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讀里耶秦簡札記(三)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一
髳長忌再聞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遷)。BⅢ
發弩咎二甲。BⅤ
令佐逌二甲,已利CⅢ梓廿錢。CⅣ8-149+8-489[1]
“再”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即“聞”字。此處髳長的姓名爲忌再聞。
咎,原釋文未釋,這裏用作人名。
梓,原釋文未釋,這裏用作人名。
二
啓陵津船人高里士五(伍)啓封當踐十二月更,□【廿九日】□〼Ⅰ
正月壬申,啓陵鄉守繞劾。Ⅱ
丗三年正月壬申朔朔日,啓陵鄉守繞敢言之,上劾一牒〼Ⅲ8-651
正月庚辰旦,隸妾咎以來。/履發。〼8-651背
“更”下一字原釋文,字左部从辵,8-1565“逐”字所从辵可参看。字右部疑从甫, 8-2213“餔(逋)”所從的甫可參看。
更”下一字
从甫之字
逐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2213[2]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1565
字疑即“逋”。“廿九日”下一字疑是“不”。
“廿九日”下一字
不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135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25
“當踐十二月更,【逋廿九日不】”,《二年律令·興律》398號簡:“當戍,已受令而逋不行盈七日。”與之文例近似。
三
□作囗□牘〼8-499
《校釋》:“作”下一字,疑爲“數”。按:此字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字从鼠从去,即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字。“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上一字原釋文作“作”,應即“北”字。
“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上一字
北
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2004、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1662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145、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686
四
七月辛巳,上軴守丞敬敢告遷陵丞主寫移
令史,可以律令從Ⅰ
【事,移】……Ⅱ8-1219
計以具付器計廿八年不來報,敢言之。/□□□□□□〼Ⅰ
寫移
令史,可以律令從事,敢【告】〼Ⅱ8-21
上列二簡“令史可”,《校釋》作“令史,可”,即“可”屬下讀,構成“可以律令從事”。里耶簡多見“以律令從事”,“可以律令從事”似亦可通。不過8-140號簡:
丞禿敢告遷陵丞主、
令史,可以律令從事。
《校釋》斷作“令史,可”。同簡有格式相近的文句:
九月庚戌朔丁卯,遷陵丞昌告尉主,以律令從事。
則作“以律令从事”。可見8-140“可”當屬上讀,作“丞禿敢告遷陵丞主、
令史可,以律令從事”。而8-1219、8-21等簡的“可”也當屬上讀。“可”用作人名。8-165有“令史可審”,其中的“可”即用作人名。
五
一人【傳】徙酉陽。CⅩⅢ8-145+9-2294。[3]
“人”下二字,原釋文作“當徙”《校釋》作“囗徙”,指出同簡EⅠ“二人傳徙酉陽”,可參看。《新見里耶秦簡牘資料選校(二)》注曰:傳,原釋文作“當”。參照同簡FⅠ“二人傳徙酉陽”改釋。今按:今將所討論的二字與同簡的“傳徙”比较如下:
討論二字: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同簡“傳徙”: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字當從原釋文作“當徙”。這裏指一人應當被徙往酉陽。
南里小女子苗,丗五年徙爲陽里户人大女嬰隸。8-863+8-1504
〼諯 已傳洞庭。 署遷陵。A
今徙新武BⅠ陵衣已傳。〼 BⅡ8-1349
上列8-863+8-1504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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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苗,徙往陽里,在縣內變動,而8-1349諯從遷陵徙往新武陵,則是縣之間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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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的“一人”被徙往酉陽,與後一例類似。至于同簡“二人傳徙酉陽”是傳送書信或某物到酉陽,不涉及二人本身所屬的變化。當有別。
六
丗五年七月【戊子】朔壬辰,貳【春】〼Ⅰ
書毋徒捕羽,謁令官亟〼Ⅱ
之。/七月戊子朔丙申,遷陵守〼Ⅲ8-673+8-2002
遣報之傳書。/𣤶手。/〼Ⅰ
七月乙未日失(昳)【時,東】成□上造囗以來。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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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Ⅱ8-673背+8-2002背
“東成”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與下列“小”寫法相近,應是“小”字。“小上造”見于8-19、8-1182、8-1688+8-1764[4],其中8-19《校釋》注曰:“上造,秦軍功爵第二級。小上造,獲得“上造”爵位的是未成年人。”可參看。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216、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448、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1765、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1632
“上造”下一字原釋文缺,《校釋》存疑,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字从宀从酉从廾,即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字,用作人名。
七
〼□徒作薄(簿)。A
一人□□□。BⅠ
一人付畜官:瑣。BⅡ
六人作務:雚、亥、何、𠢕、庭、田。BⅢ
五人除道:澤、務、冣、央、臧。BⅣ
□人作廟。BⅤ
……BⅥ
六人治邸□□□□〼CⅠ
一人爲炭:劇。[5]〼CⅡ
□□□CⅢ8-2089
徒作,原釋文未釋,“徒作薄(簿)”見于8-145+9-2294。[6]
第BⅢ列“六人”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字與同簡第BⅤ列“作廟”之“作”形同,[7]當釋“作”。“作”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是“務”字。“作務”見于6-21、8-663等簡。緊接著“作務”下二字,原釋文未釋,《校釋》作“澤、務”,今按:此二字即雚、亥,也見于8-145+9-2294“二人作務:雚、亥”。
第BⅣ列“除道”下二字原釋文未釋,即“澤、務”,8-681所見“澤、務”寫法與之相同。同列末二字原釋文未釋,第一字是“央”,第二字僅殘存少許筆劃,從文例看應是“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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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41有“央、臧”可證。
第CⅠ列“治”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即“邸”字。治邸,見于8-904+8-1343:“城旦瑣以三月乙酉有遝。今隸妾益行書守府,因之令益治邸代處。謁令倉司空薄瑣以三月乙酉不治邸。敢言之。”
作徒簿或徒作簿所記載的作徒名一般多人幷出,如我們現在討論的8-2089 第BⅣ列的“五人除道:澤、務、冣、央、臧”,其中“澤、務”見于8-681,“央、臧”見于8-1641,而8-681、8-1641都是殘簡。這爲殘簡的綴合提供了新的綫索。
2015年6月2日20時我有幸拜讀的謝坤先生大作初稿中就有對8-681、8-1641二片殘簡的綴合意見,這無疑是很好的發現。由于謝坤先生僅談及綴合,下面擬寫出新的釋文,幷談改釋的字。
〼囚吾作徒薄(簿)A
九人與吏上事守府。〼BⅠ
五人除道澤、務、冣、央、臧〼BⅡ
三人作廟。[8]〼BⅢ
二人付都鄉:它、章。CⅠ
二人付庫:□、緩。CⅡ
一人治□陽。[9]CⅢ
□人□□□瞀。CⅣ
隸妾居貲□□〼DⅠ
受倉隸妾□〼DⅡ
·凡八十五人。〼 DⅢ
其二人付畜官[10]〼DⅣ8-681+8-1641
〼=下一,[11]佐居以來。/〼8-681背
第BⅡ列的“冣”,原釋文未釋,字也見于8-2089,即“冣”字。央臧,《校釋》:疑是人名。今從8-2089來看,應是二人之名。
8-681+8-1641第BⅡ列“人”上一字,原釋文作“一”,《校釋》指出也許是“二”。今按:二片綴合後8-681+8-1641第BⅡ列從事除道工作的作徒有澤、務、冣、央、臧,系五人。可知“人”上一字應是“五”。
八
城旦一人治輸書忌。AⅢ8-686+8-973
“輸”下二字,原釋未釋,當是書忌。如“治輸書”是具體作務表述,則“忌”是人名。如“治輸”是具體作務表述,則“書忌”是人名。
九
〼起敢告史丞〼Ⅰ
〼報氐,敢告尉〼Ⅱ8-733+8-2157[12]
〼□郵人慶以【來】〼8-733背+8-2157背
“敢告史丞”上一字原釋文未釋,字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即“起”字。起在這裏用作人名。起用作人名也見于8-1198:
〼守起書言:《傳律》曰〼
一〇
〼枳鄉守糾敢【言之】:遷陵移佐士五(伍)枳鄉里居坐謀〼Ⅰ8-746+8-1588
〼朔壬申□丞□……〼Ⅱ8-746背+8-1588背
“里”上一字原釋文指出左部從食。《校釋》作“鄉”,幷認爲里,應是里名。今按:字當分析爲從食從𡋰,《說文》垚部:𡋰,古文堯。字可釋作“饒”。饒里,里名。
“申”下一字原釋文未釋,即“枳”字。
一一
〼倉守擇付司空守俱、佐忌行〼8-854
俱,原釋文作“建”,
《校釋》作“得”,人名。按: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與里耶簡以下“俱”字形近,即“俱”字。“司空守俱”也見于8-452、8-1544、8-898+8-972等簡。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452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1544
而8-1544號簡釋文作:
【粟米】十二石二斗少半斗。丗五年八月丁巳朔辛酉,倉守擇付司空守俱□。
該簡“倉守擇付司空守俱”與本簡在文例上一致,尤可爲證。另8-1544“俱”下一字簡文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實是“𦡌手”二字擠在一起的寫法。“𦡌手”也見于8-898+8-972:
〼甲辰,倉守言付司空守俱,俱受券及行。Ⅰ
〼𦡌手。Ⅱ
一二
以律令從事〼8-803+8-866
8-803、8-866二片原釋文未綴合。按:二殘簡形制接近,二片連接可復原“令”字,可綴合。“以律令從事”見于8-1525等簡。
一三
亦盡然各以程令曰爲8-883
末尾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疑是“爲”。可从。
“爲”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當是曰字。
一四
【·】九.病暴心痛方:令以□屋左□□□□□取其□Ⅰ□草蔡長一尺,□步三,析,[13]尃(傅)之病者心上。Ⅱ8-876
病,原釋文作“治”。8-1221有“病暴心痛”,可參看。
“病”上原釋文作“·”,當是“九”。這是病方的序號。類似情形也見于以下簡:
·苐(第)一.人病少氣者惡聞人聲,不能視而善䁲,善飤不能食Ⅰ,臨食而惡臭,以赤雄雞冠,完(丸)。Ⅱ8-1042+8-1363
·三.一曰取闌本一斗,□□二□□□□□□煮□□□Ⅰ□□□孰出之復入飲盡。……Ⅱ8-1230
·五.一曰啓兩臂陰脉。·此治□□方。8-1224
·七.病暴心痛灼灼者,治之,析蓂實,冶,二;枯橿(薑)、菌Ⅰ桂,冶,各一。凡三物并和,取三指最(撮)到節二,温醇酒Ⅱ8-1221
九十八.治令金傷毋癰方:取鼢鼠,乾而〼Ⅰ
石、薪夷、甘草各與鼢〼Ⅱ8-1057
這些序號似有兩種標示方式,其一是·+數字+勾識符號,如下表第2至5例,另一是·+第+數字+勾識符號,見下表第1例。
8-1042+8-1363
8-1230
8-1224
8-1221
8-1057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上表中8-1057“九十八”上不見“·”,似殘去,如然,則兩種標序大致在數字(或第+數字)上有“·”,下有勾識符號。再來看8-876號簡簡首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病”上、“九”上下的筆劃已無法辨識,大致可據上文所歸納標序方式補“·”以及勾識符號。總的來看,里耶簡所見醫方簡的這兩種标序号的方式差别不是很大。但里耶簡是否會按這兩種方式來分別編序,或者雜糅在一起來編序,由于現在只是看到部分材料,還無法進一步判斷。
“屋”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作“在”,今在下表中將此字與里耶簡所見左、在比較可知此字左從左寫的“又”,從工,當釋作“左”。
本簡所討論的字
8-63
8-6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屋”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疑是“心”字。“心屋”這裏與“左”相接,似分左右,似與後世所言“心房”、“心室”等相當。
一五
□六年六月丙辰,遷陵拔爰書:即訊□〼Ⅰ
爲求得嫯其産咎安成不更李□〼Ⅱ8-918
《校釋》:李,原釋文作“孝”。今按:“李”下一字左部殘,右部殘存筆劃爲畺。
一六
粟米一石六斗二升半升。丗一年正月甲寅朔壬午,啓陵鄉守尚、佐冣、稟人小出稟大隸妾□、亭、窯、茝、并、□人、〼Ⅰ
樂窅、韓歐毋正月食,積丗九日,日三升泰半半升。令史氣視平。〼Ⅱ8-925+8-2195
“窯”上一字,原釋文作“京”。按:字與里耶簡所見亭、京比較(見下表),可知應是“亭”字。亭,人名。
“窯”上一字
亭
京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60、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665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238
“亭”上一字原釋文未釋,疑是“夸”字。夸,人名。
“并”下一字原釋文未釋,疑是“瓜”。里耶簡“狐”字作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4)、
讀里耶秦簡札記(三)
(8-769)可以參看。瓜人,人名。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5年6月30日12:50。)
[1]本文所引里耶簡照片及釋文請參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簡(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陳偉主編,何有祖、魯家亮、凡國棟撰著:《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以下簡稱《校釋》),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不另注。
[2]餔,讀作“逋”,訓作“逃”。(何有祖:《讀秦簡札記(二則)》,簡帛網2013年4月13日。)
[3]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執筆人:魯家亮):《新見里耶秦簡牘資料選校(二)》,簡帛網2014年9月3日。
[4]何有祖:《里耶秦簡牘綴合(七)》,簡帛網2012年06月25日。
[5]“爲”下一字,原釋文未釋,《校釋》作“舄”,是炭字。參看何有祖:《釋里耶秦簡牘“炭”字》,簡帛網2014年9月16日。
[6]里耶秦簡牘校釋小組(執筆人:魯家亮):《新見里耶秦簡牘資料選校(二)》,簡帛網2014年9月3日。
[7]“廟”字原釋文未釋,此從《校釋》。
[8]作,原釋文作“行”,此從高一致先生改釋。高一致:《〈里耶秦簡(壹)〉校釋四則》,《簡帛》第八輯,2013年。
[9]人,原釋文未釋,此從《校釋》意見。
[10]官,原釋文未釋,此从《校釋》意見。
[11]《校釋》指出,依例重文符上一字爲“刻”。可從。
[12]何有祖:《里耶秦簡牘綴合(八則)》,簡帛網2013年5月17日。
[13]“步”从方勇先生釋,“步”上一字方勇先生釋“禹”。參看方勇:《讀〈里耶秦簡(壹)〉劄記(一)》,簡帛網2012年04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09.html
以上是关于讀里耶秦簡札記(三)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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