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栱船”釋義補正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栱船”釋義補正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栱船”釋義補正
(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中有“栱”和“栱船”兩詞,整理者的釋義如下。
⑴後呼謂贛等曰:婢子持央物還。放復射林等一發,不中。贛等其〼
尾、近以橈更掘沙土,貍(埋)臧(贓)物。事已,俱渡湘,棄
栱西市渚下,各別〼
(二四/CWJ1③:303)
整理者註釋:“此件所見呼、贛、央、放、林、尾、近、栱,皆人名。”[1]
⑵舍辤:十四年五月不處日,俱乘栱船上之沂溪中市魚,到潘溪……〼
(三七/CWJ1③:325-1-139)##整理者註釋:“栱,人名。或說‘栱船’爲一種船的稱謂。上,溯流而上。沂溪,及下文‘潘溪’,皆爲溪名。”[2]
從上面的註釋可以看出:整理者認爲“栱”爲人名,但又提出“栱船”爲一種船的稱謂的看法。我們認爲這裏的“栱”和“栱船”當爲船的一種即船體小而且深的“舼”。
我們在《方言》等書中找到以下資料。
《方言·卷九》:
“舟,自關而西謂之船,自關而東或謂之舟,或謂之航。南楚江湘凡船大者謂之舸,小舸謂之艖,艖謂之艒䑿,小艒䑿謂之艇,艇長而薄者謂之艜,短而深者謂之䒀,小而深者謂之
㮪。東南丹陽會稽之間謂艖爲欚。……”
“㮪”字下晉郭璞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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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長舼也。
《方言箋疏》:
《廣雅·釋水》:“舼,舟也”。《玉篇·舟部》:“舼,小船也。(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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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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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㮪”亦同。《淮南·俶真訓》:“越舲蜀艇。”《御覽》[卷七七一]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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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舼蜀艇”。又引《註》云:“舼,小艇也。”《後漢書·馬融傳》:“方餘皇,連舼舟”,李賢《註》引《淮南子》亦作“舼”,蓋所見皆許慎所本也。晉傅玄《正都賦》云:“越舼泛,吳榜浮。”方密之《通雅》云:“今皖江之太湖呼船小而深者謂之舼艚。”[3]
《集韻》:
㮪、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栱船”釋義補正
、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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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南楚江湖凡船小而深者謂之㮪,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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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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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從以上引文可以看出:“㮪”又可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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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栱船”釋義補正
”、“舼”,根據上面的分析它們之間應爲異體關係,文獻中常寫作“舼”,應爲船的一種,特徵是船體小而且深,流行於南楚江湘一帶。我們認爲簡文中的“栱”和“栱船”即爲這裏的“舼”,理由如下:
從語境來看。⑴“尾、近以橈更掘沙土,貍(埋)臧(贓)物。事已,俱渡湘,棄栱西市渚下”,尾和近用橈即船槳輪換挖掘沙土,將贓物埋藏其中,事情結束後一起渡過湘水,之後,將
栱丟在西市渚下。“栱”前面的出現了“橈”(整理者註釋引用《方言》和《後漢書》中的用例及《爾雅》對用例的註釋,將其解釋爲“船槳”)、“渡湘”以及“渚”,這三個詞語都與船相關的,將“栱”釋爲“舼”是很合適的。將
⑵中出現的“舼船”理解爲一種船的稱謂也是沒有問題的。
從詞語搭配來看。“舼”字在經典中可以單用如“越舼蜀艇”,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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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爲“舼舟”,這與“栱”在簡牘中的用法可以相比較,例如⑴單用爲“棄栱西市渚下”,
⑵與“船”連用爲“俱乘栱船上之沂溪中市魚”。
從“舼”的釋義來看。《方言》記載其流行於“南楚江湘”,正與五一廣場東漢簡的出土地長沙相吻合。
結合這兩簡內容來看,將“栱”理解爲“舼”即船名要優於將其看爲“人名”。
對於“栱”和“舼”的關係。“栱”字,《爾雅》釋為房屋構件名。從音韻上看,“栱”與“舼”聲符相同皆爲“共”,古音相同,因此假借表房屋構件名的“栱”來表示船的一種的“舼”應該是可以的。另外,“栱”“舼”的義符“舟”和“木”存在相通用的情況,對於“船”這一概念來說,義符“舟”指向了它的器物類型,而義符“木”指向了其材質。這也可以從“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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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對異體字看出。而且這種現象在古文字中很常見,例如盤、槃和盌、碗、椀等。值得注意的是:
零陵鄉湘南陽鄉新亭里男子伍次,年卅一,長七尺,黑色。持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栱船”釋義補正
【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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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艘),绢三束,矛一隻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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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七/CWJ1③:263-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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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艘”的異體關係很直接的顯示出“木”和“舟”在作義符時存在相互通用的情況。從這個角度來說,表船義的“栱”和表房屋構件名的“栱”可能只是字形相同的同形字。無論是哪種情況,“栱”表示船體小而且深的“舼”這一意義都是合理的。
最後說一下“舼”和“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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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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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字之間的關係。前面已經分析過義符“舟”和“木”存在相通用的情況;關於聲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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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古音皆爲“見紐東韻”,“共”字古音爲“羣紐東韻”,“見”和“羣”發音部位相同,一清一濁,讀音相近,以其爲聲符的這幾個字之間讀音應該相近或相同。再結合上面《方言》《玉篇》《集韻》的分析來看,這幾個字應爲換義符或聲符的異體關係。
因此,我們認爲上述兩簡中的“栱”和“栱船”應爲文獻中的“舼”,一種流行於南楚江湘一帶船體小而深的船。
[1]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中西書局,2015 ,第141-142 頁。
[2]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中西書局,2015 ,第149-150 頁。
[3] [清]錢繹撰集:《方言箋疏》,中華書局,2013,第318頁。
[4] [宋]丁度等編:《集韻》,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第21頁。
[5]長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選釋》,中西書局,2015 ,第177 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7年4月23日22:30。)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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