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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據清華簡釋上博簡的“鈙”字
(安陽師範學院文學院)
新公佈的清華簡第四冊《别卦》簡6有卦名作
據清華簡釋上博簡的“鈙”字
,從金從攴從心。整理者讀爲“咸”[1]。其說當是。
本篇卦名有好幾個字都從“心”,例如“革”作
據清華簡釋上博簡的“鈙”字
、“隨”作
據清華簡釋上博簡的“鈙”字
,其所從“心”,都是綴加的偏旁。故前揭“咸”卦卦名是綴加“心”旁的“
據清華簡釋上博簡的“鈙”字
”字。整理者把這一部份隸作“鈙”。此字也見於上博簡第八冊《命》篇簡3:“雖
據清華簡釋上博簡的“鈙”字
於斧質,命勿之敢違。”第二字從金從攴,也是“鈙”字[2]。
按“鈙”字見於《說文》,訓為“持”,從攴、金聲。這個詞義在《命》簡文中不適合。學者提出了一些新解,似乎也未成定論[3]。有些學者認爲“鈙”字應該分析爲從“攴”聲[4]。銀雀山漢簡《黃帝伐赤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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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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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從鈙,以“金”爲基本聲符,白于藍先生讀爲“戎”。白先生還指出,《國語·周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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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所指是同一地名[5]。戎、鈙冬、侵合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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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聲,也是侵部字。現在就清華簡這個卦名來看,進一步證明《說文》把“鈙”字分析爲从金聲是對的。金字見母侵部,咸字匣母侵部,讀音很近。上博簡本《周易》,馬王堆帛書《易》中的“咸”卦、《繫辭》中“相感”的“感”,都可以寫作“欽”[6]。欽字按《說文》的分析,也是“從欠、金聲。”
典籍中從“咸”聲的字有和從“臽”聲字通假之例。如《楚辭》“輡軻”,《文選·古詩十九首》作“轗軻”。又如,《說文》:“顑,讀若
據清華簡釋上博簡的“鈙”字
。”按
據清華簡釋上博簡的“鈙”字
所從“贛”,古文字作“竷”[7]。上博簡《季康子問於孔子》簡19“惡人勿竷”,楊澤生先生等讀爲“陷”,可從。睡虎地秦簡《建除》“陷”於某天干的“陷”皆作“竷”[8]。前文提到,古籍地名“戎遂”之“戎”,漢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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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金”聲;《國語》作“
據清華簡釋上博簡的“鈙”字
”,從“今”聲。從“今”聲的字也和從“臽”聲的字通假。如《說文》:“啗,讀與含同。”又:“欿,讀若貪。”銀雀山漢簡《孫臏兵法》“陷齒戴角”,整理者讀“陷”爲“含”。這都是從“今”聲的侵部字和從“臽”聲的談部字相通之例,也間接證明了“鈙”字可以和從“臽”聲的字相通。疑《命》篇的“鈙”可讀爲“陷”。
據典籍用例可知,“斧鑕”在古代常和賞賜相對,表示懲罰、刑戮。斧質既能代表至高無上的權力,又能充當刑殺工具,所以“斧質之罪”實相當於“死罪”。《戰國策·燕策二》蘇代對齊王自稱“臣有斧質之罪,請自歸於吏以戮”;《史記·萬石叔孫列傳》:“罪當伏斧質。”《公羊傳》昭公二十六年何休注:“鈇鑕,要斬之罪。”鈇鑕也作鈇質,與斧質所指相同[9]。
我們認爲,《命》簡文言“陷于斧鑕”,既可以理解爲陷于死罪,如《管子·白心》:“爲不善乎,將陷於刑。”注:“爲不善,又恐陷於刑罰也。”[10]也可以進一步理解爲陷於用斧質行刑的重罪。據《史記·淮陰侯列傳》,韓信爲連敖時,坐法“當斬”,爲夏侯嬰所赦,“釋而不斬”。 此事在《論衡·骨相》縮寫作:“韓信爲滕公所鑒,免於鈇質。”“免於鈇質”就可落實爲免於用斧質行刑的死罪。和斧質一樣,“刀鋸”也是刑殺工具。《國語·魯語》:“大刑用兵甲,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笮。”《宋史·吳及傳》:“童幼何罪,陷於刀鋸。”此例雖晚,亦可資參證。
總而言之,斧質既是行刑工具,也指死罪。“鈙于斧質”讀爲“陷于斧質”,用這兩種方式都可以講通。簡文“雖陷于斧質,命毋之敢於違”之意,即後世所謂“冒死以聞”。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1月9日12:38。)
[1]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肆)》,第130頁、133頁註釋26,中西書局2013年12月。
[2]參看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上博八〈命〉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年7月16日。
[3]參看范常喜:《上博八〈
用英文诗描述中国历史故事
命〉3號簡釋字一則》,簡帛網2013年6月23日。
[4]參看復旦吉大古文字專業研究生聯合讀書會:《上博八〈命〉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1年7
中国历史故事英文版书
月16日。
[5]參看白于藍:《銀雀山漢簡校釋》,81-82頁,《考古》2010年第12期。
[6]參看白于藍:《戰國秦漢簡帛
中国历史故事检测
古書通假字彙纂》,第910頁。
[7]陳劍:《釋西周金文的“竷(贛)”字》,《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8-19頁,綫裝書局2007年4月。
[8]楊澤生:《上博五零釋十二則》,簡帛網2006年3月20日。參看白于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第920頁。
[9]參看沈家本:《歷代刑法考》第一冊,第115-116頁,中華書局2006年7月。
[10]又參看《韓非子·八說》:“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師;有惡病,使之事醫。不随師則
中国历史长河发生的故事
陷於刑,不事醫則疑於死。”又《淮南子·泛論》:“今人所以犯囹圄之罪,而陷於刑戮之患者,由嗜慾無厭,不循度量之故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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