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天湖-釋舄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仰天湖-釋舄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釋舄
(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
在楚地出土遣策簡中,形體“睪”,有時作爲單字出現,有時作爲偏旁出現:“睪”(包山簡259)、“

仰天湖-釋舄
”(信陽簡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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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天湖簡9)。後兩者中的“睪”應該都是聲旁。現在,我們對“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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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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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一進行討論。
二

仰天湖-釋舄
(狐)睪(舄)。 包山簡259
“睪”,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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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簡整理認爲“睪”讀“皋”,訓爲“甲”,或者指“披在衣外之服”。[1]劉信芳師認爲“睪”讀“襗”。《說文·衣部》:“襗,絝也。”“狐襗”指“狐皮脛衣”。[2]我們懷疑“睪”當讀爲“舄”。《爾雅·釋草》:“蕍,蕮。”邢昺疏引《本草》:“一名水瀉,一名及瀉,一名芒芋,一名鵠瀉。”[3]《楚辭·九歎·怨思》“筐澤瀉以豹鞹兮”,王逸注:“澤瀉,惡草也。”[4]符定一先生指出:“澤蕮,疊韻魚部。正字作澤舄。一作澤瀉。”[5]《史記·河渠書》:“溉澤鹵之地。”《索隱》:“澤,一作舄。”《漢書·溝洫志》作舄。《史記·夏本紀》:“海濱廣澙。”《集解》引徐廣曰:“澙一作澤。”[6]“澤”從“睪”得聲;“澙”從“舄”得聲。因此,“睪”可讀爲“舄”。“舄”,就是加木底的鞋子。《周禮·天官·屨人》“屨人掌王及後之服屨,爲赤舄黑舄”。鄭玄注“複下曰舄”。《古今注·輿服》:“舄,以木置履下,幹臘不畏泥濕也。”[7]“舄”,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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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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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韻·昔韻》:“舄,履也。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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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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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包山簡259中,“睪”前一字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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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簡整理者認爲即“狐”字。[9]“狐睪(舄)”,可能就是狐皮製作的、加有木底的鞋子。以皮革製作的鞋子,典籍亦見。《左傳》昭公十二年:“雨雪,王皮冠,秦複陶,翠被,豹舄。”杜預注:“以豹皮爲履。”《漢書·東方朔傳》中的“革舄”相類“貴爲天子,富有四海,身衣弋綈,足履革舄”,顏師古注:“革,生皮也。”
包山簡259中記載鞋帽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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睪”,當釋爲“狐舄”,與簡文中的“一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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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之縷(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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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鞔)”、“二緹(鞮)婁(屨)”等物品同屬鞋類。
一兩(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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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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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舄)縷(屨)。 信陽簡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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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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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簡整理者隸定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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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湯余惠先生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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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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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韻·鐸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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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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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履也。”[11]何琳儀師改釋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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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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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李家浩先生改釋爲“痵”。[13]我們懷疑,信陽簡2-02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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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讀爲“舄”,指加木底的鞋子。“睪”、“舄”二字可通,詳上文。
“一兩”,朱德熙、裘錫圭二位先生認爲是“一雙”,“兩”爲“緉”之假。《說文·糸部》:“緉,履兩枚也。”[14]
“畫”,信陽簡整理者釋爲“緣”。[15]何琳儀師改釋爲“繣”。《集韻·卦韻》:“繣,徽也。”《說文·糸部》:“徽,一曰,三糾繩也。”[16]劉國勝老師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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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爲“劃”字異體,讀爲“畫”。《說文·糸部》
睡前故事穿插中国历史
:“縭,以絲介履也。”段玉裁注:“介者,畫也。謂以絲介畫履間爲飾也。”[17]劉說可從。
“屨”,朱德熙、裘錫圭二位先生釋爲“縷”,讀爲“屨”。[18]
簡文“畫舄屨”,湯余惠先生認爲可能是“一種有邊口的鞋子”。[19]何琳儀師認爲是“三股繩縫製的胡靴”。信陽地區出現的胡靴,應當受到趙武靈王推行胡服的影響。[20]
信陽簡2-02中,“一兩(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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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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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舄)縷(屨)”、“一兩(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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縷(屨)”、“一兩(緉)厀(漆)緹(鞮)縷(屨)”、“一兩(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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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絇)縷(屨)”、“一兩(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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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繡)縷(屨)”等物品連續記載,且均爲鞋子。因此,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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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和文化故事讲述
縷”釋爲“舄屨”,正與簡文記載物品的類別相符。“舄”,本指加木底的鞋,其後又綴“屨”。這種構詞方式應該就是古漢語中習見的“偏義複詞”——“這種複音詞是用兩個單音的近義詞或反義詞作爲詞素組成的;其中一個詞素的本來意義成爲這個複音詞的意義,另一個詞素只是作爲陪襯。”[21]也就是說,“舄屨”指的是“舄”,“屨”只是陪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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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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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之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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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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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 仰天湖簡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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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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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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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樹青先生釋爲“墿希”,指“光亮的絲繡”。“墿”爲“澤”的別體。[22]郭若愚先生指出,“墿”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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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廣韻·陌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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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飾。”《集韻·陌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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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靶韋也。”[23]商承祚先生釋爲“墿夅”。“墿”,引《廣雅疏證》通“繹”,訓爲“長”。[24]蒙宋華強老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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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右旁不從“土”,所謂“土”旁當爲殘存部分。我們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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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讀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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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說文》:“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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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廣韻·藥韻》引《纂文》:“舄,古鵲字。”[26]段玉裁指出:“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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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自經典借爲履舄字而本義廢矣。”[27]從“舄”的古文字形體看,段說可信。“鳥隹形旁通用”。[28]“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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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異體,且均從“昔”得聲。“睪”、“昔”均屬魚部,故可通。《墨子·尚同中》“非高其爵、厚其祿、富貴佚而錯之也”,孫詒讓《閒詁》引畢沅云:“錯,讀如舉措。”《墨子·尚同下》“非特富貴游佚而擇之也”,孫詒讓《閒詁》:“擇,當依《中篇》讀爲措。”[29]文獻中,“鵲”,可訓爲“白黑色”。《孔叢子·執節》:“申叔問曰:‘犬馬之名,皆因其形色而名焉,唯韓盧、宋鵲獨否,何也?’子順答曰:‘盧,黑色;鵲,白黑色。非色而何?’”[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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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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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視爲讀“舄”。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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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應指白黑色的皮革。
“納”,原簡僅存右上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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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若愚先生認爲其左旁爲“糸”。[31]劉國勝老師釋爲“納”。[32]“納”,也見於信陽簡2-028:“一兩(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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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鞔)縷(屨),紫韋之納,紛純,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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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勝老師懷疑,信陽簡中的“紫韋之納”,是指“‘鞔屨’幫面所襯的皮革”。[33]何琳儀師認爲信陽簡中的“納”讀“內”,引《廣雅·釋言》訓爲“裏”。[34]從形體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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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左旁是否從“糸”已無法確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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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所剩部分與信陽簡2-028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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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右旁所從的“內”比較接近。因此,我們贊同劉老師釋“納”的說法。“納”,疑當讀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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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指鞋的某個部位。《周禮·大祝》:“六曰擩祭。”鄭玄注引杜子春雲:“擩,讀爲虞芮之芮。”[35]《玉篇·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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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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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36]由此,信陽簡2-028中的“納”也可能讀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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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天湖簡9中的“墿韋之納”,正與信陽簡2-028中的“紫韋之納”構詞方式一致,均爲偏正結構,分別指以白黑相間色、紫色的皮革製作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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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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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史樹青先生釋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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綥”,指“絲織品”,並認爲“綥”、“綦”二字“音近義同”。[37]葉恭綽先生懷疑後一字當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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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饒宗頤先生引《廣雅·釋器》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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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爲“索”,並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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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讀爲“縫”,引《說文》訓爲“以針紩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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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指“以絲索縫紩”。[39]郭若愚先生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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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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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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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刀鞘附件或飾物。”[40]劉國勝老師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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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縫”,指“縫飾”。[41]饒說較勝。
據此,我們推測,簡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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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大概就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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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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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鞋子的邊縫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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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製的。此外,包山遣策簡、牘與望山遣策簡中,均記有“紃縫”,很可能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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縫”屬於同類物品,只不過所裝飾的物品不同而已。[42]
綜上所述,我們懷疑包山簡259中的“睪”、信陽簡2-02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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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讀爲“舄”,指加木底的鞋;仰天湖簡9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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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讀爲“

仰天湖-釋舄
”,指白黑色。
(編者按:[1]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第61頁注542,文物出版社1991年。
[2]劉信芳:《楚簡器物釋名》,《中國文字》新23期第102頁,藝文印書館1997年。
[3]郝懿行:《爾雅義疏》第985頁,上海古
中国历史故事和成语
籍出版社1983年。
[4]洪興祖:《楚辭補注》第291頁,中華書局1983年。
[5]符定一:《聯綿字典》巳部第256頁,中華書局1954年。
[6]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假借會典》第894頁,齊魯書社1989年。
[7]崔豹:《古今注》卷上第8頁,《四部叢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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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編子部(三二)》,上海書店影印本1985年。
[8]丁度:《宋刻集韻》第213頁,中華書局1989年。
[9]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第61頁注542,文物出版社1991年。
[10]河南省文物考古所:《信陽楚墓》第128頁,文物出版社1986年。
[11]湯余惠:《戰國銘文選》第139頁,吉林大學出版社1993年。
[12]何琳儀:《信陽楚簡選釋》,《文物研究》第8輯第172頁,黃山書社1993年。
[13]李家浩:《仰天湖楚簡十三號考釋》,《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第1輯,《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第217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14]朱德熙、裘錫圭:《戰國文字研究(六篇)》,《考古學報》1972年第2期;《朱德熙古文字論集》第37頁,中華書局1995年。
[15]河南省文物考古所:《信陽楚墓》第128頁,文物出版社1986年。
[16]何琳儀:《信陽楚簡選釋》,《文物研究》第8輯第172頁,黃山書社1993年。
[17]劉國勝:《楚喪葬簡牘集釋》第52頁注142,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修訂本,2005年。
[18]朱德熙、裘錫圭:《戰國文字研究(六篇)》,《朱德熙古文字論集》第37頁,中華書局1995年。
[19]湯余惠:《戰國銘文選》第139頁,吉林大學出版社1993年。
[20]何琳儀:《信陽楚簡選釋》,《文物研究》第8輯第172頁,黃山書社1993年。
[21]王力:《古代漢語(校訂重排本)》第1冊第90頁,中華書局1999年。
[22]史樹青:《長沙仰天湖出土楚簡研究》第34頁,群聯出版社1955年。
[23]郭若愚:《長沙仰天湖戰國竹簡文字的摹寫和考釋》,《上海博物館集刊》第3期第26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24]商承祚:《戰國楚竹簡彙編》第70頁,齊魯書社1995年。
[25]我們曾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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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爲鵲鳥之“舄”。宋華強老師指出,可徑讀爲“鵲”。宋說較勝。
[26]陳彭年等:《宋本廣韻》第148頁,江蘇教育出版社2008年。
[27]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第15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28]高明:《中國古文字學通論》第144—145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
[29]王念孫撰,孫啟治點校:《墨子閒詁》第86、91頁,中華書局2001年。
[30]傅亞庶:《孔叢子校釋》第374頁,中華書局2011年。
[31]郭若愚:《長沙仰天湖戰國竹簡文字的摹寫和考釋》,《上海博物館集刊》第3期第26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32]劉國勝:《楚喪葬簡牘集釋》第131頁,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修訂本,2005年。
[33]劉國勝:《楚喪葬簡牘集釋》第44—45頁注75,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修訂本,2005年。
[34]何琳儀:《戰國文字聲系》第1259頁,中華書局1998年。
[35]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282頁,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
[36]顧野王:《大廣益會玉篇》第123頁,中華書局1987年。
[37]史樹青:《長沙仰天湖出土楚簡研究》第26—27頁,群聯出版社1955年。
[38]史樹青:《長沙仰天湖出土楚簡研究》第4頁,群聯出版社1955年。
[39]饒宗頤:《戰國楚簡箋證》,《金匱論古綜合刊》第1期第64頁,亞洲石印局印行1955年。
[40]郭若愚:《長沙仰天湖戰國竹簡文字的摹寫和考釋》,《上海博物館集刊》第3期第26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41]劉國勝:《楚喪葬簡牘集釋》第142頁,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修訂本,2005年。
[42]參包山簡268、271、牘1,望山遣策簡6、32等。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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