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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孫銀瓊、楊懷源:爯簋、酓章钟、酓章镈、公鼎“乍”新释
爯簋、酓章钟、酓章镈、公鼎“乍”新释*
孙银琼 杨怀源西南大学文学院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一 引 言
爯簋和遣伯盨铭文相同,应为同人之器,但是器主为谁,学界迄未取得一致意见,笔者分析两器铭文和相关研究后,根据《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下简称《商周》)[1]所收另一件同人之器爯簋铭文(05214号)认为,解决分歧的关键是铭文第一句“遣伯乍爯宗彝”的“乍”的破读,笔者以为这个字应该读作“胙”,赏赐之义,同时笔者认为酓章钟、酓章镈的“酓章乍曾侯乙宗彝”的“乍”也应读为“胙”。下面试作分析。
二 爯簋“乍”读“胙”
爯簋铭文为吴振武先生《新见西周爯簋铭文释读》首次公布,[2]《商周》列为05213号;[3]遣伯盨铭文为张懋镕、王勇先生首次公布,[4]《商周》列为05666号。簋、盨应为同人之器,铭文相同:遣伯乍爯宗彝,其用륒夙夜享卲(昭)文神,用짨旗(祈)眉寿。朕文考其巠(经)遣姬、遣伯之德言,其竞余一子;朕文考其用乍(措)厥身,念爯(哉)!亡匃(害)![5]
铭文中涉及到人物四个:遣伯、遣姬、爯、“朕文考”。这四人之间的关系及谁为器主,尚有争议。吴振武先生《新见西周爯簋铭文释读》认为遣伯“虽为作器者(大抵是出资作者器),但非器主”,遣姬为遣伯之妻,遣姬、遣伯“很可能拥有宗妇宗宗君(大宗之子)之地位”,爯为器主,为小宗之长,铭文中的“朕”为爯自称;张懋镕、王勇先生《遣伯盨铭考释》认为作器者为遣伯,器主也是遣伯,爯为“遣伯死去的父亲,即下文对的‘朕’文考”。
上面两种看法都有可商之处。“某甲(乍)作某乙宗彝”为金文常见文辞,“宗彝”宗庙祭祀之器,某甲为作器者,某乙为被祭祀的对象,为某甲已逝之尊长,这是金文通例。如:
《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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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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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作)氒(厥)父宗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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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早期,《殷周金文集成》[6]05916)
《异卣盖》:“异乍(作)氒(厥)考白(伯)效父宝宗彝。”(西周晚期,集成05372)
《小克鼎》:“克乍(作)朕皇且(祖)厘季宝宗彝。”(西周晚期,《集成》 02796)
就翻检所及,还没有发现“某甲(乍)作某乙宗彝”格式中,直呼“某乙”私名的例子,古人也不可能直呼自己尊长之私名。《新见西周爯簋铭文释读》认为遣伯大宗之长,爯为小宗之长,遣伯尊而爯卑,与上举金文不合,其误甚明。
若依《遣伯盨铭考释》的意见,爯是遣伯的父亲,为被祭祀者,那么按照金文通例,当言“遣白(伯)乍(作)文考爯宗彝”,下文“念爯哉”一语,当作“念朕文考爯哉”,不当直呼其名,因而《遣伯盨铭考释》的解释也是错误的。
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关键是“遣白(伯)乍爯宗彝”的“乍”字的释读。吴、张二先生的文章都是把“乍”破读为“作”,《商周》的释文也是如此,这个“作”是铸造的意思,这种意见是错误的。
耿超先生《爯簋铭文与西周宗妇地位》根据陈絜先生意见,认为这个“乍”不应该破读为“作”,不是铸造的意思。他说:“‘乍’,似应读为‘措’,‘措’者‘施’也。《广雅·释诂》‘施,予也’,即为赠送之义。”[7]
耿超先生的释读也值得商榷。“措”确实有“施”的意义。“措”《说文解字》分析为从手,昔声,不见于先秦古文字,《中山王方壶》中的“进贤㪚能”的“㪚”可能是其异体字。[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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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文献中“措”用“错”字,“错”、“措”为古今字。《周易·序卦》:“礼义有所错。”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干宝说:“错,施也。”[9]《韩非子·八说》:“错法以道民也。”王先慎集解:“错,犹施行也。”[10]《礼记·仲尼燕居》:“君子明于礼乐,举而错之而已。”郑注:“错,犹施行也。”[11]《淮南子·俶真》:“以求凿枘于世而错择名利。”高诱注:“错,施也。”[12]上引文献中的“错”,就是“措”,其意义都是“施行”。《广雅·释诂》“施,予也”的解释,王念孙已指出应为“施,与也”。[13]“施”是施与,给予之义。先用“施”来解释“措”,再根据《广雅·释诂》解释为“赠送”,即用施行义的“施”来解释“措”,再用“施”的“施与,给予”义来替换“施行”义,这种辗转相训其实质为偷换概念。
虽然耿超先生的释读是错误的,但是他认为《爯簋》和《酓章鐘》中的“乍”不应该读为铸造义的“作”则是正确的。
今《商周》05214号收录另一件爯簋铭文,与上述二器铭文大致相近,当为同人之器,给了我们解决问题的提示。
这件爯簋铭文为:遣伯、遣姬易(赐)爯宗彝,眔逆小子뀽궻(倗)以(与)友卅人,其用夙夜享卲(昭)文神,用짨旗(祈)眉寿。朕文考其巠(经)遣伯、遣姬之德言,其竞余一子;朕文考其用乍(措)厥身,念爯(哉)!亡匃(害)!
两件爯簋铭文第一句,一为“遣伯、遣姬易(赐)爯宗彝”,一为“遣伯乍爯宗彝”,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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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乍”应为“易(赐)”的同义词,则这个字应该读为传世文献中的“胙”。《说文解字·肉部》:“胙,祭福肉也。”[14]古礼,祭祀完毕,祭肉当分赐臣下,祭肉为“胙”,赏赐祭肉亦为“胙”。《国语·晋语》:“王飨醴,命公胙侑。”韦昭注:“胙,赐祭肉。”[15]又由专指“赏赐祭肉”引申为通指“赏赐”。《左传·隐公八年》:“胙之土而命之氏。”[16]《国语·齐语》:“反胙于绛。”韦昭注:“胙,赐也。”[17]“胙”为“赏赐”义甚明。“胙”从“乍”声,自可与“乍”通假。
金文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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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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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应是一字异体,实则为表示铸造义的“乍(作)”的本字。[18]《姞氏簋》:“姞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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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宝尊簋,其迈(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集成》,03916)金文中,这个意义绝大多数情况下写作“乍”,则“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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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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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古今字关系。
在金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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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借为“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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簋》:“师龢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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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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菽(素)芾。”(《集成》,4324)这正如借“乍”为“胙”,“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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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从“乍”声,自可通借。
“胙”在金文中也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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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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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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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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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字。《乃子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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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矧)辛白(伯)蔑乃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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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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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胙)丝五十寽(锊)。”(《集成》,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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簋》:“白(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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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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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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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矢束,马匹,贝五朋。”(《集成》,4099)《牆盤》:“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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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胙)受(授)[19]墙尔(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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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褱(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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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彔(禄)、黄耇,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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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厥辟,其万年永宝用。”(《集成》,1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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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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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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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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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字异体,即“贮”。“胙”上古音从母鱼部,“贮”端母鱼部,声为邻纽,韵属同部,读音相近,亦可通借。
读“乍”为“胙”,“遣伯乍爯宗彝”意为遣伯赏赐给爯宗彝,那么遣伯为作器者,爯为器主,铭文中的“朕文考”是爯过世的父亲;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张懋镕、王勇先生所说的遣伯盨应该改称为爯盨。
三 酓章鐘、酓章镈、公鼎“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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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胙”
1978年湖北隨縣擂鼓墩曾侯乙墓出土一件酓章镈(《集成》00085,《商周》15780),铭文有“楚王酓章乍曾侯乙宗彝”一语,与宋人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53曾侯钟(一)铭文与全同,其54曾侯钟(二)铭文有“乍曾侯乙宗彝”一语。[20]
酓章即楚惠王熊章,为楚国国君,曾侯乙为曾国国君,曾国是楚国的属国。过去读《酓章鐘》的“乍”为铸造义的“作”,带来了一些解释上的困难。熊章为上国之君,为属国已逝之君铸造祭器,不合常理。裘锡圭先生《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曾认为铭文中的曾侯乙並没有过世,是生人。[21]湖北博物馆编《曾侯乙墓》说:“先秦时期,一国君主为另一国君主铸造宗彝,目前仅见此一例。”[22]既然“仅此一见”,就有可能是解释错误。
耿超先生《爯簋铭文与西周宗妇地位》曾认为《酓章钟》“酓章乍曾侯乙宗彝的“乍”应读作“措”,其错误我们上文已作辨正。现在我们读“乍”为“胙”,是赏赐义,如同爯簋、爯盨的“乍”这读“胙”一样,与另一件爯簋的“赐”为同义词,这个释读就可以有关酓章鐘的一些怀疑了,所有疑点自然烟消云散,上国之君楚王熊章赏赐附属国之君曾侯乙宗庙祭器,曾侯乙死后以之随葬,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至于王对诸侯、霸主对附庸国、大宗对小宗、宗子对家臣有宗彝之赐,耿超先生《爯簋铭文与西周宗妇地位》援引金文,已有很好的论述,结论可靠可信,自无问题。
《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02301、02302号收有两件公鼎铭文,02301号铭文首发于中原文物2001年3期63頁,《新收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列为75号,02302号公鼎前未有著录。据《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两件公鼎均1986年出土于河南平頂山市新華區滍陽鎮西周墓葬M95,現藏河南博物院,同铭:隹(唯)八月初吉丁丑,公乍(作)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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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鼎,敔用易(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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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壽永命,子子孫孫永寶用亯(享)。
根据铭文祈福之辞可知,此器为敔所有,实当定名为敔鼎。铭中之乍(作)亦当读“胙”,赐予义,盖这两鼎为公赐予敔。
* 本文受國家社科基金(09XYY015)、重庆市社科基金(2008-NYY0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基金(SWU1109045)资助。
[1] 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本文后简称《商周》。
[2] 吴振武,《新见西周爯簋铭文释读》,《史学集刊》,2006年第2期。
[3] 吴镇烽,《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4] 张懋镕、王勇,《遣伯盨铭考释》,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一辑,中西书局,2010年。
[5] 用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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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隶定,个别字直接改为通用字。
[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中华书局,1984-1991年,本文后简称《集成》。
[7] 耿超,《爯簋铭文与西周宗妇地位》,朱凤瀚主编,《新出西周金文与西周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8] 参见黄德宽主编,《古文字谱系疏证》,中华书局,2007年,1630页。
[9]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1986年,886页。
[10] (周)韩非撰,(清)王先慎集解,《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1998年,425页。
[11] 《十三经注疏·礼记注疏》,中华书局影印清阮元校刻本,1980年,1615页。
[12] (汉)刘安撰,(汉)高诱注,何宁集释,《淮南子集释》,中华书局,1998年,140页。
[13] (三国魏)张揖撰,(清)王念孙疏证,《广雅疏证》,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嘉庆王氏家刻本,2000年,97-98页。
[14] (汉)许慎撰,(宋)徐铉校订,《说文解字》,中华书局影印(清)陈昌智校刻一字一行本,1963年,89页。
[15] 《国语》,(三国吴)韦昭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06册,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1986年,108页。
[16]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中华书局影印清阮元校刻本,1980年,1733页。
[17] 《国语》,(三国吴)韦昭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06册,71页。
[18] 参见黄德宽主编《古文字谱系疏证》,1614-1615页。
[19] “授”亦有“赏赐义”,“胙”、“授”为同义连用,参见杨怀源,《西周金文词汇研究》(巴蜀书社,2007年)157-158页。
[20] (宋)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中华书局,1986年,28页。
[21] 裘锡圭,《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文物》,1979年第7期。
[22] 湖北博物馆编,《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1989年,467-4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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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孙银琼 杨怀源:《爯簋、酓章钟、酓章镈、公鼎“乍”新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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