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客观世界与文本世界的交锋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客观世界与文本世界的交锋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客观世界与文本世界的交锋
2001年8月,《历史研究》发表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蒋大椿研究员的《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一文(以下简称《思潮与发展》)。文章迅速在学术界特别是在哲学界和历史学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从两方面可以看出:一是发表《思潮与发展》的《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出现了洛阳纸贵的效应,这在《历史研究》发展史上是从未有过的;一是自《思潮与发展》发表以来,直接或间接的评论一直就没有间断过。[2]从这两个客观事实和其他相关的学术迹象来看,这篇理论文章对于新世纪之初的中国理论界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它打破了史学理论界十余年的沉闷状态,活跃了学术空气,刺激了历史哲学和历史理论研究的兴趣;另一方面,它进一步燃起了人们在全新的时代语境、社会实践需求的前提下,认真研读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重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热情。
本文将通过对大变革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中出现的文本主义取向的简略回顾,揭示蒋大椿先生“实践取向”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路径产生的历史和时代背景;通过对蒋大椿先生思索的原点与马克思思索的原点的一致性的比照,对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3]理论缺陷的探析,说明蒋大椿先生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建构工作既严格遵循了马克思开辟的理论创新的道路和方向,也与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理论缺陷的修补工作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历史继承关系和思想上的连续性,并揭示“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对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发展的理论贡献;通过对评论者评论方法的分析,说明评论者是如何误读和曲解了新的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原理;最后,从宏观的层面,结合20世纪中国历史学的实际情况,对“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提出个人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
自《思潮与发展》一文发表以来,哲学界和历史学界都不断有学者撰文进行评论。然而,在这些评论中,却很少有评论者去揭示《思潮与发展》一文发表的历史的、时代的和学术的语境,更没有评论者去正面揭示《思潮与发展》一文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相反地,评论者大多为蒋大椿先生提出的“超越唯物史观”的理论命题所惊吓,不假思索地对他提出的“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进行驳难,要求他只“发展”而不要“超越”,或者一相情愿地要求他“回复”,似乎作为学者的蒋大椿先生没有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资格,似乎《思潮与发展》一文不是像它的标题所醒目地标明的那样是“发展”。评论者既不能从人们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的,生动的、进步的、无限丰富的现实社会生活和实践--“当前的活的历史”--的角度去思考、研究问题,并从当前的活的历史运动中获得无限丰富的理论启迪,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遵循马克思开辟的理论创新之路,自觉地从理论上执行现实社会和历史一直进行着的历史批判任务,从而因应时代的要求,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问题做出符合于变化和发展了的现实社会和历史的回答;相反地,他们只是满足于把客观实在的现实社会和历史拼命往19世纪的方向去拉,一相情愿地冀图把历史永远固定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缺乏鲜明的时代感和历史责任感,缺乏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和实践意识,自隔于当前活的历史运动之外,这是对《思潮与发展》进行盲目辩难的大部分评论者身上表现出来的共同特征。
在《思潮与发展》的评论者身上表现出来的上述特征,事实上比较普遍地存在于大变革时期中国学术界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的研究者身上。可以说,它是大变革时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形成的以“文本取向”为特征的文本主义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认知范式的产物。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对于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的研究,做得最多的就是“回到马克思”的工作。在20世纪80年代,出于对“四人帮”践踏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与清理,也由于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理论需要,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界逐渐形成了一股“回到马克思”的思潮。回归派的努力,究其实质,只是对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进行一种类似于西方20世纪在哲学界发生的“语言学转向”的话语层面上的文本建构。在大变革时期的理论工作者看来,既然不可能像马克思恩格斯那样去思考和研究问题,以便弄清楚客观世界/历史存在究竟是什么,有什么意义,那么至少应该弄清楚以文字符号形式摆在人们面前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这些问题的陈述究竟是什么意思。哲学界如此,历史学界亦复如此。大变革时期曾经热闹一时的关于历史创造者问题的讨论、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讨论,以及其他与此相关的诸如社会发展规律、历史动力等等问题的讨论,就是这种“转向”思潮的表现。而且,热衷于这种“转向”工作的学者给它起了个自欺欺人的术语--“回到马克思”,自认为这样做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大的坚持,最有效的维护和捍卫。
从学术演变的内缘理路讲,“文本转向”一方面指的是从改革开放前特别是“文革”时期标签化、教条化地对待马克思主义,转到运用西哲的文本理论或阐释学理论对马克思恩格斯文本进行解读;另一方面指的是从马克思恩格斯所面对的客观实在的世界或历史存在,转向马克思恩格斯书写下来的供人阅读的历史性的文本世界。本文主要侧重于在后一层面的意义上来使用“文本转向(或取向)”术语。
在以文本解读和诠释为特征,只求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中文版文本所构成的文本世界里随心所欲地穿行的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认知范式中,就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而言,马克思恩格斯当年面对的客观实在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实际上被人们悬置起来,乃至放逐了。
“文本转向”或者说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解读和诠释,果真能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吗?在笔者看来,对于中国的学者来说,目前通过“文本转向”的策略和路径“回到马克思”,由于至少存在着以下三重障碍,从而决定了这种企图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徒劳的。
第一,目前中国学者所能阅读到的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有限性。
即便是书写下来供人阅读的历史性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的生前著述(包括手稿、笔记、书信等),目前出版的远不是其全部。据北京大学外语学院德语系金海民教授介绍,1924年,在梁赞诺夫的主持下,苏联开始编辑出版马克思恩格斯手稿、过程稿及相关文献的历史考证版(Marx-Engels Gesamtausgabe),计划出版40卷,后来实际共出版12卷(13册)。从1975年起,柏林狄茨出版社正式开始出版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历史考证版第二版(MEGA2),原计划出版100卷,90年代出齐;后来卷数扩大至120-170卷。苏联东欧事件后,MEGA2的出版受到严重影响,后转由新成立的“国际马克思恩格斯基金会”组织出版。1995年在“基金会”的领导下,制定了新的出版计划,MEGA2的卷数确定为114卷,但迄今尚未编竣。目前总共才出版了52卷。北京大学哲学系聂锦芳教授则指出:“事实上迄今为止也没有一部囊括马克思恩格斯全部著述的全集出版,我们所熟悉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通行本俄文版50卷、中文版50卷、德文版39卷其实并不‘全'。这些版本的编辑原则按照俄文第2版的说法,’是供广大读者阅读的,它并不是供学术研究的包括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全部著作的完整的版本'。”从通行本和已经出版的MEGA第一版12卷、MEGA第二版52卷来看,“手稿部分大部分整理出版了,但笔记部分绝大多数没有整理出来”。[4] 在MEGA2还只是编辑出版了不到计划中的一半的情况下,就企图依靠极其有限的50卷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著作,通过对其解读和诠释“回到马克思”,不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文本中阅读的文本所造成的障碍。
即便与国外正在编辑出版的MEGA2同步,引进并翻译出版了MEGA2中文版,或者直接依据MEGA2原版,但是,要“回到马克思”,哪怕是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如果仅仅局限于他们的文本,而不去阅读他们在其文本中阅读的文本,亦是不可能真正读懂马克思恩格斯,从而“回到马克思”的。英国学者希·萨·柏拉威尔在其对马克思与世界文学之间的关系所做的研究中观察到的事实,可以说明这一点。
1976年,柏拉威尔出版了《马克思和世界文学》一书。柏拉威尔的研究成果表明,由于马克思对文学和戏剧有特别的爱好,使他对客观世界和历史的观察和描写经常是从文学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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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的和美学的观点和立场出发来进行的。在马克思的历史观中,历史人物甚至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只是剧作者和剧中人物一身而兼任的一个舞台戏剧角色,[5] 而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不过是一出舞台剧:或喜剧,或笑剧,或悲剧,或闹剧,或丑剧、或悲喜剧……马克思的许多表述,其意思往往只是象征性的,而不是实际意义上的。柏拉威尔指出,马克思那著名的“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的形象化表述就是如此。[6] 即便是《共产党宣言》这样的经典文本,其语言表述也不是纯科学性的,相反地,“它从一开头就充满了可以正当地称之为‘文学上的'形象化的比喻的东西:从口头和书写的文学,从出版物,从舞台演出中取得的比喻和形象”。在《共产党宣言》一开始出场的“幽灵”和“神话”的文学上的形象化比喻之后,“许多有关的形象接踵而来,诸如戏(Schauspiel),挽歌(Klagilied),谤文(Pasquill),’袖珍版(Dudez-Ausgabe)的新耶路撒冷',而比这些更加精心构思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可能从海涅那里借用来的一种‘可除旧书新的羊皮纸写本'的形象……”[7] 准确地理解《共产党宣言》的思想和有关表述的本意,不仅需要借助于马克思的挚友海涅的有关诗作,如《哈尔茨山游记》、《法国画家》、《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而且还需要借助于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喜爱的诗人之一歌德的诗作《巫师的学徒》,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已经占有显著地位的埃蒂耶纳·卡贝的小说《伊加利亚旅行记》,等等。因此,没有文学的、戏剧的、美学的修养,不去阅读马克思恩格斯阅读过的世界文学作品,特别是他们所喜爱的诗人埃斯库罗斯、莎士比亚、歌德、阿里欧斯托,散文家狄德罗、莱辛、扎海耳松,[8] 他们的挚友海涅等人的作品,要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有关表述的本意和通过这些文学性的表述所体现的真实思想,那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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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这仅仅是从文学修养方面提出的要求。
目前通行的50卷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每卷后面都附有本卷马克思恩格斯在文本中提到的人名、期刊、“引用和提到的著作”的索引。只有仔细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文本中阅读的文本,认真研究他们在文本中所提到的、与他们的论述直接相关的人物的相关言论和思想,弄清楚他们书写文本时实际面对和考虑的具体问题,易言之,只有彻底搞清楚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的“古典”和“今典”,特定的书写语境和思想语境,才有可能全面准确地理解他们的文本实际所指含义和思想;否则,马克思恩格斯针对某一特定问题、特定情景或特定思想,--简言之,在特定“今典”或语境下做出的具有特定所指的表述,就会被当做具有绝对性、永恒性和普遍性的泛指结论或原理。
对于忽视文本的具体语境,特别是基本原理的前提条件,因而歪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本意的做法,恩格斯曾不断地进行批判。在1884年1月9日和2月4日《致卡尔·考茨基》的信中,恩格斯结合法国社会主义者加·杰维尔的著作《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简述,兼论科学社会主义》一书的具体情况,指出:马克思的概括性原理都是“具有非常明确的界限”的。[9] 离开了这些前提或界限,原来只是具有个别的、特定意义的原理就成了具有一般的、普遍的甚至绝对的意义,从而真理也成了谬误。杰维尔的“主要错误”恰恰“在于:他把马克思认为只在一定条件下起作用的一些原理解释成绝对的原理”[10]。
第三,语言障碍。
要“回到马克思”,就不能仅仅依靠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即便是未来的中文版MEGA2),还必须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各种文本的不同版本以及经他们校阅审定的其他语言的译文版出发。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手稿,主要是用德文、英文和法文写成的,其中60%是德文,30%是英文,10%系用法文和其他语种的文字写成。[11]因此,要“回到马克思”,首先必须熟练掌握这三门语言,而且必须是马克思恩格斯生活时代的这三门语言。若要阅读经他们生前校阅审定的其他语种的译文版文本,还必须熟练掌握相应的译文版文本所使用的语言。在当今中国学术界,像陈寅恪那样通晓17门语言,[12] 并能熟练地运用语言比较法来从事文献比证研究的学者,恐已不再有了。
“言语者,思想之代表也”(王国维语)。早在20世纪初,王国维即注意到,随着西方“形上之学渐入中国”,中国原有的词汇已不够用也不能精确地表达西语的概念。例如,严复译“Space(空间)”为“宇”,译“time(时间)”为“宙”,虽以中国原有的语词来译西语,但在概念上论,是“举其部分而遗其全体”,实未能精确表达出西语之本意。因为“夫谓’Infinite Space(无限之空间)‘'Infinite time(无限之时间)’曰'宇'曰‘宙’可矣,至于一孔之隙,一弹指之间,何莫非空间时间乎?空间时间之概念,足以该宇宙,而宇宙之概念,不足以该空间时间”。有鉴于此,王国维认为:“日本所造译西语之汉文,以混混之势,而侵入我国之文学界”,乃是必然。[13] 解构主义大师德里达2001年9月在复旦大学的座谈会中也曾谈到类似的问题。[14]这就是说,不同的语言在翻译或者相互诠释时本来就很难精确地相互表述(representation),再加上译者与作者之间存在着所处时代语境和文化语境上的差异,以及译者个人的主观理解,等等,因此,思欲精确传达形上之学文本中西语概念尤其是作者的所指本意,实难上添难。这就是以语言中介形式进行跨文化表述、翻译或者诠释过程中存在着的不同的语言之间彼此不可通约问题(incommensurable)。不仅如此,而且即便是同一语言中的同一术语,在不同的时代语境中其所指含义也是极为不同的,即一种文化的语言在不同的社会历史语境中同样存在着彼此不可通约性问题。
就马克思恩格斯文本来说,语言的通约性问题同样十分明显地存在着,而且因他们的思想发展的阶段性,他们非常个性化地使用术语(许多术语是马克思自创的),术语的翻译和基本原理意思的表述在恩格斯看来“要求准确性高”[15],问题尤为突出。正因如此,即便是马克思恩格斯生前的密友、非常了解马克思思想和学说的塞姆·穆尔,在用英文翻译《资本论》第一卷时,在试译稿中,恩格斯发现:虽然“大部分都译得很好、很活”,但开头部分即“相当难的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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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存在着“术语……译得不够确切”的问题。[16]
英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在一篇为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50周年而作的文章中,特别列出一节专谈《共产党宣言》文本中的语言表述和译释问题。他说,像《共产党宣言》这样“不仅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写的,也是为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而写,而且代表了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一个阶段--一个相对尚未成熟的阶段”的经典文本,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语言已不再适合于它的读者了”。霍布斯鲍姆举例说:
例如,“宣言”中曾提到资产阶级社会的进步,“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乡村生活的愚昧状态(idiocy)”。但此时,马克思无疑带有一般城里人对农民生活环境的蔑视和误解,他在“宣言”中实际的德文句子“dem Idiotismus des Landlebens entrissen”分析起来很有意思,这句话的意思不是指“愚昧”,而是指“眼界狭隘”,或是指农村人生活在“从更广阔的社会中孤立出来的环境里”。“Idiocy”采用了希腊文“idiots”本意,从这一词语派生出“idiot”或“idiocy”意为:“一个人仅仅关心他个人的事,对更广阔社会里的那些事却漠不关心。”在19世纪40年代以后的数十年中,以及在那些成员不像马克思那样受过正规教育的团体中,“idiocy”的本意已经消失了,并被人们所误解。对“宣言”中的政治词汇,误会更多。如“stand”(“社会地位”)、“demokratie”(“民主”)以及“nation/national”这些词语,要么在20世纪晚期的政治学中基本上不再使用,要么完全失去了19世纪40年代政治学或哲学话语中的本意。举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我们在文中所说的“Communist Party”(共产党),它与现代民主政治中的党派、与列宁共产主义“先锋队”没有任何联系,更别说与苏联、中国那种国家政党有什么联系了。到目前,其本意均已不复存在。
霍布斯鲍姆指出,《共产党宣言》中“Party”的本意是一种观点或政策的趋势或潮流,正如《共产党宣言》正文中已经清楚地说明的。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根本不是什么组织,他们也不打算建立这样一个组织,更不用说有一个制定出不同于其他组织的具体方案的组织了”。[17]
在语言障碍中,之所以要强调在阅读马克思恩格斯文本初版、再版的同时,还必须阅读经他们校阅审定的其他语种的译文版文本,是因为他们的思想的变化和发展有时恰恰反映在校订的过程当中。下列事例可以用来说明这个问题。
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关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周密说明”、“天才的表述”、“经典性表述”[18]中,马克思有一句名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政治、文化生活的全部过程。”[19] 其中的“决定”(德文“bedingt”)比较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因此后来当《政治经济学批判》出版法文版时,在马克思亲自过问下,法文本中这句名言成了:
Le mode de production de la vie matérielle domine en général le dévelopment de la vie sociale , politique et intellectuelle。
当代法国社会学家马克西米林·鲁贝尔在研究马克思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一不同之处,并且认为:“德文‘bedingt'(决定)确切地译成法文应该是’détermine'或'conditionne',而马克思同意用'domine'(法语:支配、控制之意。)一词,就是强调人的Praxis[实践]在意识的形态的起源中的作用,而没有提出这种Praxis和精神倾向之间有机械的因果关系。”[20]
这对于准确地理解思想成熟时期马克思的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有关原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中非常关键的“决定”一词,马克思在后期把它的所指含义严格地界定为“支配、控制”,那么,我们原来对于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中一系列理论命题中的前者“决定”后者的理解就存在着相当大程度的误读乃至曲解。
可见,离开原版、再版以及马克思恩格斯生前亲自校阅审定的译文版文本,离开他们的手稿,离开这些文本所使用的语言的特定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语境,不顾不同的语言甚至不同时代的相同语言在彼此之间存在着不可通约性这一客观事实,而仅仅从马克思恩格斯无法亲自校订的中文版文本的中文字面上,而且是以当代语言所指含义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19世纪的表述,所能“回归”的,至多是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文版翻译者所理解的马克思恩格斯,不可能是19世纪的马克思恩格斯。
在上述三重障碍中,第一重障碍也许在可望的将来就能得到克服,第三重障碍相对地也比较容易克服,但第二重障碍却并不那么容易清除,因为这将消耗文本取向的解读者、研究者无法想像的时间和精力。在三大障碍均未能克服的前提下,对于中国学者来说,所谓“回到马克思”,若不是一个虚幻的、不切实际的学术神话,那又能是什么呢?
二
有鉴于“回到马克思”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路径在目前情况下带有幻想甚至空想的成分,尤其是与中国当下社会实践对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迫切要求相背离,因此蒋大椿先生才另辟蹊径,即:从马克思思索的起点开始,沿着马克思所开辟的理论道路和方向,站在新时代的制高点,结合历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理论建设的学科发展之需,像马克思那样,思考马克思在19世纪的社会和历史语境下曾经思考过的“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是什么”这一每个时代的人们都必须做出自己的回答的重大历史理论问题,以便得出符合于变化和发展了的现实社会和历史的答案。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精辟地指出:“如果不回溯马克思,或更确切地说,如果不从他思索的起点开始,严肃的历史探讨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就意味着基本上……是唯物主义历史观。”[21] 蒋大椿先生虽然不满于“传统唯物史观”[22],但他对新的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思考,却完全是以马克思思索的起点为起点,即从现实的社会生活和人们的社会实践,“从人类历史事物所具有的实际情况出发”来进行的。他“超越唯物史观而重新理解的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形态”,是从“历史考察者”的立场,对客观实在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进行新的理性抽象性认识,特别是对恩格斯之后的人类社会实际发展历程进行理性抽象的理论结果,而不是在放逐客观实在的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或仅仅将其作为遥远的模糊的背景的前提下,从概念到概念的纯粹思辨的产物。这种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路径,是真正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而非马克思曾经批评过的“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冒牌马克思主义者的做法。
从客观实在的现实的人类社会和历史即客观世界出发并以其为探索的对象,而不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历史性文本出发并以此文本建构起来的文本世界、符号世界为探索的对象,这样一种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路径的形成,蒋大椿先生是经历了一个曲折过程的。
在《思潮与发展》一文中,蒋大椿先生坦然地承认,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他也是一个“回到马克思”论者。在这个阶段,他发表了多篇旨在“回到马克思”的文章。这些文章在今天看来,不无回归论者所共有的从无到无的主观主义幻想色彩。进入新世纪以后,他不再愿意止步于八九十年代而停滞不前了。他发现,当时他对自己所持的“回到马克思”的主张,“还缺乏清醒的认识”。可见,在经历了20年的“回到马克思”的努力后,他对自己当年所持的主张已经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并自觉地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
站在新世纪的时代高度反思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回到马克思”思潮,笔者认为,在文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研究中,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成了一种人们可以任意进行诠释的文字形式的符号。这种文本解读和诠释,其实只是话语层面的一种新的文本建构行为。在从话语层面上建构新文本的过程中,现实的人类社会、客观实在的历史的不在场被建构者遮蔽了起来;而且,久而久之,这种不在场的事实本身也渐渐地不被建构者意识了。其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任何的客观实在的历史都不再发生任何的关系。文本诠释者,即新文本的建构者,完全以文字符号作为中介,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中文版文本所构成的文本世界里天马行空地穿行。这样一种“回到马克思”的做法,实质上是一种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名义出现的,非历史唯物主义地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解构。在新的世纪,蒋大椿先生不再认为这种“回到马克思”努力可以如其所愿地“回到马克思”,也不再愿意继续进行这种所谓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研究工作。他开始试图像马克思那样去思考并解决问题。
在《思潮与发展》一文中,蒋大椿先生所做的工作,正是一种与“回到马克思”论者以文本世界、符号世界为对象的做法截然相反的,而以客观实在的世界/历史存在为出发点和探索对象,在对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进行重新理解的基础上,建构新的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创新工作。
从思想和理论资源来说,蒋大椿先生对“传统唯物史观”进行理论上的批判,对“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是什么”这一问题进行重新探索,是以马克思建构其历史观的思想原发点为自己的思想原发点的。确切地说,他是从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马克思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有关思想的“原点”切入的。从马克思思索的起点开始,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重新探索和思考,以除旧书新的方式擦抹掉“羊皮纸写本”上的“传统唯物史观”,重新“书写”上自己的答案。这种“擦抹”和“重写”,在中国传统唯物史观层面上,可以说是对它的彻底否弃;对于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来说,却并非如评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否弃。
非常明显的是,“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的历史视域,完全采用了马克思的历史视域,即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条中提出的“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23]。马克思当年作为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开始点的总体假说而提出的这个“人类社会”,其“涵义便是现实的人(复数,主体)和现实的社会环境(客体)的统一体”。
根据这一历史视域,蒋大椿先生具体而深入地考察了人类社会历史最基本的内容。“为着更深入地研究人类社会”,他对人类社会历史最基本的内容的考察,首先是从静态方面考察了人类社会的各个基本构成部分,并对它们从理论上进行了抽象性的描述。其次,他通过对人类社会真实发展历程的动态考察,对人类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从理论上进行了抽象,概括出了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七种基本类型,即:“人自身的生产及有助于其成长的实践,人的社会生活实践(生活实践主要是物质的精神文化的消费性实践,但消费中也有生产,如同生产中也有消费一样),物质生产实践,经济实践,政治实践(包括阶级斗争实践),精神生产实践,人们相互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与国之间、国际集团之间的各种交往实践。”在此基础上,蒋先生进而指出,人自身的生产实践和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最基本的两类实践活动,其他各类社会实践都是由这两类基本实践派生出来的。在这两类最基本的人类社会实践中,人自身的生产实践是人类历史存在的前提;而作为精神因素和物质因素的统一体的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则是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的现实基础。
从思想的连续性来看,“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的两种生产实践的理论,明显地是对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提出的两种生产理论[24]的直接继承和发展;而把人自身的生产实践看作是人类社会历史存在的前提的思想,无疑直接继承自《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的“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5]这一思想。
不仅如此,而且“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对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类型和社会历史环境基本构成因素的理论抽象,实际上深化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6]、“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27]论断中的社会实践论思想和历史环境论思想。其中,“历史环境”这个概念本身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特别是考察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的基础时所采用的一个基本概念。就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环境思想而言,新的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所“超越”于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的,在于它依据人类社会真实的发展历程,对“历史环境”从理论上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或者说具体化,并把它表述为由自然地理环境因素(在人类社会历史环境结构中居于基础地位)、物质经济环境因素、政治环境因素、精神文化环境因素和社会主体环境因素[28]等构成,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辩证统一体。显然,这一理论成果丰富了马克思恩格斯“历史环境”概念的内涵。
通过对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的考察和分析,蒋大椿先生从本质上对“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是什么”的问题做出了如下回答:
人类历史是在物质生产实践的现实基础上,人们的各种实践活动交错的相互作用改变现实社会历史环境和社会历史主体以及实践方式而创造出来的各种结果的实际发展过程,这是一个具有规律性和人们选择创造活动相统一的极为复杂的实际发展过程。
在“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理论中,人们的社会实践不仅是这种历史观的基础,而且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人类社会各个基本构成部分之间、社会历史环境各基本构成因素之间发生互动关系的必不可少的、极重要的中介条件。没有这一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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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和起交互作用的方式,它们之间谁也不影响谁,更谈不上谁支配、控制谁。拙见以为,这一理论成果因其克服了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缺陷而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所做出的重要理论贡献。
三
从理论形态上讲,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缺陷,其实并不在于忽视了社会历史主体的人。
马克思把人从只是在哲学家的意识中、见解中、观念中和思辨的想像中的“抽象的东西,即理念、精神等等”,拉回到活生生的现实生活中,使人的存在成为真实的、具体的、现实的和物质的存在,即把人从思辨的天国拉回到客观实在的现实世界,把人看做如其自身的“具体的东西”即“现实的人”,“使人不仅能在思维中、意识中,而且也能在群众的存在中、生活中真正成其为人”,[29] 并且进而把人的本质规定为客观实在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这就是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原点,同时亦是马克思历史观的基本前提。根据这一原点和前提,对社会历史主体人(“现实的人”)的研究,在本质意义上也就是对一切社会关系的一切方面(即一切社会关系的一切历史的、具体的表现形式)的研究。只要了解并认识了一切社会关系的一切方面,也就了解并认识了社会历史主体人本身。从历史本体论角度来说,因为有生命的现实的人的存在是人类社会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所以,对于一切社会关系的一切方面的研究,又可以归结为对人类社会历史第一个前提的批判的研究。[30] 马克思之前的以往的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不是把人当做抽象的、没有内容的、虚幻的理念和精神存在,或者说把人当做仅仅是抽象的或绝对的精神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承担者,使人变成抽象的东西,就是把人仅仅当做孤立的、不对其他人发生社会的关系或人的关系的个体存在(如提纲第六条所针锋相对地予以批判的)。不宁惟是。他们还把这样一种存在当做确定不移的绝对的事实,而不加以任何进一步的研究,因而使它成为他们的历史观的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基本前提。与此截然相反的是,马克思强调并在其毕生的理论活动中对构成人的本质的一切社会关系的一切方面进行科学研究,这就使历史学真正建立在了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而成为一门严格意义上的实证性的社会科学。
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人类社会是运动着的社会,人类社会历史是运动着的历史。正如认识了运动(运动从低级到高级的一切形式)就认识了物质,人们只要认识了人类社会历史运动,也就认识了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本身。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有生之年,由于论战和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需要,对于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认识,他们主要是从其本质内容方面来进行的,而忽视了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形式方面。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本质内容有二:一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一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它们的矛盾运动规律便是人类社会历史运动的基本规律。由于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结构),因此两种矛盾运动实际上就融会成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三者之间的矛盾运动。由这三者之间的矛盾运动规律所构成的“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在恩格斯看来,是马克思“最先发现了”的。[31]
从考察作为“至少在现代世界中是一个决定性的历史力量”、“也是全部政治历史的基础”的“经济事实”入手,[32] 进而考察整个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重点是考察“当前的活的历史”中的两种矛盾运动的现实状况,以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实际上成为了马克思恩格斯历史科学研究的重心所在。而从马克思所界定的现实的人的本质的意义上讲,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都只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几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表现形式而已。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的一切研究都可以归结为对本质意义上的现实的人的研究。
可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不在于忽视社会历史主体的人。那么,它的理论缺陷究竟在哪里呢?
为便于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的真正所在,有必要对马克思恩格斯对它的理论形态进行表述的演变过程略做考察。
前述恩格斯晚年所说的由马克思最先发现了的“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远未成熟的早期阶段,他们只是把它看作是一种不同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新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我们的历史观”),既没有依据其性质和特点对它进行命名,更没有上升到“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的高度来加以认识。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形态的初步表述,是在1845-1846年间完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33]
在这一初步表述中,“有些概念,还是用不太确切的术语来表达的”,这反映了“这种历史观”的不成熟性。[34]
1859年1月,马克思出版了《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在该书的“序言”中,马克思对他的历史观作了中国理论界称为是“经典性”的表述。马克思写道:
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 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时候、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5]
同年8月,恩格斯在评论和宣传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时,第一次把马克思所得到的用于指导其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正式称为“唯物主义历史观”,并高度肯定了它的“革命意义”。在评论中,恩格斯写道:马克思所揭示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原理,“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但与此同时,恩格斯认为,马克思的表述远不是充分的、完善的,因为他们的“唯物主义论点”尚有待进一步发挥。[36]
到了恩格斯晚年,“马克思的历史观”、“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唯物主义历史观”才被它的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提到“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的认识高度,并用更加明晰的语句对它进行了更为简洁的重新表述。值得注意的是,在恩格斯所做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理论形态的新表述中,阶级斗争史观开始堂而皇之地进入到了“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的殿堂,并且占据了要位。
从通行的50卷本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来看,恩格斯晚年在对马克思最先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理论形态进行重新表述的不同文本中,其表述的方式存在着倒叙和正叙的不同。
在1885年的《卡·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德文第三版序言》一文中,恩格斯采用的是倒叙的方式:
正是马克思最先发现了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任何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各社会阶级的斗争或多或少明显的表现,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这个规律对于历史[37],同能量转化定律对于自然科学具有同样的意义。[38]
在写于1888年1月30日的《“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一文中,恩格斯对马克思最先发现的“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它在《共产党宣言》中是作为“构成'宣言‘核心的基本原理”出现的)做了相似的表述。但在表述方式上,这里采用的是正叙: 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及其所必然决定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智慧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因此人类的全部历史(从土地公有的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以来)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这个阶级斗争的历史包括有一系列发展阶段……这一思想在我看来应该对历史学做出像达尔文学说对生物学那样的贡献。[39]
无论是马克思自己的“经典性表述”,还是恩格斯晚年语句更为明晰的表述,从作为一个完整的历史观的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存在着明显的理论缺陷并在实践中显示出了其严重后果的。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在于:忽视了基本原理中以及人类社会历史两种矛盾运动中各自内部二者之间彼此发生相互作用的方式和方法问题。或者说,它没有涉及起作用的中介条件,忽略了“参预交互作用的因素”。恩格斯在晚年坦率地承认了这一点。
在1890年 9月21-22日写给约瑟夫·布洛赫的信中,恩格斯写道:
青年们有时过分看重经济方面,这有一部分是马克思和我应当负责的。我们在反驳我们的论敌时,常常不得不强调被他们否认的主要原则,并且不是始终都有时间、地点和机会来给其他参预交互作用的因素以应有的重视。[40]
在1893年7月14日写给弗兰茨·梅林的信中,恩格斯再次坦承了他和马克思的“过错”:
此外,被忽略的还有一点,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都把重点首先放在从作为基础的经济事实中探索出政治观念、法权观念和其他思想观念以及由这些观念所制约的行动,而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而忽视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41]
在中国史学理论界,较早指出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中存在着理论缺陷,并认为作为历史观它缺乏完整性的学者,是李振宏先生。
1989年,在《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一书中,李振宏先生指出:作为“唯物主义历史观原理”的经典性表述的马克思的那段话
……的确揭示了历史运动的本质内容,但一个完整的历史观,应该回答历史运动的内容与形式及其二者辩证统一的基本问题,而这段论述的确没有谈及历史运动的形式问题。譬如,上层建筑被决定于经济基础,社会意识被决定于社会存在,那么,它们是怎样被决定的,是径直地直接地被决定,还是间接地被决定,其中有没有什么中介条件?社会意识作为历史过程中一种重要的基本的历史因素,一旦被经济的因素产生出来以后,它有没有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作为一种被决定的因素,是不是总显示消极的、被动的性质?这些问题,在马克思那段话中没有回答;而这些问题不回答,离开历史运动的形式的历史内容的抽象,就容易沦为空洞的东西。总观马克思恩格斯[19世纪]60年代以前的著作,我们看到,他们在把自己的理论用于考察具体历史问题时,始终没有忽视历史运动的形式问题,而在把理论作为一种原理抽象出来的时候,则忽视了历史运动的形式,这不能不说是他们早期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缺陷。[42]
这段话是在“唯物史观的创立及其早期的理论缺陷”子目下写的。李振宏先生认为,从马克思的经典性表述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早期理论形态来看,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存在着诸如“忽视历史运动形式问题”,“没有什么中介条件”,否认了“社会意识”“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恩格斯晚年对此也有明确的坦承),“被决定的因素”的积极的、主动的性质之类的理论缺陷。在紧接该子目的“恩格斯晚年对唯物史观的发展”这一子目中,李振宏先生具体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在19世纪“90年代初表现出[的]一些明显的后果”。当时,他把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缺陷所显示出的“一些明显的后果”归纳为三个方面。[43]在10年后的修订本中,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所显示出来的实际后果,不只是“明显的”,而且是“严重的”。在修订本中,他在紧接上述这段话之后补充了一句:“而这个理论缺陷,很快就显示出了它的严重后果。”并且,他对“它的严重后果”作了比10年前更为详细的阐述。[44]
对于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恩格斯晚年曾经做了努力予以部分地克服,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固了它的基础,“从而将其发展到对他那个时代来说比较完善、成熟的阶段”[45]。
例如,对很容易被歪曲、误解为“经济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中经济因素的决定作用作了严格的“归根结底”意义上的限定,[46] 承认经济因素的决定作用大都是通过间接的或者多重的间接性表现出来;明确肯定了上层建筑诸因素对历史进程的积极影响;扩大了经济关系的范畴,把诸如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诸种关系,“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装备”之类的因素,甚至地理环境(“地理基础”)、“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围绕某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种族”、“暴力”等等,都纳入到了经济关系的范畴之中。[47] 特别是,恩格斯提出并论证了原来被马克思和他否认的意识形态发展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有自己的历史的问题,肯定了社会意识一经产生之后其发展具有的相对独立性,研究并从理论上描述了人类意识起作用的方式(“合力论”)。
但是,由于恩格斯晚年忙于整理出版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二、三卷,忙于他们以前著作的再版,忙于校订和审阅他们的著作的译文版,此外,他还要独立承担指导世界无产阶级革命和捍卫马克思主义的艰巨历史任务,培养马克思手稿的识读者,并致力于诸如《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类的重要理论著作的写作……因此,在其有生之年,恩格斯未能完成克服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缺陷的全部工作。
而且,应该注意的是,恩格斯的弥补工作基本上是以书信的方式零星地进行的,他并没有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根本上的清理,也没有把自己部分地清理出来的成果补充到早期的理论表述之中去。特别是,在他以“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的方式重新表述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时,因无产阶级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阶级斗争史观成了他表述的重心。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形态表述的这一重心转变,从恩格斯去世后的世界历史真实发展进程来看,所显示出来的严重后果在很大程度上抵消着它的革命意义和历史价值。
这是一个难以弥补的历史缺憾。
那么,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是如何产生的呢?
根据恩格斯晚年的有关书信,恩格斯认为,主要是因为马克思和他与论敌进行论战的现实需要所致,后来又没有适当的时间、地点和机会来进行弥补。显然,这是一种历史主义的解释。
恩格斯的解释指出了问题产生的外缘因素。若从内缘因素来分析,问题可能出在马克思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时的思索原点上。
正如马克思在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中所展现出来的,为了批判费尔巴哈,在思索的原点上,他片面地强调了现实的人的本质中的社会属性,而忽视甚至可以说是否认了人的本质属性的另一面--个体存在性。这一思索原点上出现的历史性偏差,在后来究竟怎样地影响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理论的完整性,并导致一系列理论缺陷的发生?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但对其进行阐述显然已超出本文所宜完成的任务范围。在此,笔者仅指出如下两点:一是它的表现。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中的一系列命题的理论指向,都直接指向社会环境诸因素,而不是指向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现实的人及其社会实践活动。一是它所显示出来的后果。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一系列辅助性原理中,无论是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还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都没有任何的导致或者促成二者之间发生交互作用的中介条件,或如恩格斯晚年所说,缺少二者之间产生作用的方式和方法。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理论缺陷,在《思潮与发展》一文,蒋大椿先生对它进行了克服。
“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对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理论缺陷的克服,主要是在“马克思所开辟的理论方向”的基础上,通过对恩格斯以后的客观实在的社会发展历程和现实社会的考察,并对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历程重新进行理论抽象,充分认识和肯定了“社会历史主体人及其社会实践”在历史发展诸因素中的基础和中介联结作用,把它纳入到了新的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表述之中,从而阐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就是人们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交错的相互作用改变现实社会历史环境和社会历史主体以及实践方式而创造出来的各种结果的实际发展过程,它是一个具有规律性和人们选择创造活动辩证统一的极为曲折复杂的实际发展过程。这就从根本上克服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忽视中介条件或“方式和方法”的理论缺陷。
如果说“回到马克思”,那么,蒋大椿先生现在是真正回到了马克思:像马克思那样去观察和研究无限生动的、丰富的现实社会和历史,像马克思那样去思考现实社会和历史提出的问题,并从现实社会和历史中得出问题的答案。
原点相同,历史视域相同,思考的问题亦相同,但不表示答案必然相同。正如古希腊的谚语“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一样,当同样的问题被再度提出来的时候,由于提问的文化语境、社会语境和时代语境等已经发生了深刻的甚至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它实际所期望得到的回答和人们实际对它做出的回答,都肯定是有霄壤之别的。蒋大椿先生所做的“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理论形态的建构工作启示给我们的,就是历史认识论中这个极为重要的历史再认识道理。
四然而,综观现有公开的对蒋大椿先生《思潮与发展》一文的评论,评论者却很少有人能够发现这篇文章重大的理论价值。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除了评论者悬置、放逐客观实在的人类社会历史和现实社会,沉溺于马克思恩格斯的中文版文本所建构起来的文本世界而不能自拔这一根本原因外,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一些原因。
根据笔者的观察,现有的评论,无论是在探索的问题、言说的平台方面,还是在所处的思想时段方面,评论者与蒋大椿先生都是极不相同、极不相称的。不仅如此,而且在史学评论方法上,现有的评论大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向壁虚造评论对象的问题。
(一) 探索的问题的不同
在探索的问题方面,从根本上讲,评论者所关心的只是如何“正确”地诠释马克思主义文本,捍卫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正典地位,因为这是他们最关注的事情,更是他们赖之以安身立命的处所;而蒋大椿先生出于对“未来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命运”的考虑而实际探索的“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是什么”的问题,他们均视而不见。在不同的评论者中,其具体的表现又不尽相同。
就历史学界的评论而言,有的评论者致力于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梳理“生产力”概念的内涵,并想当然地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作简单化的数学公式的处理。这样处理所得的结果只能存在于处理者的头脑中,而不可能存在于客观实在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之中。客观实在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的生产关系和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演变,根本不像“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那么容易:一个民族或国家社会中,一旦多少农民达到能够养活多少社会人口的水平,该民族或国家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经济的社会形态就自然而然地、必然地演进到了更高一级的形态。一个简单的、人们所熟知的客观历史事实是:苏联和中国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农业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的比例并不比西欧的英、法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时低,甚至更高;美国如今农业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到3%,也就是说不到3个的农民就可以养活100个社会人口,但美国社会并没有自然而然地、必然地演进到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社会,相反地,它还处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时代,其综合国力在全球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与之抗衡。这样的客观历史事实,那个似乎是万能的、具有某种神奇魔力的数学方程式能够解释得了吗?历史学如此跨学科“发展”,如此计量化,不跌入边缘化的境地,反倒是不正常了!历史学就是历史学,它无论怎么跨学科交叉融会发展,无论怎么运用计量方法使其貌似“科学化”,它对复杂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科学阐明,都不可能做到像自然科学那样精确的地步。试图通过引进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使历史学科学化,实际上是取消历史科学的独立品格。
迄今为止的客观实在的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尤其是20世纪以来的世界历史发展进程表明,不经过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现实的人的社会实践,生产力(不管对“生产力”概念的内涵作何种解释)水平再高,生产关系和经济的社会形态都不会自动地发生任何的根本性变革;相反地,经过人们的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以革命方式进行的社会政治实践活动,生产关系和经济的社会形态可以不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赖而发生根本性的变革,甚至是大跨度跳跃式的根本性变革;而且,这种在根本上实现了变革的生产关系,同样在经过人们一定的社会实践的前提条件下,又可以反过来决定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
只要我们把眼光转向无限丰富和生动的客观历史存在和现实社会,即把我们的眼球转向客观实在的世界,并对它加以科学的考察,而不是始终把眼球放置在马克思恩格斯中文版文本所构成的文本世界、符号世界里,就不难发现: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诞生以来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对这种历史观的检验和批判,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在思想形式和理论形式上的自我批判,在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却迟迟到蒋大椿先生这里才告开始。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有一句名言:“在历史科学中,专靠一些公式是办不了什么事的。”[48] 在《神圣家族》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则说:“公式除了公式便什么也没有。”[49] 用做数学作业的方法来解决复杂的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大实际问题,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历史研究,它在客观历史事实和历史进程面前也没有任何的价值。评论者悬置、放逐真正的历史的结果,惟一能够证明的就是文本主义者“智性上的倒退”。
有些评论者因缺乏问题意识而臆想地把蒋大椿先生认为不是问题的问题作为问题来处理。例如,有的评论者极力为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的历史正当性进行历史的辩护,也有的评论者致力于对阶级斗争史观的历史正当性进行历史的论证。这种评论虽然结合了有关的客观历史事实,如20世纪中国史学发展的客观事实,但评论者所论证的问题并非蒋先生的真问题。
事实上,蒋大椿先生根本没有否认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正当性,他甚至也没有否认阶级斗争史观的历史正当性。他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对当代中国史学思潮多元化格局的分析,就是以承认和接受中国传统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曾经历史地存在于中国和世界现实的历史之中这一客观历史事实为自己探索的现实和历史前提的,他根本就没有像评论者所臆想的有否认它们曾经具有的历史正当性的意图。在文章的第三部分,他更是一开始就表明了他对传统唯物史观的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态度:
当然应该历史主义地看待唯物史观。唯物史观的提出,在人类社会历史理论发展史上起过重大的作用。唯物史观指导下的马克思主义史学成为世界史学中最重要的流派之一,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唯物史观指导下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取得了许多重要史学成果,这也是有目共睹的。至于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指导下中国革命和其他许多国家革命的成功,更是显示了其巨大的历史价值。
在蒋大椿先生看来,无论中国传统唯物史观还是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其历史正当性是一个毋庸置疑、亦无须论证,而只需承认和接受的客观历史事实。如果从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甚至阶级斗争史观的历史正当性方面去论证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的价值,那么,所谓的评论就只能是一种无的放矢、向壁虚造式的评论。
就传统唯物史观的历史正当性而言,如果在这里存在着什么问题的话,那么,真正属于蒋先生的问题应该是:无论中国传统唯物史观还是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它所具有的历史正当性,是否就能成为它可以免除现实社会历史运动对它进行的检验、批判和思想家、理论家在思想形式和理论形式上执行这种历史批判的正当理由?蒋先生从正面对此问题做了否定的回答:“当我们从革命年代进入建设时期又经过了许多年,唯物史观已经到了应当进行自我批判的时候了。只有进行深刻的自我批判,马克思主义才能更全面地认识理解现实社会和历史。”评论者却把问题置换成“唯物史观”(相当于本文中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和阶级斗争史观是否具有历史正当性的问题,从而巧妙地回避了蒋先生的问题。这样一种回避,实际上就是对蒋先生的否定作了再否定。但是,这样一种否定之否定是不能在客观实在的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成立的。例如,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历史作用,因而资产阶级及其社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的存在是正当的、合理的,甚至是必然的。但是,这并没有成为它可以享有逃避历史的批判(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历史批判的任务是无产阶级担负起来的)和思想家、理论家从思想形式和理论形式上对它执行这种历史批判(在19世纪,主要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担负并完成的,而《共产党宣言》就是执行这种历史批判的代表作)的豁免权的理由。因此,如果认为在特定的社会和历史语境里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和相对的历史正当性的历史性事物,其存在就因这种历史正当性而获得了某种豁免权,可以藉此逃逸客观实在的历史的检验与批判,逃避思想家或理论家对它执行思想上或理论上的批判与修正,那么,这无疑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背离。
在历史学理论的“历史存在”、“历史客体”研究领域,蒋大椿先生所要探索的是“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是什么”的问题。确切地说,他的问题是: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现实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已经发生了大大出乎于他们当年意料之外的深刻变化的新的社会和历史语境下,结合这种已经发生深刻的、巨大的变化的客观历史事实,当今中国的史学理论从业者对于马克思当年曾经思考过的“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是什么”这个问题应该做如何的回答?对这个问题做出新的回答,不仅可以极大地发展和丰富中国的史学理论,而且可以极大地发展和丰富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甚至从根本上克服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缺陷,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推进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对于这个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不可能找到现成的答案,因为他们没有也不可能看到他们身后的人类社会历史所发生的剧变。新的答案只能从现实社会和历史中去寻找。因此,蒋大椿先生面对的不是像评论者所面对的那样是一个由马克思恩格斯的中文版文本构成的文本世界,而是客观实在的世界,是客观实在的现实社会和历史。“超越唯物史观”也好,“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也好,在他这里都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他的目的在于,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在理论形式上的深刻批判,“更全面地认识理解现实社会和历史”。自始至终,他关注的都是“现实社会和历史”,而非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更非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的抽象概念。
就问题的不同而言,在笔者看来,评论者与其说是在维护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倒不如说是在为自己积极思想的能力的衰竭这样一种客观事实作辩护,和为文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取向在回答现实社会和历史所提出的问题时所表现出的无能为力的窘境作辩护。
(二) 言说的平台的异域
有的评论者站在哲学的平台上,把所有的问题都提升到哲学的论域中进行格量,对“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大加驳难。殊不知,蒋大椿先生自始至终是站在历史学的平台上进行言说的。
在《思潮与发展》中,蒋大椿先生首先从分析新时期中国史学思潮的多元化格局出发,继而又从界定历史学家一直作为似乎是不证自明的史学认识前提的“什么是历史学”的内涵进入他的正面阐述。在文章中,蒋先生明确写道:
在新时期史学和史学思潮发展的基础上,未来我国史学将会如何向前发展?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必须追问:究竟什么是历史学?……在我看来,广义理解的历史学乃是作为研究主体的历史学家通过一定的思维认识方式、手段与历史客体发生互动作用的历史研究这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即历史知识。只有对历史学涵义的这种较为全面的理解,才能有助于我们判断未来史学的发展。据此可以看出,历史学家和历史存在是进行历史研究活动的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
这段话是正确理解和把握《思潮与发展》一文的关键之一。在这段话中,蒋大椿先生要告诉读者的,就是他所选取的言说的平台。可以说,他一开始就对自己的论域作了严格的历史学范畴的疆界划定。哲学界的评论者却对此视而不见。
实际上,蒋大椿先生重新思索“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是什么”这个问题,从现实社会和历史中去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他对“进行历史研究活动的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历史学家和历史存在”--进行批判研究的一部分。换言之,他之所以要重新思索“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是什么”的问题,除了自觉地为着因应时代的需要对这个问题做出符合于现实社会和历史的回答之外,是为了要解决历史学理论中作为“进行历史研究活动的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之一的“历史存在”、“历史客体”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他所站立的言说平台,他要做的工作,不都很清楚吗?
在界定“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它们是“历史存在”、“历史客体”的核心内容)两个基本概念的含义时,蒋大椿先生事先也都向读者清楚地交代了他的限定性论域:历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也就是说,他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历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上的、“对于当代的历史认识者来说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而不是哲学意义上的进行纯粹思辨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站在“当代的历史认识者”(根据蒋先生的上文,它指的就是进行历史研究活动必不可少的两个前提之一的“历史学家”,即史学从业者)的立场,“历史上和现实中人们创造出来的一切”,不都是一种“历史存在”吗?它们不正是史学从业者所考察、所认识、所描述的客观对象吗?史学从业者对它们进行研究,是以承认它们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一种社会存在/历史存在为前提的。如果它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也就不可能成为客体而进入历史学主体--史学从业者(历史学家)--的认识视野,并成为历史学主体史学实践的对象。历史学界的评论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反映出了史学从业者对自身的实践活动反省意识的缺失和理论上的迟钝。
同样,在文章的最后,蒋大椿先生站在历史学的平台上,从史学从业者的立场出发,对“联结历史学家和他的研究对象人类社会历史的”历史认识方式进行了理论的抽象,认为:在理论上,历史学家对历史的认识有哲学认识方式、科学认识方式、价值认识方式和艺术认识方式等;在具体的史学实践中,历史学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认识历史,例如,从事历史理论研究的历史学家可以采取哲学认识方式和科学认识方式相结合的历史认识方式,而从事“问题史学”研究的史学从业者所反映出来的主要是价值认识方式与科学认识方式相结合的历史认识方式。“新马克思主义考察历史,采取的是以科学认识为基础的内在地融合了哲学的、价值的、艺术的多种认识方式的整合性历史认识方式。”蒋先生研究历史学家历史认识方式问题,实际上就是对作为“进行历史研究活动的两个必不可少的前提”之一的“历史学家”的研究,当然不是该“前提”研究的全部。
历史学家历史认识方式问题是历史认识论中的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重大理论课题。以蒋大椿先生提出的上述几种历史认识方式而言,就存在着一个逻辑序列和历史序列以及各种认识方式之间的过渡、过渡的前提等问题。在笔者看来,从历史序列来考察,价值认识方式是最先出现的历史认识方式,尔后几乎同时发展出了考实性历史认识方式和艺术性历史认识方式,此后又先后出现了哲学的历史认识方式、科学的历史认识方式、实践的历史认识方式,等等。价值性历史认识方式最先出现,在其他历史认识方式出现后,它就作为一种前提性或预设的历史认识方式而存在,成为历史认识方式的灵魂。根据黑格尔的逻辑学,最后出现的东西,总是必然地包含着先前产生的东西,并把它们内在地融会到自身之中,构成为自身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部分或阶段。客观历史存在充分地表明了这一点。蒋大椿先生独创性地提出的“整合性历史认识方式”,它内在地融合了历史认识方式发展上相继产生的一些主要的历史认识方式,可以说是历史认识方式的自然历史过程的必然产物,同时也是逻辑的必然结果。但是,他没有注意到考实性历史认识方式,也没有揭示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最根本的历史认识方式--实践的历史认识方式。在人类认识方式中,考实性历史认识方式不仅是历史认识方式中的基础性的方式,而且是历史学所特有的一种人类认识方式。此外,无论是从历史序列还是从逻辑序列来看,或者从历史的和逻辑的辩证统一的角度来看,蒋先生对他所提出的几种历史认识方式的排列,都与两者中的任何一种不相符。哲学界的评论者没有注意到历史认识方式问题,这是因为他们“并非以史学为专业”,所以“不拟置喙”。然而,历史学界中专业从事史学史或史学理论研究的评论者同样对此视而不见,就只能说明他们理论上的麻木和思想上的锈蚀了。
纵览《思潮与发展》一文,蒋大椿先生自始至终丝毫没有要越界言说的意图。他探索“人类社会历史及过程是什么”,学科落脚点在于解决当前中国历史学所面临的理论上的现实困境问题,从而为新世纪中国史学的发展指明前进的方向。
(三) 思想时段的差距
在思想方面,评论者可以说无一例外地停留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文本转向”阶段。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的“文本转向”,是一种类似于西方二次大战后在思想、文化和学术领域出现的“后现代”的转向,甚至可以说就是战后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对新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产生严重影响的产物。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有着与西方后现代主义相同的特征:面对的只是符号世界、文本世界、象征世界,而客观实在的世界、实实在在的过去发生过的真正的历史及其对人们的意义,或者说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探索的那个世界,被“捍卫”者、“维护”者、“回复”者们悬置起来,放逐到了一个很远很远的背景上。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中文版文本所建构起来的文本世界里,他们各取所需,随心所欲地穿行。每一个人都声称自己的话语建构是惟一的“正解”,由此形成的所谓“回到马克思”、“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新文本,在短短的一二十年间就达到了如有的学者所说的“汗牛充栋”的地步。但客观现实是,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依然被当代中国现实的社会历史运动不断地检验着、批判着,也为越来越多的青年史学从业者所舍弃。“文本转向”的这种结局实际上是可以想见的:研究者们既然把客观实在的世界/历史悬置了起来,放逐出考察的视野,客观实在的世界/历史自然也要把他们制造出来的文本悬置起来,使之成为完全脱离社会历史基础的空中楼阁。
蒋大椿先生意识到了自己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做的理论研究工作的先天局限性,勇敢地进行了自我否定,大无畏地进入了自己思想上的21世纪,即从文本世界回到客观实在的世界。评论者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思想依然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段上。不仅如此,而且评论者还用20世纪80年代来诘难21世纪,一相情愿地要求蒋先生退回到他们所处的思想时段。这样的学术评论,实有关公战秦琼的历史讽刺意味。
(四)向壁虚造式的评论
评论者对《思潮与发展》一文的评论不只是不相对称,而且在评论方法上存在着严重的向壁虚造评论对象的问题。
前述“问题的不同”只是向壁虚造评论对象的表现之一罢了。还有一种向壁虚造的表现形式是:对同一个能指符号用自己的所指含义去置换蒋大椿先生的所指含义,由此而虚造一个批评的对象--“评论者的蒋大椿”,以此为攻击的靶子,对其进行所谓的评论。评论者对蒋先生的“超越”的解读就是如此。在评论者那里,“超越”是与“发展”直接对立的,就是否弃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即“唯物史观”)。其实,蒋先生的“超越”,其所指含义他在文章中交代得很清楚:重新理解传统唯物史观,发展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就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而言,“重新理解”也好,“超越”亦罢,它们与“发展”之间都不是相互对立、相互拒斥的关系,而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就“重新理解”、“超越”和“发展”三者与“更全面地认识理解现实社会和历史”、推动中国史学向前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而言,前三者又都是手段,后两者才是真正的目的。
向壁虚造评论对象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不顾上下文,割裂“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理论命题中必不可少的中介前提条件与命题本身之间的关系,把中介条件从原理中抽掉,把有关的原理还原成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中的理论表述方式,从而使得原理的意思发生相反方向的转变,使真理变成了谬误。这种向壁虚造评论对象的表现形式,笔者还想不出一个恰当的术语来指称,只好暂且称之为“歪曲地引文”。
歪曲地引文在有的评论者的文章中可谓俯拾即是。例如,评论者批评得最多的“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原理中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二者之间经过人们的社会实践而发生互动式的相互决定的关系原理,蒋大椿先生在对它进行理论表述时,非常清楚地交代了、并一再强调其中的限定性中介条件,即产生作用的方式和方法--经过“社会主体的人及其实践活动”。但是,由于评论者普遍地认为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不存在理论缺陷,否认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是一种不完整的历史观,认为问题不出在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理论本身,而出在人们对它的实际应用,因此,到了评论者那里,为了批判的需要,“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理论表述中的这一必不可少的限定性中介条件,无一例外地被抽掉了,与命题相互分离开了。这样一来,21世纪的理论命题就被评论者硬拉回到了19世纪。结果可想而知:在蒋先生这里本来是正确的完整的原理,到了评论者那里意思全变,成了一个错误的、残缺不全的原理。真理就这样被改造成了谬误!
如前所述,“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理论中的社会历史环境论不仅直接继承自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环境”思想,而且明确地是“对于生活在一定时代的社会主体人来说”的社会历史环境,是“历史上和现实中人们创造出来的”,是社会主体人的实践的产物,又是社会主体人的实践的对象,它们作为客体是社会主体人认识了的并作为实践对象的客体。“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对社会历史环境的这一理解,正是马克思所说的把客体“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的正确的理解方式。然而,到了有的评论者那里,由于断章取义,抽掉了原理中的限定性前提--“对于生活在一定时代的社会主体人来说”,因此,蒋先生的社会历史环境论竟然被误读成了“马克思批评的那种观点”。
蒋大椿先生说:“没有生产力要素以外的社会支配力量的实践活动,生产力自身并不能决定出新的生产关系。”到了有的评论者的文章中,“实践活动”神秘地消失了。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取决于“没有生产力要素以外的社会支配力量的实践活动”(着重号系笔者所加),被歪曲、误解成了“取决于'生产力要素以外的社会支配力量”。经过评论者这番苦心“赋予特征的翻译”[50] 之后,一个评论者的蒋大椿先生就被创造出来了,评论者就可以毫不客气地指责这个“蒋大椿先生”“太轻率”了。
蒋大椿先生“从实际历史进程中对(人类的)各类实践活动加以理论抽象”,概括出了七种基本实践类型(大体上的),并在探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究竟有没有规律性”问题的时候指出:“自然界物体总是在运动中显示其规律性,人类历史的规律便是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规律。”在文章中,虽然蒋先生并没有根据他所抽象出来的七种实践活动类型对构成“人类历史的规律”的每一种“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规律”一一进行理论上的表述,但这里所说的“人类历史的规律便是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规律”,无论是其中的“人类历史的规律”,还是 “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规律”,都应该是复数意义上的(汉语词汇不能像西语那样表达单复数,实在是这一语言的不可饶恕的罪过)。换言之,七种类型的人类社会实践活动都包括在这一理论表述的范围之内。根据“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理论,在七种基本实践类型中,每一类型的人们的实践活动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并非都处于同一的地位。在“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看来,在人类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只有“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才]是人类历史及其发展的现实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蒋先生在表述“人类社会历史共同的基本规律”时,指出:“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共同的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的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规律。这条规律大体可以表述为:随着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时慢时快地不断地推动着物质生产力发展。(这里暂时撇开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文中着重号系笔者所加)可是,到了有的评论者的文章中,评论者却不顾上文,不去考虑蒋先生在这一表述中所表述的只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共同的基本规律”,而不是他在上文中所说的由各类“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规律”所构成的“人类历史的规律”(复数)。在对《思潮与发展》的上下文本语境缺乏严肃认真的考察的情况下,评论者想当然地把“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就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问题所作的这一理论表述中的“整个人类历史共同的基本规律”,替换为前一表述中的 “人们的实践活动的规律”,并对后者作单数意义上的理解。于是,一个新的评论者的蒋大椿又被制造出来了,评论者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责这个他们制造出来的评论者的蒋大椿说:“他所说的’实践活动的规律‘也只限于'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规律’,这就意味着在这个范围之外的实践,包括经济交往、社会和政治交往以及精神交往等领域的实践活动,都不在他的'规律‘范围之内。”“人们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之外的其他类型的实践活动当然不在蒋大椿先生的“整个人类历史共同的基本规律”范围之内,而在他上文所表述的“人类历史的规律”(复数)范围之内。评论者通过对蒋大椿先生的《思潮与发展》进行歪曲地引文而创造了一个评论者的蒋大椿先生,制造出自己的对立物即评论者的蒋大椿先生的错误,无非是为了借评论者的蒋大椿先生的错误来更加鲜明地衬托出自己的正确。
由上可见,现有对《思潮与发展》一文的评论,明显是一种极不对称的评论。由于评论者与被评论者面对的“世界”、所关注的问题、言说的平台、所处的思想时段等等均极不相称,加之评论者向壁虚造评论对象,因此,评论者对蒋大椿先生在《思潮与发展》中所表述的新的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很难理解”,发现不了这篇理论文章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五
蒋大椿先生的《思潮与发展》一文,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观和中国史学发展上,将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一个时代结束的标志,更是一个新的时代开始的标志。
毋庸讳言,《思潮与发展》的确存在着若干的不足。例如,术语使用上的随意性和混乱现象十分明显。蒋大椿先生在混同使用“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传统唯物史观”、“流行的唯物史观”、“流行的传统唯物史观”等等术语时,在事先都没有对它们进行严格的内涵和使用范围的界定。这就难免授人以柄,也使有的人产生“困惑”,因此而引起一些毫无意义的论争。对于自己所担承的理论批判任务,具体来说,究竟是“超越”中国传统唯物史观,还是“超越”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蒋先生可能在其思想认识上是清楚的,但在文章的表述中却给人以毕其功于一役的感觉,这也加剧了一些人的“困惑”。此外,“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因其初创,故理论本身也还显得比较粗糙、稚嫩。
尽管有此种种的不足,但丝毫不影响《思潮与发展》一文所具有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一,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理论发展上,它克服了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的理论缺陷,使它发展成为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完整的历史观。
第二,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接受、研究和发展史上,“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的提出,代表着一个全新的学术路向。相对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本转向”思潮而言,以蒋大椿先生为代表的这次“转向”,笔者称为“实践转向”。“实践转向”明显地是对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文本主义取向的反拨。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思潮与发展》一文的发表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中新的“实践转向”时代的开始。未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与发展,将是一个文本取向或其他“取向”和实践取向相竞而行、多途并进、多元化的时代。
第三,对于未来中国历史学发展来说,《思潮与发展》一文所提出的“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是中国历史学家自己创立的一套指导中国史学从业者进行历史研究这一精神生产实践活动的系统的、完整的历史观理论,因此这一新的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创立,就具有了多重意义。
首先,它标志着中国历史学开始真正走上了独立的、自主的发展道路。
梁启超20世纪初发表《新史学》(1902)、倡言“史界革命”以来的中国历史学发展历程,严格说来,与中国传统史学相比,是一个进一步丧失自己的独立品格和自主性的历程。百年中国史学,除继承了中国传统史学依附于现实政治、服务于现实政治的“优良传统”外,不再像传统史学那样拥有中国历史学家自己创立起来的用以指导自己进行历史研究这一精神生产实践活动的理论与方法。整整一个世纪的时光流水,消蚀了中国史学从业者的理论创新能力和积极思想的能力。有了性喜标新立异的西儒源源不断地供应用来指导史学从业者进行历史研究活动的各种各样的理论,五花八门的方法论工具,中国的史学从业者乐得坐享其成。学术本就是天下古今之公器。西方哲人或史学从业者发明的历史学理论与方法,只要适用于更加合理地、科学地阐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有助于揭示各民族和国家历史发展的独具个性的道路和特殊规律,中国的史学从业者未尝不可以采取拿来主义的方法,把它们移植到中国历史学园地。然而,只是热衷于移植,把本是一种手段的移植当做目的本身,而不注重于培育中国特色的“品种”,结果如何呢?百年的拿来主义,中国历史学园地的确景观大变,满眼一片姹紫嫣红,但在这缤纷的园地里,还有多少是中国人自己培育出来的“土产”?西儒的理论与方法也许确实是“龙种”,但也许是文化土壤的不同,“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龙种”播撒在中国历史学的园地里,收获的却难免是“跳蚤”。要而言之,拙见以为,“新史学革命”以来的百年中国历史学,除了很好地保持了那个“优良传统”外,实际上多了一重很有时代特色的依附性甚至是依赖性:严重依赖西儒的历史学理论与方法,惟西方史学马首是瞻。这在20世纪的前半个世纪,特别是后半个世纪的最后20年,情况尤为明显。其间,虽有极个别的史学从业者进行悲壮的抗争,无奈难以抵挡清季以来国人尊西大潮。随着“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理论的创立,中国史学从业者仰仗西儒的鼻息讨生活,让西方历史学家牵着鼻子走,跟在西方历史学家的后面亦步亦趋(还美其名曰“与国际接轨”),--这样的局面,这样的时代,应该结束了。
其次,标志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史学从业者跟在西方史学从业者后面邯郸学步而形成的“小历史”(histories)开始向“大历史”(History)的回归。如果中国从事史学理论和实证历史研究的史学从业者们能够认真地对待“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理论,并在史学实践活动中自觉地加以应用,那么,《思潮与发展》一文的发表就将表征着当代中国历史学的一个新路向或者说一种反拨:从细碎化的历史研究回归到宏大历史叙述,即从“小历史”(histories)回归到“大历史”(History)。随着拾西儒之牙慧而形成的“小历史”就意味着“学术正确” (Academic Correctness)[51] 的史学观念的被否弃,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不断地占据中国史学阵地,中国历史学的面貌必将焕然一新。
再次,“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这一新的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创立,不仅将结束中国史学理论研究界新时期以来的从“无”到“无”(即从理论到理论,史学理论研究既不接触现实社会和历史,也不接触实证历史研究的具体实践,而满足于一种自我陶醉的纯思辨状态)的“贵族化”发展历程;而且,随着人们对这一新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进一步的研究与阐释,它必将开创中国史学理论研究的一个新局面。
因此,对于未来中国历史学的发展来说,蒋大椿先生的这篇《思潮与发展》,将是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一份正式的宣言书。
蒋大椿先生在《思潮与发展》一文中提出的“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理论,由于其本身尚有待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它不仅需要从事史学理论研究的史学从业者们的进一步阐释,而且需要从事历史实证研究的史学从业者们长期的史学实践的检验,尤其是需要客观历史本身的不断检验和修正,因此,它对于未来中国历史学的发展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所具有的意义,在今天是不可能全部展现出来的。
但是,从评论者出人意料地一致予以反对的学术现象看,它至少说明了一个客观事实:由于《思潮与发展》击中了当代中国哲学和史学理论界的一个顽症--理论工作者们沉溺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太久,靠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吃饭吃得已经失去了积极思想的能力,--因此,它实际上已经对现存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研究范式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强烈地冲击了以这种范式安身立命的学术从业者的生存境况。
大厦将倾。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时俱进的实践品质所决定的,也是人类社会历史运动本身所决定了的。那么,对于安居其中的人来说,是墨守成规,继续在里面优哉游哉地“快乐”生活,还是与时俱进,通过艰苦的理论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的地基上建构新的理论大厦?在新的世纪,中国的史学从业者们必须做出历史的选择!
[1] 本文所说的“新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专指蒋大椿先生在《当代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一文(见《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中所表述的“唯物辩证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系统史观”。这一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理论形态之所以说它“新”,就在于它在列宁所科学地归纳的并“特别坚持”的“历史的”、“辩证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形态的基础上,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进一步发展成为“历史的”、“辩证的”、“实践的”、“系统的”唯物的历史观,从而弥补了产生于19世纪后半期的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极大地丰富并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
[2] 对《思潮与发展》一文的评论,主要有:吴英、庞卓恒:《弘扬唯物史观的科学理性--与蒋大椿先生商榷》,《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王锐生:《唯物史观:发展还是超越?》,《哲学研究》2002年第1期;瞿林东:《唯物史观与中国史学发展》,《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马捷莎:《“超越”还是“回复”--与〈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一文商榷》,《社会科学辑刊》2002年第4期;陈先达:《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本质与当代价值》,《高校理论战线》2002年第5期;王也扬:《关于唯物史观流行理论的几个问题--兼评〈历史研究〉近期发表的两篇文章》,《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6期;瞿林东:《关于坚持唯物史观的几点思考》,《高校理论战线》2002年第6期;沈长云:《在历史研究中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1期;郭小凌:《论唯物史观及其历史命运》,《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1期;张立达:《评蒋大椿和吴英、庞卓恒围绕唯物史观的理论争鸣》,《史学月刊》2003年第3期。
[3] 在本文中,“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指人们日用常见的,但事实上存在着理论缺陷同时又缺乏完整性的,以“历史唯物主义”(史学界习称为“唯物史观”,这也是恩格斯在最后把它定名为“历史唯物主义”之前曾经使用的一个术语)理论形态表现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其理论形态的表述主要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的那段话,它被中国理论界称为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经典性表述”。
应该指出的是,历史学界把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习称为唯物史观,其实并不完全符合恩格斯的本意。在1890年8月5日写给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恩格斯使用了更加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术语来指称马克思和他共同创立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恩格斯:《致康拉德·施米特》(1890年8月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33页]。此后,他基本上放弃了以前使用过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唯物史观”等名称。恩格斯在晚年之所以把他们的历史观最后定名为“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为了防止和避免人们把它歪曲、误解为“经济唯物主义”,同时也是为了突出强调马克思和他所“特别坚持的”“历史的”观点和思想方法(列宁语)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的优先地位。
[4] 金海民等:《马克思文本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意义与方法--文本研究三人谈》, 北大哲学论坛·马克思主义哲学,http://www。phil。pku。edu。cn/forum/viewtopic。php?t=705,2003-02-17/2003-12-02。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3页。
[6] 柏拉威尔:《马克思和世界文学》,梅绍武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177页。柏拉威尔所引马克思的话,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8页。柏拉威尔所引马克思的话,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8页。在选集中,“手工磨”译作“手推磨”。
[7] 柏拉威尔:《马克思和世界文学》,第184-186页。
[8] 卡·马克思:《卡尔·马克思自白》(1865年4月1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88页;弗·恩格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自白》(1868年4月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83页。
[9] 弗·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4年1月9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4页。
[10] 弗·恩格斯:《致卡尔·考茨基》(1884年2月4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98页。
[11] 本条材料承中央编译局徐洋先生在2003年10月于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中西历史比较研究学术论坛”会议上惠示,谨此致谢。
[12] 许冠三先生据文献内证统计,陈寅恪通晓的语言合计共17种;并指出:寅恪的“外文修养有裨于史学研究的主要在文献史料比证”。见许冠三:《新史学九十年》,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版,第262页。
[13] 王国维:《论新学语之输入》,姚淦铭、王燕编:《王国维文集》第3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41页。
[14] 杜小真、张宁主编:《德里达中国讲演录》,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第149页。
[15] 弗·恩格斯:《致劳拉·拉法格》(1883年9月19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64页。
[16] 同上。
[17]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史学家--历史神话的终结者》,马俊亚、郭英剑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28-331页。
[18]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唯物史观原理的阐述……列宁说它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周密说明',斯大林说它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质所作的天才的表述’,中国理论界称它为唯物史观原理的‘经典性表述’。”见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修订本),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2页。
[19] 柏拉威尔:《马克思和世界文学》,第539页。文中着重号系柏拉威尔所加。中文版译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
[20] 柏拉威尔:《马克思和世界文学》,第539页。
[21] 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史学家--历史神话的终结者》,第36页。
[22] 蒋大椿先生在《思潮与发展》一文中所说的“传统唯物史观”,在笔者看来,是由以下两层含义混合而成的、可以正当地称为“四不象”的某种东西:一是中国传统唯物史观,主要是其中的“文革”时期流行的唯物史观,因此蒋先生在文章中有时径用“流行的唯物史观”、“流行的传统唯物史观”来表述;一是马克思主义传统唯物史观,即存在着理论缺陷和缺乏完整性的“历史唯物主义”。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19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4页。
[26] 同上,第18页。
[27] 同上,第43页。
[28] 根据蒋先生的论述,这里的“社会主体环境因素”,指的是相对于社会主体中的某一个群体而言的、同样也是一种社会存在的“其他群体以及人的相互关系”。
[29]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9、66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对任何科学的最初的批判必然要拘泥于这个批判所反对的科学本身的种种前提。”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8页。
[31] 弗·恩格斯:《卡·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德文第三版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91页。
[32] 弗·恩格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47-248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3页。
[34] 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修订本),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4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83页。
[36] 同上,第116-117页。
[37] 根据恩格斯1859年8月评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时的表述,这里的“历史”当指相对下文中的“自然科学”而言的“历史科学”。
[38] 弗·恩格斯:《卡·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德文第三版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91页。
[39] 弗·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408页。
[40] 弗·恩格斯:《致约瑟夫·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62页。
[41] 弗·恩格斯:《致弗兰茨·梅林》(1893年7月14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4页。
[42] 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初版),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33页;修订本,第255-256页。
[43] 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初版),第133-134页。
[44] 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修订本),第256-257页。
[45] 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修订本),第259页。
[46] 根据李振宏先生的细心统计,“恩格斯在5封书信中,有11处谈到经济因素的决定作用,其中有10处用了'归根结底‘一词,另一处用了'最终’二字”。见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初版),第135页;修订本,第260页。
[47] 弗·恩格斯:《致瓦·博尔吉乌斯》(1894年1月25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198-199页;参见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修订本),第260-262页。
[4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0页。
[49] 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2页。
[50] 同上,第27页。
[51] “学术正确”(Academic Correctness)概念,仿自20世纪末期美国大学校园中出现的“政治正确”(Political Correctness,简称PC)运动中使用的“政治正确”概念。关于“政治正确”概念,参见罗志田、葛小佳:《东风与西风》,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40-55页。
(本文初稿完成于2003年4月,最定稿于2004年元月初。将发表于《史学月刊》2004年第3期,发表时略有删节。)
(资料来源:《史学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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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客观世界与文本世界的交锋;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29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