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讀里耶秦簡札記(四)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一
□月乙亥,司空□作□〼Ⅰ
其一人有逮[1]〼Ⅱ
□人送兵〼Ⅲ
一人吏養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應)[2]〼Ⅳ8-697
丗三年三月辛〼Ⅰ
□□月乙亥旦□〼Ⅱ8-697背
其,原釋文未釋。
“兵”上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疑是“徙”或“送”字。
“兵”上一字
送
徙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562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350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63
今按:秦隸中送、徙二字形體頗接近,但最大的區別在于“送”較“徙”多一“廾”。本簡“兵”上一字多一廾,當即“送”字.
二
〼□復,□復病三歲上者服、尉(熨)〼Ⅰ
〼歲者服、尉(熨)七日,俞□〼Ⅱ8-1040
“復”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指出從爿作。今按:字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病”字。
三
〼□□受將粟佐贛。Ⅰ
〼贛手。Ⅱ8-1050
《校釋》:將,疑是人名。贛,人名。今按:此处的“受”後較多接官名+人名,如:
錢二千一百五十二。丗五年六月戊午朔丙子,少内沈受
市工用叚(假)少内唐。Ⅰ
瘳手。Ⅱ8-88
与中国历史相似的故事有
8+8-936+8-2202
丗二年正月戊寅朔丙戌,少内守是
受司空EⅢ色。 痤手。EⅣ8-478
士五(伍)巫倉溲産尸貲錢萬二千五百五十二。Ⅰ
丗一年四月甲申,洞庭縣官受
巫司空渠良。Ⅱ8-793+8-1547
〼丗四年【九月癸亥朔庚辰,守府賢受
少】内守狐〼8-806
〼感受
司空守茲〼8-951
“將粟佐贛”按文例當是官名加上人名。“將粟佐贛”之“贛”用作人名,而“將粟佐”當用爲官名。可見這裏的“將粟佐贛”當連讀。“贛”擔任將粟佐。
四
其十二人爲輿:獎
中国历史故事简单短
、慶忌、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船、何、冣、交、頡、徐、娃、聚Ⅱ8-1069+8-1434+8-1520
“爲”下一字原釋文作“輿”,《校釋》改作“藇”,《玉篇·草部》:“酒之美也。”此處也許假爲“輿”。今按:該字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與下列“輿”字形體相近,原釋文作“輿”可從。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519、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461、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224+8-412+8-1415
自“獎”以下人名。《校釋》指出:其中“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二見,或一爲衍文,而“慶忌”斷讀,爲二人名。今按:里耶秦簡人名之間或直接書寫,不用標識符號標出,如8-145、8-681等號簡,也有用標識符號標出的,如8-780,也有或標或不標的,如8-1146。本簡標識的這十多人名,“慶忌”與“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之間幷無標識符號,而“慶忌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與“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之間有標識符號,如下圖所示: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慶忌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之“慶忌”用作人名,也見于8-899,存在單爲一人名的可能,“慶忌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僅此一見,但不能排除爲人名。此外“娃”、“聚”之間幷無標識符號,如: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娃”作爲人名見于8-145“六人捕羽:刻、嫭、卑、鬻、娃、變。”[3]而“聚”作爲人名,似還屬首見。“娃”、“聚”之間的標識符號似缺。可見,本簡的標識人名的方式屬最後一種情形,既有標識的,也有沒有標識的。
再看《校釋》釋文“其十二人爲輿:獎、慶忌、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船、何、冣、交、頡、徐、娃、聚”,但在注釋說“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二見,或一爲衍文。這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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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的人數其實只有十一人。如把“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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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作爲一人名,所得人数也是十一人。可見不管是把“慶忌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作爲一人,還是“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爲衍文而“慶忌”爲一人名,統計這“爲輿”的人數其實都只是十一人,幷非“其十二人爲輿”所標出的十二人。
里耶秦簡的文書檔案或抄寫多份,只是現在還沒有看與本簡內容相同的文本。由于材料有限,以下諸種可能還只能停留在推測的層面。
在默認文本抄足十二人的前提下,一種可能是如《校釋》釋文所標的人名,但其中二見的“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可看作同名不同人的二人,由于秦簡所見單名過于簡單,同名不同人的情况幷不少見,不過這裏异人之同名同時且相鄰出現,顯得生硬,可能性還是偏小;另一種是第二見的“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是涉上而誤,即本是抄寫其它人名,但涉上一“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而抄誤。
在不以本簡抄足十二人名,即抄脫一人名的前提下,一種可能是“慶忌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是一人名,這種處理的好處是不用較大改動文本;另一可能是如《校釋》注釋的辦法把多出的一個“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看作衍文,這種處理的好處是“慶忌”作爲一個人名有據可尋。
五
粟米八升少半升。 令史逐視平。〼Ⅰ
丗一年四月辛卯,貳春鄉守氐夫、佐吾出食舂、白粲商等二人,人四升六分升一。〼Ⅱ8-1335+8-1115
“粲”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與下列8-228號簡“商”字形體相近,當釋作“商”。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商”在簡文用作人名,身份爲白粲。
六
〼□丁巳倉歜敢[4]〼Ⅰ
〼□旦令如以□[5]〼Ⅱ8-1156
旦令,原釋文未釋。
七
〼□何柏得毋爲□[6]〼Ⅰ
〼遷陵不得見何[7]〼Ⅱ
〼有適與尉主□〼Ⅲ
〼偕者□□遷□□〼Ⅳ8-1193
〼□□□〼Ⅰ
〼□□□囗〼Ⅱ
〼□□□【欣】囗〼Ⅲ8-1193背
“何柏”上一字原釋文未釋,即“問”字。8-650背+8-1462背有“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應)多問華得毋爲事變”可參看。
“適”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即“與”字。
偕者,原釋文作“皆□”。“者”下第三字原釋文未釋,即“遷”字。
八
〼□朔日,少内守應□〼8-1209
“守”下原釋文作三未釋字,其中第一、二未釋字實即一字,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是“應”字,用作人名。“應”用作人名也見于8-691等簡。
九
〼□□□□□□Ⅰ
〼□□□舂□□Ⅱ8-1216
舂,原釋文未釋。
一〇
廿九年正月甲辰,遷陵丞昌訊〼Ⅰ
書。〼Ⅱ8-1246
·鞫之:悍上禾稼租志誤,少五【穀】囗〼8-1246背
之,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是“之”字。“鞫之”也見于《奏讞書》5-6號簡:“·鞫之:毋憂變(蠻)夷大男子,歲出賨錢,以當䌛(徭)賦,窯遣為屯,去亡,得,皆審。”
一一
當□□□書可獄治□□〼8-315
書,原釋文未釋。
一二
錢十七。丗四年八月癸巳朔丙申,倉銜、佐卻出買白翰羽九、雞羽(?)毛二,已,𧗿(率)之錢十七,□遷陵陽里小女子胡偒Ⅰ捕。 令佐敬監。□□巸手。Ⅱ8-1549
“倉”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與下列“銜”字形體相近,即“銜”字,用作人名。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060、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28 “倉銜”也見于下列簡:
遷陵買羽,倉銜故〼8-1755
粟米十三石八斗。 丗五年四月己未朔庚申,倉銜、佐〼Ⅰ
三月、四月食。 【令】〼Ⅱ8-1167+8-1392
丗五年三月庚寅朔辛亥,倉銜敢言之:疏書吏、徒上事尉府Ⅰ者牘北(背),食皆盡三月,遷陵田能自食。謁告過所縣,以縣鄉次續Ⅱ食如律。雨留不能投宿齎。當騰騰。來復傳。敢言之。Ⅲ8-1517
其中8-1167+8-1392時間爲“丗五年四月”,8-1517時間爲“丗五年三月”,與本簡“丗四年八月”時間相近,而8-1755“倉銜”與買羽有關,也與本簡“買白翰羽”等事相近。
“九”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疑是“雞”。“雞”下一字原釋文作“長”,疑是“羽”字,再下一字是“毛”。“毛”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是“二”字。“二”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疑是已字。
𧗿(率),原釋文未釋。“𧗿(率)之”一詞見于8-845、8-967。
遷陵,原釋文未釋。“遷陵陽里”見于8-78“遷陵陽里士五(伍)慶、圂”。
“十七”下一字原釋文作“分”,今存疑,屬下讀。
捕,原釋文未釋。8-1515有“主令鬼薪軫、小城旦乾人爲貳春鄉捕鳥及羽”。
一三
丗五年七月戊子朔己酉,都鄉守沈爰書:高里士五(伍)廣自言:謁以大奴良、完,小奴嚋、饒,大婢闌、愿、多、□,Ⅰ禾稼、衣器、錢六萬,盡以予子大女子陽里胡,凡十一物,同券齒。Ⅱ
典弘占。Ⅲ8-1554
七月戊子朔己酉,都鄉守沈敢言之:上。敢言之。/□手。Ⅰ
【七】月己酉日入,沈以來。/擇□。 沈手。Ⅱ8-1554背
“以来/”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字與下列“擇”字形同,即“擇”字,用作人名,也見于8-313、8-405等簡。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544、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820
“擇”下一字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字迹不可辨識,从文例看似即“半”字。8-1563背“癸卯,朐忍宜利錡以來。/敞半。 齮手。”可參看。
一四
七月乙卯,啓陵鄉趙敢言之:恐前書不到,寫上。敢言之。/貝手。Ⅰ
七月己未水下八刻,郵人□以來。/敬半。 貝手。Ⅱ8-1562背
“刻”下原釋文作二未釋字,實有三字未釋。其中第一字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與下列“郵”形同,當釋作“郵”。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66、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62
“郵”下一字從殘存筆劃及文例看,當是“人”。8-767背“七月丙寅水下五刻,郵人敞以來。/敬半。 貝手。”與本簡文例同,可參看。
一五
七月癸卯,遷陵守丞膻之告倉主,以律令從事。/逐手。即徐内人書。Ⅲ8-1563
“徐”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指出,“徐”下一字,似是“以”。今按:该字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内”字。“内”下一字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是“人”字。“人”下一字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疑是“書”字。“即徐內人書”爲小字書寫,字迹不同于同簡它字。且此處按文例不當再有内容。似是文書收閱方之主事者後來補寫。
一六
丗五年八月丁巳朔 ,貳春鄉茲敢言之 :受酉陽盈夷Ⅰ鄉户隸計:大女子一人,·今上其校一牒,謁以從事。敢Ⅱ言之。Ⅲ8-1565
“今”上原釋文無“·”,《校釋》亦缺。今可據簡文補“·”。
一七
弗與從給其事一日[8],嗛取爲庸□8-1567
“取”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字从口从兼,即“嗛”字,用作人名。“嗛”見于8-682“妶、嗛、涓、姣、隋、澍、支、章辨、【弟】〼”。8-682“涓”, 無法判斷與8-141+8-668有“丗年十一月庚申朔丙子,發弩守涓”是否爲一人,8-682所記人名身份如何,暫不可考。
“取”下二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爲庸”。“爲庸”見于8-1849+8-1322“〼誠嘗取寄爲庸〼”[9]、8-2205+8-2212“〼尉敬養興爲庸,約日三斗米,乙酉初作□〼”[10]。《二年律令·亡律》172號簡有“取亡罪人爲庸,不知其亡,以舍亡人律論之。”
8-231號簡:“詰卂兼寄戍卒大夫□食”,《校釋》:
詰,查究。卂,疑讀爲“訊”。參看8-209注釋。兼,疑當讀爲“廉”,縣名,《漢書·地理志》屬北地郡,治所在今寧夏銀川市西北。寄,里名。“食”前一字,原釋文作“徒”。
“卂(訊)”下的“兼”字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實从口从兼,即“嗛”字,用作人名。“食”前一字,原釋文作“徒”,疑即“仁”,用作人名。8-231號簡“詰卂(訊)嗛寄戍卒大夫仁食”之“寄……食”,相當于8-823背+8-1997背“爲柏寄食一石”之“寄食”。這裏的“寄”,當用作動詞。
現在重新看8-231、8-1567,二簡長度、厚度相當,質地色澤相近,字迹也相近,似可前後連讀,其釋文作:
詰卂(訊)嗛:寄戍卒大夫仁食,8-231弗與從,給其事一日,嗛取爲庸□8-1567
需要指出的是,8-1849+8-1322“〼誠嘗取寄爲庸〼”提及“嘗取寄爲庸”,而8-1883“〼丗四□月中未賞敢寄爲”之 “賞”可讀作“嘗”,所謂的“敢”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與8-55號簡“敢”字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不同,當改釋作“取”。如在“〼丗四□月中未賞(嘗)取寄爲”下再補一“庸”字,與8-1849+8-1322在文意上似正相反。這二簡所提及的“寄”似用作人名,也似指所寄之人。本簡“寄”的理解似仍存另外可能。
一八
〼【丗】一年正月戊午,倉守武、史感、稟人援出稟使小隸臣壽。Ⅰ
令史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視平。 感手。Ⅱ8-1580
“年”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一”字。“一”上據文意可補“丗”字。8-606“丗一年三月癸丑,倉守武、史感□〼”、8-763“粟米一石二斗半斗。 ·丗一年三月癸丑,倉守武、史感、稟人援出稟大隸妾并。Ⅰ令史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視平。 感手。Ⅱ”文例與之近似。
一九
得高里士五(伍)難,䌛(徭)戍□一歲,謁令8-1585
“里”前一字,原釋文作“亯”,《校釋》存疑。今按:該字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高”字。高里,里名,見于8-341“高里公士印。 船〼”、8-651“啓陵津船人高里士五(伍)啓封當踐十二月更”。
二〇
〼□□□□屬其官事官未〼8-1645
“屬”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左从交,疑即效字之殘。“效屬”一詞見于《鶡冠子·道端》“故先王傳道以相效屬也,賢君循成法”。“效”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似即“敢”之殘筆。“其官”下一字原釋文作“吏”,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事”字。“官事”一詞見于8-137“〼□守府事已,復視官事如故”,也見于《二年律令》216“官各有辨,非其官事勿敢為,非所聽勿敢聽”。
二一
〼□唐適與齎〼Ⅰ
……Ⅱ8-1681
“唐”下一字,原釋文作“道”,今按:該字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適”字。
二二
八月爲睆老死,盡九月,各二月,九百□□〼Ⅱ8-1798
“爲”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指出:字從“疒”作,疑爲“𤵸”或其他表示重大殘疾的字。《秦律雜抄》32-33號簡云:“匿敖童,及占𤵸(癃)不審,典、老贖耐,百姓不當老,至老時不用請,敢爲酢(詐)僞者,貲二甲;典、老弗告,貲各一甲;伍人,户一盾,皆𠨧(遷)之。·傅律。”可參看。
今按:此字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字右部實從完,左部從目,即睆字。《二年律令》357號簡:“不更年五十八,簪褭五十九,上造六十,公士六十一,公卒、士五(伍)六十二,皆為睆老。”407號簡:“睆老各半其爵䌛(徭)員,入獨給邑中事。·當䌛(徭)戍而病盈卒歲及𣪠(繫),勿聶(攝)。”408號簡:“諸當行粟,獨與若父母居老如睆老,若其父母罷𤵸(癃)者,皆勿行。金痍、有□病,皆以為罷𤵸(癃),可事如睆老。”[11]
二三
錢萬八千三百六十四。其三百六十四責……Ⅰ
丗三年六月……司空……Ⅱ8-1801
其,原釋文未釋。“其”下“六十四責”,原釋文未釋。
六月,原釋文未釋。
司空,原釋文未釋。
二四
〼□□書貳春【鄉】〼Ⅰ
〼六□〼Ⅱ8-1870
“春”上二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書貳。
六,原釋文未釋。
二五
㱃 王倚室貣□□㱃〼8-1872
“倚”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王”字。“倚”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室字。
二六
作丁壯者四人,因適□〼8-1878
“丁”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作”字。
二七
□□南里士五(伍)異斬首一級。8-1888
“南”上二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疑即陽陵。陽陵,縣名。《漢書·地理志》屬左馮翊,治所在今陝西咸陽市東北。其詳可參《校釋》8-1450注釋[1]。
二八
病煩心,[12]穿地深二尺,方尺半,□水三四斗,㵒(沸),注其Ⅰ穿地中,視其可㱃(飲),㱃(飲)一參。Ⅱ8-1369+8-1937
“半”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字殘存鬲仍較清楚,疑即“鬻”字殘筆。《字彚·鬲部》:“鬻,煮也。”“鬻水三四斗,㵒(沸)”即煮水三四斗至沸。
“注”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此字殘存筆劃之輪廓與本簡“其”字相合,當釋作“其”,這裏用作代詞,指代前面提及的沸水。緊著“其”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作“水”,字殘筆輪廓與同簡“穿”字近似,即“穿”字。“穿”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即“地”字。“穿地”在簡文中是第二次出現。“注其穿地中”指把沸水注入之前所穿的地中。
“視其”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指出似爲“此”。今按即“可”字。“可”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指出似是“㱃(飲)”,其下有重文號。可從。“視其可飲,飲一參”大意是之前所注入穿地的沸水能喝的話,喝三分之一斗。
二九
……充□〼Ⅰ
□完城旦不智(知)□與遺□[13]〼Ⅱ
□覆問毋(無)有□□□□□[14]〼Ⅲ
□上書□陵廷。/端[15]〼Ⅳ8-2005
遣□□□□已移□□□[16]〼Ⅰ
□□□□□□□□□□〼Ⅱ8-2005背
“城”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完”字。完城旦,也見于8-291。“完”上一字,原釋文作“司”,今存疑。
“毋”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即“有”字。“毋有”見于8-67+8-652“毋有亦言”、 8-357“報曰毋有”。“覆問毋有”則見于睡虎地秦簡《封診式·有鞫》:“敢告某縣主:男子某有鞫,辭曰:……或覆問毋(無)有,遣識者以律封守。”
三〇
〼守丞酉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2059
“酉”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字從粦從几,即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此字見于8-260“發粼”,《校釋》注:粼,原釋文釋爲從“粦”從“几”之字。
也見于8-1262“〼□粼卒尉卒〼”,《校釋》注:粼(原釋文作“𦧾”),有挑選丁壯義。《秦律雜抄》9-10號簡云:“先賦驀馬,馬備,乃粼從軍者。”整理小組注釋云:“粼,應讀爲遴,選擇。此句意思是在從軍者中選取騎士。”《秦律十八種·倉律》61號簡云:“隸臣欲以人丁粼者二人贖,許之。其老當免老、小高五尺以下及隸妾欲以丁粼者一人贖,許之。”
還見于8-1514“丁粼”,《校釋》注:粼,據殘畫、文例擬釋。《秦律十八種·倉律》61號簡云:“隸臣欲以人丁粼者二人贖,許之。其老當免老、小高五尺以下及隸妾欲以丁粼者一人贖,許之。”整理小組注釋云:粼,疑讀爲齡。丁齡即丁年,《文選·答蘇武書》注:“丁年,謂丁壯之年也。”
上揭里耶秦簡幾處“粼”也从粦从几,皆當改釋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里耶秦簡所見諸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字,以及睡虎地簡的“粼”實當如《秦律雜抄》9-10號簡整理小組注釋讀爲“遴”,選擇。
里耶8-1514“丁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之“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秦律十八種·倉律》61號簡“丁粼”之“粼”也當讀作“遴”。“丁遴”指經過挑選的丁壯之人。
三一
〼戌朔庚戌,臨晉河□〼Ⅰ
〼【敢】言之。八月己未,内□〼Ⅱ
〼□□□□□□〼Ⅲ8-2061
“庚戌”下一字,原釋文作“輸”,再下一字,原釋文作曹,《校釋》疑讀爲“漕”。《史記·蕭相國世家》:“關中事計户口轉漕給軍,漢王數失軍遁去,何常興關中卒,輒補缺。”索隱:“漕,水運也。”《漢書·趙充國傳》:“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萬餘枚,皆在水次……冰解漕下。”顔注:“漕下,以水運木而下也。”
今按:此二字見下表左列,與右列相對應的字例比較可知,當釋作“臨晋”,縣名,《二年律令》443號簡“臨晉”整理者注:“臨晉,屬左馮翊,漢初屬內史。”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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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春秋事语·三四
“河”下一字,《校釋》疑是“徒”,今存疑。
三二
〼□檮〼Ⅰ
〼□職以〼Ⅱ
〼□□〼Ⅲ8-2068
《校釋》:第一字從“彳”,第二字從“木”。
今按:第二字简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字右部與下列壽字形近,疑爲壽字殘筆,字當隸定作“檮”。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97、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580
三三
〼訊事已,慶□〼8-2064
“已”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與下列8-78號簡“慶”形體相近,當釋作“慶”。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三四
〼遣戍=〼8-2071
此殘片原釋文作四未釋字,其實只有三處墨迹,釋爲“遣戍=”。8-1958“朐忍令入贖、遣戍及問容此前〼”。《史記·秦始皇本紀》記云:“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爲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
三五
〼□小【男】〼8-2074
男,原釋文未釋。
三六
一人爲炭:劇。〼CⅡ
【一人】賣牛:未。CⅢ8-2089
一人賣牛未,原釋文未釋。賣牛,見于8-102“賣牛及筋”。未,人名。一人,筆迹已無,此據文例補。
三七
〼□〼Ⅰ
〼聲【牢人】〼Ⅱ
〼□時守府陽[1]〼Ⅲ8-2122
“聲”下一字原釋文作“牢人”,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與下列“受”字形體相近,當釋作“受”。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2117、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742、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8-1547
三八
〼丹子大女子巍(魏)嬰姽,[17]一名曰姘,[18]爲人大女子〼Ⅰ
〼年可七十歲,故居巍(魏)箕李□□□□[19],今不〼Ⅱ8-2150+8-2098
二片茬口吻合,紋路、色澤接近,可綴合。
“今”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是“不”字。8-534號簡:
〼□言爲人白晳色,隋,惡髪須,長可七尺三寸,年可六十四。Ⅰ
〼燕,今不智(知)死産、存所,毋内孫。Ⅱ
上揭簡文在介紹人物特徵之後會交代對該人現狀的了解情况,較常用“今不……”,可以參看。
三九
〼重卻書詣治所〼8-2128+8-2155
二片茬口吻合,可缀合。
5-22“獄東曹書一封,丞印,詣無陽。”談及書信傳送,用動詞“詣”,本簡綴合所得“……書詣……”文意也較通順。
四〇
〼□陵主……【遷】陵令〼Ⅰ
〼主。/七月丁巳朔己卯,遷陵丞昌敢告尉,三鄉〼Ⅱ
〼書亟言,署主户發。/槐□。/七月庚辰〼Ⅲ8-2160+8-1925+8-1663
〼要以【來】〼8-2160背
我們曾綴合8-1925+8-1663[20],今有8-2160與之茬口吻合,連接處可復原朔、主二字,并有“七月丁巳朔己卯”、“署主户發”等里耶簡常見文例,當可綴合。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7月8日01:03。)
[1]本文所引里耶簡照片及釋文請參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簡(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陳偉主編,何有祖、魯家亮、凡國棟撰著:《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以下簡稱《校釋》),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不另注。逮,原釋文作“律”,此從《校釋》意見。
[2]
讀里耶秦簡札記(四)
(應),原釋文未釋,此从謝坤先生釋。參謝坤:《讀〈里耶秦簡(壹)〉札記(一)》,簡帛網2015年6月29日。
[3]何有祖:《讀里耶秦簡札記(二)》,簡帛網2015年6月23日。
[4]敢,原釋文未釋,此從《校釋》意見。
[5]以,原釋文未釋,此從《校釋》意見。
[6]毋爲□,原釋文作“□□□水”,此从《校釋》意見。
[7]“陵”前殘畫,原釋文未釋,《校釋》疑是“遷”字。“見”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作“何”。皆是。
[8]從、其、事,原釋文未釋,此從《校釋》意見。
[9]何有祖:《里耶秦簡牘綴合(四)》,簡帛網2012年5月21日。
[10]何有祖:《里耶秦簡牘綴合(三)》,簡帛網2012年5月17日。
[11]居老,張家山漢簡整理小組認爲指免老。如,或,見楊樹達《詞詮》卷五。今按:“居老”之“居”,應同于秦漢簡常見的“居貲贖債”之“居”。 “或”這一意項已有同簡的“若”表示。如,如同、比擬。
[12]《校釋》:煩(原釋文未釋)心,病名,見于馬王堆帛書《足臂十一脉灸經》。今从之。
[13]遺,原釋文未釋,此从《校釋》意見。
[14]毋,原釋文未釋。此從《校釋》意見。
[15]“廷”後原釋文作一未釋字,當是“/端”。参看何有祖:《里耶秦簡牘綴合(七則)》,簡帛網2012年5月1日。
[16]遣,原釋文未釋,此从《校釋》意見。
[17]《校釋》:巍(原釋文作“魏”),讀爲“魏”,姓。嬰姽,名。
[18]姘,原釋文作“姊”,此從《校釋》意見。
[19]《校釋》:巍,原釋文作“魏”。魏箕,亦見簡8-2133。即魏其,縣名。《漢書·地理志》屬琅邪郡,治所在今山東臨沂市東南。李(原釋文作“孝”),里名。《校釋》:“今”上第一字,右從“酓”, 第二字,右從“复”。可从。
[20]何有祖:《里耶秦簡牘綴合(五)》,簡帛網2012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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