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説清華竹書《耆夜》中的“夜爵”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也説清華竹書《耆夜》中的“夜爵”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也説清華竹書《耆夜》中的“夜爵”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耆夜》(中西書局2010年)記道:“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還,乃飲至于文大室。……王夜爵酬畢公……王夜爵酬周公……周公夜爵酬畢公……周公又夜爵酬王……”“夜爵”出現凡四次。寫在最後一支竹簡背面的篇題作“耆夜”,也跟“夜爵”有關。
“夜爵”的“夜”,目前有幾種理解。《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注釋説:“夜,古音喻母鐸部,在此讀爲‘舍爵’之舍,舍在書母魚部,可相通假。或説讀爲《説文》的‘㓃’字,音爲端母鐸部,該字今《書·顧命》作‘咤’,訓爲‘奠爵’,與‘舍爵’同義。”讀爲“㓃”一説,其實是李學勤先生先前在一篇文章中提出的(《清華簡〈耆夜〉》,《光明日報》2009年8月3日)。讀爲“舍”一説,也曾見于王寧先生在網絡上發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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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清華簡〈耆夜〉中的“耆”和“夜”》,簡帛研究網2009年10月29日)。此外,裘錫圭先生讀爲“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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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清華簡〈耆夜〉研讀札記》轉引,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1月5日);姜廣輝先生則疑爲“卒”字誤寫(《“耆夜”疑爲“耆卒”之誤寫》,《光明日報》2010年7月12日)。季旭昇先生在逐一分析讀爲“㓃”、“舉”、“舍”的優劣之後認爲,三説似應都可以説得通,但尚難論定(《〈清華簡(一)·耆夜〉研究》,臺灣中研院史語所“第三届古文字與古代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2011年3月)。
我們贊成將“夜”讀爲“舍”,在此試補充證據,并進而説明“夜(舍)爵”的含義。
舍、赦通假,古書中屢見其例(詳看高亨:《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839頁)。王力先生更將二字視爲同源字(《同源字典》,商務印書館1982年,第164頁)。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昔者君老》4號簡中“廢命不赦”的“赦”,簡文寫作“夜”,這是在戰國竹書中夜、赦通假的直接例證。清華簡《耆夜》的“夜”可以讀爲“舍”,在清華簡整理者業已指出的音理之外,由此得到文本上的證明。
《耆夜》描述的情景,是周武王出征凱旋,在文王大廟舉行飲至之禮。飲至之事,一再見載于《左傳》。桓公二年記:“冬,公至自唐,告于廟也。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明確説到在宗廟飲至時有“舍爵”一事。鑒于場景相同,把《耆夜》“夜爵”讀作“舍爵”,應該是合理的選擇。
典籍中的“舍爵”,一直缺乏確切的解釋。《耆夜》“夜爵”讀作“舍爵”,未能得到大家的認同,這當是主要原因。
《左傳》桓公二年“舍爵”杜預注説:“爵,飲酒器也。既飲置爵,則書勛勞于策,言速紀有功也。”《左傳》還有兩處説到“舍爵”。文公十八年,邴歜、閻職弑殺齊懿公,“歸,舍爵而行”。杜預注:“飲酒訖,乃去。”定公八年,陽虎作亂失敗後,其同黨“子言辨舍爵于季氏之廟而出”。杜預注:“辨,猶周遍也。遍告廟飲酒,示無懼。”顯然杜預是把這三處“舍爵”看作同一類情形。對《左傳》後兩處“舍爵”,清代學者沈欽韓有不同看法。他在《春秋左氏傳補注》卷五·文公十八年“歸舍爵而行”條説:“告奠于廟而去也。定八年傳‘子言辨舍爵于季氏之廟而出’,與此同。杜預謂飲酒訖者,鄙辭也。”(《叢書集成初編》本,商務印書館1937年,第74頁)日本學者竹添光鴻則針對定公八年記載説:“‘舍’讀如‘舍奠’之‘舍’。季氏三廟,故曰‘辨’,實爵釋于祖禰之前,蓋以告別,非自飲也。”對這兩處“舍爵”,楊伯峻先生贊成沈欽韓的説法,認爲“辨舍爵”是“徧實酒于爵,以置于祖禰之前,此古人將出奔告別之禮。”(《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第630、1570頁)對于後兩處“舍爵”,沈欽韓最先提出、竹添光鴻有所闡發的解釋,顯然更合理。《文選》卷28載陸機《挽歌詩》云:“舍爵兩楹位,啓殯送靈轜。”李善注:“《禮記》孔子曰:‘予疇昔之夜,夢坐奠于兩楹之間。’鄭玄曰:‘是夢坐奠于兩楹之間而見饋食,言奠者以爲凶也。’”似乎略晚于杜預的陸機還熟悉“舍爵”具有祭奠的意思。
需要進一步思考的是,桓公二年所載的“飲至”時的“舍爵”,可能并非一般飲酒,而同樣也是祭祀祖先。除了用字相同之外,這裏還有一些內在的理據。首先,“飲至”在宗廟舉行,祭祀祖先自不可少。其次,“舍爵”與“策勛”并列,如果只是説“飲酒之後”,地位恐不相當。再次,《左傳》桓公二年説國君出行與返回,均告于宗廟。《周禮·春官·大祝》、《禮記·曾子問》也有類似記述。這樣,《左傳》中的後兩處“舍爵”,有可能是出行告祭,其與第一處“舍爵”作爲返回時的告祭,彼此正相對應。
對“舍爵”的具體含義,竹添氏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周禮·春官·占夢》“乃舍萌于四方”鄭玄注:“玄謂‘舍’讀爲‘釋’,‘舍萌’猶‘釋菜’也。古書‘釋菜’‘釋奠’多作‘舍’字。”又《春官·祝甸》:“舍奠于祖廟,禰亦如之。”鄭玄注:“‘舍’讀爲‘釋’。釋奠者,告將時田,若時征伐。”元代學者熊朋來《經説》卷四“釋奠釋菜”條説:“‘釋’之爲言‘置’也。故《禮記》作‘釋’,《周禮》作‘舍’。釋奠者,置其所陳設之禮物也。”元代學者敖繼公《儀禮集説》卷八下“出祖釋軷祭酒脯乃飲酒于其側”條説:“釋軷者,釋其所軷之物,謂酒脯也。既釋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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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神祭之。”禮書又有“奠爵”一説。《周禮·春官·小祝》:“大祭祀,逆齍盛,送逆尸,沃尸盥,贊隋,贊徹,贊奠。”鄭玄注:“奠,奠爵也。”孫詒讓《周禮正義》:“云‘奠奠爵也’者,四獻後,延主入室時,奠神之爵也。其爵用斝,其酒,《禮運》孔疏謂天子用齊酒是也。《士虞禮》《特牲饋食禮》并云‘祝洗酌奠,奠于鉶南’。又《少牢饋食禮》云‘祝酌奠’,注云:‘酌奠,酌酒爲神奠之。’”(中華書局1987年,第2035頁)》“舍爵”大概與“舍(釋)萌”、“舍(釋)菜”、“奠爵”類似,是將盛有酒的器具放置于神位之前。
李學勤先生把竹書“夜”讀爲《尚書·顧命》的“咤”。這個字其實也與祭神有關。《顧命》“王三宿,三祭,三咤”,“孔傳”説:“禮成于三,故酌者實三爵于王。王三進爵,三祭酒,三奠爵,告巳受群臣所傳顧命。”孔穎達正義説:“凡前祭酒酹地而奠爵訖,復位。”認爲“咤”即“奠爵”,“奠爵”則是在以酒酹地之後,將酒具放下。如同姜廣輝先生已經指出的那樣,孔穎達正義還指出:“經典無此‘咤’字。‘咤’爲奠爵,傳記無文。”孔穎達稍後引述鄭玄説更持另外一種意見:“徐行前曰‘肅’,却行曰‘咤’。王徐行前三祭,又三却復本位。”這個“咤”字如此不確定,在將“夜爵”理解爲祭神的前提下,顯然“舍爵”更值得重視。
綜上所述,《耆夜》中的“夜爵”應該讀作“舍爵”;“舍爵”是祭祀神靈的儀式,竹書中,武王和周公都是先祭奠文王,再相互酬唱;篇名則相應讀作“耆舍”。
(2010年9月9日初稿,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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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稿)
(編者按: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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