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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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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0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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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馬圈灣漢簡是敦煌漢簡的大宗之一,位在敦煌西北去西域的必經之地玉門都尉府轄域,或作為玉門候官所在地,也是當時中外交往的必經之地之一。1979年在此地發掘出土的馬圈灣漢簡之中與中外關係有關的資料如何呢?為之,在對簡牘資料進行甄別的同時,一些簡牘的釋文問題也體現了出來。於此將竊以為有問題者述列於後,就教于方家。
馬圈灣漢簡釋文注意者比較多,雖取得了一定共識,[1]但仍有可以再進一步完善的必要。如:
簡1.…… 馬·731
本簡右、下殘,已有釋文諸家多以“不可釋”三字標註之。細審圖版,左側殘存的文字約為名籍簡。簡上的文字可厘定為“□□□□里□恭”,“恭”上字又可補作“趙”字。
簡2.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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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曰□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馬·735
本簡上、下殘,文書性質不明。原《敦煌》釋文注意到了A、B兩面,《集釋》現儘存照片一面。字迹殘泐、漫漶,《集釋》釋文“妻”“對曰”可從。“妻”前字“庭”一般應該是人名,即為某人的妻。“庭”字作為人名少見,且與字形不符,應釋作“慶”字;“妻”後未釋字,可釋作“前”字。
簡3.□有初□□□子孫□□□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馬·741A
本簡左、右、下殘,字迹殘半,“子孫”二字原本釋文,可從,唯《集釋》補釋“有初”二字,與字形稍顯不符,應存疑。若要補充釋文,“子孫”二字的上面釋作“者願”應可成立。
簡4.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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掾起居不 馬·742
本簡上、左殘,字迹殘,釋文“聞”“吏”原《敦煌》作“部”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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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論文”對“聞”字釋讀懷疑。今案殘存筆迹,此二字寫法怪異,均作存疑較妥。
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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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馬·744
本簡上、下殘,字迹漫漶。原本《敦煌》釋文有A、B面,《集釋》所釋是原來的A面文字;釋文“定之”,原釋作“定二”。“白論文”疑“之”字較妥。今案圖版原釋的“之”或“二”,應釋作“入”字;尾端未釋字,應釋作“錢”字。
簡6.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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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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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745
本簡上、下、右殘,字殘半不明。《集釋》釋文“前言”原《敦煌》釋作“教言”,“前言”可從。“前”字存半的字形,可釋作“曰”字;“言”後的右殘半個字,可釋作“解”字;再其後的《集釋》未釋字,“白論文”釋作“謹”,可從。
簡7.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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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辛巳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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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749B
本簡上、下殘,字迹漫漶,《敦煌》釋讀的“酒足”二字約是《集釋》“辛巳”二字,“辛巳”二字可從。“白論文”疑“以”作“已”。今案圖版,首端二“□”是不存在的,原來的二“□”已釋作“十月”,應刪除。大概也是“白論文”未錄的原因。“小”字與字形不符,應釋作“令”字。“完”字在守令史之後,無疑是人名,可釋作“定”字。“以”字,可釋作“入”字。本簡有點肩水金關出入關文書的模樣,釋文可厘定為“十月辛巳入守令史定”。
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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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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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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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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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750
本簡上、下殘,字迹殘泐,“客”字《敦煌》釋文原作“安”字。“白論文”懷疑“凡”字作“見”字。今案圖版,本簡的格式約為文書錄文的尾部,與文書的或詔書令文的字數有關。已有釋文的“客”“安”,均不妥,應釋作“字”字。“凡”字,應從,唯其下的殘筆可釋作“百”與“五”字,暫作“百”字。
簡9.鳳□□在龍□□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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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755
本簡左、下殘,字體多殘半。釋文《集釋》與《敦煌》同,“白論文”不及。考慮到字體大小、間距,“鳳”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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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一個字,且“家”字尾筆較遠的情況在居延漢簡有出現。[2]故應釋作“家”字。“龍”下首個未釋字,應釋作“勒”字。整簡是言“鳳家在龍勒縣××(里)”。
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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勑今不□□書問大白                       馬·756A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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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出入                            馬·756B
本簡上、下、左殘,A、B面文字,類似私人書信。字迹殘泐,《集釋》釋文較《敦煌》改動多,但意猶未盡。如A面《集釋》從《敦煌》的“夏”字,應釋作“復”字。B面的“縣”字,應釋作“職”字;“言”字字形較小,可釋作“今”字;“召”字,可釋作“為”字。B面釋文可厘作“□□為職公今白為出入”。
簡11.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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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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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前日虞縣□薄恩□□                       馬·758A
本簡上殘,字迹漫漶殘泐,多不可釋讀。已有釋讀亦存可疑者,如“以”字,“白論文”釋作“頭”,可從;“虞縣”二字,約是三字,存疑較妥。
簡12.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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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游七百  解子恩三百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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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   楊子四百  郭公百               馬·759
本簡上殘,簿計文書。字迹殘泐,《集釋》釋文較《敦煌》改動較大,多可從。“白論文”無異議。今案圖版右行“丁”字,應釋作“卿”字;左行“乾”字,應釋作“贛”字;“于”字,應釋作“子”字。
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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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寒時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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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760A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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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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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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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它急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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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760B
本簡左、上、下殘,私人書信。A面尾端一字,“白論文”作“衣”字,可從;B面釋文《集釋》補“前”字原有諸家不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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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字下殘,字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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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應釋作“屬”字。
簡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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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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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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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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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761
本簡上下、左右殘,暦譜。字迹殘泐,《集釋》在《敦煌》“至”基礎上補釋“冬”字,可從。根據暦譜中所記的節氣名稱與殘存字形,右行未釋字應釋作“立冬”。類似的暦譜記錄如《敦煌》簡1560、懸泉漢簡ⅣT1016②:3等。
簡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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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762A
本簡上、下殘,《集釋》釋文較《敦煌》更為合理,而《集釋》“不”字,與字形不符,“白論文”存疑不釋,可從;首字未釋讀者,字形作“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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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此一字形與字書所列敦煌漢簡字形同,[3]應釋作“不”字。B面,《集釋》作省略號,實為不可釋三字而已。
簡16.
馬圈灣漢簡釋文校釋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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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迺令姦人犯重棰移□從事田掾府檄律令  馬·764
《集釋》所錄本簡上殘,《敦煌》本簡短而釋文多,釋文作“十一月乙巳玉門關候延壽丞待謂候長□等寫移檄到□□□□□□□□□出外塞檄楊姓從弟田翔病□律令”。“白論文”對之提出疑問,《集釋》也沒有解決這一問題。今案圖版與釋文,《集釋》所錄是原來釋文的下半段沒有問題,只是釋文問題較大,藉助較好的圖版可做進一步改進。如“迺”字,應釋作“毋”字;“重”字,應釋作“塞”字;“棰移□”三字,應釋作“務稱如”。
簡17.卻適亭卒李宗地   所徦留五石承弩一傷一淵     馬·765
本簡完整,字迹漫漶,未釋字“白論文”與《敦煌》均作“□一”。因所言所假官弩的狀況,而弩之石數或“五”或“六”,其上不當再有餘筆。參考本簡所書“假”“弩”字體較長的特點,未釋字或可釋為“完”字。
簡18.謂部都尉官縣主司馬冤等承書從事下當用者書到 永光元年五月  馬·769
本簡基本完整,釋文無異議。唯字體拙稚,應定為習字簡並加以標註。“馬”疑為“騎”字訛體。

本文是“敦煌中外關係史料的整理與研究(19ZDA198)”子課題“敦煌漢簡中外關係史料的整理與研究”部分成果之一。
[1]馬圈灣漢簡的釋文先後見於以下書中文獻。吳礽驤、李永良、馬建華:《敦煌漢簡釋文》,甘肅人民出版社,1990年;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敦煌漢簡》,中華書局,1991年(行文中簡稱“原本”或《敦煌》,下同);中國簡牘集成編委會編:《中國簡牘集成》,敦煌文藝出版社,2001年;張德芳著:《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行文簡稱“《集釋》”)。有關釋文的見解分別見《<敦煌漢簡>(1-1217)選釋》, 西南大學 2010年碩士論文秦鳳鶴:《敦煌馬圈灣漢簡釋文校訂》,《中國文字研究》第20輯,2014年第98—100頁(行文簡稱“秦校訂”);李洪財:《漢簡草字整理與研究》,2014年吉林大學博士論文(行文簡稱“李研究”);秦鳳鶴:《敦煌馬圈灣漢簡釋文校讀記》,《中國文字研究》第27輯,2018年第94—97頁(行文簡稱“秦校讀記”);林獻忠《<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辨誤十二則》,《敦煌研究》2017年第4期第115—117頁(行文簡稱“林辨則”); 張麗萍、張顯成:《<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釋讀訂誤》,《簡帛》第14輯第175—184頁(行文簡稱“張訂誤”);張麗萍、王丹:《<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未釋疑難字考》,《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16年第3期第95—98頁。此外還有吉林大學的白軍鵬,如白軍鵬:《<敦煌漢簡>整理與研究》,吉林大學2014年博士論文;白軍鵬:《“敦

中国历史上有关尊重的故事

煌漢簡”釋文校訂(二十則)》,《中國文字研究》第22輯2015年第161—167頁;白軍鵬:《敦煌漢簡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行文簡稱“白論文”)。還有在釋文基礎上完成的書法選、文字編等,如:張德芳、王立翔編著:《敦煌馬圈灣漢簡書法》,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2019年;趙丹丹:《敦煌馬圈灣漢簡文字編》,2019年吉林大學碩士論文等。
[2]陳建貢、徐敏:《簡牘帛書字典》,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1991年第236頁。
[3]陳建貢、徐敏:《簡牘帛書字典》,第8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6月29日10:00。)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2007/03/1273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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