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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蕭旭:馬王堆帛書《經法》四種古佚書校補
馬王堆帛書《經法》四種古佚書校補
蕭旭
江蘇省靖江市廣播電視局
《經法》,文物出版1976年版,本文徵引其說,簡稱為“注釋”。《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本文徵引其說,簡稱為“新注”。舊注正確,新注轉誤者,本文為之辨證;舊注錯誤,新注已訂正者,本文則不復論及。
一、《經法》
(1)其裻冥冥(《道法》)
新注:裻,衣背之中縫,此處似引申為中樞。一說裻當讀為寂。冥冥,幽深。
魏啟鵬曰:裻借為督,視也。冥冥,幽昧,深遠。一說,裻,衣背之中縫,此處似引申為中樞[1]。
丁四新曰:裻、寂,上古音皆在覺部,可相通。但審察文意,此處不當讀為“寂”。寂,與聲音相關;而冥冥,與視光相關。寂與冥冥不類,故以“裻”讀為“寂”,非是。裻,衣背中縫;這裏當讀為篤。篤,上古音在覺部,可與裻相通。“篤” 有窈深、幽深之義[2]。
按:新注一說是也,陳鼓應從此說,並舉《孔彪碑》“寂兮冥冥”為證[3],甚確。裻當讀為𠴫,《說文》:“𠴫,嗼也。”《玉篇》:“𠴫,𠴫嗼而無聲,言安靜也。”字或作𡧯、諔、寂,《集韻》:“𡧯,《說文》:‘無人聲。’或作寂、諔。”冥冥,沉寂貌。《荀子·勸學》楊倞注:“冥冥,專默精誠之謂也。”《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恆先》:“未有天地,未有作行、出生,虛清爲一,若寂寂夢夢,清同而未或明,未或滋生。”《文子·九守》:“老子曰:天地未形,窈窈冥冥,渾而爲一,寂然清澄。 ”皆可以相參證。
(2)刑(形)名已立,聲號已建,則無所逃跡匿正矣(《道法》)
魏啟鵬曰:逃跡匿正,謂隱匿蹤跡和憑證。正借為證。一說,正,的、箭靶之中心,引申為目標。
按:陳鼓應同魏氏一說。正讀為徵,形跡、跡象。《左傳·昭公十七年》“是其徵也。”杜注:“始有形象而微也。”
(3)貴賤之恒立(位),賢不宵(肖)不相放(妨)(《道法》)
注釋:放讀為並,等同。
郭元興曰:放字讀為妨,即妨礙[4]。
余明光曰:不相放,猶言不能並列[5]。
魏啟鵬曰:放,仿效、模擬、類比。
陳鼓應曰:放,讀為方,並立、等同。
按:余、陳說是也,戎輝兵說同[6]。《類篇》:“放,併船也。”《荀子·子道》:“不放舟。”《說苑· 雜言》放作方。《經法·四度》:“賢不宵(肖)當立(位)胃(謂)之正。”賢不肖當位,即不相並列也;又“賢不宵(肖)並立(位)胃(謂)之亂。”系反面之筆。
(4)悎(浩)彌無刑(形)(《道法》)
余明光曰:浩, 廣大。彌,彌漫。
魏啟鵬曰:浩彌,同“浩漫”,廣大深遠。
按:陳鼓應說同余氏。《字林》:“浩,水大也。”彌讀為濔,《說文》:“濔,滿也。”字或作瀰,《玉篇》:“瀰,深也、盛也。”宋·髙似孫《緯略》卷6:“此特波濤浩瀰,水痕浪跡,一一畢具。”宋·晁公遡《暑賦》:“澒洞浩瀰,周數千里。”
(5)國失其次,則社稷大匡(《國次》)
注釋:匡,虧損。
新注:匡,疑讀為枉,不正。
郭元興曰:匡猶恐也。
錢玄曰:匡借作尪,作“羸弱、削弱”講[7]。
魏啟鵬曰:大匡,極度恐慌。匡借為 恇,《說文》:“恇,怯也。”《玉篇》:“恇,怖也。”
按:陳鼓應說同郭氏。余明光謂讀為枉、訓恐並通。匡訓恐,非其誼,已為錢先生所駁。錢說甚是。《十大經·兵容》:“其國家以危,社稷以匡。”匡、危對舉,其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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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國語·越語下》:“日困而還,月盈而匡。”韋注:“困,窮也。匡,虧也。”《淮南子·道應 篇》:“日中而移,月盈而虧。”此匡訓虧之確證。李元吉 《讀書囈語》卷8:“匡無虧訓,或古尪字之別,乃可言虧。”[8]可參。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曰:“匡,叚借為軭,又為枉,按:猶曲也。”[9]楊樹達曰:“韋讀匡為虧,雙聲可通。愚疑當讀為康、漮,虛也。” [10]並失之[11]。
(6)奪而無予,國不遂亡(《國次》)
陳鼓應曰:遂,終究、徹底。
按:《十六經·行守》:“奪之而無予,其國乃不遂亡。”《玉篇》:“遂,久也。”“不遂”成詞。
(7)天地立(位),𦔻(聖)人故載(《國次》)
余明光曰:故,則。載,治也。
魏啟鵬曰:載,借為則,效法也。
陳鼓應曰:故,所以。載,成。
按:載讀如字,立也。言聖人立於天地。
(8)毋陽竊,毋陰竊(《國次》)
新注:《十六經·觀》:“舉事毋陽察,力地毋陰敝。”《國語·越語下》:“後無陰蔽,先無陽察。”古代竊、察二字音近相通。本篇之“陽竊”即彼二篇之“陽察”,本篇之“陰竊”相當於彼二篇之“陰敝”(《越語》作“蔽”)。陽察、陰敝之義待考。
余明光曰:竊,察。毋陽竊,就是不要明察。
陳鼓應曰:察、竊、蔽,古音相近,故典籍中多通用。察謂審度。
魏啟鵬曰:竊、察二字古音甚近,二字皆有侵害、危害之義。陽竊指陽氣受到侵害損傷。陰竊,或作“陰敝”,指陰氣受傷害而衰損。
按:魏說是。竊、察並讀為殺,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曰:“察,叚借為殺。”蔽,讀為敝,實為㡀,《說文》:“敝,一曰敗衣。㡀,敗衣也。”
(9)毋故埶(《國次》)
注釋:“故埶”即下文的“人埶”,埶讀為槷,磨擦不安。
郭元興曰:故當讀怙,恃也。埶當讀勢。
錢玄曰:“故”字誤,應據下文“人埶者失民”及《十大經·觀》:“夫是故使民毋人埶”,“故”改為“人”字。人埶指使用民力過度。
魏啟鵬曰:故埶,當為“人埶”。埶借為槷,不安定,磨擦。
陳鼓應曰:埶當為執字之訛。“故”與“固”古通用。“毋故埶”即毋固執,也即《道法篇》之“無執”。《越語下》之“無埶”即無執。
戎輝兵曰:“故”當為“人”字之誤。埶為准的、標的,引申為標準、法制、常規。“人埶”義即“用人無藝”。
按:余明光說同郭氏。陳說是也,下文“人埶者流之四方”,“人”字前疑脫“使”或“用”字,《觀》:“夫是故使民毋人埶。”[12]
(10)[上]下不䞣,民無它志(《君正》)
注釋:䞣,分裂,離心離德。它,邪。
郭元興曰:䞣即𧻀。《玉篇》:“𧻀,牽也。”即現代語中“胡扯”、“牽扯”、“扯皮”之扯。
余明光曰:𧻀即䞣,讀扯。《說文》:“䞣,距也。”意即分離。它,邪也。
魏啟鵬曰:䞣,讀為坼,裂分、乖離。
按:陳鼓應從注釋。《說文》:“䞣,距也。從走㡿省聲。”《類篇》:“䞣,距也。又衺逆也。”䞣當與逆、屰義同。《說文》:“屰,不順也。”逆、 䞣為增旁字。《大分》:“上下不䞣者其國強。”義同。《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校䞣為斥,失之。它讀為迆,《說文》:“迆,衺行也。”字或作迤,《廣雅》:“迤,衺也。”
(11)若號令發,必廏而上九,壹道同心(《君正》)
注釋:廏讀為勼,聚集、團結。“上九”之意不詳。
新注:廏讀為勼,聚結。九讀為仇,合也。《管子·君臣上》:“法制有常,則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納其忠。”
錢玄曰:廏借作𨖏,《說文》:“𨖏,恭謹行也。”上為下之誤,九借作究。下究,古書常用語,多指推行號令。
按:魏啟鵬、陳鼓應從新注。廏,《經法》四種古佚書皆借為究,《爾雅》:“究,謀也。”九讀為鳩、勼,《說文》:“勼,聚也,讀若鳩。”上九,與《管子》“上合”同義。陳鼓應謂“上”為衍文,失之。
(12)苛事,節賦斂(《君正》)
余明光曰:“苛事”之上疑脫一“毋”字。
注釋:苛上似脫一“省”字。
戎輝兵曰:所脫殆為“省”字或“減”字。
按:魏啟鵬亦補“毋”字。脫字補“省” 或“減”好,亦可補“免”、“除”、“蠲”等字。
(13)能收天下豪桀(傑)票(驃)雄(《君正》)
注釋:票讀為僄或驃,驍勇。
按:余明光說同注釋,魏啟鵬讀為驃。本字為僄或嫖,《說文》並訓輕。驃亦借字。
(14)適(嫡)子父,命曰上曊(《六分》)
注釋:曊讀拂,背戾、忤逆。
新注:曊疑讀為悖。
陳鼓應曰:曊讀為怫,違戾、忤逆。
魏啟鵬曰:上曊,上面昏暗。曊,借為㫲,《集韻》:“㫲,暗也。”
按:余明光亦讀為悖。曊,讀為咈,《說文》:“咈,違也。”字或作拂,《管子·重令》:“毋上拂之事,毋下比之説。”房玄齡注:“拂,違也。”諸家未得本字,魏說失之。
(15)臣楅(輻)屬者(《六分》)
注釋:屬讀為湊,聚合。
余明光曰:屬,歸服。
按:魏啟鵬從注釋。屬字自有“會合”、“聚集”之義,不煩改讀。
(16)文德廏(究)於輕細,[武]刃於囗囗(《六分》)
注釋:刃字上一字殘缺,據《四度》篇,可能是武字。
溫公翊曰:武字下仍闕一字,未詳其所當作[13]。
陳鼓應曰:武刃,指武功,在此謂刑罰。下“於”上當省“究”字。“當罪”二字原缺,以意補。
魏啟鵬曰:似可補為“武刃於重钜”。刃借為牣,《說文》:“牣,滿也。”
按:當補作:“[武功]刃於囗囗”。“武功”與“文德”對舉,《晏子春秋·內篇問上》:“能遂武功而立文德。”《左傳·襄公八年》:“小國無文德而有武功,禍莫大焉。”《漢紀》卷23:“先王之道,上教化而下刑法,右文德而左武功。”《後漢書·光武帝紀上》:“言武功則莫之敢抗,論文德則無所與辭。”皆其例。刃字當讀為忍,另參《四度》篇校補。
(17)玩好睘(嬛)好而不惑心(《六分》)
郭元興曰:“嬛”、“娟”字同,媚也,又美好貌。
魏啟鵬曰:睘讀為嬛,輕盈美麗貌。嬛好,此指女樂、歌舞妓。《國語·越語下》:“玩好女樂。”
按:余明光從郭說。陳鼓應說同魏氏。睘,或讀為譞、儇,《說文》:“譞,譞慧也。儇,慧也。”朱駿聲曰:“(譞),言之慧也。”《廣韻》:“譞,智也。儇,智也、慧也。”《方言》卷1:“儇,慧也。秦謂之謾……自關而東趙魏之間謂之黠,或謂之鬼。”又卷 12:“儇,謾也。”郭璞注:“謂惠黠也。”[14]譞好,指佞言。《楚辭·九章·惜誦》:“忘儇媚以背眾兮。”王逸注:“儇,佞也。”朱季海曰:“《九章》此文,正謂黠媚耳。王云‘佞媚’,意亦近之。”[15]
(18)賢不宵(肖)並立胃(謂)之亂(《四度》)
按:據下文“賢不宵(肖)當立(位)胃(謂)之正。”此亦當校立為位。《說苑·談叢》:“賢不肖不同位。”
(19)達刑則傷(《四度》)
注釋:達疑假借為脫。意思是應該用刑而不用刑或少用刑。
新注:達讀為汰,淘汰。達刑謂減損天之刑法。
郭元興曰:達,專擅、放恣。
陳鼓應曰:達刑,謂不合于天刑,即征伐行動不合于天意。《說文》:“ 達,行不相遇也。”“達刑”之“達”正用其古義。“達”亦可聲訓為“滑”。滑,亂也。
魏啟鵬曰:達刑,更改天刑。達借為奪,《廣雅》:“奪,敡也。”《玉篇》:“奪,易也。”刑,指天刑。
按:余明光說同郭氏。達讀為忕,習慣。忕刑猶言濫刑。《亡論》:“伐當罪,見利而反,胃之達刑。”《觀》:“不達天刑。”謂不亂用刑也。
(20)囗之下曰正,水之[上]曰平(《四度》)
注釋:殘字疑是“繩”字。
陳鼓應曰:“懸”字原缺,注家所補。《墨子·法儀》:“正以懸。”或以為當作“繩”字,亦有所據。《淮南子·主術》:“繩正於上,木直於下。”
按:余明光亦補“繩”字。《呂氏春秋·君守》:“有繩不以正。”高誘注:“正,直也。”補“繩”字甚確。錢玄據《墨子· 法儀》“直以繩,正以懸”補“懸”字,《馬王堆漢墓帛書(壹)》亦補“懸”字,魏啟鵬從之,亦可。
(21)武刃而以文隨其後,則有成功矣(《四度》)
注釋:帛書刃字與刅字相混。刅即創字,指開始。一說刃讀為牣,作充滿解。
戎輝兵曰:“刃”疑當為“刅”,《說文通訓定聲》:“刅,假借為刱。經傳皆以創為之。”《廣雅》:“創,始也。”此句義當為“以武為始,以文隨後”。
按:刃為忍省借,《賈子·道術》:“惻隱憐人謂之慈,反慈為忍。”即殘忍之義。“武刃”二字當逗開。此即“ 寬以濟猛”之義,《左傳·昭公二十年》:“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
(22)王公執囗以為天下正(《四度》)
魏啟鵬曰:缺文似可補為“稽”。
陳鼓應曰:“之”字原缺,今補。“之”指代上面的名形實,或“之” 指代上面的“天稽”、“地稽”、“人稽”。
按:缺字可補“道”或“度”。上文“執道循理”,《六分》:“主執度,臣循理。”
(23)柔弱者無罪而幾,不及而翟(《四度》)
注釋:翟讀為趯,驚。
陳鼓應曰:翟讀為趯或悐,驚懼也。
魏啟鵬曰:翟,借為縮。
按:余明光從注釋。翟讀為擢,《禮記·少儀》:“不擢弓。”鄭注:“擢,去也。”亦可。
(24)女樂玩好燔材(《四度》)
注釋:燔材,疑讀為蕃載。蕃,盛。
新注:燔材,疑讀為繁載。
郭元興曰:燔讀為燌、焚,材、財同字。燔材即耗盡其財,若火焚然。
按:陳鼓應從注釋,余明光從郭氏。燔讀為璠,寶玉。“材”讀如字。
(25)不處外內之立(位)(《論》)
注釋:處通據,據有。
新注:處,定也。
按:處,居也。不煩破讀。
(26)列星有數,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論》)
按:《鶡冠子·泰鴻》:“列星不亂其行,代而不幹,位之稽也。”“信”當作“位”。
(27)一曰正名,一曰立(位)而偃,二曰倚名法而亂(《論》)
注釋:名字下“一曰”二字是衍文。偃讀為安;倚讀為欹,不正。
魏啟鵬曰:《釋名》:“偃,安也。”
戎輝兵曰:“立”當讀如字,《十六經·前道》:“[名]正者治,名奇者亂。正名不奇,奇名不立。”是其證。 “法”疑讀為“廢”。《管子·白心》:“正名自治,奇名自廢。”[16]亦是其證。
按:余明光從注釋。戎說是也,陳鼓應亦讀法為廢。《論約》:“一立一廢。”正“廢”、“立”對舉。偃訓安,讀為妟、宴,《說文》並訓為安。不當徑讀為安。
(28)六曰父兄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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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論》)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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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拂,違抗。
魏啟鵬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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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拂,《廣雅》:“拂,搏也。”《玉篇》:“拂,擊也。”
按:余明光、陳鼓應從注釋。本字為咈,已詳上文。魏說失之。父兄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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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父兄結黨以違抗君主。
(29)外內遂諍(爭)(《亡論》)
注釋:遂字應是逐字。
按:余明光、陳鼓應從注釋。遂,盡也。不煩改字。
(30)一立一廢,一生一殺,四時代正,冬(終)而復始(《論約》)
陳鼓應曰:代,更迭、交替。正,主也、君也。
魏啟鵬曰:正通政。此言君主順四時之序而施政。
按:正疑御字訛缺。《荀子·天論》:“四時代御。”是其證。“代御”義同 “代謝”,《後漢書·馮衍傳》:“循四時之代謝兮。”《文選·詠懷詩》:“四時更代謝。”
(31)皮(彼)且自氐(抵)其刑(《論約》)
注釋:抵,當也。
郭元興曰:氐當讀厎,致也。
按:陳鼓應從注釋,余明光從郭氏。氐當讀為牴,《說文》:“牴,觸也。”字或作抵,《廣雅》:“抵,觸也。 ”《漢書·吾丘壽王傳》:“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又《匡衡傳》:“閔愚吏民觸法抵禁。”氐其刑,即“抵法禁”、“觸法抵禁”。
(32)有物始囗,建於地而洫(溢)于天,莫見其刑(形),大盈冬(終)天地之間而莫知其名(《名理》)
陳鼓應曰:建,及,至。
魏啟鵬曰:建,覆、傾倒。《集韻》:“建,覆也。”此句言道之為物,下則覆蓋大地,上則充溢長天。
按:“傾倒”與“覆蓋”判然有別,“建”無“覆蓋”之誼。建,立也。
(33)莫能見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禍及其身(《名理》)
陳鼓應曰:物,事。下,疑為“伓(倍)”之缺訛。又解:“物”即下文“萬物群材”之“物”;下,失分。
魏啟鵬曰:物讀為滑。滑,混亂、擾亂。
按:物,鬼物、神怪。《後漢書·明帝紀》:“觀物變。”李賢注:“《春秋傳》曰:‘凡分至啓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杜預注云:‘物謂氣色災變也。’”“下” 字不誤。
(34)伐其本而離其親,伐其與而囗囗囗(《名理》)
陳鼓應曰:與,與國、盟國。原文及結構疑當作“伐其本而離其親,敗其根而伐其與”。
戎輝兵曰:與,黨與也。所缺之字疑為“離其眾”。
按:戎君“與”訓“黨與”是也。疑當作“伐其本而離其[枝],伐其與而離其親。”枝與本相對,亦可補“莖”或“末”。施謝捷補缺字為“離其身”,謂與讀為舉,訓行[17];魏啟鵬補缺字為“倍其約”,並未安。
(35)如燔如卒,事之反也(《名理》)
注釋:燔讀為蕃,茂盛。卒讀為悴,衰落。
新注:燔,火燒。卒讀為淬,今言淬火。
陳鼓應曰:燔讀為蕃,盛也。卒讀為倅,盈也。
魏啟鵬曰:燔,讀為蕃,茂盛、繁殖。卒,讀為萃,叢生、聚集。
按:如,猶或也。“燔”、“卒”當指事物相反的二方面。如新注,燔讀為焚,卒讀為淬,《方言》卷13:“淬,寒也。”又疑燔讀為播,放散也。卒讀為萃,聚合也。陳說並非“事之反也”,顯為失之。
(36)如䌛(由)如驕(矯),生之反也(《名理》)
新注:由,隨從。驕,讀為矯。矯拂是屈其性,故言“生之反 ”。
余明光曰:䌛(由),同“繇”,喜也,見《爾雅》。
陳鼓應曰:䌛,讀為遙,淫也。䌛驕,驕溢也。
魏啟鵬曰:䌛,同“繇”,借為𨘺。《廣韻》:“𨘺,疾行。又音由,或作繇。”驕,謂驕傲。
按:如,猶或也。䌛,同“繇”,字或作搖。《爾雅》:“繇,憂也。”宋·鄭樵注:“《王風》云:‘中心搖搖。’繇通作搖。”字或作悠,《爾雅》:“悠悠、洋洋,思也。”郭璞注:“皆憂思。”驕,傲也。
(37)凡萬物群財(材),絩(佻)長非恒者,其死必應之(《名理》)
新注:絩當讀為佻,《方言》12:“佻,疾也。”“佻長”指超越常規的暴長。《淮南子·主術》:“則奇材佻長而幹次。”
陳鼓應曰:絩,讀為超,超出、過分之義。
按:余明光、魏啟鵬從之。絩,讀為𢮉,《廣雅》:“𢮉,高也。”字或作佻,見《淮南子》。俗作“挑”,冀魯官話猶有“長挑”一語[18]。俗語“高挑”、“細挑”,亦當作“𢮉”。
(38)以剛為柔者栝(活),以柔為剛者伐(《名理》)
注釋:伐,被伐。
按:陳鼓應曰:“伐,敗亡。”是也。《說文》:“伐,一曰敗也。”《廣雅》:“伐,殺也。”下文“亂積於內而稱失於外者伐,亡刑成於內而舉失於外者滅。”伐、滅對舉,亦當訓敗。
(39)重柔者吉,重剛者滅(《名理》)
按:吉疑活字訛缺。上文“以剛為柔者栝(活),以柔為剛者伐。”是其證。《稱》以“商(猖)闕(獗)而栝(活)”與“貞良而亡”對舉,栝正當讀為活,尤為顯豁。郭元興謂“活” 字古代罕用作“生活”、“活命”之義,栝字當為櫽栝之栝,不可信從。《詩·載芟》鄭箋:“活,生也。”郭氏失考。
(40)能與(舉)曲直,能與(舉)冬(終)始(《名理》)
注釋:舉,舉出。
陳鼓應曰:“與”同“舉”,正定、把握的意思。
按:與,隨從。不當改讀。
二、《十大經》
(1)昔者黃宗質始好信(《立命》)
新注:質疑讀為實。信讀為訊,問也。
郭元興曰:始借為怡,和也、樂也。信通訊,問也。
余明光曰:質,本質、本性。始,初也。好,去聲,友好、友愛。信,誠信。
陳鼓應曰:“質”、“好”皆意動用法。質始,以守道為根本。質,本也。始,道也。好信,以請求誠信為美德。好,美也。
魏啟鵬曰:質始,猶言質性,指資質、本性。始,本。
按:質,性也。始讀為佁,《說文》:“佁,癡也。”質佁,猶言質直、質樸。“好”讀去聲,喜好。信,忠信、誠信。高亨、董治安《<十大經>初論》一文附注曰:“《廣雅》:‘質,主也。’始,疑當讀為治,信讀為訊。”解為“黃帝主持政治,喜好訪問”,恐未得。
(2)作自為象,方四面,傅一心(《立命》)
注釋:傅疑讀為輔。一說為附。
新注:意謂黃帝前後左右皆有面目以通於其心。《尸子》:“子貢曰:‘古者黃帝四面,信乎?’”《呂氏春秋·本味》:“故黃帝立四面。”
郭元興曰:傅讀為敷、旉,布也。一借為壹,誠也,醇也。此語連上文為言,猶言布誠心于四方。
余明光曰:“方”就是“并”,引申為兼併、統一。方四面,就是把四面八方統一起來。傅,通“敷”,布也、施也。
按:新注是也。《御覽》卷79引《尸子》:“子貢曰:‘古者黃帝四面,信乎?’孔子曰:‘黃帝取合已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計而耕,不約而成,此之謂四面。’”又卷365引作“子貢問孔子曰:‘古者黃帝四面,信乎?’孔子曰:‘ 黃帝合已者四人,使治四方,大有成功,此之謂四面也。’”“方”即“四方”。《呂氏春秋》髙誘注:“黃帝使人四面出求賢人,得之立以為佐,故曰立四面也。”《說文》:“傅,相也。”又“俌,輔也。”可知傅本義為輔助,俌字音義同。至於“輔”,本指人頰車,訓輔助轉是傅之借字,注釋以今律古,失之。高亨、魏啟鵬傅讀附,采後說。
(3)前參後參,左參右參,踐立(位)履參(《立命》)
注釋:參讀為三,前三後三左三右三,指四方十二位。履,轉動,隨著方位轉動。
郭元興曰:參,參謁、訪問。踐與翦通,去也,削也。立讀如字,置也。踐立猶言廢置、興革。
高亨、董治安曰:參,望也。履讀為屢。
余明光曰:前參後參,參,謀度也。履參,履借為禮,參,三也。
陳鼓應曰:前三後三,左三右三,是說天地四方十二位皆可以洞察秋毫。又解:參指三才。此謂黃帝前後左右,進退動靜,皆能取象於天,取度於地,取法於人。即使踐位時亦能行此禮(履,行也)。踐位,指黃帝即位。履,通“禮”。參即三,指三方九位。
魏啟鵬曰:參即三。言黃帝登基時以步履行前後左右,即南北東西四方十二位,行禮而執告天地。
按:前參後參,左參右參,指十二牧,《書·舜典》:“咨十有二牧。”蔡沈《集傳》:“十二牧,十二州之牧也。”履、踐同義對舉。“履”字無“轉動”之義,注釋非是。“參”疑涉上文“四參”而誤,字當作尊。履尊,與“踐位”同義。
(4)吾句(苟)能親親而興賢(《立命》)
注釋:興賢,任用賢人。
按:興賢,與“起賢”義同。《本伐》:“起賢廢不宵(肖)。”《文子·下德》、《周禮·地官·鄉老》、又《鄉大夫》並有“興賢”一詞。戎輝兵謂興當作與,讀為舉,失之。
(5)[黃帝]令力黑浸行伏匿(《觀》)
注釋:浸讀為潛。
按:魏啟鵬、陳鼓應從之。浸讀為寑、寢。《廣雅》:“寑,藏也。”又“寢,偃也。”
(6)宿陽脩刑,童(重)陰長,夜氣閉地繩(孕)者,[所]以繼之也(《觀》)
新注:宿,久也。
魏啟鵬曰:宿陽,久陽。繩,借為 𡢘,《集韻》:“𡢘,同孕。”《說文》:“孕,褢(懷)子也。”
按:魏說是。《廣韻》:“宿,大也。”亦可。𡢘,字或作𣎜,《廣韻》:“𣎜,孕也。”《類篇》:“𣎜,妊也,褢子也。”
(7)人埶者摐兵(《觀》)
注釋:摐讀為縱,縱容。
新注:《廣雅》:“摐,撞也。”兵指戈矛之屬。
按:魏啟鵬從注釋,陳鼓應從新注。“人”字上脫“用”字。摐讀為縱,《爾雅》:“縱,亂也。”兵,軍隊。
(8)時𢯶三樂(《觀》)
新注:《國語·越語下》作“時節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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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疑與挃為一字,讀為窒,窒、節音義相近。
陳鼓應曰:𢯶蓋讀為適。“節”、“適”即節度、適度。又按:節訓為正。𢯶讀為質,質,正也。
魏啟鵬曰:𢯶讀為節。
按:余明光從新注。陳氏讀為適,可備一通。𢯶讀為制,與“節”同義。《荀子·正論篇》:“是王者之至也。”王念孫《讀書雜志》曰: “至,當為制。”[19]《淮南子·主術篇》:“何足以致之?”高誘注:“致,猶勝也。”《漢語大字典》:“致,通‘制’。”
(9)聖人不巧,時反是守(《觀》)
陳鼓應曰:不巧,無人為機心。時猶待,等待。
按:《漢書·司馬遷傳》:“聖人不巧,時變是守。”顏師古曰:“無機巧之心,但順時也。”《史記·自序》作“聖人不朽,時變是守。”《索隱》謂出《鬼谷子》 [20],王念孫《讀書雜志》曰:“《史記》蓋亦作巧。”《國語·越語下》巧作考,考、朽為巧之形誤。《史記正義》解為“朽滅”,則所見本已誤。李人鑒《太史公書校讀記》謂巧為朽之誤[21],傎矣。反,王引之《經義述聞》引王念孫曰:“反,猶變也。”[22]余明光依“朽”字作解,失之。“時”指時機,陳說失之。
(10)優未愛民,與天同道(《觀》)
注釋:未疑讀為惠。
陳鼓應曰:疑未讀為昧,厚也。
按:余明光從注釋。魏啟鵬“未”括注為“眛”,注:“未,讀為閔。優閔,寬厚憐憫。”未,讀為費。《老子》第41章:“明道若昧。”帛書乙本昧作費,是其證。《說文》:“費,散財用也。 ”《玉篇》:“費,惠也。”優費猶言厚施。
(11)后囗自知屈后身(《五正》)
魏啟鵬曰:屈讀為𦁐,《史記·大宛列傳》集解引徐廣曰:“𦁐,抑退也。”
陳鼓應曰:“乃”字原缺,以意補。屈,謂屈抑、克制。
按:《史記》作“絀”,魏氏誤引。屈當讀為黜,《說文》:“黜,貶下也。”《玉篇》:“黜,貶也,退也。”絀亦借字。魏氏未得其字。缺文施謝捷補“能”字[23]。
(12)談臥三年以自求也,單(戰)才(哉)(《五正》)
注釋:談讀為恬。恬臥,靜臥。
郭元興曰:談讀為淡,與澹、憺通用。
陳鼓應曰:談可讀為惔,惔有恬、憂二義。
按:魏啟鵬從注釋,余明光從郭說。郭說是也,然猶未盡。談讀為倓,《說文》:“倓,安也。”《廣雅》:“倓,靜也。”字或作憺、澹,《說文》:“憺,安也。”《廣雅》:“澹,安也。”又“澹,靜也。”
(13)不險則不可平,不諶則不可正(《果童》)
郭元興曰:險當讀儉。平,平服也。此文言不能節儉,則不能使人平服也。諶,《說文》:“誠諦也。”此文言不能誠信,則不能正人也。或正讀為定,不誠信則不能得安定。
余明光曰:險,險阻。一說,險當讀為儉。諶,讀為戡,平定。一說,諶,誠諦也。正,正人也。
陳鼓應曰:險字疑讀為嚴。平,治也。此言不嚴明法度而人民不得治理。諶,或讀為戡,伐正;又可讀為審,“審”是端正的意思。
魏啟鵬曰:險,疑讀為檢,《蒼頡篇》:“檢,法度也。”諶,信、誠。
按:諸說皆非。《廣雅》:“險,衺也。”《荀子·性惡》:“今人無師法,則偏險而不正。”《賈子·道術》: “據當不傾謂之平,反平為險。”又“方直不曲謂之正,反正為邪。”《淮南子·時則篇》:“凖之為度也,平而不險,巧而不阿。”又《本經篇》:“壞險以為平,矯枉以為直。”皆險、平(正)對舉,可知險為傾側、不平之義。諶、正對舉,當為邪曲、不正之義。字或作愖,《集韻》:“愖,愖愖,心不正。”[24]
(14)地俗德以靜,而天正名以作(《果童》)
注釋:俗疑讀為育,《周易·蒙卦》:“君子以果行育德。”
郭元興曰:俗疑當讀裕。《立命篇》:“[吾]允地廣裕。”是裕為地德。
余明光曰:俗,讀為欲。德,讀為殖。
按:陳鼓應從注釋。諸說皆非。《老子》第41章:“上德若谷。”帛書乙本谷作浴,敦煌本谷作俗。朱謙之《老子校釋》引成玄英曰:“谷本亦作俗字者,言亦能忘德不異囂俗也。”[25]馬敘倫《老子校詁》云:“成玄英曰:‘谷,本有作俗字者。’倫案:谷,俗之省也。言高上之德,反如流俗,即‘和光同塵’之義也。”[26]可知本文“俗”字當如字讀,言地有塵俗之德,則乃靜也。
(15)以天為父,以地為母(《果童》)
新注:《鶡冠子·泰鴻》:“故聖人立天為父,建地為母。”《管子·五行》:“以天為父,以地為母。”
按:《易·說卦》:“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又“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釡……”《文子·九守》:“以天為父,以地為母,隂陽為綱,四時為紀。”
(16)今余欲畜而正之,均而平之(《果童》)
注釋:畜讀為育,養育。正讀為政,治理。
按:余明光、魏啟鵬從之。《廣雅》:“畜,養也。”正、平對舉,當為“匡正”之義。皆不煩改讀。
(17)夫民卬(仰)天而生,侍(待)地而食(《果童》)
按:侍、仰對舉,侍當讀為恃。《稱》:“而侍(恃)其城郭之固。”亦其例。《老子》第2章:“為而不恃。”帛書乙本恃作侍,是其比。
(18)險若得平,諶囗囗囗[若得正](《果童》)
按:上文“不險則不可平,不諶則不可正。”缺字補“若得正”。諶字與正相對,不正也。
(19)[貴]賤必諶,貧富又(有)等(《果童》)
新注:諶,讀為勘,比較,引申為深切考覈之意。
余明光曰:諶,誠然。
魏啟鵬曰:諶借為審。
按:陳鼓應說同魏氏。諶與等字相對,當讀為戡,平定也。《姓爭》:“不諶不定。”諶亦定也。“又”字承“必”字而言,當如字讀,不當改“有”。
(20)前世法之,後世既員,䌛(由)果童始(《果童》)
注釋:員讀為隕,斷絕。
新注:員讀為隕,一說徑讀為損。
魏啟鵬曰:員借為運,行也。
按:員為損字省借,一說是也。《說文》:“損,減也。”《墨子·經上》:“損,偏去也。”字或作抎,《廣雅》:“抎,失也。”王念孫《疏證》云:“抎之言損也,損亦失也。”[27]
(21)果童於是衣褐而穿,負並(缾)而巒(《果童》)
新注:並借為缾,盛水瓦器。巒疑借為灓,漏流也。
余明光曰:巒,讀為攣,彎腰駝背的樣子。
按:魏啟鵬、陳鼓應從新注,是也。字或作灤,《集韻》:“灓,《說文》:‘漏流也。’一曰漬也。或從欒。”《廣雅》:“灓,漬也。”
(22)啟然不台(怠),以臨天下(《正亂》)
余明光曰:啟,開啟,引申為萌生。
陳鼓應曰:啟,運動。
按:啟讀為忌,《廣韻》:“忌,敬也。”《集韻》:“忌,戒也。”
(23)豐而為囗,囗而為既,予之為害,致而為費,緩而為囗(《正亂》)
陳鼓應曰:豐而為[殺],“殺”字筆者以意補,“殺”與“豐”相對為文。[加]而為既,“加”字原缺,以意補。緩而為[衰],“衰”字原缺,以意補。“衰”是懈怠的意思。
魏啟鵬曰:可補作“豐而為[歉],[足]而為既”。既,盡也。致,謂羅致財物。費,謂財散也。下句殆可補為 “緩而為[疾]”。
按:《禮記·禮器》、《家語·禮運》、《子夏問》並言“禮”當“不豐不殺”,陈補“殺”是。《淮南子·原道篇》:“富贍天下而不既,德施百姓而不費。”[28]髙誘注:“贍,足也。既,盡也。”此反其意,可補為“贍而為既”。末字 魏氏補“疾”可備一通,亦可補“急”。余明光補為“緩而為憂”,釋為“緩慢它,使它憂慮”,失之。
(24)吾將因其事,盈其寺,𨊭其力(《正亂》)
新注:寺,讀為志。盈其志,即滿足其欲望,使之驕傲自滿。𨊭,即《說文》軵字,《淮南子·氾論》注:“軵,擠也。”
余明光曰:寺,讀為庤。一說寺讀為志。 𨊭,疑為軵字,推動也。
陳鼓應曰:𨊭為軵字之省,讀為拊,撫慰勉之。
魏啟鵬曰:盈,滿。軵借為拊,擊也。
按:盈讀為逞,《左傳·昭公四年》:“逞其心以厚其毒。”《新序·善謀》逞作盈。其例尚多,不備舉。《左傳 ·宣公十七年》:“使郤子逞其志。”杜注:“欲使郤子從政快志以止亂。”《方言》卷2:“逞,快也。自山而東,或曰逞。”又卷3:“逞、曉,快也。自關而東或曰曉,或曰逞;江淮陳楚之閒曰逞……自關而西曰快。”《集韻》:“逞,縱也。”盈其寺,即“逞其心”、“逞其志”。𨊭,讀為浮,輕也。
(25)吾將遂是其逆而僇(戮)其身(《正亂》)
注釋:是讀為寔,即“實”,充滿。
按:余明光、陳鼓應從之。是讀為諟,《說文》:“諟,理也。”《廣韻》:“諟,正也。”
(26)更置六直而合以信(《正亂》)
注釋:置,設置。直,疑為相字之誤,《管子·五行》:“黃帝得六相而天地治。”
按:余明光、魏啟鵬、陳鼓應從之。直,疑當作悳,悳為德字古文。《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和。”“信”不在“六德”之中,故曰“合以信”。置當讀為植,立也。《禮記·祭義》:“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淮南子·原道篇》置作植,高誘注:“植,立也。”
(27)我將觀其往事之卒而朵焉(《正亂》)
注釋:朵,動。
按:魏啟鵬、陳鼓應從之。朵讀為㛊、挆,《說文》:“㛊,量也。”桂馥《義證》云:“《集韻》㛊或作挆,《廣雅》:‘挆,量也。’《玉篇》: ‘㛊,量也,揣也。’”[29]余明光“朵”錄作“禾”,注:“禾,疑為‘私’字的誤寫,這裏是私下、暗中的意思。”失之。
(28)[以]其民作而自戲也,吾或使之自靡也(《正亂》)
注釋:戲,爭鬬。靡,潰敗。
新注:戲讀為豦,鬥相執不解。
陳鼓應曰:戲,或訓為鬥。按:戲疑讀為陒,是倒覆、傾覆的意思。自靡,自取敗亡。
魏啟鵬曰:作而自戲,謂民起而自施為也。《說文》:“作,起也。”《廣雅》:“戲,施也。”使之自靡,謂使民自知順從、跟隨天下之宗。靡,謂相順從也。
按:戲讀為虧,《爾雅》:“虧,毀也。”《小爾雅》:“虧,損也。”或,讀為有,又也。靡為䊳省借,即糜散、糜敝義之本字。
(29)𠟠其髮而建之天,名曰之(蚩)尤之𦑖(旌)(《正亂》)
注釋:𠟠讀為剪。𦑖讀為旌,旗。
按:原注𠟠讀為剪,陳鼓應從之,至確,古書或言“翦髮”。郭元興謂𠟠借為劁,古人從未有稱斷髮為剪髮者,余明光從之,則失之未考。
(30)充其胃以為鞫(鞠),使人執之(《正亂》)
注釋:執,疑讀為蹋鞠的蹋。
魏啟鵬曰:執之,言執鞠而翫習之。
按:余明光、陳鼓應從注釋。執為䠟省借,《說文》“䠟,䠟足。”徐氏《系傳》:“䠟,足燮䠟然連蹋也。”《集韻》:“䠟,或作蹋。”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曰:“䠟猶躡也。”
(31)腐其骨肉,投之苦酭(醢)(《正亂》)
郭元興曰:腐非腐敗之義,以骨不可爛壞也。腐有靡散之義。苦酭當讀酤醑,或讀為苦醑,亦得。
余明光曰:“腐”同“府”,有收藏之義。
按:腐字正腐敗、朽腐之義,《韓子·忠孝》:“朽骨爛肉施於土地。”苦酭,當從原校。郭說皆非。
(32)毋乏吾禁,毋留(流)吾酭(醢)(《正亂》)
注釋:乏讀為犯。流,傾倒。
按:郭元興引《莊子·天地》“無乏吾事”《釋文》:“乏,廢也。”陳鼓應說同,是也。本字為覂,《廣雅》:“覂,棄也。”王念孫《疏證》云:“謂敗棄之也。”留字當讀如字,郭元興謂為遲滯不行之義,近之。
(33)是以僇受其刑(《姓爭》)
新注:《管子·勢》:“其事乃不成,繆受其刑。”注:“則被誅戮,受其刑也。”語與此近。
余明光曰:僇(戮)受其刑,就是被誅戮,受其刑罪也。一說荀(僇),辱也。僇受即辱受,亦可通。
按:魏啟鵬、陳鼓應從新注。以“誅戮”或“辱”釋“僇”,並非是。郭沫若《管子集校》曰:“繆乃副詞,形容受刑之深固,糾絡不解也。”《國語·越語下》:“其事是以不成,雜受其刑。”韋注:“雜,猶俱也。刑,害也。”韋注是也。洪頤煊謂繆為僇之誤,張佩綸謂繆訓誤,許維遹讀繆為謬;俞樾謂雜訓匝,引申為反覆,訓“復”,于鬯謂雜當作離、罹,訓“被”,並未得[30]。
(34)皇后屯磿(歷)吉凶之常(《雌雄節》)
注釋:屯歷,疑即洞歷。《論衡·超奇》:“上通下達謂之洞歷。”
魏啟鵬曰:屯磿,讀為屯歷。屯謂陳也,歷謂列也。一說,歷,觀也。屯磿(歷),謂陳覽、陳閱也。
按:余明光、陳鼓應從注釋。屯讀為扽,《廣雅》:“扽,引也。”磿讀為歷,《廣韻》:“歷,次也。”《立名》:“數日,磿月,計歲。”《順道》:“不辨陰陽,不數日月。”磿亦數、計之義,與“次”義相因。常,規律;陳鼓應讀常為祥,訓先兆,未得。
(35)憲敖(傲)驕居(倨)(《雌雄節》)
注釋:憲疑讀為岸,岸傲,即高傲。
新注:憲疑讀為悍。
郭元興曰:憲讀為顯,露才揚己之意。
施謝捷曰:憲字應讀為悍。“憲(悍)敖(傲)驕居(倨)”當為四字同義連文[31]。
按:余明光、魏啟鵬、陳鼓應說同郭氏。憲讀為𡘍,《說文》:“𡘍,奢𡘍也。”字或作宣,《詩·鴻雁》:“謂我宣驕。”王引之《經義述聞》謂宣訓大;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讀<左傳>》謂宣訓驕[32],兩說皆是也。字或作軒,《孫臏兵法·五名五恭》之“軒驕”,《新唐書· 李林甫傳》之“軒驁”,即此文“憲傲驕倨”。
(36)是胃(謂)絝德(《雌雄節》)
余明光曰:絝,據圖版本實作絳,即今之降字。其義乃是積德,就是厚德。
陳鼓應曰:絝讀為洿,聚也。
魏啟鵬曰:絝有繫繞之義。一說,絝讀為姱,好也,美貌。絝德猶言好德、美德。
按:絝,施謝捷錄為“綘”,讀為豐[33],戎輝兵從其師說,是也。
(37)因時秉囗,是必有成功(《兵容》)
魏啟鵬曰:缺文似可補作“要”。見劉向《列子敘錄》:“道家者秉要執本。”
陳鼓應曰:“宜”字原缺,今補。秉宜,即持宜。
按:缺文疑補“勢”或“便”字。秉,當為“乘”字形訛,與“因”同義。
(38)年(佞)辯用知(智),不可法組(《成法》)
注釋:組,疑讀為沮。沮,終止。
按:余明光、魏啟鵬從之。組當讀為阻。沮亦借字。
(39)上捦之天,下施之四海(《成法》)
注釋:捦疑讀洽。
陳鼓應曰:捦讀為淦,與“淫”義同,淫即溢。
按:郭元興謂捦、㩒、擒同字,訓持,余明光、戎輝兵從之,是也。郭說本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字或作鈙,《說文》:“鈙,持也。 ”《馬王堆漢墓帛書(壹)》錄作拴,注云:“拴疑讀為纘,繼也。”魏啟鵬曰:“拴讀為銓,量也、度也。”誤。
(40)四鄉(向)相枹(抱),各以其道(《成法》)
注釋:抱,聚。
余明光曰:抱,合也。
陳鼓應曰:相抱,相合,算在一起。
按:枹讀為孚,符合、相應。《經法·四度》:“名功相抱。”整理者括注為“孚”,亦其比。
(41)萬物之多,皆閱一空(《成法》)
余明光曰:閱,經也。
陳鼓應曰:閱,持,總掌之義。
魏啟鵬曰:《文子·道原》、《淮南子·原道訓》亦有“萬物之總,皆閱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門。”閱、出對文義同。
按:魏說是也,字或作脫,《管子·霸形》:“言脫於口。”尹注:“脫,出也。”本字為捝。
(42)地之禁,不囗高,不曾(增)下(《三禁》)
按:缺文,錢玄據《稱》“隋高增下,禁也”補“隋”字,甚確。《馬王堆漢墓帛書(壹)》補墮字,同。尋《淮南子·本經篇》:“殘高增下。”高誘注:“殘,墮也。增,益也。”則也可補“殘”字。殘高增下,即《老子》“損有餘以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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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之誼。于鬯謂“高下”當互易,已為何寧《淮南子集釋》所駁[34]。得此文及《稱》,尤可證于氏說誤。《水經注·渭水》:“褫高增下。”褫訓奪,義亦相會。《文子·上德》:“天之道,裒多益寡;地之道,損高益下。”系反面之筆。
(43)毋服川(《三禁》)
注釋:《晏子春秋·內篇問上》:“以無偪川澤。”“毋服川”即“毋偪川澤”。偪即逼字,逼迫。
新注:《國語·周語下》:“不防川。”防謂隄障,服、防一聲之轉。
魏啟鵬曰:服借為垘,填塞。
按:服讀為偪,《晏子春秋·內篇問上》:“以無偪山林。”銀雀山漢簡本偪作服,是其確證。舊注是。
(44)進不氐,立不讓(《三禁》)
注釋:氐讀為底,《爾雅》:“底,止也。”
按:余明光、魏啟鵬、陳鼓應、戎輝兵從之。氐讀為趆,《說文》:“趆,趨也。”不趨、不讓,皆無禮之舉動,故下文云:“是胃(謂)大凶”。
(45)𠇹(徑)遂淩節(《三禁》)
注釋:徑遂,道路之意,在這裏是“進行”。淩讀為陵,經過、超越。
魏啟鵬曰:徑遂,謂步邪路而進也。徑,邪徑。遂,進也,往也。
按:陳鼓應說同魏氏。戎輝兵申注釋,謂“徑遂”同“經遂”。淩當讀為夌,《說文》:“夌,越也。”《廣雅》:“夌,犯也。”陵亦借字。𠇹疑讀為輕,《廣雅》:“遂,行也。”輕遂,猶言輕舉妄動。郭元興謂徑訓直,遂訓進,余明光從之;新注謂即“經絕”,指妄舉動,皆可商。
(46)天道壽壽,番(播)於下土,施於九州(《三禁》)
新注:壽壽,疑讀為悠悠,遠意。
郭元兴曰:寿读为燾或帱。《說文》:“燾,溥覆照也。”《广雅》:“帱,覆也。”
魏啟鵬曰:壽壽,讀為燾燾,《說文》:“燾,溥覆照也。”
陳鼓應曰:壽壽,當讀為踧踧,平易也。
按:余明光引《說文》壽訓久,是也。余氏又引一說,則本郭氏,殊無必要。
(47)諸庫臧(藏)兵之國,皆有兵道(《本伐》)
按:《意林》卷2、《御覽》卷356引《慎子》皆作必,皆猶必也[35]。
(48)故囗者,䞠者[也];禁者,使者也(《本伐》)
注釋:䞠疑讀為拓。
新注:“故”字下疑是“圍”字。䞠,讀為拓,開拓。
陳鼓應曰:䞠讀為拓,拾也、取也。
按:《廣韻》:“䞠,行也。”《漢語大字典》引此例為證,是也。本字為蹠,《廣雅》:“蹠,行也。”缺文施謝捷錄作畏,讀為威[36];陳鼓應錄作
淮南子-蕭旭:馬王堆帛書《經法》四種古佚書校補
,讀為丐,予也。故,余明光誤錄作“放”。
(49)是以方行不留(流)(《本伐》)
按:留當讀如字,訓止,與“行”為對文。《馬王堆漢墓帛書(壹)》已去括注,是也。《淮南子·主術篇》:“方行而不流。”[37]“流”字當據此文及《文子·下德》讀為留。
(50)責道以並世(《前道》)
注釋:責道,以執行“道”為自己的責任。並,依附。
余明光曰:責道,求道。並也(世),依世。
魏啟鵬曰:責道,謂求治國之道。責,求也。並,讀為方。方,正也。並世,猶言正世。
按:陳鼓應說同余氏。責讀為嫧,《廣雅》:“嫧,善也。”嫧道,猶言好道、樂道。並訓依附,讀為傍,實為徬。
(51)正道不台(殆),可後可始(《前道》)
注釋:殆,危險。
按:《方言》卷6:“台,失也,宋、魯之間曰台。”本字為駘,《說文》:“駘,馬銜脫也。”
(52)用者實,弗用者雚(《前道》)
新注:雚讀若桓,在此處借為華。
錢玄曰:雚疑嗺之誤,借為衰。
陳鼓應曰:雚當讀為款或窾,空也。
魏啟鵬曰:實,功實。雚,讀為讙,譁也,與“喧”同。
按:雚為權字省借。權,權變、變通。《說文》:“權,一曰反常。”佛典以“權”、“實”對舉,如《摩訶止觀》卷3:“權謂權變,暫用還廢;實謂實錄,究竟旨歸。”蓋翻譯者取誼乎中土古籍,所來有自。
(53)合之而涅於美(《前道》)
注釋:《方言》3:“涅,化也。”
按:余明光、魏啟鵬、陳鼓應從之。涅訓化,指孵化,其誼未合。涅疑讀為暱,《說文》:“暱,日近也。”《爾雅》:“暱,近也。”字或作昵,《集韻》:“昵,近也。”
(54)古之堅者,道是之行(《前道》)
注釋:亦即“此道是行”。
新注:猶言“惟道是行”。
按:堅,魏啟鵬讀為賢,是也。道是之行,當乙作“道之是行”。《觀》:“微道是行。”《國語·越語下》:“微者則是行。” 是“是行”連文之證。《鹽鐵論·毀學》:“不知機之是發。”《韓詩外傳》卷4:“惟便辟比己之是用。”句例相同。
(55)言之采,行之巸(熙),得而勿以(《行守》)
注釋:巸疑讀為嬉,玩樂。
郭元興曰:采當為釆,古辨字,與辯通。《說文》:“熙,燥也。”《釋名》:“熙,躁也。”
新注:言多文采而行悅樂者,則不可用。《淮南子·人間》注:“熙,戲也。”
余明光曰:采,文采。《說文》:“熙,燥也。”《釋名》:“熙,躁也。”
陳鼓應曰:采,華采。巸疑讀為枲,乃牡麻無實。
按:魏啟鵬從新注。采為㥒省借,《說文》:“㥒,奸也。”《漢語大字典》引此例云:“巸,同‘媐’,喜樂。”是也。《說文》:“媐,說樂也。”字或作熙,《賈子·春秋》:“無驕熙之行。”孫詒讓《札迻》云:“熙者媐之叚音也。”[38]讀為熙,尚未得本字。
(56)𦡊(體)正信以仁(《順道》)
陳鼓應曰:正信者,謂賞罰律令必正而有信。
按:正讀為誠,《管子·心術》:“正心在中不可匿。”俞樾《諸子平議》云:“正心者誠心也。”[39]《管子·勢》:“賢者誠信以仁之。”尤為此文正讀誠之確證。
(57)中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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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
注釋:《管子·勢》作“中情不留。”[40]注:“中心安靜,無所留著。”請字讀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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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疑當讀為絿。絿,急也。
陳鼓應曰:請為靜字之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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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從《管子》作“不留”,留與流古通作。“流”是心志外馳之意。
魏啟鵬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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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讀為逑,《爾雅》《釋文》引《字林》:“逑,斂聚也。”邢昺疏:“逑,急迫也。”
按:余明光從注釋。《管子》之“靜”,郭沫若《集校》引丁士涵讀為情[41],是也。尹注訓“安靜”,失之。留,尹注訓“留著”,是也。郭沫若讀為鎦,黎翔鳳《校注》讀為流[42],並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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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為逑訓斂聚,與“留止”義相會。
(58)所生乃柔(《順道》)
陳鼓應曰:“生”疑“主”字之訛。主,守也。
按:戎輝兵謂圖版即作“主”字。《管子·勢》:“其所處者柔。”處、主同義。
(59)立於不敢,行於不能(《順道》)
按:《文子·道徳》:“立於不敢,設於不能。”行於不能,即“設於不能”,言以不能而行事。《說文》:“設,施陳也。”與“行”、“用”同義。《淮南子·原道篇》“藏於不敢,行於不能。”此文以“不敢”、“不能”為行藏,即守柔、守弱之義,皆本於《老子》第73章:“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行、藏對舉,猶言行、止,《論語·述而》:“用之則行,舍之則藏。”藏於不敢,即《文子》及此簡之“立於不敢”,言以不敢而處世。《管子· 勢》:“行於不敢,而立於不能。”“行”、“立”當互易。
(60)慎案其衆,以隋(隨)天地之從(蹤)(《順道》)
余明光曰:案,當讀為安,安撫也。
陳鼓應曰:“案”同“按”,猶穩定、穩住。從,行。
魏啟鵬曰:《莊子·人間世》成玄英疏:“案,抑也。”《管子·勢》:“慕和其衆,以脩天地之從。”(“修” 當作“循”)
按:余說是,“安”與《管子》“和”同義。“從”讀如字,陳說是。
(61)若此者其民勞不囗,几(飢)不飴,死不宛(怨)(《順道》)
注釋:飴疑讀怠,懈怠。
施謝捷曰:《韓子·定法》:“是以其民用力勞而不休,逐敵危而不卻。”缺文可補“休”字。几訓危,飴從注讀怠[43]。
陳鼓應曰:“僈”字原缺,今補。《荀子·非十二子》:“佚而不惰,勞而不僈。”辭例與此相同。“僈”即怠慢之慢。
按:余明光從注釋。據《淮南子·精神篇》:“曷能久熏勞而不息乎?”高注:“息,止也。”則補“息”字亦可。几,施謝捷訓危,是也。飴讀為已,訓止、去、退,與《韓子》“卻”字同義。
(62)能自擇而尊理乎(《十大經》)
注釋:自己選擇,尊重道理。
陳鼓應曰:疑擇讀為釋,舍也。
按:余明光從注釋。尊為遵省借,《說文》:“遵,循也。”尊理,即上篇“順道”之誼。《文子·符言》:“遵天之道……循天之理。”亦其證。
(63)我不臧(藏)故,不挾陳(《十大經》)
魏啟鵬曰:挾、臧(藏)對文,《爾雅》:“挾,藏也。”
陳鼓應曰:“不挾陳”與“不藏故”意思重複,“陳”疑“新”字之聲誤。
按:“陳”字不必改,古人自有複語。挾讀為匧,《說文》:“匧,藏也。”
三、《稱》
(1)㐌(弛)欲傷法,無隋(隨)傷道
新注:隋疑讀為䜐,《說文》:“䜐,相毀也。”
魏啟鵬曰:無隨,無前後順序。道,道途、路途。
按:隋,原校為隨,余明光曰:“無隨,不遵循。”,陳鼓應說同,甚確。隨,順從也。道家崇尚順道、循理,不順之,故曰“傷道”。
(2)有義(儀)而義(儀)則不過,侍(恃)表而望則不惑,案法而治則不亂
新注:《鶡冠子·天權》:“彼立表而望者不惑,按法而割者不疑。”《淮南子·說林》:“懸衡而量則不差,植表而望則不惑。”儀和表是古代測高低遠近和定方位的工具。
魏啟鵬曰:儀,禮節、儀式。表,表儀。
按:余明光、,陳鼓應從新注,是也;魏說失之。侍當讀為植,《淮南子》可為確證。植,立也。《鶡冠子》正作“立”字。《墨子·雜守》:“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亦作“立”字。
(3)不豫謀,不為得,不辭福,因天之則
新注:《淮南子·詮言》:“圣人……不為始,不專己,循天之理;不豫謀,不棄時,與天為期;不求得,不辭福,從天之則。”
魏啟鵬曰:參看《文子·符言》:“不為善,不避醜,遵天之道。不為始,不專己,循天之福,因天之則。”又見《淮南子·詮言訓》。
按:亦可參看《莊子·刻意》:“故曰聖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靜而與隂同德,動而與陽同波,不為福先,不為禍始,感而後應,迫而後動,不得己而後起,去知與故,循天之理,故無天災,無物累,無人非,無鬼責,其生若浮,其死若休,不思慮,不豫謀,光矣而不耀,信矣而不期。”為,猶求也[44]。
(4)失其天者死,欺其主者死,翟其上者危
注釋:翟疑讀為逴,超越。一說翟讀為耀,指聲名高於其上而言。
新注:翟疑當讀為敵,匹也。
郭元興曰:翟讀為狄,狄讀為逖,遠也。或狄讀為易,輕慢。
魏啟鵬曰:翟借為踔,踰越也。
陳鼓應曰:翟讀為佻,輕也。
按:余明光從郭氏後說。翟為嬥省借,《說文》:“嬥,一曰嬈也。”又“嬈,苛也,一曰擾,戲弄也,一曰嬥也。”《廣韻》:“嬥,嬥嬈,不仁。”可知嬥、嬈互訓,有“苛擾”、“戲弄”之義。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謂嬥訓嬈,是“姚冶”、“妖嬈”義,恐未達厥誼。
(5)故巢居者察風,穴處者知雨
新注:《漢書·翼奉傳》:“猶巢居知風,穴處知雨。”
按:此乃古成語。《文選·情詩》:“巢居知風寒,穴處識隂雨。”李善註引《春秋漢含孳》:“穴藏先知雨 ,隂曀未集,魚已噞喁,巢居之鳥先知風,樹木搖,鳥已翔。”又引《韓詩》:“鸛水鳥,巢處知風,穴處知雨,天將雨,而蟻出壅土。”《論衡·實知》:“是則巢居者先知風,穴處者先知雨。”《劉子·類感》:“巢居知風,穴處識雨。”
(6)居不犯凶,困不擇時
陳鼓應曰:擇當讀為釋。“不擇時”即“不棄時”。
按:戎辉兵引《廣雅》:“困,逃也。”困訓逃,指遁世隱居[45],可通。“擇”讀如字,選擇。
(7)不受祿者,天子弗臣也;祿泊(薄)者,弗與犯難
新注:《慎子·因循》:“是故先王,不受祿者不臣,祿不厚者,不與入難。”
按:亦可參看《韓子·外儲説右上》:“太公望東封於齊,齊東海上有居士曰狂矞、華士,昆弟二人者立議曰:‘ 吾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飲之,吾無求於人也。無上之名,無君之祿,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於營丘,使吏執殺之。”《淮南子·人間篇》:“狂譎不受祿而誅。”髙誘注:“狂譎,東海之上人也。耕田而食,讓不受祿,大公以為飾虛亂民而誅。”
(8)聖人麋論天地之紀
注釋:麋論,讀為彌綸,《易·系辭上》:“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陳鼓應曰:麋、彌當讀為靡,謂相順從。論、綸讀為淪,率也。靡淪,即順從。
按:余明光、魏啟鵬從注釋。論讀為綸,是也。綸,指粗線,用如動詞,絡系也。《系辭上》《集解》引虞翻曰:“綸,絡也。”《釋文》引王肅曰:“綸,纏裹也。”麋當讀為縻,本義指牛轡,用如動詞,亦縛系之義。《系辭上》彌亦縻借字,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謂彌借為濔,失之。
(9)天子之地方千里,諸侯百里,所以朕合之也
注釋:朕合,疑是縫合之意。
新注:朕,本義為舟縫。朕合,猶彌縫。
魏啟鵬曰:朕合,謂適宜、相合也。朕(勝)讀為稱。
按:余明光、陳鼓應從注釋。朕為縢省借,《說文》:“縢,緘也。”《玉篇》:“縢,約也。”即約束、封合之義。
(10)故立天子[者],[不]使諸侯疑焉;立正敵(嫡)者,不使庶孽疑焉;立正妻者,不使婢(嬖)妾疑焉。疑則相傷,雜則相方
新注:《慎子·徳立》:“立天子者,不使諸侯疑焉;立諸侯者,不使大夫疑焉;立正妻者,不使嬖妾疑焉;立嫡子者,不使庶孽疑焉。疑則動,兩則爭,雜則相傷。”
按:亦見《呂氏春秋·慎勢》:“故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諸侯疑焉;立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適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爭,爭生亂。”
(11)時若可行,亟應勿言
按:《廣雅》:“言,問也。”
(12)涂其門
注釋:涂即塗字,關閉、堵塞。
陳鼓應曰:涂即塗,通“杜”,塞住、關閉。
按:本字為𢾅,《說文》:“𢾅,閉也。”塗亦借字。字或作杜,《小爾雅》:“杜,塞也。”又或作 𡍨,《廣雅》:“𡍨,塞也。”字或作剫,《集韻》:“剫,《說文》:‘閉也。’或從刀。”《類篇》:“剫,閉也。”
(13)天有環(還)刑,反受其央(殃)
注釋:《國語·越語下》:“得時弗成,天有還形。”與此段義近。還刑即反刑。
新注:《國語·越語下》:“得時不成,反受其殃……”又“得時弗成,天有還形(刑)。”
按:韋昭注:“還,反也。形,體也。”此文環讀為還,猶言循環。刑當讀為形,韋注是也。俞樾曰:“形當讀為刑,刑猶殃也。”[46]證之此文下有“反受其央”語,俞說不確。
(14)時極未至,而隱於德
按:至讀為致,得也。下文“既得其極”,《管子·勢》:“未得天極,則隱於德。”正作“得”字。
(15)既得其極,遠其德,淺囗以力
魏啟鵬曰:疑“德”讀為得。
按:“遠其德”與上文“隱於德”對舉,兩“德”字同義,魏說非是。此段標點原以“淺囗以力”屬下句,誤。疑當校作“[則]淺以力。”缺文“ 則”在“淺”字上。淺讀為餞,《說文》:“餞,送去也。”《爾雅》:“餞,進也。”《管子·勢》作“則致其力”,致亦送也。陳鼓應補作“淺[致]以力”,讀淺為踐,訓陳列。
(16)既成其功,環(還)復其從,人莫能代
魏啟鵬曰:從讀為蹤。
按:陳鼓應說同魏氏,非是。《管子·勢》作“既成其功,順守其從,人不能代。”尹注:“從,順也。功成矣,則以順理守之。所謂逆取順守者也,則人何能代之乎?”
(17)諸侯不報仇,不修佴(恥)
注釋:修,疑讀為滌。滌恥,雪恥。
按:魏啟鵬、陳鼓應從之。《說文》:“修,飾也。飾,刷也。”可知修字本有拭治、刷洗之義,不煩改讀。
(18)內事不和,不得言外;細事不察,不得言[大]
陳鼓應曰:和,順、理順。
按:和,疑為“知”字形訛,知、察同義對舉。上文“察風”、“知雨”相對,是其比。
(19)為者弗居,唯(雖)居必路
新注:《管子·四時》:“國家乃路。”尹注:“路謂失其常居也。”
陳鼓應曰:路,過路,指暫時居住。
按:余明光、魏啟鵬從新注。《廣雅》:“露,敗也。”路、露同,參見王念孫《疏證》。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謂《管子》之路借為客,申尹注,失之。
(20)虎狼為孟(猛),可揗
新注:《廣雅》:“揗,順也。”
魏啟鵬曰:揗,摩也、順也。一說:揗讀為馴。
陳鼓應曰:為通惟,雖也。揗,馴順。
按:《說苑·敬慎》:“虎豹為猛,人尚食其肉,席其皮。”《荀子·王制》:“故虎豹為猛矣,然君子剝而用之。”王叔岷《古書虛字新義》:“為,猶雖也。”[47]拙著《古書虛詞旁釋》有補證,可參。《意林》卷3引《說苑》作“虎豹雖猛,人食其肉。”正作“雖”字。揗, 余明光亦讀為馴,訓馴服,是也。
(21)毋籍(藉)賊兵,毋裏盜量(糧)
注釋:裏讀為賚,《爾雅》:“賚,予也。”
新注:盜上一字,不能確釋。一說是裏字,裏讀為理,治具、供辦。
按:舊注甚確,余明光、魏啟鵬、陳鼓應從之。字或作理,《史記·殷本紀》:“予其大理女。”《集解》:“《尚書》理作賚,鄭玄曰:‘賚,賜也。’”《荀子·大略》:“賫盜糧,借賊兵也。”賫為齎俗字。《說文》:“齎,持遺也。”《廣雅》:“齎,送也。 ”與賚訓賜義相合。《戰國策·秦策三》:“此所謂藉賊兵而齎盜食者也。”《史記·范雎蔡澤傳》、《李斯傳》略同。《荀子》楊倞註:“齎與資同。”資亦給予、持遺之義,亦為齎借字。《通鑑》卷206、246:“此所謂借寇兵資盜糧也。”則作“資”字。
(22)兩虎相爭,奴(駑)犬制其余
魏啟鵬曰:《戰國策·秦策四》:“此猶兩虎相鬬,而駑犬受其弊。”《史記·春申君列傳》作“兩虎相與鬬,而駑犬受其弊。”《索隠》:“謂兩虎鬬乃受弊於駑犬。劉氏云:‘受猶承也。’”制,讀曰掣,拉也、拽也。余借為餘,饒也、多也。
余明光曰:“余”原應為“弊”字。
陳鼓應曰:制,疑為“利”字之形訛。余,指
中国历史最经典的爱情故事
二虎爭鬥疲弊之餘。
按:《戰國策·楚策一》:“此所謂兩虎相搏者也,夫秦楚相弊,而韓魏以全制其後,計無過於此者矣。”[48]亦有此語。“制”讀如字,制服。“余”字不誤,“制其余”即“制其後”。
四、《道原》
(1)神微周盈,精靜不巸(熙)
陳鼓應曰:熙,光明、顯耀。
按:余明光、魏啟鵬亦解為“光明”、“光耀”。《方言》卷12:“巸,長也。”《爾雅》:“熙,興也。”不巸(熙),猶言不動,與“靜”字義正相因。
(2)是故上道高而不可察也,深而不可則(測)也
陳鼓應曰:“察”和“測”都是探究其源的意思。上,疑“夫”字之誤。
丁四新曰:“上”字非“夫”字之誤。上道,即“太上之道”的省稱。
按:《廣雅》:“察,至也。”察當讀為際,《淮南子·原道篇》正作“際”,高注:“際,至也。” 《文子·道原》作“極”,《六韜·文韜·上賢》:“夫王者之道……若天之髙不可極也,若淵之深不可測也。”極亦至也、及也。李學勤曰:“‘際’即帛書之‘察’,比《文子》作‘極’為好,揣想今傳本《文子》此處系後世因音近而誤。”[49]謂“察,知曉之意”, 魏啟鵬說同,則失考。上道,丁說是。《文子·自然》:“上道不傾。”《韓子·八經》:“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皆其連文之證。《韓子》“上道”、“下道”相對,其義尤為顯豁。
(3)戴根之徒
注釋:戴根之徒,泛指植物。
魏啟鵬曰:戴根,即植根。戴當作載。
丁四新曰:戴,載具。戴根之徒,指具根而以根生的植物,這是泛指植物。
按:戴讀為栽,《集韻》:“栽,生殖也。”
(4)堅強而不撌
注釋:《淮南子·原道》:“堅強而不鞼。”高注:“鞼,折。”《文子·道原》作匱。
郭元興曰:撌疑借為潰,散也。
丁四新曰:匱、撌、鞼,三字可以通假。據文意,本字當作鞼。《淮南子·原道篇》:“筋力勁強,耳目聰明,疏達而不悖,堅強而不鞼。”高誘《注》: “鞼,折。”《老子》第76章:“堅強者死之徒,……木強則折。”據此,撌不當讀為潰。余明光謂“一說‘撌’亦借為‘潰’,可從。”非是。
按:《淮南子·本經篇》:“剛而不鞼。”高注亦訓折。尋《氾論篇》“太剛則折”,《兵略篇》:“剛而不可折也”,可為高注確證。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謂本字為劌,王利器謂本字為劊[50],馬宗霍曰:“蓋匱之假借字。”[51]余明光引一說,即本郭氏,已為丁四新所駁,但丁氏謂本字為鞼,亦失之未考。《淮南子·時則篇》:“肅而不悖,剛而不憒。”《御覽》卷25引《明堂之制》作“肅而不勃,剛而不匱。”“憒”亦借字。
[1]魏啟鵬《馬王堆漢墓帛書<黃帝書>箋證》,中華書局2004年版。下同。
[2]丁四新《帛書<道原>集釋》,http://www.bamboosilk.org/ADMIN3/HTML/dingsixin02.htm 。下同。
[3]陳鼓應《黃帝四經今注今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下同。
[4]郭元興《讀<經法>》,《中華文史論叢》1979年第2輯。下同。
[5]余明光《黃帝四經與黃老思想》,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下同。
[6]戎輝兵《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校讀札記》,南京師大 2004年碩士學位論文。下同。
[7]錢玄《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釋文補正》,《語言研究集刊》第1輯,江蘇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下同。
[8]李元吉《讀書囈語》,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子部·雜家類》,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6年版。
[9]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武漢市古籍書店1983年版。下同。
[10]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11]參見蕭旭《國語校補(四)》,韓國《東亞文獻研究》總第5輯,2009年12月出版。
[12]“人”字疑衍。
[13]溫公翊《<經法>等古佚書四種釋文校補》,《中國語文》1979年第5期。下同。
[14]劉台拱《方言補校》:“惠即慧之假借。”
[15]朱季海《楚辭解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16]據王念孫校正。
[17]施謝捷《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釋文校補》,《古文獻研究文集》第2輯,南京師大學報編輯部1987年版。
[18]參見許寶華、宮田一郎《漢語方言大詞典》,第864頁記作“長挑”,第864頁“長跳”,中華書局1999年版。
[19]王念孫《讀書雜志》,中國書店1985年版。下同。
[20]今本《鬼穀子》無此文。
[21]李人鑒《太史公書校讀記》, 甘肅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2]王引之《經義述聞》,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23]施謝捷《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釋文校補》,《古文獻研究文集》第2輯,南京師大學報編輯部1987年版。
[24]《類篇》、《五音集韻》誤作“心不止”。
[25]朱謙之《老子校釋》,中華書局1984年版。
[26]馬敘倫《老子校詁》, 中華書局1974年版。
[27]王念孫《廣雅疏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28]《文子·道原》同。
[29]桂馥《說文解字義證》,齊魯書社1987年版。
[30]參見蕭旭《〈國語〉校補(四)》,韓國《東亞文獻研究》[半年刊]2009年12月,總第5輯。
[31]施謝捷《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釋文校補》,《古文獻研究文集》第2輯,南京師大學報編輯部1987年版。施謝捷《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注釋商榷》,《文史》第39輯,1994年版。
[32]楊樹達《積微居讀書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
[33]施謝捷《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釋文校補》,《古文獻研究文集》第2輯,南京師大學報編輯部1987年版。施謝捷《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注釋商榷》,《文史》第39輯,1994年版。
[34]何寧《淮南子集釋》,中華書局1998年版。
[35]參見蕭旭《古書虛詞旁釋》,廣陵書社2007年版。
[36]施謝捷《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釋文校補》,《古文獻研究文集》第2輯,南京師大學報編輯部1987年版。
[37]《鄧析子·無厚》同。
[38]孫詒讓《札迻》, 齊魯書社1989年版。
[39]俞樾《諸子平議》,上海書店1988年版。
[40]引者按,情,當作靜。
[41]郭沫若《管子集校》,收入《郭沫若全集》卷7,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42]黎翔鳳《管子校注》,中華書局2004年版。
[43]施謝捷《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釋文校補》,《古文獻研究文集》第2輯,南京師大學報編輯部1987年版。施謝捷《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注釋商榷》,《文史》第39輯,1994年版。
[44]參見蕭旭《古書虛詞旁釋》,廣陵書社2007年版。
[45]參見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武漢市古籍書店 1983年版;章太炎《新方言·釋言》, 收入《章太炎全集(七)》,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46]俞樾《群經平議》,收入《清經解續編》,鳳凰出版集團2005年版。
[47]王叔岷《古書虛字新義》,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8年版。
[48]《史記·張儀傳》“弊”作“敝”,“過”作“危”。
[49]李學勤《帛書〈道原〉研究》,收入《古文獻叢談》,上海遠東出版社1996年版。
[50]王利器《文子義疏》,中華書局2000年版。
[51]馬宗霍《淮南子舊注參正》,齊魯書社198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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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蕭旭:馬王堆帛書《經法》四種古佚書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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