「(即使我知道您將來成爲楚王,)我一定會又與您爭功的。」筆者對此說稍有疑慮,「至焉」即「到這地步」,也就是說陳公還會做跟以前一樣的事,但本段問答為「王曰:『陳公忘夫朸述之下乎?』陳公曰:『臣不知君王之將為君,如臣知君王之為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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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至安。』」照海老根量介之論,陳公之答當理解為「我不知道您會成為楚王,如果知道您會成為楚王,我一定會又與您爭功的。」如此讀來語意稍有不順,如果陳公的意思是還會跟以前一樣做出爭囚之事,則開頭便不需說「臣不知君王之將為君」(尤其在靈王未曾問及「若知寡人將及此」云云的情形下),既言「臣不知君王之將為君」,又以轉折假設語氣的「如臣知君王之為君」為限定前提,則其後所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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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至安」當表示一種不同於以前的做法,可能是讓囚臣服,亦可能是更激烈的對抗手段,而最有可能的做法就是《左傳》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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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的「致死禮」相關做法。
「致」本有盡心盡力去做某事或程度達到最高之意,如《論語·學而》:「事君能致其身。」皇侃疏:「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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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也。」《禮記·王制》:「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禮記·緇衣》:「民致行己以說其上矣。」《戰國策·秦策一》:「大王又并軍而致與戰。」鮑彪注:「致,言極力。」筆者以為將「致」訓為「盡力」,或指程度更高的激烈做法,把「臣將有致焉」理解為「將會竭盡全力」或「將有更極端、激烈的做法」大概還是可行的。
(編者按:[1]海老根量介,〈上博簡《申公臣靈王》簡論——通過與《左傳》比較〉,「復旦網」(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893),2010.07.01。下所引海老根量介之說皆見此文。
[2]徐少華,〈上博簡《申公臣靈王》及《平王與王子木》兩篇疏正〉,《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七輯(北京:中華書局,2008),頁480-481。
[3]高佑仁,《上博楚簡莊、靈、平三王研究》(臺南: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11.11),頁318。
[4]趙苑夙,〈穿封戌的「致死禮」之心〉,「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694),2012.05.13。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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