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历史故事网,分享历史故事,包括:中国历史人物、中国历史故事、世界历史人物、世界历史故事等内容,是您了解中外历史故事的好助手。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 祭祀
  • 中国历史故事-小虎历史故事网
  • 2023-08-30 03:21
  • 110
  • 小虎历史故事网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祭祀-讀契劄記二則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讀契劄記二則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甲骨刻辭

300字中国历史故事

中“示”字常見,有動詞、名詞兩種用法。其本義為神祖牌位,引申為神祖義。用作名詞,一律為神祖義,常用語境為“數詞+示”;用作動詞為貢獻、整治義,例如:
婦羌示十屯(英154)
“婦羌”人名,與“婦好”等同為“通名+專名”格式。“屯”多用為量詞,相當於一對,計量骨板數。“示十屯”蓋為整治骨板十屯。以下关注“示”作名词的兩種情形。
一“數+示”
元示:上甲
二示:示壬、示癸
貞示囗示囗二示(14863)二“示”字下有殘,依商王世系,以“示”為頭的先王即示壬、示癸。
三示:大乙、大甲、祖乙
貞三示御大乙大甲祖乙五牢(從羊)(14867)
四示:上甲、大乙、大甲、祖乙
求于四示(屯375)
五示:
A:上甲、成、大丁、大甲、祖乙。例如:
有伐于五示上甲成大丁大甲祖乙(248)
B:丁、祖乙、租丁、羌甲、祖辛。例如:
大貞于五示告丁祖乙租丁羌甲祖辛(2292)
六示:
A:大乙至仲丁,即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仲丁。例如:
有自大乙至中丁六示(325)
B:自上甲六示,即上甲、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例如:
有托自上甲幾六示(屯3594)
酒勺伐自上甲六示(32099)
七示:?
壬戌卜于七示[自]……(屯2534)
九示:
大乙至丁,即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仲丁、祖甲、祖辛、祖丁。例如:
求自大乙至祖丁九示(1482)
十示;
A:三匚至丩甲,即報乙、報丙、報丁、主壬、主癸、大乙、大丁、大甲、大庚、……、祖乙……丩甲。例如:
己卯卜祼三匚至丩甲十示(2242)
B:上甲、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仲丁、祖甲、祖辛、祖丁。例如:
求自上甲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大戊仲丁祖甲祖辛祖丁十示(32385)
C:上甲、報乙、報丙、報丁、主壬、主癸、大乙、大丁、大甲、大庚[1]
甲戌翌上甲(合文),乙亥翌報乙(合文),丙子翌報丙(合文),丁丑翌報丁(合文),壬午翌示壬(合文),癸未翌示癸(合文),乙酉翌太乙,丁亥翌太丁(合文),甲午翌太甲,庚寅翌太庚(合文)。(35406)
十示又一:?
例如:告十示又一牛(屯994)
十示又二:?
例如:求自上甲十示又二(34115、34116)
十示又三示:?
例如:求自上甲十示又三(屯827)
二十示:?
例如:自上甲廿示(續1.2.4)
二十又三示:?
例如:有歲于伊廿又三示(34123)
目前發現最多有二十又三示,具體所指不明。一示至十示未見“八示”;“七示”與“十又一示”未明起訖,不知所祀。十二示、十三示、二十示有起無迄,但都自“上甲”,故可根據殷王世

中国历史历化故事简短概括

系表[2],大致推知如下:
十二示:上甲、報乙、報丙、報丁、主壬、主癸、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小甲、大戊;
十三示:上甲、報乙、報丙、報丁、主壬、主癸、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小甲、大戊、雍己;
二十示:上甲、報乙、報丙、報丁、主壬、主癸、大乙、大丁、大甲、大庚、小甲、大戊、雍己、中丁、卜壬、戔甲、祖乙、祖辛、羌甲、祖丁、南庚。
二上示下示、大示小示、元示它示
除“數詞+示”外,“示”表示神祖義,還常與“上、下、大、小、元、它”等連用,仍用作指稱某位或某些神祖。
大示:大示它王(14833)
小示:小示有羌(557)
上示:畢見百牛幾自二示(102)
下示:大示五牢下示三牢(屯215)(1115)
它示:它示三牢(14353)
“上下”,可以理解為神祖行輩的前後;“大小”或許是大宗小宗,直系旁系,嫡出庶出;至于“元它”也可能是直系旁系之分。
綜之,甲骨文“示”用為名詞一律表示神祖。一類是緊縮式組合用以概括多位神祖,如“二示、三示、四示、五示、十示、廿示等”;一類為“形容詞+示”構成的偏正結構,如“大示、小示、上示、下示、元示、它示”,其中“大示、上示、元示”為自上甲以下六位直系先祖(即上甲、報乙、報丙、報丁、主壬、主癸六位先公),“小示、下示、它示”為其他旁系先王。
《合集》32384
《合集》32384為三版綴合(自上而下,一二兩版由王國維綴合,開甲骨綴合之先,第三版

中国历史严谨的人物故事

後由嚴一萍加綴,遂成。編入《甲骨文合集》,是為第32384片,下文簡稱“合32384”)。如下: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一般隸作:
(1)乙未,酒系品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十,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三,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三,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三,示壬三,示癸三,大乙十,大丁十,
大甲十,大庚十,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三,……三,祖乙十……(合32384)
分歧在于:
一種觀點認為“酒系品”三個祭祀動詞連用,持此說者如喻遂生師、張玉金;另一種觀點則認為“酒系”兩個動詞連用,而“品”為提前的祭品名詞,如李圃、劉翔、李強、管燮初等。
孰是?
持前一種觀點主要依據來自甲骨卜辭中“品”的用例。
(一)後面多帶祭牲,如:丁亥卜,品其五十牢。(34677)
唯癸酒品。(于逆京品。(24400)
(二)多與“賓”連用,如:王賓品無尤。(28715)其中“賓”用為濱臨,釋作親臨。而卜辭常見“王+賓+祭名”用例。
但我們也發現有這樣一條:
癸丑卜,王曰貞翌甲寅迄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系劦自上甲衣至于毓余一人亡尤…茲一品祀在九月遘示壬叀彘……(41027)
從“品”字本身來看,似乎更可能是名詞性的。“品”甲骨文作“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在卜辞中用作祭名,陈直以为是边豆之祭:“卜辞有品祭,于古无徵。案《礼记·郊特牲》云:‘鼎俎奇,而篷豆偶,阴阳之义也。篷豆之实,水土之品也。不敢裹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神明也。’又曰:‘篷豆之荐,水土之品也。不敢用常裹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神明之义也。’卜辞品祭,疑为篷豆之祭。”後代“品類”“品物”“品級”可證。
此外,我們調查了郑继蛾(2007)《甲骨文祭祀卜辭語言研究》一書,初步得出:“祭祀動詞+神祇+祭品”類的祭祀刻辭的祭品絕無“有數無名”者。當數量為一時可以“有名無數”。但祭品名必須出現,這與祭祀這種莊重場合商人重神的觀念有關,其實今天依然如此,民間正式的祭祀,祭品種類、數量都會根據所祭對象有嚴格的規定。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合集》32384“酒系品”如果是三個祭祀動詞連用,那卜辭就成了“祭祀動詞+神祇+數量”,成了“有數無名”的特例。而祭品名詞提前至神祇之前並不罕見。
(2)乙未,酒高祖亥羌□牛□,大乙羌五牛三,祖乙羌□牛□,小乙……羌三牛二,
父丁羌五牛三。(32087)
(3)乙丑,在八月酒大乙牛三,祖乙牛三,小乙牛三,父丁牛三?(屯777)
由此,可以試著還原《合集》32384,其語序可能是:
(1’)乙未,酒系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品十,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品三,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品三,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品三,示壬品三,示癸品三,大乙品
十,大丁品十,大甲品十,大庚品十,小甲品三,……品三,祖乙品十……
故全辭大意為:乙未那天

中国历史千年故事简短版

,用品禮十件酒祭系祭上甲,用品禮三件祭祀報乙,用品禮三件祭祀報丙,用品禮三件祭祀報丁,用品禮三件祭祀主壬,用品禮三件祭祀主癸,用品禮十件祭祀大乙,用品禮十件祭祀大丁,用品禮十件祭祀大甲,用品禮十件祭祀大庚,……用品禮十件祭祀祖乙。此解於辭彙義、於語境義皆通暢怡然,合情合理。
(編者按:[1]大甲后为外丙,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认为外丙本不为王,是因大甲即为后“不尊汤法”,被伊尹放逐桐宫,权以外丙代其王位。故因周祭中外丙不入祀位。
[2]依“周祭谱”祀谱排列,先公自上甲以下至主癸六位,其他诸王二十九位。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祭祀-讀契劄記二則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720.html

以上是关于祭祀-讀契劄記二則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祭祀-讀契劄記二則;本文链接:http://gazx.sd.cn/zggs/27245.html。

Copyright © 2002-2027 小虎历史故事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苏ICP备18016903号-16


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诚信网站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
  11. 11
  12. 12
  13. 13
  14. 14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