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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佔畢隨錄之十一
(首發)單育辰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一
在楚簡中,屢見“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字:
九店M56簡32:是謂外害日,不利以行作。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四方埜外,必{無}遇寇盜,必兵,是故謂不利於行作、埜事,不吉。包山簡120:□客監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楚之歲。包山簡128反:其察識言市既已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郢。上博四《柬大王泊旱》簡16:發馹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四疆,四疆皆熟。上博四《昭王毀室》簡1:有一君子,喪服、絻,廷(徑)將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閨。上博四《昭王與龔之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簡5+6:昭王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5】逃寶,龔之推御王。此字陳偉先生、李家浩先生都讀爲“蹠”,其中以李先生考證的比較詳細。[1]
李先生在解釋九店M56簡31:“是謂外陽日,利以行作,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四方埜外,吉。”時說:
“利以行作,【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四方埜外”,秦簡《日書》甲種楚除外陽日占辭作“利以遮壄(野)外”,乙種楚除成、外陽之日占辭作“利以祭,之四旁(方)壄(野)外”。按下三二號簡有“不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利)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行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作),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四方埜(野)外”之語,與此文義相反。兩相對照,本簡“四方埜外”之上當漏寫一“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字,釋文據之補出。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字亦見於包山楚墓竹簡。… …此二簡“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字與本組簡“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字用法相同,是“適”、“ 至”的意思。“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字為字書所無,上引秦簡《日書》甲種楚除外陽日占辭與此字相當的文字作“遮”。“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从“石”聲,“遮”从“庶 ”聲。按“庶”本从“石”聲,故“石”、“庶”二字作為聲旁可以通用。……據此,疑楚簡“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應當是“遮”字的異體。古代“蹠”字有“適”、“至”義。《淮南子•原道》“出生入死,自無蹠有,自有蹠無,而以衰賤矣”,高誘注: “蹠,適也。”《楚辭•九章•哀郢》“心嬋媛而傷懷兮,眇不知其所蹠”,何劍熏據上引《淮南子》高注,謂“此處蹠字,亦當訓適。適,之也,往也”。《淮南子•說林》“蹠越者,或以舟,或以車,雖異路,所極一也 ”,高誘注:“蹠,至也。”至,來也,到也。楚簡“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蹠)”字和秦簡“遮”字,都應當讀為“蹠”。本組簡“蹠四方野外”和秦簡“蹠野外”字“蹠”訓為“適”,包山楚簡“蹠楚”和“蹠郢”之“蹠 ”訓為“至”。不過典籍中,除了上引的《楚辭》、《淮南子》這三例“ 遮”可訓爲“適、至”義外,再不見他書使用。而典籍中有個“之”字,卻頻繁出現,如,《論語·陽貨》:“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大戴禮記·曾子制言上》:“曾子門人弟子或將之晉。”《莊子·庚桑楚》:“兒子動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等。這些“之”,也是“適、至”的意思,而楚簡中卻一直沒有發現表示“適、至”義的“之”這個詞。這不由使我們懷疑,楚簡裏的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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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就是典籍中的“之”。
大家都知道,九店日書有很多地方可以和睡虎地日書文字相對照,下面我們舉出這兩批簡文和“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字有關的一些文句:
九店M56簡31:是謂外陽日,利以行作,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四方埜外,吉。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八正貳:外陽日,利以 A野外,可以田獵。以亡,不得,□門。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二〇壹:成,外陽之日,利以祭,之四方野外,設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日書甲種》的A作下形: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A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日書甲種》簡七正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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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答問》一二五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日書甲種》二二正壹
A字比較模糊,但從字形上看,李家浩先生釋爲“遮”是可疑的,可對比《法律答問》一二五之“庶”,A的右旁與之相差較遠。A字《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者在釋文釋爲“建” ,也不很象;在注釋中,他們卻把這個字釋爲“達”,[2]這應該是可信的。可對比《日書甲種》簡七正貳的“ 達”的字形,二字除A的“辵”延伸到右旁外,其他都很接近。
九店M56簡32:是謂外害日,不利以行作。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四方埜外,必無遇寇盜,必兵,是故謂不利於行作、埜事,不吉。 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九正貳:外害日,不可以行作。之四方野外,必遇寇盜,見兵。睡虎地秦簡《日書乙種》二一壹:空,外害之日,不可以行。之四鄰,必見兵。從以上兩條可以看出,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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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應的字,除了《日書甲種》八正貳模糊不清外,睡虎地秦簡的其他三條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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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是“之”。看來,用楚、秦簡對讀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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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可以釋爲“之”的。
在楚簡中,也有一些證據可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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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釋“之”。 近期上博六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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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在《平王與王子木》中兩見:
《平王與王子木》簡1+5:景平王命王子木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城父,過申,暑食於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蒐,成公 乾遇,【1】跪於疇中。《平王與王子木》簡2+3:吾先君 【2】莊王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河雍之行。 這兩條簡文在今本和漢簡中都有相對照的文句: 《說苑·辨物》:王子建出守於城父,與成公乾遇於疇中。 阜陽漢簡《春秋事語》簡53:楚王子建出守於城父,遇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3]《韓非子·喻老》:楚荘王既勝, 狩於河雍,歸而賞孫叔敖。今本與《平王與王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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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的,一作“守”,一作“狩”。因此郝士宏先生懷疑簡1的 “
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應從典籍讀爲“守”,簡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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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從典籍讀爲“狩”,[4]這大概是正確的。但他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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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石”得聲,“石”、“守”音近可通。我們看“石”禪紐鐸部;“守”、“狩”,皆書紐幽部,二字音並不相近。如果我們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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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石”得聲的想法,而依上文考證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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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釋爲“之”的話,“之”,章母之部,章、書二母屬舌上音,之、幽旁轉,則與“守”、“狩 ”十分接近了。
二
清華《保訓》簡1:
戊子,自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頮)水。己丑,昧【1】爽李家浩-單育辰:佔畢隨錄之十一
時賢多已指出,此句可以和《尚書·顧命》的相關文句對照:[5]
《尚書·顧命》 :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懌。甲子,王乃洮頮水。相被冕服,憑玉几。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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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二字爲合文,作下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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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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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下稱爲A),整理者釋爲“潰”,並說:“‘潰’,讀爲‘靧’,字或作‘頮’、‘沬’,洗面。”不過,在2009年6月15日召開的“清華簡《保訓》座談會”上,李守奎先生、李銳先生等學者認爲此字爲“演”,[7]從字形上看,A字右旁確實與“寅 ”沒有任何區別,但釋“演”文義實難講通,尤其我們認出A下有合文符,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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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尚書·顧命》相對照後,則A字只能認爲是從“貴”得聲了。爲了與“演”字相區別,我們把它隸定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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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文》小篆“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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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下),從“臾”從“貝”;在傳抄古文中,更有單從“臾”的“ 貴”字,如《古文四聲韻》4.8“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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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古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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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古孝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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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裴光遠集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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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古老子》)諸形。 A字與之相比,只多了一個“水”旁和“宀”旁,所以《保訓》整理者把A 釋爲“潰”是沒有問題的。
在郭店《成之聞之》中有段話作:
《成之聞之》29+30+1:君子曰:“雖有其恒而【29】可,能終之爲難。”“槁木三年,不必爲邦旗。”曷?言B之也,是以君子貴【30】成之。B作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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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前或釋爲“寅”,認爲是“敬”的意思;[8]或隸定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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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爲“朝”,又讀爲“朽”;[9]或釋爲“夾”,認爲是朽敗義的“挾斯”;[10]或認爲從“寅”得聲而訓爲“陳舊”的“陳”。[11]其中以釋“寅”的觀點影響最大,從字形上看,“ 日”從“寅”是沒有問題,不過,把B訓爲“敬”,和簡文前後文義互不搭邊,感覺有些奇怪。現在我們知道《保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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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讀爲“潰”,那麽,我們也可以想象,B字“日”上所從也可以是“ 貴”,可隸定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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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爲“貴”。 “‘槁木三年,不必爲邦旗’,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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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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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邦旗”之“貴重”。後面接著說:“是以君子貴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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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緊照應這句“貴成之”的“貴”。“貴成之”的“成”是“成就”、“完成”的意思,是照應前面“能終之爲難”的“終”的。[12]
那麽《成之聞之》29+30+1這一段話的意思是說:君子說:“有恒心雖然是可以的,但最終完成卻是很困難。”“枯槁的木頭放了三年,不應該作爲國旗的旗杆了。”爲什麽呢?這是因爲國旗是貴重之物。所以君子貴重的是最終完成某件事。
還有個問題,就是《成之聞之》這句已經有了一個“貴”字,這裏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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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表示“貴”這個詞,會不會有些奇怪呢?其實,這是楚地簡帛中常常使用的一種字形避複的辦法,楚簡中同一個詞在相鄰的文句中,甚至在同一句中用不同的字來表示,是很常見的。比如郭店《忠信之道》簡7“群物皆成而百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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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立”;上博三《周易》簡42“乃亂迺啐”;上博三《彭祖》簡7“一命弌俯”;上博四《曹沫之陳》簡36“陳功上賢,能治百人,史(使)長百人;能治三軍,思(使)帥”等。
[1] 陳偉:《九店楚日書校讀及其相關問題》,《人文論叢》1998年卷,武漢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51頁。李家浩:《睡虎地秦簡〈日書〉“楚除”的性質及其他》,《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第363-387頁;又,李家浩:《釋文與考釋》,《九店楚簡》,中華書局,2000年5月,第89-90頁。
[2]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9月,第181-182頁。按《日書甲種》一二正貳:“邋四方野外”,“邋” 字模糊不清,但實無“邋”形,疑亦“達”字。
[3] 阜陽漢簡一條承劉洪濤先生提醒,特此致謝。其簡見韓自強:《阜陽西漢汝陰侯墓二號木牘〈春秋事語〉章題及相關竹簡》,《阜陽漢簡〈周易〉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7月,第174、198-199頁。
[4] 郝士宏:《初讀〈上博簡(六)〉》,“簡帛”網,2007年7月2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 id=648。
[5] CityofEmber(網名)“‘清華簡’研究初見成果:解讀周文王遺言zz”貼子,“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學術討論”子論壇,2009年4月13日,http://www.guwenzi.com/ShowPost.asp?PageIndex=1&ThreadID=1187,第142樓(2009年4月23日)子居(網名)的發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清華大學藏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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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簡〈保訓〉釋文》,《文物》2009年第6期,第73-75頁。
[6] 合文符整理者失察,筆者已指出,見公子小白(網名)“發一份清晰的《保訓》圖片並談簡文與傳抄古文的關係”貼子,“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學術討論”子論壇,2009年7月7日,http://www.guwenzi.com/ShowPost.asp?ThreadID=1684,第11樓(2009年7月8日)ee(筆者網名)的發言。
[7] 李銳:《讀〈保訓〉劄記》,“Confucius2000”網,2009年6月17日,
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4028。
[8] 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道家文化研究(“郭店楚簡”專號)》第十七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8月,第515頁。陳偉:《郭店楚簡〈六德〉諸篇零釋》,《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5期,第30頁。
[9] 劉信芳:《郭店竹簡文字考釋拾遺》,《江漢考古》2000年第 1期,第43頁。
[10] 周鳳五:《郭店竹簡文字補釋》,《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論文專輯》,香港國際炎黃文化出版社,2003年11月,第66-67頁。
[11] 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44頁。
[12] 郭沂:《郭店楚簡〈成之聞之〉篇疏證》,《郭店楚簡研究》(《中國哲學》第二十輯),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年1月,第281-2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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