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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讀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筆記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讀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1]形成了幾則筆記。陳述於此,請大家指正。
一
里中備火 2(0313)貳
整理者注:
里中,指同里的人。《史記·張耳陳餘列傳》:“秦詔書購求二人,兩人亦反用門者以令里中。”或指家中。《樂府詩集·相和歌辭十三·孤兒行》:“里中一何譊譊,願欲寄尺書,將與地下父母:兄嫂難與久居。”
馬芳、張再興先生認爲,“里中”指家里,更確。備,防備。“里中備火”即“家里要防備失火(火灾)”。[2]臧磊先生云,“里”,宅院。[3]
按:里中,各説或可商。整理者前一訓,“里中”在《史記·張耳陳餘列傳》文意中可代指“同里的人”,但本無表人之義。又,《漢書·食貨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户律》簡305-306:“自五大夫以下,比地爲伍,以辨券爲信,居處相察,出入相司。有爲盗賊及亡者,輒謁吏、典。田典更挾里門籥(鑰),以時開;伏閉門,止行及作田者;其獻酒及乘置乘傳,以節使,救水火,追盗賊,皆得行。不從律,罰金二兩。”秦漢時平民多聚居於里邑,本簡“里中”應指所聚居的里邑之中,似非專指家中、家里或宅院。“里中備火”,或類似於今天所説“鄰里之間防備火患”。
二
要害弗智(知) 15(1556)叁
整理者注:
要害,軍事要地。賈誼《過秦論上》:“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
按:要害,可代指軍事要地,也可表關鍵、緊要義。《史記·秦始皇本紀》“孝公既沒,惠王、武王蒙故業,因遺冊,南兼漢中,西舉巴、蜀,東割膏腴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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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要害之郡”,與上引賈誼《過秦論上》皆可參。本簡“要害弗知”,似是統而言之,或告誡官吏要分清(職事之)關鍵、緊要,未必一定指“(不知)軍事要地”。
三
進退不毄 20(1579)叁
所謂“退”字,簡文寫作

历史-讀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筆記
。整理者注:
毄,讀作“擊”,出擊、進攻、攻打。《易·益》:“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兇。”《史記·白起王翦列傳》:“王翦果代李信擊荆。”不擊,即不進攻、不出擊。《史記·淮陰侯列傳》:“今如此避而不擊,後有大者,何以加之。”或讀毄爲繫,拴縛。《禮記·禮器》:“三月繫,七日戒,三日宿,慎之至也。”
復旦讀書會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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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當釋作“遏”。秦漢文字中“曷”與“艮”往往相混,這兩個形體在當時人的筆下應當並沒有對錯之別。此處“遏”應當用爲“退”。[4]何有祖先生疑“遏”當如字讀。“進”用作“雍”。雍遏,阻塞,壅塞。又作“擁遏”。雍遏,疑代指雍遏(卒士等)仕途之人。毄,疑讀作繫。“雍遏不繫”,指雍遏他人仕途之人没有得到繫治。[5]王輝先生認爲,“進”是使進,“遏”是阻止使不進,進、遏反義。此處“遏”當用爲名詞,即被阻止進入的人,聯繫前後文,或指盜賊。“進遏”是説放被止入關、入城的人進入。“毄”讀爲繫,意思是拘囚。“進遏不繫”意思是放盜賊入城關而不將其逮捕。[6]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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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改釋爲“遏”,可從。我們在何有祖、王輝二位先生理解之外補充一種看法。如復旦讀書會之説,這裏“遏”或用爲“退”。進退,古書習語,可指前進後退,亦可引申作舉止行動。《莊子·達生》:“東野稷以禦見莊公,進退中繩,左右旋中規。”《吕氏春秋·適威》:“夫進退中繩,左右旋中規,造父之禦無以過焉。”《後漢書·陳蕃傳》:“人君者,攝天地之政,秉四海之維,舉動不可以違聖法,進退不可以離道規。”毄,或讀爲“繫”,約束、羈絆義。《韓非子·説難》:“大意無所拂悟,辭言無所繫縻,然後極騁智辯焉。”陳奇猷集釋:“王先慎曰:‘繫縻、擊摩古字相通,《説文》:繫,縛也;縻,牛轡也。引申爲羈束字。’……本書作繫縻者,謂無縛束也。”賈誼《鵬鳥賦》:“愚士繫俗兮,窮若囚拘。”《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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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約束。”本簡“進退不毄”或即“進退不繫”,意指(兵士)前進後退不受(指令)約束或(爲吏)行事舉止不受約束,都是不好的行爲。上引《後漢書·陳蕃傳》所言“人君者”要受“聖法”、“道規”約束,或可供參對。
四
圂氾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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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 23(1537)叁
整理者注:
圂,豬圈。《漢書·五行志中之下》:“燕王宫永巷中豕出圂,壞都竈。”顏師古注:“圂者,養豕之牢也。”氾,污穢、不潔之物。《漢書·王褒傳》:“水斷蛟龍,陸剸犀革,忽若彗氾畫塗。”王念孫《讀書雜誌·漢書十一》:“彗者,埽也;氾者,污也。謂如以帚埽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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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是“搜”形誤。
廖繼紅先生認爲,“搜”通“埽”,清除、消除義。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孚部》:“搜,假借爲埽。”[7]
按:“毋”表示否定時,相當於“不”。在這種理解下,“搜”通“埽”,於文意是通暢的。若“毋”表禁止或勸阻時,則相當於“別”、“不要”。《爲吏治官及黔首》簡43(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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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非親毋親”、49(1551)壹“恭敬毋亡(妄)”、48(1550)貳“安倩(靜)毋苛”、50(1565)貳“𠪚(嚴)剛毋暴”、55(1553)貳“禾(和)平毋惌(怨)”,皆爲這種用法。本簡“圂氾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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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毋”或亦可表禁止、勸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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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認爲是“搜”字形誤,或與“蒐”通。《穀梁傳》桓公四年“秋曰蒐”,陸德明釋文:“蒐,麋氏本又作搜”。《文選•陸機〈辨亡論〉》“蒐三王之樂”,李善注:“蒐,與搜古字通。”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艸部》:“蒐,又借爲搜。”蒐,有聚集義。《爾雅•釋詁下》:“蒐,聚也。”《左傳》成公十六年:“蒐乘補卒,秣馬利兵。”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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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從叟得聲,蓋本可通“蒐”,或不必爲誤字。“圂氾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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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即“圂氾毋蒐”,意指圂里的穢物不要聚集太多,應及時清理。
五
須臾者百事之祖也 70(殘1-1+殘1-3)肆
所謂“祖”,形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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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讀書會改釋爲“禍”。《説苑·貴德》:“行須臾之怒,而鬭終身之禍。”可與此對讀。[8]許道勝先生從整理者釋字爲“祖”。祖,初、始義。[9]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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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體,更近於“禍”,改釋可從。百事之禍,乃固定短語。《史記·淮陰侯列傳》:“審豪氂之小計,遺天下之大數,智誠知之,決弗敢行者,百事之禍也。”百事之禍,大意指諸事招禍之由。復旦讀書會認爲《説苑·貴德》“行須臾之怒,而鬭終身之禍”可與本簡對讀,但該句是説“行怒”致禍,恐與簡文“須臾者,百事之禍也”有別。須臾,優遊自得義。《儀禮·燕禮》:“寡君有不腆之酒,以請吾子之與寡君須臾焉,使某也以請。”《離騷》:“折若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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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日兮,聊逍遥以相羊。”《文選·離騷》“逍遥”作“須臾”,李善注引王逸曰:“須臾、相羊,皆遊也。”須臾,疑可引申作逸樂。“須臾者,百事之禍也”或是告誡説安於逸樂是百事招禍之由,這似乎合於《爲吏治官及黔首》主旨。句意與《孟子·告子下》“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相類,亦正如歐陽修《伶官传序》所言“憂勞可以興國,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4月21日08:22。)
[1]朱漢民、陳松長:《嶽麓書院藏秦簡(壹)》,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按:文中所引釋文及整理者意見均出於此,不另注。
[2]馬芳、張再興:《嶽麓簡〈爲吏治官及黔首〉校讀(一)》,簡帛網,2011年4月25日;此説亦見二氏著《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釋文校補》,《長春大學學報》2012年第1期。
[3]臧磊:《〈嶽麓書院藏秦簡(壹)〉校注》第27頁,西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3年5月。
[4]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讀〈嶽麓書院藏秦簡(壹)〉》,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年2月28日。
[5]何有祖:《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補釋二則》,簡帛網,2011年4月9日。
[6]王輝:《簡帛爲臣居官類文獻整理研究》第117頁,中山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年5月。
[7]廖繼紅:《〈爲吏治官及黔首〉補釋》,簡帛網,2011年2月28日;此説亦見氏著《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文獻學研究》第13頁,湖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5月。
[8]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讀〈嶽麓書院藏秦簡(壹)〉》。
[9]許道勝:《嶽麓秦簡〈爲吏治官及黔首〉與〈數〉校釋》第64頁,武漢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3年11月。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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