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一
病煩心,穿地深二尺,方尺半,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煮)水三四斗,㵒(沸),注之Ⅰ穿地中,視其可㱃(飲),㱃(飲)一參。Ⅱ
8-1369+8-1937[1]
“半”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字殘存鬲仍較清楚,上部疑从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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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里耶秦簡8-1230號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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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可以參考。馬王堆漢墓帛書《五十二病方》有文句作:[3]
以美醯三【斗】
174/161 煮,疾炊,㵒(沸),止……
175/162 穿地□尺,而煮水一𦉥(罋)……
7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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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三四斗,㵒(沸)”可以與第一例對應,“穿地深二尺,方尺半,□水三四斗”可與第二例對應。由這二組對應可知,里耶簡8-1369+8-1937號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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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皆寫作“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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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是一個與“煮”意義相同或相近的詞。《說文》:“䰞,孚也。从䰜,者声。煮,䰞或从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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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鬲,者聲,意義與煮相同,當與“䰞”、“煮”爲一字。周家台秦简314号简“取新乳狗子,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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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之”,其中“煮”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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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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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水三四斗,㵒(沸)”即煮水三四斗至沸。
“注”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我們曾在初稿中懷疑此字殘存筆劃的輪廓與本簡“其”字形相合,釋作“其”,幷說用作代詞,指代前面提及的沸水。現在看來當釋作“之”。
“注”下一字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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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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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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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
注之,也見于《呂氏春秋·古樂》“禹立,……疏三江五湖,注之東海,以利黔首。”《荀子·宥坐》:“孔子觀于魯桓公之廟,有欹器焉,孔子問于守廟者曰:‘此爲何器?’守廟者曰:‘此蓋爲宥坐之器,’孔子曰:‘吾聞宥坐之器者,虛則欹,中則正,滿則覆。’孔子顧謂弟子曰:‘注水焉。’弟子挹水而注之。”
“之”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作“水”,字殘筆輪廓與同簡“穿”字近似,即“穿”字。“穿”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即“地”字。“穿地”在簡文中是第二次出現。“注之穿地中”指把沸水注入之前所穿的地中。
“其”下二字
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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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其”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指出似爲“此”。今按即“可”字。
“視其”下一字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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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0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8-756
“可”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指出似是“㱃(飲)”,其下有重文號。可從。“視其可飲,飲一參”大意是之前所注入穿地的沸水能喝的話,喝三分之一斗。
需要注意的是,本簡所采用的治病方法,在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也找到類似的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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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信不是孤例。穿地,挖地。《漢書·溝洫志》:“治渠非穿地也,但爲東方一堤,北行三百餘里,入漳水中,其西因山足高地,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九章算術·商功》“術曰:穿地四,爲壤五,爲堅三,爲墟四。以穿地求壤,五之”。醫學文獻曾以“穿地”爲譬,如《黃帝內經·靈樞·刺節真邪》:“故行水者,必待天溫,冰釋凍解,而水可行,地可穿也,人脉猶是也。”即在解說用針時機的時候以“穿地”爲喻。
里耶秦簡所記載的爲治療“病煩心”這一症狀而采用的、沸水注入穿地中待可飲而飲的方子,與後世所說的“地漿水”類似。[4]
二
〼□徒作薄(簿)。A
一人□□□。BⅠ
一人付畜官:瑣。BⅡ
六
12生肖 中国历史故事
人作務:驚、亥、何、𠢕、庭、田。BⅢ
五人除道:澤、務、㝡、央、臧。BⅣ
□人作廟。BⅤ
……BⅥ
六人治邸□□□□〼CⅠ
一人爲炭:劇。[5]〼CⅡ
□□□CⅢ
8-2089 徒作,原釋文未釋,“徒作薄(簿)”見于8-145+9-2294。[6]
所討論的“徒作”
8-145+9-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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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Ⅲ列“六人”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字與同簡第BⅤ列“作廟”之“作”形同,[7]當釋“作”。“作”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是“務”字。“作務”見于6-21、8-663等簡。
BⅢ列“六人”下二字
6-21“作務”
8-663“作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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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著“作務”下二字,原釋文未釋,《校釋》作“澤、務”,今按:此二字即雚、亥,也見于8-145+9-2294“二人作務:雚、亥”。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這兩處的“雚”下部所從爲“馬”而非隹,上部所從爲“敬”,字當改釋作“驚”。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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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在句中都用作人名。
“作務”下二字
8-145+9-2294
驚
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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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書《老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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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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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書《老子》甲)
第BⅣ列“除道”下二字原釋文未釋,即“澤、務”,8-681所見“澤、務”寫法與之相同。
“除道”下二字
8-681澤、務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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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列末二字原釋文未釋,第一字是“央”,第二字僅殘存少許筆劃,從文例看應是“臧”,8-1641有“央、臧”可證。
同列末二字
8-1641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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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Ⅰ列“治”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即“邸”字。
“治”下一字
8-904+8-1343“治邸”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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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邸,見于8-904+8-1343:“城旦瑣以三月乙酉有遝。今隸妾益行書守府,因之令益治邸代處。謁令倉司空薄瑣以三月乙酉不治邸。敢言之。”
作徒簿或徒作簿所記載的作徒名一般多人幷出,如我們現在討論的8-2089 第BⅣ列的“五人除道:澤、務、㝡、央、臧”,其中“澤、務”見于8-681,“央、臧”見于8-1641,而8-681、8-1641都是殘簡。這爲殘簡的綴合提供了新的綫索。
8-2089
8-681
8-1641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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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日20時我有幸拜讀謝坤先生大作初稿,[8]其中就有對8-681、8-1641二片殘簡的綴合意見,這無疑是很好的發現。由于謝坤先生僅談及綴合,下面擬寫出新的釋文,幷談改釋的字。
〼囚吾作徒薄(簿)A
九人與吏上事守府。〼BⅠ
五人除道澤、務、㝡、央、臧〼BⅡ
三人作廟。[9]〼BⅢ
二人付都鄉:它、章。CⅠ
二人付庫:□、緩。CⅡ
一人治觀:陽。[10]CⅢ
□人□□□瞀。CⅣ
隸妾居貲□□〼DⅠ
受倉隸妾□〼DⅡ
·凡八十五人。〼 DⅢ
其二人付畜官[11]〼DⅣ
8-681+8-1641 〼=下一,[12]佐居以來。/〼
8-681背 第BⅡ列的“㝡”,原釋文未釋,字也見于8-2089,即“㝡”字。
8-681+8-1641 BⅡ列的“㝡”
8-2089“㝡”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央臧,《校釋》:疑是人名。今從8-2089來看,應是二人之名。
8-681+8-1641第BⅡ列“人”上一字,簡文作: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原釋文作“一”,《校釋》指出也許是“二”。今按:二片綴合後8-681+8-1641第BⅡ列所記載的,從事除道工作的作徒有澤、務、㝡、央、臧,系五人。可知“人”上一字應是“五”。
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
(謝坤先生綴合)
附記,小文第一則見于《讀里耶秦簡札記(四)》,簡帛網2015年7月8日,第二則見于《讀里耶秦簡札記(四)》,簡帛網2015年7月1日,後修改後作爲《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宣讀于臺灣大學文學院主辦的“第二届‘先秦兩漢出土文獻與學術新視野’國際學術研討會”,2015年10月17-18日。會議上劉洪濤先生、徐富昌先生指出“半”下一字當釋作“煮”,黃啓書先生指出第一則即後世土藥方“地漿水”,使我得以進一步思考,寫出《里耶秦簡所見古藥方與後世解毒方“地漿水”》一文。[13]在此向三位先生深表謝意!又,最近與方勇先生交流的時候,發現方先生也認爲“半”下一字當釋作“煮”。
又,本文爲武漢大學自主科研項目(人文社會科學)“里耶秦簡牘的綴合復原研究”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得到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戰國秦漢簡帛所見《國語》類文獻整理與研究(12CZS008)”、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基金項目“秦簡牘醫學文獻的整理與研究”(13YJC770011)的資助。
(編者按:本文到達收稿信箱時間爲2015年11月13日19:21。)[1
中国历史小故事 英文版
]本文所引里耶簡照片及釋文請參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簡(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陳偉主編,何有祖、魯家亮、凡國棟撰著:《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以下簡稱《校釋》,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不另注。
[2]此點蒙劉洪濤先生、徐富昌先生提醒,謹致謝忱!
[3]釋文參看裘錫圭主編 湖南省博物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纂:《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伍)》第246、229頁,中華書局2014年。
[4]此蒙臺灣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黃啓書先生在會議上指出,謹致謝忱!
[5]“爲”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作“舄”,是炭字。參看何有祖:《釋里耶秦簡牘“炭”字》,簡帛網2014年9月16日。
[6]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執筆人:魯家亮):《新見里耶秦簡牘資料選校(二)》,簡帛網2014年9月3日。
[7]“廟”字原釋文未釋,此從《校釋》。
[8]此綴合意見請參看谢坤:《〈里耶秦簡(壹)〉綴合一則》,簡帛網2015年8月4日。
[9]作,原釋文作“行”,此從高一致先生改釋(高一致:《〈里耶秦簡(壹)〉校釋四則》,《簡帛》第八輯,2013年)。
[10]人,原釋文未釋,此從《校釋》意見。“觀”字从謝坤先生意見。謝坤先生指出:“觀”大概是指宮門外高臺上的望樓,亦稱爲“闕”。 “治觀”與“治邸”應屬於同一類勞作,大致與修治闕樓相關。陽,爲里耶簡中常見人名。参看谢坤:《〈里耶秦簡(壹)〉綴合一則》,簡帛網2015年8月4日。
[11]官,原釋文未釋,此从《校釋》意見。
[12]《校釋》指出,依例重文符上一字爲“刻”。可從。
[13]待刊。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039.html
以上是关于里耶秦簡牘釋讀札記(二則)(修訂稿)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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