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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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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9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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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霸伯盂銘文考釋


(河南大學)
2009年,山西省翼城縣大河口西周墓地出土一件霸伯盂(M1017:6),盂足作象鼻形(圖一)。器内鑄有長篇铭文(圖二)[1]。器銘所記關乎古代賓禮制度,與傳世的古代禮書所記多相合,對了解和認識當時的禮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試對該銘作簡單考釋,不當之處,恳請方家批評指正!
铭文計10列114字(又合文1,重文2),現隸寫如下:
隹(唯)三月,王史(使)白(伯)考蔑尚厤(歷),歸(饋)柔(矛-茅)苞、旁(芳)鬯,臧,尚拜稽首。既稽首,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延)賓、瓚(贊)賓,用虎皮爯(乘),毀(委),用章(璋),奏。翌日,命賓曰:“拜稽首。天子蔑其臣厤(歷),敢敏(敬)用章(璋)。”遣賓、瓚(贊),用魚皮兩,側毀(委),用章(璋),先馬,又(右)毀(委),用玉,賓出,以俎。或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延)白(伯),或邍(原)毀(委),用玉,先車。賓出,白(伯)遺賓于蒿(郊),或余賓馬。霸白(伯)拜稽首,對揚王休,用乍(作)寶盂,孫=(孫孫)子=(子子)其邁(萬)年永寶。
下面再對銘文作些簡單解釋。
(唯)三月王史(使)白(伯)考蔑尚厤(歷)。”
“唯三月”,其具體年份不可考。“王”係何王,亦不能確知。
“伯考”,係人名,即下文受王命出使霸國之賓。《儀禮·聘禮》:“君與卿圖事,遂命使者。”郑玄注:“聘使卿。”1974年,北京房山縣琉璃河墓葬出土兩件伯考庚簋(M251:12、13),銘文相同,作“伯考庚作寶彝。”[2]其時代爲西周早期前段。從M1017出土器物的年代(詳後文)來看,其時代約在西周早期前段。該墓地M1出土有燕侯旨作姑妹卣1件,旨作父辛爵2件[3],似乎暗示其間可能有一定的聯系,但目前也無明確證據可以將其坐實,故存以待考。
“尚”,爲霸伯之名。“蔑歷”一詞,金文屢見,其說頗多[4],最近范常喜有新說,可參看[5],此暫從舊說。
歸(饋)柔(矛-茅)苞、(芳)。”
“歸”,讀作“饋”。“柔”,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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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矛从木,類似寫法見於商周金文、楚簡和秦簡,如羌柔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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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五年琱生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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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望山楚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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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41)[8],郭店楚簡《性自命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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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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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9)[9],雲夢秦簡《爲吏之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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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35)[10],寫法皆大同小異。在銘文中通作“矛”,應讀作“包茅”之“茅”。“苞”字原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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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林”从“勹”,其形體可與下揭甲骨文“苞”字相比較[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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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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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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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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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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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11253[12]
“茅苞”,亦即文獻經見之“苞茅”、或作“包茅”,祭祀時用以濾酒。《左傳》僖公四年:“爾貢包(或作“苞”)茅不入,王祭不共(或作“供”),無以縮酒,寡人是征。”杜預注:“包,裹束也。茅,菁茅也。束茅而灌之以酒爲縮酒。”
“旁鬯”,讀作“芳鬯”。類似的說法見於文獻,如《禮記·郊特牲》:“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臭”,香。《易·繫辞上》:“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史記·禮書》:“側載臭茝,所以養鼻也。”司馬貞《索隱》引劉氏曰:“臭,香也。”
“臧,尚拜稽首。”
“臧”,成也。《左傳》宣公十二年:“執事順成爲臧,逆爲否。”杜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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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命不順成,故應否臧之凶。”“尚拜稽首”,《儀禮·聘禮》:“公再拜。”鄭玄注:“拜中庭也。不受於堂,介賤也。”
“既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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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賓、瓚(贊)賓,用虎皮爯(乘),毀(委),用章(璋),奏。”
“既稽首”,即上文之“尚拜稽首”之禮畢。《儀禮·聘禮》:“勞者再拜稽首受。”鄭玄注:“稽首,尊國賓也。”“延賓”,“延”謂引導,迎接。《禮記·曲禮上》:“主人延客祭,祭食,祭所先進。”郑玄注:“延,導也。”“瓚賓”,“瓚”讀作“贊”,《說文》:“贊,見也。从貝、从兟。臣鉉等曰:兟,音詵,進也。執贄而進,有司贊相之。”徐鍇曰:“進見以貝爲禮也。”《漢書·東方朔傳》:“朔自贊曰。”顏師古注:“贊,進也。”
“用虎皮爯”,“虎皮”即老虎的皮,在古代常用作戰爭的戎器。《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禮記·曲禮上》:“前有士師,則載虎皮。”孔穎達疏:“若見前有兵衆,則舉虎皮於竿首,使兵衆見以爲防也。”《史記·樂書》:“倒載干戈,苞之以虎皮。”裴骃《集解》引鄭玄曰:“包干戈以虎皮,明能以武服兵也。”《史記·楚世家》:“若使澤中之麋蒙虎之皮,人之攻之必萬於虎矣。”張守節《正義》:“野澤之麋蒙衣虎皮,人之攻取必萬倍於虎也。譬楚伐周收祭器,其猶麋蒙虎皮矣。”在古書中,虎皮又被稱作“皋比”。如《詩·秦風·小戎》:“蒙伐有苑,虎韔鏤膺。”毛傳:“虎,虎皮也。韔,弓室也。”《左傳》莊公十年:“自雩門竊出,蒙皐比而先犯之。”杜預注:“皐比,虎皮。”孔穎達疏:“《樂記》云:倒載干戈,包之以虎皮,名之曰建櫜。鄭玄以爲兵甲之衣曰‘櫜’。‘櫜’,‘韜’也。而其字或作‘建皐’。”《史記·禮書》:“寢兕持虎,鮫韅彌龍,所以養威也。”司馬貞《索隐》:“按:以兕牛皮爲席。”“持虎者,以猛獸皮文飾倚較及伏軾,故云持虎。劉氏云‘畫之於旍竿及楯仗等’,以今所見爲說也。”虎皮還可以用以制席。《詩·秦風·小戎》:“文茵暢轂,駕我騏馵。”毛傳:“文茵,虎皮也。”陸德明《釋文》:“文茵,以虎皮爲茵。茵,車席也。”《詩·大雅·韓奕》:“王錫韓侯,淑旂綏章,簟茀錯衡,玄袞赤舄,鉤膺鏤錫,鞟鞃淺幭,鞗革金厄。”毛傳:“鞟,革也。鞃,軾中也。淺,虎皮淺毛也。幭,覆式也。”“爯”,讀作“乘”,“乘”爲照母蒸部字,“爯”爲穿母蒸部字,二者音近。古時計物以四爲乘,如《詩·大雅·崧高》:“路車乘馬,我圖爾居。”毛傳:“乘馬,四馬也。”《儀禮·聘禮》:“庭實設,馬乘。”鄭玄注:“乘,四馬也。”《左傳》僖公三十三年:“(秦師)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杜預注:“乘,四韋。”《孟子·離婁下》:“發乘矢而後反。”趙岐注:“乘,四也。”“虎皮爯”,即《儀禮·聘禮》之“乘皮”,鄭玄注:“物四曰乘。皮,麋鹿皮也。”鄭云皮爲麋鹿皮,與銘文所見不同。“毀”,疑讀作“委”,“委”爲影母微部字,“毀”爲曉母微部字,二者音近。《儀禮·聘禮》:“委皮南面。”“委”訓“置”。
“用章”,“章”讀作“璋”,古代朝聘、祭祀、喪葬、治軍時用作禮器或信玉。《周禮·春官·典瑞》:“瑑圭璋璧琮,繅皆二采一就,以覜聘。”鄭玄注:“大夫衆來曰覜,寡來曰聘。”《周禮·考工記·玉人》:“大璋亦如之,諸侯以聘女。”《左傳》昭公五年:“朝聘有珪,享覜有璋。”杜預注:“覜,見也。既朝聘而享見也。”此所言之璋,即禮書之所謂“禮玉”。“奏”,進,獻也。銘文此段所述,即禮書所謂之“儐禮”。
“翌日,命賓曰:‘拜稽首。天子蔑其臣厤(歷),敢敏(敬)用章(璋)。’”
“翌日”,第二天。“命賓”,“命”訓告。《儀禮·士冠禮》:“宰自右,少退贊命。”鄭玄注:“贊,佐也;命,告也。佐主人告所以筮也。”又《儀禮·聘禮》:“厥明,訝賓於館。”鄭玄注:“以君命迎賓謂之訝。訝,迎也。”則“命賓”可能即訝賓。“拜稽首”,《儀禮·聘禮》:“賓介皆明日拜於朝。”又《聘禮》:“明日,賓拜於朝,拜饔與餼,皆再拜稽首。”鄭玄注:“拜謝主君之恩惠於大門外。《周禮》曰:凡賓客之治令,訝聽之。”
“天子”,謂周天子,即銘文上述的“王”。“蔑其臣歷”,“臣”謂尚,即霸伯。“敢敏”,“敏”,敬也。《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赴以名,則亦書之,不然則否,辟不敏也。”杜預注:“敏,猶審也。”
銘文所述與禮書可以對照,如《儀禮·聘禮》:“厥明,訝賓於館。賓皮弁聘,至于朝。賓入于次。乃陳幣。卿爲上擯,大夫爲承擯,士爲紹擯。擯者出請事。公皮弁,迎賓于大門內。大夫納賓。賓入門左。公再拜。”鄭玄注:“有司入于主國廟門外,以布幕陳幣,如展幣焉。圭璋,賈人執櫝而俟。”
“遣賓、瓚(贊),用魚皮兩,側毀(委),用章(璋),先馬,又(右)毀(委),用玉,賓出,以俎。”
“遣賓、瓚”,“遣”,《廣韻》:“送也。”《儀禮·旣夕禮》:“書遣于策。”鄭玄註:“遣,猶送也。”“瓚”,讀作“贊”,即銘文上述之“贊賓”。
“用魚皮兩”,遣賓禮用“魚皮”,古禮書未見記載,可補古禮書之缺佚。古人或用魚皮以制衣飾、戎器等,如《左傳》閔公二年:“歸夫人魚軒”杜預注:“魚軒,夫人車,以魚皮爲飾。”《史記·禮書》:“寢兕持虎,鮫韅彌龍,所以養威也。”裴骃《集解》引徐廣曰:“‘鮫魚皮可以飾服器,音交。韅者,當馬腋之革,音呼見反。’以鮫魚皮飾韅。韅,馬腹帶也。”《北史·室韋傳》:“(北室韋人)皆捕貂爲業,冠以狐貂,衣以魚皮。”古書又有“魚服”,指用魚皮制的箭袋。服,通“箙”。如《詩·小雅·采薇》:“四牡翼翼,象弭魚服。”孔穎達疏:“以魚皮爲矢服,故云魚服。”《詩·小雅·采芑》:“路車有奭,簟茀魚服,鉤膺鞗革。”鄭箋:“魚服,矢服也。”《論衡·儒增》:“寶奇之物,使爲蘭服,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語也。”黃暉《校釋》:“《漢書·韓延壽傳》:‘抱弩負籣。’注:‘如淳曰:“籣,盛弩箭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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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小雅·采薇》曰:‘象弭魚服。’毛傳:‘魚服,魚皮也。’鄭箋:‘服,矢服也。’疏引陸機曰:‘魚服,魚獸之皮也。魚獸似豬,東海有之,其皮背上班文,腹下純青,今以爲弓鞬步叉者也。其皮雖乾燥,以爲弓鞬矢服,經年,海水潮及天將雨,其毛皆起;水潮還及天晴,其毛復如故。雖在數千里外,可以知海水之潮,自相感也。’[13]”
“先馬”,《儀禮·聘禮》:“凡庭實,隨入,左先,皮馬相閒可也。”鄭玄注:“隨入,不並行也。閒,猶代也。士物有宜,君子不以所無爲禮,畜獸同類可以相代。”賈公彥疏:“云‘左先’者,以皮馬以四爲禮,北面以西頭爲上,故左先入陳也。云‘君子不以所無爲禮’者,案《禮器》云:‘天不生,地不養,君子不以爲禮。’言當國有馬而無虎豹皮,則用馬;或有虎豹皮並有馬,則以皮爲主而用皮也。云‘畜獸同類可以相代’者,畜謂馬,獸謂虎豹,《爾雅》釋云:‘在家曰畜,在野曰獸。’云‘同類’者,《爾雅》又云:‘二足而羽謂之禽,四足而毛謂之獸。’若然,則馬畜亦是四足之類,故云同類可以相代也。”《儀禮·聘禮》:“馬則北面,奠幣於其前。”“馬則幕南,北面,奠幣于其前。”“牽馬者自前西,乃出。”與銘文可以對照。“又毀”,“又”,讀作“右”。
“用玉”,《周禮·秋官·小行人》:“合六幣:圭以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錦,琥以繡,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諸侯之好故。”銘文前曰“用魚皮兩,側毀,用璋”,因此,結合文獻來看,銘文此處之“用玉”或即“用圭”。《儀禮·聘禮》:“擯者入告,出辭玉。”鄭玄注:“入告公以賓執圭,將致其聘命。圭,贄之重者……”此亦以玉指圭。又《聘禮》:“君使卿皮弁,還玉于館。”鄭玄注:“玉,圭也。”
“賓出”,謂事畢。《儀禮·聘禮》:“賓出。公側授宰玉。”鄭玄注:“聘事畢。”又“擯者辭,賓出。”鄭玄注:“事畢。”
“俎”,古代祭祀、燕饗時陳置牲體或其他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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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禮器。《詩·小雅·楚茨》:“執爨踖踖,爲俎孔碩。”《左傳》宣公十六年:“季氏,而弗聞乎?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杜預注:“體解節折,升之於俎,物皆可食,所以示慈惠也。”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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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白(伯),或(原)毀(委),用玉,先車。”
“或”,義爲“又”,下同。“伯”謂霸伯。“邍”,“邍”即“原”,《周禮·地官·大司徒》“辨其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名物。”陆德明《释文》:“‘原’,本又作‘邍’。”孫詒讓《名原·古籀撰异》:“‘邍’本从‘彖’聲,而篆文譌作‘邍’,則以彖與录相近也。”《爾雅·釋言》:“原,再也。”邢昺疏:“重再也。”《禮記·文王世子》:“食下,問所膳,命膳宰曰:‘末有原。’”郑玄注:“‘末’猶‘勿’也。原,再也。”《漢書·禮樂志》:“以沛宮爲原廟。”顏師古註:“原,重也。言已有正廟,更重立(之)〔也〕也。”“用玉”,指用圭和璋。“先車”,與銘文前述之“先馬”類似。《禮記·聘儀》:“以圭璋聘,重禮也;已聘而還圭璋,此輕財而重禮之義也。諸侯相厲以輕財重禮,則民作讓矣。”鄭玄注:“圭,瑞也。尊圭、璋之類也。用之還之,皆爲重禮。禮必親之,不可以己之有,遙復之也。財,謂璧、琮、享幣也。受之爲輕財者,財可遙復,重賄反幣,是也。”又《聘儀》:“君親禮賓,賓私面,私覿,致饔餼,還圭璋、賄贈,饗、食、燕,所以明賓客君臣之義也。”《儀禮·聘禮》:“君使卿皮弁,還玉于館。”鄭玄注:“玉,圭也。君子於玉比德焉。以之聘,重禮也。還之者,德不可取於人,相切厲之義也。”又《聘禮》:“大夫還璋,如初入……禮玉、束帛、乘皮,皆如還玉禮。”
“賓出,白(伯)遺賓于蒿(郊),或余賓馬。”
“遺賓”,送賓也。《商君書·畫策》:“强國之民,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朱師轍《解詁》:“《廣雅》:遺,送也。”“遺賓”與銘文前述之“遣賓”義同。“蒿”,讀作“郊”[14],謂迎候行旅之人之地。《逸周書·大聚解》:“闢開修道,五里有郊,十里有井,二十里有舍。”孔晁注:“(郊),待行旅也。”此謂送賓於郊。其儀式見於古禮書,如《儀禮·聘禮》:“遂行,舍于郊。公使卿贈,如覿幣。受于舍門外,如受勞禮,無儐……士送至于竟。”禮書又恆見“郊勞”,謂到郊外迎接並慰勞。《左傳》昭公二年:“叔弓聘于晉,報宣子也。晉侯使郊勞。”杜預注:“《聘禮》:賓至近郊,君使卿勞之。”《史記·蘇秦列傳》:“(蘇秦)北報趙王,乃行過洛陽……周顯王聞之恐懼,除道,使人郊勞。”
“或余賓馬”,“余”,讀作“予”,賜予。“予賓馬”,即賜賓以馬,即禮書所言之“贈”。
銘文此段可與文獻所記相對應,如《儀禮·聘禮》:“公辭,賓退。賓三拜乘禽於朝,訝聽之。遂行,舍于郊。公使卿贈,如覿幣。受于舍門外,如受勞禮,無儐。使下大夫贈上介,亦如之。使士贈眾介,如其覿幣。大夫親贈,如其面幣,無儐。贈上介亦如之。使人贈眾介,如其面幣。士送至于竟。”鄭玄注:“退,還館裝駕,爲且將發也。《周禮》曰:‘賓從,拜辱於朝,明日,客拜禮賜,遂行之。’”
霸白(伯)拜稽首,對揚王休,用乍(作)寶盂,孫=(孫孫)子=(子子)其邁(萬)年永寶。
此爲金文恆見套語,無須贅言。
從總體上看,盂銘可分作七段來理解,從開頭到“尚拜稽首”,是敘述王使伯考至霸,慰勞尚,並饋以包茅,鬯酒。從“既稽首”到“奏”,爲銘文第二段,是說在伯考代王慰問尚之後,尚迎賓、勞賓於朝,饋以虎皮、璋等(“禮賓”)。自“翌日”至“敢敏用璋”,爲全銘之第三段,與下文第四、第五段一起,構成銘文的核心部分,是說在勞賓的第二天,尚又迎賓至廟,向王之使者伯考正式行禮,並以璋爲禮幣,答謝王之慰勞。自“遣賓、瓚”至“以俎”,是銘文之第四段,云聘儀結束之後,賓受禮而出廟。自“或延伯”至“先車”,是銘文的第五段,乃賓迎霸伯,返還之前所受之圭、璋等禮幣。自“賓出”至“或余賓馬”,爲銘文第六段,乃賓將返國,霸伯親自送賓至於郊,並饋之以馬,以勞賓。自“霸白(伯)拜稽首”至末尾,爲全銘之結語,敘作器之緣由。
由此銘可窺見西周時期較爲完整的聘儀,銘文內容可與《儀禮·聘禮》、《禮記·聘儀》、《周禮·秋官·大行人》、《小行人》等所載之相關文字互相發明,有助於豐富和加深我們對於西周時期聘禮的認識,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最後,再談談該墓的墓主和年代。據報導,M1017墓口長5、寬3.4、深10米,口小底大。墓室內發現大量青銅器、玉石器、錫器和海貝等。青銅容器置於墓主頭前棺槨之間,有食器、酒器、水器、樂器、兵器、工具、車馬器等,食器中鼎、簋數量較多。計有方鼎5件、圓鼎8件、簋6件、盨2件、鬲1件、盆1件、豆4件、甗1件、觚3件、爵7件、觶2件、尊3件、卣3件、罍1件、斝1件、斗1件、壺1件、盂1件、盤1件、盉1件、甬鐘3件,青銅兵器戈、矛、鏃多件,工具有鑿、刀等。其中除本文所討論的這件青銅盂外、還在簋、豆、罍、盤等器內發現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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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其中的霸伯簋(M1017:8),器、蓋内各鑄铭文6列47字(又合文1,重文2),作[16]:
隹(唯)十又一月,井(邢)弔(叔)來麥[17],迺(乃)蔑霸白(伯)歷,史(使)伐,用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幬)二百,丹二量,虎皮。霸白(伯)拜稽首,對揚井(邢)弔(叔)休,用乍(作)寶簋,其萬年子=(子子)孫=(孫孫)其永寶用。
霸伯豆(M1017:14),器内鑄铭文4列15字(又重文2)[18],作:
霸白(伯)乍(作)大?寶尊彝,其孫=(孫孫)子=(子子)萬年永用。
霸伯罍(M1017:66),口沿內壁鑄铭文2列5字[19],作:
霸白(伯)乍(作)寶尊。
霸伯盤(M1017:41),器内鑄铭文4列34字(又重文2)[20],作:
隹(唯)正月既死霸丙午,戎捷(?)于,霸白(伯)搏戎,執訊,白(伯)對揚,用乍(作)白(伯)姬寶盤,孫=(孫孫)子=(子子)其萬年永寶用。
從墓葬規模、出土青銅器等級與數量,以及銘文記載來看,該墓墓主很可能即爲銘文所記之霸伯尚。墓中出土的器物,尤其是幾件方鼎[21],明顯係西周早期器物,墓葬的年代大概也與之接近,約爲西周早期前段。
附記:本文在醞釀和寫作過程中,曾先後與涂白奎先生、單育辰、劉洪濤、曹建墩諸兄多有交流,使我們受益匪淺,故略志於此,謹以致謝!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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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 霸伯盂(M1017:6,《2010中國重要考古發現》第69頁)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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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霸伯盂銘文照片(M1017:6,《2010中國重要考古發現》第69頁)
(編者按:[1]謝堯亭等:《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霸國墓地》,載國家文物局主編:《2010中國重要考古發現》,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4月,第65-73頁。
[2]集成6.3538、3539。
[3]謝堯亭:《山西翼城縣大河口西周墓地獲得重要發現》,《中國文物報》2008年7月4日(第282期)第5版;《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中國文物報》2010年1月7日第6、7版“山西重要考古發現”。
[4]可參見邱德修:《商周金文蔑曆初探》,臺北:五南出版公司1987年2月;范常喜:《金文“蔑曆”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于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1月9日。
[5]范常喜:《金文“蔑曆”補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于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1月9日。
[6]集成12.6926。
[7]《考古與文物》2007年3期8頁圖20,《文物》2007年8期20頁圖32。
[8]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望山楚簡》,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6月,第59頁。
[9]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第61頁。
[10]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9月,第83頁。
[11]吳振武:《說“苞”、“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中原文物》1991年第3期,第32-36頁。
[12]郭沫若主編,胡厚宣總編輯:《甲骨文合集》,北京:中華書局1978-1983年。
[13]黃暉:《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2月,第376頁。
[14]李學勤:《釋“郊”》,載《文史》36輯,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8月,第7-10頁。
[15]《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中國文物報》2010年1月7日第6、7版“山西重要考古發現”;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臨汾市文物局、冀城縣文物旅遊局:《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中國文物信息網,2011年3月25日,http://topic.ccrnews.com.cn/ArticleDetail.aspx?id=171;山西翼城县大河口西周墓地,考古论坛――2010年六大考古新发现,http://www.kaogu.cn/cn/detail.asp?Productid=12563。
[16]《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中國文物報》2010年1月7日第6、7版“山西重要考古發現”;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臨汾市文物局、冀城縣文物旅遊局:《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中國文物信息網,2011年3月25日,http://topic.ccrnews.com.cn/ArticleDetail.aspx?id=171;《2010中國重要考古發現》第69頁。
[17]此字蓋銘作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器銘右下部位尚有一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
,故釋“麥”,疑似地名。
[18]《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中國文物報》2010年1月7日第6、7版“山西重要考古發現”;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臨汾市文物局、冀城縣文物旅遊局:《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中國文物信息網,2011年3月25日,http://topic.ccrnews.com.cn/ArticleDetail.aspx?id=171;《2010中國重要考古發現》第70頁。
[19]《2010中國重要考古發現》第72頁。
[20]《2010中國重要考古發現》第71頁。
[21]《2010中國重要考古發現》第69頁。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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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虎皮-霸伯盂銘文考釋;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27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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