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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曾侯乙墓竹簡釋字二則
(武漢大學文學院)
一、釋囩
曾侯乙-曾侯乙墓竹簡釋字二則
(圓夾)
第116簡第2、第3字。
第2字,整理者釋“囟”,何琳儀疑讀細[1]。張光裕、黃錫全、滕壬生釋爲“白”[2]。
今按,看紅外照片(圖1),以上三種釋讀均難以令人信服。我們曾據《六書通》11582 “卣”字(字作
曾侯乙-曾侯乙墓竹簡釋字二則
),認爲與簡文此字形近[3]。宋華强以爲:《六書通》年代過晚,其字形恐不能輕易作爲古文字字形的比對依據。懷疑此字內部“從‘云’得聲”,其寫法可與曾侯簡諸“囩”字參看[4]。賴怡璇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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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幷認爲可能是“囩”字之異體[5]。
第3字,整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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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是一種弓名。何琳儀隸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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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零:右半上部疑從叕[7]。
我們在上揭網文中以爲:據紅外照片(圖2),此字似從弓、從箙的省形(箙作三角形,而盛甲)。疑即箙字異體。卣箙,當指銳上之卣形箙。
關于此字,宋華强先生說:認爲是“箙”的省形,不如說其外廓是從橐囊形更爲準確,其寫法可參看楚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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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箙”、“韔”二字。其內則從“乇”聲。“橐”、“乇”都是鐸部字,聲母幷屬舌音,故“橐”可以“乇”爲聲。此字從“弓”,以“橐”字異體爲聲符,疑當讀爲“弩”。“弩”屬泥母魚部,“橐”屬透母鐸部,聲母都是舌音,韵部有嚴格的對轉關係,讀音相近。先秦的戰車既可配弓,亦可配弩[8]。
現在看來,我們釋“箙”的說法是錯誤的,而宋先生的以上說法,回到整理者所言弓名的思路上,正是我們所贊同的。只是其內從“乇”聲之說,已由賴怡璇指出不太可信[9]。而“圓弩”之說,于情理似有未恰。則此字之準確釋讀或容再議。
今細看紅外照片,右邊所從的“人”非常清楚,則左邊的“∧”形亦當是“人”。而“大”字在曾侯乙墓竹簡中,絕大多數寫得與今天的“大”字相似,如:1號簡大莫敖之“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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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號簡大宰之“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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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首之“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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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號簡大路之“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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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116簡)此字所從“大”形亦不例外。故此字構形爲:左從弓,右從“夾”,而附加一個“土”作爲繁化符號,這與“夷”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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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隹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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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例。我們以爲此字當釋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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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爲“夾弓”之“夾”。《周禮·夏官·司弓矢》:“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及其頒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質者;夾弓、庾弓,以授射豻侯、鳥獸者;唐弓、大弓,以授學射者、使者、勞者。”鄭玄注:“王、弧、夾、庾、唐、大六者,弓異體之名也。往體寡,來體多,曰王、弧;往體多,來體寡,曰夾、庾;往體、來體若一,曰唐、大。”又注“夾弓、庾弓”曰:“豻侯五十步,及射鳥獸,皆近射也。”《考工記·弓人》:“往體多,來體寡,謂之夾、臾之屬,利射侯與弋。”鄭玄注:“夾庾之弓,合五而成規。”規指圓形。簡文“囩(圓)夾”,或即指其弓體略呈圓弧形。
二、釋煮
第176簡第43字。
此字原照片不清,整理者闕釋。細審紅外照片(圖3),此字構形繁複,似從者、從匕、從水、從鬻,當釋爲“煮”。《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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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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亯(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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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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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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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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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從水。”簡文此字,與《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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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水的或體較爲接近,而從米從匕增繁。此外,《汗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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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所收“煮”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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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正六書通》所引《張蘊集》“煮”字異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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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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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文“者”字異體。《古文四聲韵》卷三“煮”下所引《孫彊集》“
曾侯乙-曾侯乙墓竹簡釋字二則
”字作
曾侯乙-曾侯乙墓竹簡釋字二則
,字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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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者的省形[10]。這幾種傳抄字書“煮”字的構形,也可作爲簡文此字釋讀爲“煮”之參證。
簡文“煮夫”當爲職官名,但文獻失載。典籍中與“煮夫”類似的職官有“亨(烹)人”。《周禮·天官·亨人》:“亨人掌共鼎鑊,以給水、火之齊。職外內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鉶羹。賓客,亦如之。”又:“亨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五人、徒五十人。”《周禮·天官》另有“膳夫”之名:“膳夫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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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後世子。”“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鄭注:“膳夫,食官之長也。”從膳夫爲食官之長的情形來看,“煮夫”之級別似較“亨(烹)人”爲高。
曾侯乙-曾侯乙墓竹簡釋字二則
曾侯乙-曾侯乙墓竹簡釋字二則
曾侯乙-曾侯乙墓竹簡釋字二則
1.116-2
2.116-3
3.176-43
注釋:
[1]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第1163頁。
[2]張光裕、黃錫全、滕壬生:《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第313頁,(臺北)藝文印書館1997年版。
[3]蕭聖中:《曾侯乙墓竹簡殘泐字三補(六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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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帛網2011年1月3 日。
[4]宋華强:《釋曾侯乙墓竹簡的“弩”》,簡帛網2011年1月7日。
[5]賴怡璇:《〈楚地出土戰國簡册“十四種”〉校訂》,第161頁。
[6]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第1533頁。
[7]李零:《讀楚系簡帛文字編》第159條,《出土文獻研究》第五集,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
[8]宋華强:《釋曾侯乙墓竹簡的“弩”》。
[9]楚簡“乇”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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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老子乙》簡8),與所論字形體有一定的差距性。
[10]參看劉釗《古文字構形學》,第111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編者按: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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